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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数字货币的预消费方法、系统、存储介质及监管平台与流程

2021-12-15 03:03:00 来源:中国专利 TAG:


1.本发明涉及数字货币的技术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基于数字货币的预消费方法、系统、存储介质及监管平台。


背景技术:

2.预付式消费是日常生活中的一种常见消费模式。即消费者预先支付资金,再分次消费。针对当前单用途预付式消费领域不健全的实际情况,各地正在探索针对预付费的资金监管平台,建立专用资金监管账户。消费者的预付费资金转入相应监管账户,根据实际消费结算情况,监管账户中的资金分批支付给相应商家。通过实现预付费按进度结算、消费次数结算、资金冻结解冻等分场景监管,降低了预付费消费行业的资金挪用、卷款跑路等风险。
3.然而,上述方式也带来新的挑战。比如,资金监管平台事实上汇聚了大量的社会资金和数字资产,如何发挥这笔长期闲置社会资金的效率,如何监管确保第三方资金平台的合法合规经营等。
4.数字人民币的数字化特性,基于可扩展属性能够承载各种差异化的金融特征信息,丰富和支持各种数字货币场景的特色交易需求。如针对预付费的消费模式,可以利用数字货币的智能合约实现时间条件、场景条件、角色条件触发的条件支付功能。因此,数字货币的这些特性为构建新型的、透明的、公正的、安全的基于合约的预消费交易提供了可能。
5.数字化的智能合约使得数字货币能够支持各类特色支付需求。但是各领域商业交易专业性强、复杂度高、差异化大的特点,使得智能合约的制定、部署、执行的门槛高,数字货币系统显然难于大而统的支撑,需要领域第三方平台在数字货币系统前端提供专业服务。


技术实现要素:

6.鉴于以上所述现有技术的缺点,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基于数字货币的预消费方法、系统、存储介质及监管平台,通过对预消费智能合约的交易双方的资金流和信息流的协同监管,实现预消费智能合约交易的透明性、公平性和资金安全性。
7.为实现上述目的及其他相关目的,本发明提供一种基于数字货币的预消费方法,应用于预消费监管平台,包括以下步骤:构建消费方和商户方的预消费智能合约;基于所述预消费智能合约制定支付智能合约;将所述支付智能合约提交至数字货币系统,以使所述数字货币系统将所述支付智能合约部署至所述消费方的数字货币钱包;基于接收到的消费信息,执行所述预消费智能合约,发送条件支付触发请求至所述数字货币系统,以使所述数字货币系统根据所述条件支付触发请求和所述支付智能合约完成所述消费方对所述商户方的数字货币支付。
8.于本发明一实施例中,构建消费方和商户方的预消费智能合约包括以下步骤:
9.基于消费方和所述商户方生成预消费智能合约;
10.获取所述消费方和所述商户方对所述预消费智能合约的签名;
11.所述预消费监管平台对所述预消费智能合约进行签名;
12.验证所述消费方和所述商户方的数字货币钱包的有效性。
13.于本发明一实施例中,所述支付智能合约包括合约标识、消费总金额、单次消费金额、支付条件、支付周期、失效处理约定以及触发策略;所述触发策略由所述预消费监管平台触发或由所述数字货币系统触发。
14.于本发明一实施例中,所述支付智能合约采用以下任一的交易担保模式:
15.1)由所述数字货币系统自动冻结所述消费方的数字货币钱包所需消费总金额的数字货币,当数字货币不足时,向所述预消费监管平台返回部署所述支付智能合约失败;
16.2)不冻结任何数字货币,基于所述消费方信用积分部署所述支付智能合约;当执行所述支付智能合约数字货币不足时,执行发出提醒、多次执行直至成功、返回交易失败、扣除交易退回手续费、扣除信用积分中的一种或多种组合。
17.本发明提供一种基于数字货币的预消费系统,应用于预消费监管平台,包括构建模块、制定模块、提交模块和执行模块;
18.所述构建模块用于构建消费方和商户方的预消费智能合约;
19.所述制定模块用于基于所述预消费智能合约制定支付智能合约;
20.所述提交模块用于将所述支付智能合约提交至数字货币系统,以使所述数字货币系统将所述支付智能合约部署至所述消费方的数字货币钱包;
