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火器组件和灶具的制作方法
- 国知局
- 2024-08-01 01:48:46
本技术涉及厨房电器,特别涉及一种分火器组件和灶具。
背景技术:
1、灶具根据燃烧器的空气补充方式的不同分为完全上进风式、完全下进风式和全进风式。其中,完全上进风式灶具的燃烧器在燃烧时所需的空气补充均来自于该灶具的面板上方,因此灶具的底壳可以全密封。这种灶具与传统的下进风式的灶具相比,具有火力集中、热负荷较高、燃烧完全、热效率高、炉头内圈火能单独使用等特点。
2、但是,由于上进风燃烧器受结构的限制,燃烧器的引射管相对较短,致使上进风燃烧器的热负荷相对较小,而国内中餐烹饪猛火爆炒需要较大负荷燃烧器,致使上进风燃烧器的燃气灶具在国内发展受到限制,若单纯增加引射管的长度以增加上进风燃烧器的热负荷,则会增加上进风燃烧器的厚度以及进气预混不均匀等负面效果。
技术实现思路
1、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上述至少一个问题和/或其他问题。
2、为实现本实用新型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如下技术方案:
3、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个方面,提供了一种分火器组件,包括分火器主体,所述分火器主体包括外环混气腔、至少两个外环引射管、中心混气腔和中心引射管,所述外环混气腔包括呈环状的混气腔主体和分别沿所述混气腔主体间隔设置的至少两个混气段,每个所述混气段的顶部分别与所述混气腔主体连通;每个所述外环引射管的出气端与一个所述混气段连通,每个所述外环引射管均由对应的所述混气段向所述混气腔主体的内侧延伸;所述中心混气腔同轴设置于所述外环混气腔的中心;所述中心引射管的出气端连通所述中心混气腔。
4、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实施方式,其中,所述至少两个混气段包括第一混气段和第二混气段,所述至少两个外环引射管包括第一引射管和第二引射管,所述第一引射管与所述第一混气段的侧壁连通,所述第二引射管与所述第二混气段的侧壁连通。
5、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实施方式,其中,所述第一引射管和所述第二引射管平行于所述中心引射管且对称设置于所述中心混气腔的两侧。
6、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实施方式,其中,所述第一引射管和所述第二引射管的进气端相对于所述中心混气腔呈中心对称设置。
7、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实施方式,其中,所述第一引射管和所述外环混气腔、所述第二引射管和所述外环混气腔之间分别设置有空气通道。
8、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实施方式,其中,所述第一引射管和所述第二引射管分别靠近所述外环混气腔的侧壁外侧设置有斜面,所述斜面的仰角是45°至60°。
9、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实施方式,其中,每个所述混气段的底部具有延伸面,所述延伸面由所述外环引射管的底部倾斜向上延伸至所述外环混气腔的底部。
10、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实施方式,其中,所述混气段沿气体流动方向的截面逐渐减小。
11、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实施方式,其中,所述中心引射管的出气端穿过所述中心混气腔后延伸至所述中心混气腔的中心位置。
12、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实施方式,其中,所述分火器主体在所述中心混气腔的底部设置有向底部凸起的定位环,且在所述外环混气腔的底部设置有用于定位的盲孔。
13、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实施方式,其中,所述分火器组件还包括设置于所述外环混气腔内的外环导气板,所述外环导气板具有至少两个带外环导气孔的外环凸耳,所述外环凸耳设置于所述混气段和所述外环引射管的连接处。
14、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实施方式,其中,所述外环导气板沿所述外环混气腔的内侧壁向外延伸至覆盖所述外环混气腔的至少一部分,所述外环混气腔的底部等间隔设置有用于支撑所述外环导气板的多个外环支撑柱。
15、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实施方式,其中,所述分火器组件还包括设置于所述中心混气腔内的中心导气板,所述中心导气板具有带中心导气孔的中心凸耳,所述中心凸耳设置于所述中心引射管的出气端处。
16、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实施方式,其中,所述中心导气板沿所述中心混气腔的外侧壁向内延伸至覆盖所述中心混气腔的至少一部分,所述中心混气腔的底部等间隔设置有用于支撑所述中心导气板的多个中心支撑柱。
17、根据本实用新型的另一方面,提供了一种灶具。所述灶具包括前述的分火器组件以及底座组件。所述底座组件包括底座主体和分别连接于所述底座主体顶部的喷嘴安装座和支撑环,所述喷嘴安装座的顶部设置有与盲孔匹配的定位柱,所述支撑环与定位环相匹配,以将所述分火器组件安装于所述底座组件上。
18、本实用新型中的一个实施例具有如下优点或有益效果:
19、本实用新型的分火器组件通过呈环状的混气腔主体和分别沿所述混气腔主体间隔设置的至少两个混气段,提升外环引射管对外环混气腔的引射一次空气的能力,增加外环火的负荷,解决烟气中co含量超标的问题;通过混气段沿气体流动方向的截面逐渐减小,提升燃气与空气的流速,防止压力的变化引起燃烧器回火;通过中心引射管的出气端穿过中心混气腔后延伸至中心混气腔的中心位置,可以延长中环引射器的长度,提升引射器的引射能力,提升一次空气系数,中环燃烧器燃烧更加充分;第一引射管和第二引射管分别靠近外环混气腔的侧壁外侧设置有斜面,二次空气沿着倾斜向上的角度向上流动,阻力减少,可有效的提升二次空气的供给量,燃烧更充分。
