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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水炉系统控制方法、控制器、主机热水炉及热水炉系统与流程

  • 国知局
  • 2024-08-01 00:51:58

本说明书涉及水加热,特别涉及一种热水炉系统控制方法、控制器、主机热水炉及热水炉系统。

背景技术:

1、传统锅炉是没有废气冷凝设计的高含水锅炉。这些非冷凝的锅炉在高百分比输出容量时操作最为高效。然而,这些非冷凝锅炉还被限制到最低水温以防止冷凝,热效率不够高;另外,由于腐蚀将会缩短锅炉的寿命。

2、目前,存在用冷凝锅炉替换部分非冷凝锅炉的需求,或在原有级联锅炉系统中新增冷凝锅炉的需求,以提升热效率和扩大采暖能力。这种既包含冷凝锅炉又包含非冷凝锅炉的锅炉系统,可以称为混合锅炉系统。

3、然而,现有技术中,缺乏能够有效控制这种混合锅炉系统的运行的方案。

4、针对上述问题,目前尚未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案。

技术实现思路

1、本说明书实施例提供了一种热水炉系统控制方法、控制器、主机热水炉及热水炉系统,以解决现有技术中缺乏能够有效控制这种混合锅炉系统的运行的方案的问题。

2、本说明书实施例提供了一种热水炉系统控制方法,所述热水炉系统用于对由进水管路进入的水进行加热后将水通过出水管路向用水末端输出,所述热水炉系统包括至少一台冷凝热水炉和至少一台非冷凝热水炉;

3、在所述热水炉系统开始工作时,所述控制方法包括:

4、控制所述至少一台冷凝热水炉中的一台冷凝热水炉开启,并控制已开启的所述一台冷凝热水炉的运行负荷逐渐增大;

5、若已开启的所述一台冷凝热水炉的运行负荷增大至对应的目标运行负荷后,所述用水末端的所需负荷仍无法被满足,则维持已开启的所述一台冷凝热水炉以对应的目标运行负荷运行,并开启所述热水炉系统中的一台其他热水炉,所述目标运行负荷与由所述进水管路进入所述热水炉系统的水的水温呈负相关。

6、在一个实施例中,所述至少一台冷凝热水炉中各冷凝热水炉对应的目标运行负荷占对应的最大运行负荷的百分比为50%至80%。

7、在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热水炉系统包括多台冷凝热水炉;

8、开启所述热水炉系统中的一台其他热水炉,包括:

9、控制所述多台冷凝热水炉中的下一台冷凝热水炉开启,并使所述下一台冷凝热水炉的运行负荷逐渐增大;

10、若所述下一台冷凝热水炉的运行负荷增大至对应的目标运行负荷后,所述用水末端的所需负荷仍无法被满足,则维持已开启的冷凝热水炉以各自对应的目标运行负荷运行,并重复所述开启所述热水炉系统中的一台其他热水炉的步骤。

11、在一个实施例中,控制所述多台冷凝热水炉中的下一台冷凝热水炉开启,并使所述下一台冷凝热水炉的运行负荷逐渐增大,包括:

12、在所述下一台冷凝热水炉开启后,将之前已开启的冷凝热水炉的运行负荷在当前所有已开启的冷凝热水炉之间进行分配,并控制所有已开启的冷凝热水炉的运行负荷逐渐增大;

13、若所述所有已开启的冷凝热水炉的运行负荷均增大至对应的目标运行负荷后,所述用水末端的所需负荷仍无法被满足,则维持所有已开启的冷凝热水炉以各自对应的目标运行负荷运行,并重复所述开启所述热水炉系统中的一台其他热水炉的步骤。

14、在一个实施例中,将之前已开启的冷凝热水炉的运行负荷在当前所有已开启的冷凝热水炉之间进行分配,包括:

15、在当前所有已开启的冷凝热水炉中的各冷凝热水炉的最大运行负荷均相同的情况下,将之前已开启的冷凝热水炉的运行负荷在当前所有已开启的冷凝热水炉之间进行平均分配;

16、在当前所有以开启的冷凝热水炉中的至少两个冷凝热水炉的最大运行负荷不同的情况下,将之前已开启的热水炉的运行负荷在当前所有已开启的冷凝热水炉之间进行分配;当前所有已开启的冷凝热水炉中各冷凝热水炉被分配的运行负荷与对应的最大运行负荷呈正相关。