21.所述执行模块用于基于接收到的消费信息,执行所述预消费智能合约,发送条件支付触发请求至所述数字货币系统,以使所述数字货币系统根据所述条件支付触发请求和所述支付智能合约完成所述消费方对所述商户方的数字货币支付。
22.本发明提供一种存储介质,其上存储有计算机程序,该程序被处理器执行时实现上述的基于数字货币的预消费方法。
23.本发明提供一种预消费监管平台,包括:处理器及存储器;
24.所述存储器用于存储计算机程序;
25.所述处理器用于执行所述存储器存储的计算机程序,以使所述预消费监管平台执行上述的基于数字货币的预消费方法。
26.本发明提供一种基于数字货币的预消费系统,包括上述的预消费监管平台和数字货币系统;
27.所述数字货币系统用于接收所述预消费监管平台发送来的支付智能合约,将所述支付智能合约部署至所述消费方的数字货币钱包;以及根据接收到的条件支付触发请求和所述支付智能合约完成消费方对商户方的数字货币支付。
28.于本发明一实施例中,所述数字货币系统进行数字货币支付时,采用以下任一方式:
29.1)直接从所述消费方的数字货币钱包中转移交易金额对应的数字货币至所述商户方的数字货币钱包;
30.2)将交易金额的一部分作为担保佣金转移至预消费监管平台,将剩余部分转移至所述商户方的数字货币钱包。
31.于本发明一实施例中,所述数字货币系统还用于将支付结果发送至所述预消费监
管平台,所述预消费监管平台还用于将所述支付结果发送至所述消费方和所述商户方。
32.如上所述,本发明的基于数字货币的预消费方法、系统、存储介质及监管平台,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33.(1)通过第三方的监管平台实现买卖双方预消费智能合约制定、部署、监控、触发,纠纷解决等,监管平台向数字货币系统提交交易双方基于条件触发的支付智能合约,数字货币系统将该支付智能合约部署至消费者钱包;监管平台依据预消费智能合约执行状态实时结算消费信息,按需触发数字货币系统的支付条件,确保买卖双方钱包之间的直接点对点的货币交易,从而实现对交易双方的资金流和信息流的协同监管,实现预消费合约交易的透明性、公平性和资金安全性;
34.(2)依托数字货币的数字化属性,通过解耦和协同专业的商业交易和货币交易,解绑交易数据与货币流通,并关联统一,实现对交易领域复杂智能合约的专业拆分和分布部署执行;基于第三方交易监管平台,实现专业领域的预消费智能合约制定、部署和监管商业交易执行,代替交易双方制定专业的、可靠的、安全的数字货币支付智能合约;数字货币系统只负责按条件执行数字货币智能合约,不关注各领域的商业交易业务,大幅降低了开发和部署专业化的数字货币智能合约的门槛,拓展了智能合约的应用场景;
35.(3)能以标准化模块嵌入到现有数字货币、第三方消费监管平台/电商平台的业务运营体系中,对具体的技术架构、运行环境的安全技术标准和流程规范没有要求和约束,研发和部署成本低,易于推广,促进数字货币与消费场景的深度融合,提高买卖双方公正、可信、透明的交易体验;
36.(4)不仅可以应用于新型消费服务领域,还可以应用于工业制造产业链、物联网金融等生产领域,帮助这些领域实现基于智能合约的消费和支付,减少人工操作和干预,提高履约效率,降低履约成本。
附图说明
37.图1显示为本发明的基于数字货币的预消费方法于一实施例中的流程图;
38.图2显示为本发明的基于数字货币的预消费系统于一实施例中的结构示意图;
39.图3显示为本发明的预消费监管平台于一实施例中的结构示意图;
40.图4显示为本发明的基于数字货币的预消费系统于另一实施例中的结构示意图。
41.元件标号说明
4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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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模块
4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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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模块