技术特征:1.一种分火器组件,包括分火器主体(43),其特征在于,所述分火器主体(43)包括: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分火器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两个混气段(4312)包括第一混气段(43121)和第二混气段(43122),所述至少两个外环引射管(432)包括第一引射管(4321)和第二引射管(4322),所述第一引射管(4321)与所述第一混气段(43121)的侧壁连通,所述第二引射管(4322)与所述第二混气段(43122)的侧壁连通。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分火器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引射管(4321)和所述第二引射管(4322)平行于所述中心引射管(434)且对称设置于所述中心混气腔(433)的两侧。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分火器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引射管(4321)和所述第二引射管(4322)的进气端相对于所述中心混气腔(433)呈中心对称设置。
5.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分火器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引射管(4321)和所述外环混气腔(431)、所述第二引射管(4322)和所述外环混气腔(431)之间分别设置有空气通道(435)。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分火器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引射管(4321)和所述第二引射管(4322)分别靠近所述外环混气腔(431)的侧壁外侧设置有斜面(4323),所述斜面(4323)的仰角是45°至60°。
7.根据权利要求1至6中任一项所述的分火器组件,其特征在于,每个所述混气段(4312)的底部具有延伸面(43123),所述延伸面(43123)由所述外环引射管(432)的底部倾斜向上延伸至所述外环混气腔(431)的底部。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分火器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混气段(4312)沿气体流动方向的截面逐渐减小。
9.根据权利要求1至6中任一项所述的分火器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中心引射管(434)的出气端穿过所述中心混气腔(433)后延伸至所述中心混气腔(433)的中心位置。
10.根据权利要求1至6中任一项所述的分火器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分火器主体(43)在所述中心混气腔(433)的底部设置有向底部凸起的定位环(42),且在所述外环混气腔(431)的底部设置有用于定位的盲孔(41)。
11.根据权利要求1至6中任一项所述的分火器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分火器组件还包括设置于所述外环混气腔(431)内的外环导气板(44),所述外环导气板(44)具有至少两个带外环导气孔(441)的外环凸耳(442),所述外环凸耳(442)设置于所述混气段(4312)和所述外环引射管(432)的连接处。
12.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分火器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外环导气板(44)沿所述外环混气腔(431)的内侧壁向外延伸至覆盖所述外环混气腔(431)的至少一部分,所述外环混气腔(431)的底部等间隔设置有用于支撑所述外环导气板(44)的多个外环支撑柱(4313)。
13.根据权利要求1至6中任一项所述的分火器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分火器组件还包括设置于所述中心混气腔(433)内的中心导气板(45),所述中心导气板(45)具有带中心导气孔(451)的中心凸耳(452),所述中心凸耳(452)设置于所述中心引射管(434)的出气端处。
14.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分火器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中心导气板(45)沿所述中心混气腔(433)的外侧壁向内延伸至覆盖所述中心混气腔(433)的至少一部分,所述中心混气腔(433)的底部等间隔设置有用于支撑所述中心导气板(45)的多个中心支撑柱(4331)。
15.一种灶具,其特征在于,包括:
技术总结本技术提供了一种分火器组件和灶具。所述分火器组件包括分火器主体,所述分火器主体外环混气腔、至少两个外环引射管、中心混气腔和中心引射管,所述外环混气腔包括呈环状的混气腔主体和分别沿所述混气腔主体间隔设置的至少两个混气段,每个所述混气段的顶部分别与所述混气腔主体连通;每个所述外环引射管的出气端与一个所述混气段连通,每个所述外环引射管均由对应的所述混气段向所述混气腔主体的内侧延伸;所述中心混气腔同轴设置于所述外环混气腔的中心;所述中心引射管的出气端连通所述中心混气腔。本技术的分火器组件提升外环引射管对外环混气腔的引射一次空气的能力,增加外环火的负荷,解决烟气中CO含量超标的问题。技术研发人员:孙红梅,欧伟成,潘叶江受保护的技术使用者:华帝股份有限公司技术研发日:20231101技术公布日:2024/6/30本文地址:https://www.jishuxx.com/zhuanli/20240724/206956.html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YYfuon@163.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下一篇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