17、在一个实施例中,控制所述多台冷凝热水炉中的下一台冷凝热水炉开启,并使所述下一台冷凝热水炉的运行负荷逐渐增大,包括:

18、在所述下一台冷凝热水炉开启后,继续维持已开启的所述一台冷凝热水炉以对应的目标运行负荷运行,并控制所述下一台冷凝热水炉的运行负荷逐渐增大;

19、若所述下一台冷凝热水炉增大至对应的目标运行负荷后,所述用水末端的所需负荷仍无法被满足,则维持所有已开启的冷凝热水炉以各自对应的目标运行负荷运行,并重复所述开启所述热水炉系统中的一台其他热水炉的步骤。

20、在一个实施例中,开启所述热水炉系统中的一台其他热水炉,包括:

21、当所述热水炉系统的全部冷凝热水炉均开启且均以各自对应的目标运行负荷运行后,若所述用水末端仍存在需要所述热水炉系统补充的剩余负荷,则控制一台所述非冷凝热水炉开启,以补充所述剩余负荷。

22、在一个实施例中,控制一台所述非冷凝热水炉开启,以补充所述剩余负荷,包括:

23、若第一成本小于第二成本,则控制所述非冷凝热水炉开启;所述第一成本为由所述非冷凝热水炉补充所述剩余负荷时所需花费的燃气费或者燃气费和电费;所述第二成本为由所述冷凝热水炉补充所述剩余负荷时所需花费的燃气费或者燃气费和电费。

24、在一个实施例中,控制一台所述非冷凝热水炉开启,以补充所述剩余负荷,包括:

25、控制所述至少一台非冷凝热水炉中的一台非冷凝热水炉开启,并控制已开启的所述一台非冷凝热水炉的运行负荷逐渐增大,以补充所述剩余负荷。

26、在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热水炉系统包括多台非冷凝热水炉;

27、相应的,在控制已开启的所述一台非冷凝热水炉的运行负荷逐渐增大之后,还包括:

28、若已开启的所述一台非冷凝热水炉的运行负荷增大至对应的最大运行负荷后,所述用水末端的所需负荷仍无法被满足,则维持已开启的所述一台非冷凝热水炉以对应的最大运行负荷运行,并开启所述热水炉系统中的一台其他非冷凝热水炉。

29、在一个实施例中,开启所述热水炉系统中的一台其他非冷凝热水炉,包括:

30、控制所述多台非冷凝热水炉中的下一台非冷凝热水炉开启,并使所述下一台非冷凝热水炉的运行负荷逐渐增大;

31、若所述下一台非冷凝热水炉的运行负荷增大至对应的最大运行负荷后,所述用水末端的所需负荷仍无法被满足,则维持已开启的非冷凝热水炉以对应的最大运行负荷运行,并重复开启所述热水炉系统中的一台其他非冷凝热水炉的步骤。

32、在一个实施例中,所述控制方法还包括:

33、当所述热水炉系统的全部非冷凝热水炉均开启且均以各自对应的最大运行负荷运行后,若所述用水末端的所需负荷仍未被满足,则控制所述热水炉系统的全部冷凝热水炉的运行负荷均从对应的目标运行负荷同时逐渐增加,以满足所述用水末端的所需负荷。

34、在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热水炉系统包括多台冷凝热水炉;

35、相应的,控制所述热水炉系统的全部冷凝热水炉的运行负荷均从对应的目标运行负荷同时逐渐增加,包括:

36、在所述全部冷凝热水炉的最大运行负荷均相同的情况下,控制所述全部冷凝热水炉同时以相同的增大幅度逐渐增大;所述增大幅度是单位时间内所增大的负荷量;

37、在所述全部冷凝热水炉中至少两个冷凝热水炉的最大运行负荷不同的情况下,控制所述全部冷凝热水炉中各冷凝热水炉同时以对应的增大幅度逐渐增大;所述增大幅度是单位时间内所增大的负荷量;所述各冷凝热水炉对应的增大幅度与所述各冷凝热水炉对应的最大运行负荷呈正相关。

38、在一个实施例中,所述控制方法还包括:

39、若所述热水炉系统的运行总负荷大于所述用水末端的所需负荷,则控制已开启工作的非冷凝热水炉的运行负荷逐渐减小,以满足所述用水末端的所需负荷。

40、在一个实施例中,当已开启工作的非冷凝热水炉只有1台时,控制已开启工作的非冷凝热水炉的运行负荷逐渐减小;

41、当已开启工作的非冷凝热水炉有多台时,逐台控制已开启工作的非冷凝热水炉的运行负荷逐渐减小。

42、在一个实施例中,当已开启工作的非冷凝热水炉有多台时,逐台控制已开启工作的非冷凝热水炉的运行负荷逐渐减小,包括:

43、当已开启工作的非冷凝热水炉有多台时,控制已开启工作的非冷凝热水炉中的一台非冷凝热水炉的运行负荷逐渐减小;

44、若所述一台非冷凝热水炉的运行负荷减小至对应的最小运行负荷后,所述热水炉系统的运行总负荷仍大于所述用水末端的所需负荷,则维持所述一台冷凝热水炉以对应的最小运行负荷运行,并控制已开启工作的非冷凝热水炉中的下一台非冷凝热水炉的运行负荷逐渐减小。

45、在一个实施例中,在控制已开启工作的非冷凝热水炉中的下一台非冷凝热水炉的运行负荷逐渐减小之后,还包括:

46、若所述下一台非冷凝热水炉的运行负荷减小至对应的最小运行负荷后,所述热水炉系统的运行总负荷仍大于所述用水末端的所需负荷,则控制所述一台非冷凝热水炉停止工作,将停止工作的所述一台冷凝热水炉对应的最小运行负荷分配给所述下一台非冷凝热水炉,并控制所述下一台非冷凝热水炉的运行负荷逐渐减小。

47、在一个实施例中,当已开启工作的非冷凝热水炉只有1台时,控制已开启工作的非冷凝热水炉的运行负荷逐渐减小,包括:

48、当已开启工作的非冷凝热水炉只有1台时,控制已开启工作的非冷凝热水炉的运行负荷逐渐减小;若所述已开启工作的非冷凝热水炉的运行负荷减小至对应的最小运行负荷后,所述热水炉系统的运行总负荷仍大于所述用水末端的所需负荷,则控制所述非冷凝热水炉停止工作,并将所述停止工作的非冷凝热水炉对应的最小运行负荷分配给所述全部冷凝热水炉中各冷凝热水炉,并控制所述热水炉系统中已开启工作的全部冷凝热水炉的运行负荷同时逐渐减小。

49、在一个实施例中,所述控制方法还包括:

50、在所述热水炉系统中的全部非冷凝热水炉的运行负荷均为零的情况下,若所述热水炉系统的运行总负荷仍大于所述用水末端的所需负荷,则控制所述热水炉系统中已开启工作的全部冷凝热水炉的运行负荷同时逐渐减小;或者

51、在所述热水炉系统中仅一台非冷凝热水炉开启工作并且开启工作的所述一台非冷凝热水炉的运行负荷为最小运行负荷的情况下,若所述热水炉系统的运行总负荷仍大于所述用水末端的所需负荷,则控制所述非冷凝热水炉停止工作,并将所述停止工作的非冷凝热水炉对应的最小运行负荷分配给所述全部冷凝热水炉中各冷凝热水炉,并控制所述热水炉系统中已开启工作的全部冷凝热水炉的运行负荷同时逐渐减小。

52、在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热水炉系统包括多个冷凝热水炉;所述多个冷凝热水炉中的每个冷凝热水炉的最大运行负荷均相同;

53、相应的,控制所述热水炉系统中已开启工作的全部冷凝热水炉的运行负荷同时逐渐减小,包括:

54、控制所述已开启工作的全部冷凝热水炉同时以相同的降低幅度逐渐减小;所述降低幅度是单位时间内所降低的负荷量。

55、在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热水炉系统包括多个冷凝热水炉;所述多个冷凝热水炉中至少两个冷凝热水炉的最大运行负荷不同;

56、相应的,控制所述热水炉系统中已开启工作的全部冷凝热水炉的运行负荷同时逐渐减小,包括:

57、控制所述已开启工作的全部冷凝热水炉中各冷凝热水炉同时以对应的降低幅度逐渐减小;所述降低幅度是单位时间内所降低的负荷量;所述各冷凝热水炉对应的降低幅度与所述各冷凝热水炉对应的最大运行负荷呈正相关。