4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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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模块
4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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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模块
4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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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器
4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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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储器
4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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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消费监管平台
4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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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货币系统
具体实施方式
50.以下通过特定的具体实例说明本发明的实施方式,本领域技术人员可由本说明书所揭露的内容轻易地了解本发明的其他优点与功效。本发明还可以通过另外不同的具体实施方式加以实施或应用,本说明书中的各项细节也可以基于不同观点与应用,在没有背离本发明的精神下进行各种修饰或改变。需说明的是,在不冲突的情况下,以下实施例及实施例中的特征可以相互组合。
51.需要说明的是,以下实施例中所提供的图示仅以示意方式说明本发明的基本构想,遂图式中仅显示与本发明中有关的组件而非按照实际实施时的组件数目、形状及尺寸绘制,其实际实施时各组件的型态、数量及比例可为一种随意的改变,且其组件布局型态也可能更为复杂。
52.本发明的基于数字货币的预消费方法、系统、存储介质及监管平台通过解耦和协同专业的商业交易和货币交易,实现对交易领域复杂智能合约的专业拆分和分布部署执行,大幅降低了开发和部署专业化的数字货币智能合约的门槛,拓展了智能合约的应用场景,极具实用性。其中,本发明的预消费模式是指消费方与商户签订预消费智能合约,承诺消费一定金额/次数,但是消费者不预先支付资金,而是基于预消费智能合约和支付智能合约,实时消费结算和支付数字货币,从而实现预消费的透明性、公平性和资金安全性。
53.如图1所示,于一实施例中,本发明的基于数字货币的预消费方法应用于预消费监管平台,包括以下步骤:
54.步骤s1、构建消费方和商户方的预消费智能合约。
55.具体地,本发明中的预消费监管平台面向市场消费者和商家的预消费的交易需求,提供基于数字货币的第三方消费监管中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预消费智能合约的制定、发布、验证、部署;基于消费方和商家提供的消费信息,实时消费结算;与数字货币系统建立固定可信安全的对接接口,向数字货币系统提交条件支付智能合约,触发条件支付;以及实现对预消费交易数据管控。
56.具体地,于本发明一实施例中,构建消费方和商户方的预消费智能合约包括以下步骤:
57.11)基于消费方和所述商户方生成预消费智能合约。