58、在一个实施例中,在控制所述热水炉系统中已开启工作的全部冷凝热水炉的运行负荷同时逐渐减小之后,还包括:

59、若所述已开启工作的全部冷凝热水炉不止一台,并且在所述已开启工作的全部冷凝热水炉中各冷凝热水炉的运行负荷均减小至对应的最小运行负荷后,所述热水炉系统的运行总负荷仍大于所述用水末端的所需负荷,则控制所述全部冷凝热水炉中的一台冷凝热水炉停止工作;

60、将停止工作的冷凝热水炉对应的最小运行负荷分配至其他开启工作的冷凝热水炉,并控制所述其他开启工作的冷凝热水炉中各冷凝热水炉对应的运行负荷逐渐减小,以满足用水末端的所需负荷。

61、在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各冷凝热水炉对应的最小运行负荷占所述各冷凝热水炉对应的最大运行负荷的百分比为10%至30%;或者,

62、所述各冷凝热水炉对应的最小运行负荷占所述各冷凝热水炉对应的最大运行负荷的百分比是基于所述各冷凝热水炉对应的负荷调节比确定的。

63、在一个实施例中,所述控制方法还包括:

64、若所述热水炉系统中仅一台冷凝热水炉开启工作,并且该台冷凝热水炉的运行负荷减小至对应的最小运行负荷后,所述热水炉系统的运行总负荷仍大于所述用水末端的所需负荷并且所述用水末端的所需负荷大于零,则维持开启工作的冷凝热水炉以对应的最小运行负荷运行。

65、在一个实施例中,在控制所述热水炉系统的全部冷凝热水炉的运行负荷均从对应的目标运行负荷同时逐渐增加之后,还包括:

66、若所述热水炉系统的运行总负荷大于所述用水末端的所需负荷,则:

67、控制开启工作的非冷凝热水炉中的非冷凝热水炉的运行负荷逐台逐渐减小,以满足用水末端的所需负荷;或者,

68、控制所述热水炉系统的全部冷凝热水炉的运行负荷同时逐渐减小,以满足用水末端的所需负荷。

69、在一个实施例中,若第三成本小于第四成本,则控制开启工作的非冷凝热水炉中的非冷凝热水炉的运行负荷逐台逐渐减小,以满足用水末端的所需负荷;否则,控制所述热水炉系统的全部冷凝热水炉的运行负荷同步逐渐减小,以满足用水末端的所需负荷;

70、其中,所述第三成本为由所述非冷凝热水炉减小运行负荷以满足所述用水末端的所需负荷时所花费的燃气费或者燃气费和电费;所述第四成本为由所述冷凝热水炉减小运行负荷以满足所述用水末端的所需负荷时所花费的燃气费或者燃气费和电费。

71、在一个实施例中,开启所述热水炉系统中的一台其他热水炉,包括:

72、当所述热水炉系统的全部冷凝热水炉均开启且均以各自对应的目标运行负荷运行后,若所述用水末端仍存在需要所述热水炉系统补充的剩余负荷,则控制所述全部冷凝热水炉的运行负荷逐渐增加,以补充所述剩余负荷。

73、在一个实施例中,控制所述全部冷凝热水炉的运行负荷逐渐增加,以补充所述剩余负荷,包括:

74、若第一成本不小于第二成本,则控制所述全部冷凝热水炉的运行负荷逐渐增大,以补充所述剩余负荷;所述第一成本为由所述非冷凝热水炉补充所述剩余负荷时所需花费的燃气费或者燃气费和电费;所述第二成本为由所述冷凝热水炉补充所述剩余负荷时所需花费的燃气费或者燃气费和电费。

75、在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热水炉系统包括多台冷凝热水炉,所述多台冷凝热水炉中各冷凝热水炉的最大运行负荷相等;

76、相应的,控制所述全部冷凝热水炉的运行负荷逐渐增大,以补充所述剩余负荷,包括:

77、控制所述全部冷凝热水炉同时以相同的增大幅度逐渐增大;所述增大幅度是单位时间内所增大的负荷量。

78、在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热水炉系统包括多台冷凝热水炉,所述多台冷凝热水炉中至少两个冷凝热水炉的最大运行负荷不同;

79、相应的,控制所述全部冷凝热水炉的运行负荷逐渐增大,以补充所述剩余负荷,包括:

80、控制所述已开启工作的全部冷凝热水炉中各冷凝热水炉同时以对应的增大幅度逐渐增大;所述增大幅度是单位时间内所增大的负荷量;所述各冷凝热水炉对应的增大幅度与所述各冷凝热水炉对应的最大运行负荷呈正相关。

81、在一个实施例中,在控制所述全部冷凝热水炉的运行负荷逐渐增加之后,还包括:

82、若所述全部冷凝热水炉中各冷凝热水炉对应的运行负荷均增大至对应的预设运行负荷后,所述用水末端的所需负荷仍无法被满足,则维持所述全部冷凝热水炉中各冷凝热水炉以对应的预设运行负荷运行,并开启所述热水炉系统中的一台非冷凝热水炉,以满足用水末端的所需负荷。

83、在一个实施例中,开启所述热水炉系统中的一台非冷凝热水炉,包括:

84、控制所述至少一台非冷凝热水炉中的一台非冷凝热水炉开启,并使已开启的所述一台非冷凝热水炉的运行负荷逐渐增大;

85、若所述一台非冷凝热水炉的运行负荷增大至对应的最大运行负荷后,所述用水末端的所需负荷仍无法被满足,则维持已开启的非冷凝热水炉以对应的最大运行负荷运行,并重复开启所述热水炉系统中的一台非冷凝热水炉的步骤。

86、在一个实施例中,在控制所述全部冷凝热水炉的运行负荷逐渐增加之后,还包括:

87、若所述热水炉系统的运行总负荷大于所述用水末端的所需负荷,则控制所述热水炉系统中开启工作的全部冷凝热水炉中各冷凝热水炉的运行负荷同时逐渐减小。

88、在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热水炉系统包括多个冷凝热水炉;所述多个冷凝热水炉中的每个冷凝热水炉的最大运行负荷均相同;

89、相应的,控制所述热水炉系统中已开启工作的全部冷凝热水炉的运行负荷同时逐渐减小,包括:

90、控制所述已开启工作的全部冷凝热水炉同时以相同的降低幅度逐渐减小;所述降低幅度是单位时间内所降低的负荷量。

91、在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热水炉系统包括多个冷凝热水炉;所述多个冷凝热水炉中至少两个冷凝热水炉的最大运行负荷不同;

92、相应的,控制所述热水炉系统中已开启工作的全部冷凝热水炉的运行负荷同时逐渐减小,包括:

93、控制所述已开启工作的全部冷凝热水炉中各冷凝热水炉同时以对应的降低幅度逐渐减小;所述降低幅度是单位时间内所降低的负荷量;所述各冷凝热水炉对应的降低幅度与所述各冷凝热水炉对应的最大运行负荷呈正相关。

94、在一个实施例中,在控制所述热水炉系统中已开启工作的全部冷凝热水炉的运行负荷同时逐渐减小之后,还包括:

95、若所述已开启工作的全部冷凝热水炉不止一台,并且在所述已开启工作的全部冷凝热水炉中各冷凝热水炉的运行负荷均减小至对应的最小运行负荷后,所述热水炉系统的运行总负荷仍大于所述用水末端的所需负荷,则控制所述全部冷凝热水炉中的一台冷凝热水炉停止工作;

96、将停止工作的冷凝热水炉对应的最小运行负荷分配至其他开启工作的冷凝热水炉,并控制所述其他开启工作的冷凝热水炉中各冷凝热水炉对应的运行负荷逐渐减小,以满足用水末端的所需负荷。

97、在一个实施例中,所述控制方法还包括:

98、若所述热水炉系统中仅一台冷凝热水炉开启工作并且该台冷凝热水炉的运行负荷减小至对应的最小运行负荷后,所述热水炉系统的运行总负荷仍大于所述用水末端的所需负荷并且所述用水末端的所需负荷大于零,则维持开启工作的冷凝热水炉以对应的最小运行负荷运行。

99、在一个实施例中,所述控制方法还包括:

100、若所述热水炉系统的运行总负荷大于所述用水末端的所需负荷,则:

101、控制已开启工作的非冷凝热水炉中的非冷凝热水炉的运行负荷逐台逐渐减小,以满足用水末端的所需负荷;或者,

102、控制所述热水炉系统的全部冷凝热水炉的运行负荷同时逐渐减小,以满足用水末端的所需负荷。

103、在一个实施例中,若第三成本小于第四成本,则控制开启工作的非冷凝热水炉中的非冷凝热水炉的运行负荷逐台逐渐减小,以满足用水末端的所需负荷;否则,控制所述热水炉系统的全部冷凝热水炉的运行负荷同步逐渐减小,以满足用水末端的所需负荷;

104、其中,所述第三成本为由所述非冷凝热水炉减小运行负荷以满足所述用水末端的所需负荷时所花费的燃气费或者燃气费和电费;所述第四成本为由所述冷凝热水炉减小运行负荷以满足所述用水末端的所需负荷时所花费的燃气费或者燃气费和电费。

105、在一个实施例中,控制所述至少一台冷凝热水炉中的一台冷凝热水炉开启,并控制已开启的所述一台冷凝热水炉的运行负荷逐渐增大,包括:

106、若所述用水末端的所需负荷小于预设负荷值,则控制所述至少一台冷凝热水炉中的一台冷凝热水炉开启,并控制已开启的所述一台冷凝热水炉的运行负荷逐渐增大。

107、在一个实施例中,所述控制方法还包括:

108、获取所述热水炉系统的进水温度、进水流量和热水炉设定温度;

109、根据所述进水温度、所述进水流量与所述热水炉设定温度,计算所述用水末端的所需负荷。

110、在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热水炉系统包括多台冷凝热水炉;所述多台冷凝热水炉中的至少两台冷凝热水炉的最大运行负荷不同;

111、相应的,控制所述至少一台冷凝热水炉中的一台冷凝热水炉开启,并控制已开启的所述一台冷凝热水炉的运行负荷逐渐增大,包括:

112、根据所述用水末端的所需负荷,从所述多台冷凝热水炉中选取一台冷凝热水炉;被选取的所述一台冷凝热水炉的目标运行负荷与所述用水末端的所需负荷的差值的绝对值最小;

113、控制被选取的所述一台冷凝热水炉开启,并控制已开启的所述一台冷凝热水炉的运行负荷逐渐增大。

114、本说明书实施例还提供了一种热水炉系统控制方法,所述热水炉系统用于对由进水管路进入的水进行加热后将水通过出水管路向用水末端输出,所述热水炉系统包括一台冷凝热水炉和至少一台非冷凝热水炉;

115、在所述热水炉系统开始工作时,所述控制方法包括:

116、控制所述冷凝热水炉中的一台冷凝热水炉开启,并控制已开启的所述一台冷凝热水炉的运行负荷逐渐增大;

117、若已开启的所述一台冷凝热水炉的运行负荷增大至对应的目标运行负荷后,所述用水末端的所需负荷仍无法被满足,则:

118、维持已开启的所述一台冷凝热水炉以对应的目标运行负荷运行,并开启所述热水炉系统中的一台非冷凝热水炉,所述目标运行负荷与由所述进水管路进入所述热水炉系统的水的水温呈负相关;或者,

119、维持已开启的所述一台冷凝热水炉运行,并控制所述一台冷凝热水炉的运行负荷从所述目标运行负荷逐渐增加。

120、本说明书实施例还提供了一种用于热水炉系统的主控制器,所述主控制器被配置为执行如上述任意实施例中所述的控制方法。

121、本说明书实施例还提供了一种热水炉系统,所述热水炉系统包括:上述任意实施例中所述的主控制器;所述热水炉系统用于对由进水管路进入的水进行加热后将水通过出水管路向用水末端输出;所述热水炉系统还包括:至少一台冷凝热水炉和至少一台非冷凝热水炉;所述主控制器与所述至少一台冷凝热水炉和所述至少一台非冷凝热水炉均通信连接。

122、本说明书实施例还提供了一种主机热水炉,所述主机热水炉包括上述任意实施例中所述的主控制器。

123、本说明书实施例还提供了一种热水炉系统,所述热水炉系统用于对由进水管路进入的水进行加热后将水通过出水管路向用水末端输出;所述热水炉系统还包括:至少一台冷凝热水炉和至少一台非冷凝热水炉;

124、所述热水炉系统包括上述任意实施例中所述的主机热水炉;所述主机热水炉为所述至少一台冷凝热水炉中的一个冷凝热水炉或者所述至少一台非冷凝热水炉中的一个非冷凝热水炉;所述至少一台冷凝热水炉和所述至少一台非冷凝热水炉中除所述主机热水炉之外的其他热水炉作为从机热水炉;