58.具体地,消费方和商户在所述预消费监管平台达成预消费智能合约。所述预消费智能合约是定义和界定消费方和商户完整商业交易规则的智能合约(包括支付条件),是适用于特定商业领域的商业交易智能合约。所述预消费智能合约在第三方的预消费监管平台部署和执行;与部署在数字货币系统的支付智能合约实现分布协同服务,为各类商业交易提供完整一体的智能合约功能。
59.12)获取所述消费方和所述商户方对所述预消费智能合约的签名。
60.13)所述预消费监管平台对所述预消费智能合约进行签名。
61.14)验证所述消费方和所述商户方的数字货币钱包的有效性,并不预先收取所述消费方的资金。
62.步骤s2、基于所述预消费智能合约制定支付智能合约。
63.具体地,所述预消费监管平台基于所述预消费智能合约,自动制定双方数字货币钱包的安全可靠的条件支付的支付智能合约。所述支付智能合约包括合约标识、消费总金
额、单次消费金额、支付条件、支付周期、失效处理约定以及触发策略等,并对所述支付智能合约签名。
64.优选地,触发策略由所述预消费监管平台主动调用触发;或由数字货币系统依据检查合约条件,如周期性自动触发。
65.步骤s3、将所述支付智能合约提交至数字货币系统,以使所述数字货币系统将所述支付智能合约部署至所述消费方的数字货币钱包。
66.具体地,所述预消费监管平台按照数字货币智能合约规范,与数字货币系统建立固定可靠的合约对接接口服务,从而确保了智能合约制定和验证的专业性、高效性、安全性和可靠性,避免了买卖双方直接签订交易智能合约部署到货币钱包的风险,以及合约制定和验证的复杂流程。
67.其中,所述预消费监管平台将所述支付智能合约提交到数字货币系统。所述数字货币系统提供数字货币钱包条件支付智能合约的部署和执行服务,实现买卖双方钱包之间点对点支付,以及智能合约执行情况的反馈,以及实现对交易资金管控。具体地,所述数字货币系统首先验证所述支付智能合约属于可信所述预消费监管平台制定并数字签名的可靠智能合约,将所述支付智能合约部署在消费方的数字货币钱包,等待满足合约触发条件再执行交易。即此时消费方的数字货币钱包并未立即支付数字货币至所述预消费监管平台或者商户。
68.于本发明一实施例中,部署所述支付智能合约时,采用以下任一的交易担保模式:
69.1)由所述数字货币系统自动冻结所述消费方的数字货币钱包所需消费总金额的数字货币,当数字货币不足时,向所述预消费监管平台返回部署所述支付智能合约失败;
70.2)不冻结任何数字货币,基于所述消费方信用积分部署所述支付智能合约;当执行所述支付智能合约数字货币不足时,执行发出提醒、多次执行直至成功、返回交易失败、扣除交易退回手续费、扣除信用积分中的一种或多种组合。
71.步骤s4、基于接收到的消费信息,执行所述预消费智能合约,发送条件支付触发请求至所述数字货币系统,以使所述数字货币系统根据所述条件支付触发请求和所述支付智能合约完成所述消费方对所述商户方的数字货币支付。
72.具体地,消费方完成每笔消费后,由消费方或商户向所述预消费监管平台发送消费信息,由另一方签名确认该消费信息。所述预消费监管平台依据所述预消费智能合约,实时消费结算,并判断是否满足所述预消费智能合约的支付条件,如满足则向所述数字货币系统发送条件支付触发请求,请求信息包括消费方钱包、智能合约标识、支付金额、支付完成时间等。
73.所述数字货币系统接收到所述预消费监管平台发送的所述条件支付触发请求后,依据所述消费方的数字货币钱包部署的该标识的支付智能合约,检验本次货币交易(包括执行周期、频率、金额等)是否符合该支付智能合约的规则,然后再执行该次消费金额的数字货币转移交易;或者接收到预消费终止交易时,所述数字货币系统直接解除所述消费方的数字货币钱包的支付智能合约。
74.所述数字货币系统进行数字货币支付时,采用以下任一方式:
75.1)直接从所述消费方的数字货币钱包中转移交易金额对应的数字货币至所述商户方的数字货币钱包;
76.2)将交易金额的一部分作为担保佣金转移至预消费监管平台,将剩余部分转移至所述商户方的数字货币钱包。
77.另外,数字货币支付完成后,所述数字货币系统将支付结果(如成功)回传至所述预消费监管平台,所述预消费监管平台根据此完成该次预消费交易过程,回传至所述消费方和所述商户。如失败,预消费监管平台按规定回退处理该笔交易。