125、所述从机热水炉包括从控制器;所述主控制器与所述从控制器通信连接。

126、在一个实施例中,所述主机热水炉还包括第一阀;所述第一阀与所述主控制器通信连接;

127、所述从机热水炉还包括第二阀;所述第二阀与所述从控制器通信连接;

128、所述主控制器用于控制所述第一阀的通断状态,以控制流向所述主机热水炉的水流的通断;

129、所述从控制器用于根据所述主控制器发送的信号控制所述第二阀的通断状态,以控制流向所述从机热水炉的水流的通断。

130、本说明书实施例还提供一种计算机设备,包括处理器以及用于存储处理器可执行指令的存储器,所述处理器执行所述指令时实现上述任意实施例中所述的热水炉系统控制方法的步骤。

131、本说明书实施例还提供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其上存储有计算机指令,所述指令被执行时实现上述任意实施例中所述的热水炉系统控制方法的步骤。

132、本说明书的技术方案具有以下显著有益效果:

133、本实施例中的控制方法应用于热水炉系统,热水炉系统中包括冷凝热水炉和非冷凝热水炉,冷凝热水炉对应有目标运行负荷,目标运行负荷与热水炉系统的进水温度呈负相关,即目标运行负荷是随进水温度变化的动态值,进水温度越低,目标运行负荷越高,进水温度越高,目标运行负荷越低。

134、在热水炉系统开始工作时,可以先控制至少一台冷凝热水炉中的一台冷凝热水炉开启,并控制已开启的一台冷凝热水炉的运行负荷逐渐增大。在开启工作的冷凝热水炉的运行负荷增加至目标运行负荷的情况下,可以维持开启工作的冷凝热水炉以目标运行负荷继续工作,由于冷凝热水炉的热效率一般比非冷凝热水炉的热效率高,因而在热水炉系统开启工作时,先控制一台冷凝热水炉开启工作,并控制开启工作的冷凝热水炉的运行负荷逐渐增大以满足用水末端的需求,可以有效提高热水炉系统的热效率,节约热水炉系统的运行成本。

135、进一步的,申请人发现,冷凝热水炉相对非冷凝热水炉的热效率优势是随进水温度变化的,在进水温度较低的情况下,冷凝热水炉能从烟气中吸收的热量较多,冷凝热水炉的热效率远高于非冷凝热水炉的热效率,因而即使开启工作的冷凝热水炉以较高的目标运行负荷运行,仍然可以保持较高的且优于非冷凝热水炉的热效率,所以进水温度低时,控制开启工作的冷凝热水炉以较高的目标运行负荷运行,保证热效率还能兼顾用水末端的需求。在进水温度较高的情况下,由于冷凝热水炉能从烟气中吸收的热量相对较少,冷凝热水炉的热效率相较非冷凝热水炉的热效率的优势就会相对减小,这时开启工作的冷凝热水炉需要以较低的目标运行负荷运行,才能保持较高的热效率,所以,在进水温度高时,控制开启工作的冷凝热水炉以较低的目标运行负荷运行。因而,通过冷凝热水炉的目标运行负荷随进水温度的动态变化,有利于将热水炉系统中的冷凝热水炉相较非冷凝热水炉的热效率优势充分发挥,达到较优的节能效果。

136、再一步地,在冷凝热水炉运行至目标运行负荷后仍无法满足用水末端的所需负荷时,开启热水炉系统中的其他热水炉并维持开启工作的冷凝热水炉以目标运行负荷运行,可以在充分发挥热水炉系统中的冷凝热水炉相对非冷凝热水炉的热效率优势,节约热水炉系统的运行成本的同时,保证用户末端的所需负荷被满足。

137、参照后文的说明和附图,详细公开了本发明的特定实施方式,指明了本发明的原理可以被采用的方式。应该理解,本发明的实施方式在范围上并不因而受到限制。针对一种实施方式描述和/或示出的特征可以以相同或类似的方式在一个或更多个其它实施方式中使用,与其它实施方式中的特征相组合,或替代其它实施方式中的特征。

138、应当强调,术语“包含/包括”在本文使用时指特征、部件、步骤或组件的存在,但并不排除一个或更多个其他特征、部件、步骤或组件的存在或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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