78.因此,整个交易的信息流在所述预消费监管平台,而资金流完全在所述数字货币系统,实现了基于合约的预消费,以及基于条件支付的实时支付,将数字货币直接从消费方的数字货币钱包到商户的数字货币钱包的点对点支付。所述预消费监管平台不涉及预先收取消费方资金来用作其它用途等问题,给买卖双方提供一个更加公正透明的交易环境,避免平台对买卖双方的捆绑。这样通过解绑信息流和资金流,并关联统一,有利于重塑网络交易领域数据和资金过度集中而导致的潜在风险。通过细分和规范金融业务与第三方交易担保等行业业务边界,有利于监管。
79.下面以教育培训预消费模式为例,来进一步阐述本发明的基于数字货币的预消费方法。
80.消费者与教育培训机构在公立的第三方预消费监管平台注册账户并身份验证。所述第三方预消费监管平台可以辅助接入培训机构的在线入口。
81.消费者与教育培训机构在第三方预消费监管平台签订预消费智能合约。所述预消费智能合约包括:合约编号;双方账号;消费内容;总消费金额和次数;按单次消费的计价;消费周期;支付方式(按次/月/季节/年等计算支付);以及单方违约时重新计价及补偿对方的规则;纠纷解决机制;三方签名(消费者、培训机构、监管平台)等。所述预消费智能合约完全由消费者和培训机构在所述第三方预消费监管平台制定和执行,与数字货币系统没有任何关系。同时,消费者和培训机构分别提供各自的数字货币钱包账户。
82.所述第三方预消费监管平台制定支付智能合约,并提交到数字货币系统。具体地,所述第三方预消费监管平台基于消费者和培训机构签订的预消费智能合约,以及双方提供的数字货币钱包账号,制定依据预消费合约的,用于数字货币钱包的支付智能合约,并向数字货币系统提交该支付智能合约和收/付款方的数字货币钱包账号。
83.数字货币系统验证支付智能合约的有效性和安全性,以及收/付双方的钱包账户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在付款方钱包部署所述支付智能合约。
84.消费者消费时,可以线上预约(通过所述第三方预消费监管平台提供的商家入口)、线下消费、线上双方签名确认等;或直接由消费者或培训机构,将实时消费信息提交到所述第三方预消费监管平台,由另一方签名确认。所述第三方预消费监管平台依据双方签名确认的消费记录,执行所述预消费智能合约,实时消费结算,并依据所述预消费智能合约确定是否该向数字货币系统触发支付请求。
85.数字货币系统接收到所述第三方预消费监管平台发送的条件支付的触发请求后,依据消费者的数字货币钱包部署的支付智能合约,执行该次消费金额的数字货币转移交易。执行支付时,包括将从消费方的数字货币钱包转移相应交易金额的数字货币到商家钱包。优选的,可能按照智能合约,将交易金额的一部分作为担保佣金直接转移给所述第三方预消费监管平台的钱包,再将其他转移给商家钱包。
86.所述第三方预消费监管平台依据部署的预消费智能合约和数字货币系统反馈的
支付智能合约的执行情况,实时提醒用户履约状态,提醒用户按约消费和结算。
87.如图2所示,于一实施例中,本发明的基于数字货币的预消费系统应用于预消费监管平台,包括构建模块21、制定模块22、提交模块23和执行模块24。
88.所述构建模块21用于构建消费方和商户方的预消费智能合约。
89.所述制定模块22与所述构建模块21相连,用于基于所述预消费智能合约制定支付智能合约。
90.所述提交模块23与所述制定模块22相连,用于将所述支付智能合约提交至数字货币系统,以使所述数字货币系统将所述支付智能合约部署至所述消费方的数字货币钱包。
91.所述执行模块24与所述提交模块23相连,用于基于接收到的消费信息,执行所述预消费智能合约,发送条件支付触发请求至所述数字货币系统,以使所述数字货币系统根据所述条件支付触发请求和所述支付智能合约完成所述消费方对所述商户方的数字货币支付。
92.其中,构建模块21、制定模块22、提交模块23和执行模块24的结构和原理与上述基于数字货币的预消费方法中的步骤一一对应,故在此不再赘述。
93.需要说明的是,应理解以上装置的各个模块的划分仅仅是一种逻辑功能的划分,实际实现时可以全部或部分集成到一个物理实体上,也可以物理上分开。且这些模块可以全部以软件通过处理元件调用的形式实现,也可以全部以硬件的形式实现,还可以部分模块通过处理元件调用软件的形式实现,部分模块通过硬件的形式实现。例如:x模块可以为单独设立的处理元件,也可以集成在上述装置的某一个芯片中实现。此外,x模块也可以以程序代码的形式存储于上述装置的存储器中,由上述装置的某一个处理元件调用并执行以上x模块的功能。其它模块的实现与之类似。这些模块全部或部分可以集成在一起,也可以独立实现。这里所述的处理元件可以是一种集成电路,具有信号的处理能力。在实现过程中,上述方法的各步骤或以上各个模块可以通过处理器元件中的硬件的集成逻辑电路或者软件形式的指令完成。以上这些模块可以是被配置成实施以上方法的一个或多个集成电路,例如:一个或多个特定集成电路(application specific integrated circuit,简称asic),一个或多个微处理器(digital signal processor,简称dsp),一个或者多个现场可编程门阵列(field programmable gate array,简称fpga)等。当以上某个模块通过处理元件调度程序代码的形式实现时,该处理元件可以是通用处理器,如中央处理器(central processing unit,简称cpu)或其它可以调用程序代码的处理器。这些模块可以集成在一起,以片上系统(system

on

a

chip,简称soc)的形式实现。
94.本发明的存储介质上存储有计算机程序,该程序被处理器执行时实现上述的基于数字货币的预消费方法。优选地,所述存储介质包括:rom、ram、磁碟、u盘、存储卡或者光盘等各种可以存储程序代码的介质。
95.如图3所示,于一实施例中,本发明的预消费监管平台包括:处理器31和存储器32。
96.所述存储器32用于存储计算机程序。
97.所述存储器32包括:rom、ram、磁碟、u盘、存储卡或者光盘等各种可以存储程序代码的介质。
98.所述处理器31与所述存储器32相连,用于执行所述存储器32存储的计算机程序,以使所述预消费监管平台执行上述的基于数字货币的预消费方法。
99.优选地,所述处理器31可以是通用处理器,包括中央处理器(central processing unit,简称cpu)、网络处理器(network processor,简称np)等;还可以是数字信号处理器(digital signal processor,简称dsp)、专用集成电路(application specific integrated circuit,简称asic)、现场可编程门阵列(field programmable gate array,简称fpga)或者其他可编程逻辑器件、分立门或者晶体管逻辑器件、分立硬件组件。
100.如图4所示,于一实施例中,本发明的基于数字货币的预消费系统包括上述的预消费监管平台41和数字货币系统42。
101.所述数字货币系统42与预消费监管平台41相连,用于接收所述预消费监管平台41发送来的支付智能合约,将所述支付智能合约部署至所述消费方的数字货币钱包;以及根据接收到的条件支付触发请求和所述支付智能合约完成消费方对商户方的数字货币支付。
102.于本发明一实施例中,所述数字货币系统42还用于将支付结果发送至所述预消费监管平台41,所述预消费监管平台41还用于将所述支付结果发送至所述消费方和所述商户方。
103.综上所述,本发明的基于数字货币的预消费方法、系统、存储介质及监管平台通过第三方的监管平台实现买卖双方预消费智能合约制定、部署、监控、触发,纠纷解决等,监管平台向数字货币系统提交交易双方基于条件触发的支付智能合约,数字货币系统将该支付智能合约部署至消费者钱包;监管平台依据预消费智能合约执行状态实时结算消费信息,按需触发数字货币系统的支付条件,确保买卖双方钱包之间的直接点对点的货币交易,从而实现对交易双方的资金流和信息流的协同监管,实现预消费合约交易的透明性、公平性和资金安全性;依托数字货币的数字化属性,通过解耦和协同专业的商业交易和货币交易,解绑交易数据与货币流通,并关联统一,实现对交易领域复杂智能合约的专业拆分和分布部署执行;基于第三方交易监管平台,实现专业领域的预消费智能合约制定、部署和监管商业交易执行,代替交易双方制定专业的、可靠的、安全的数字货币支付智能合约;数字货币系统只负责按条件执行数字货币智能合约,不关注各领域的商业交易业务,大幅降低了开发和部署专业化的数字货币智能合约的门槛,拓展了智能合约的应用场景;能以标准化模块嵌入到现有数字货币、第三方消费监管平台/电商平台的业务运营体系中,对具体的技术架构、运行环境的安全技术标准和流程规范没有要求和约束,研发和部署成本低,易于推广,促进数字货币与消费场景的深度融合,提高买卖双方公正、可信、透明的交易体验;不仅可以应用于新型消费服务领域,还可以应用于工业制造产业链、物联网金融等生产领域,帮助这些领域实现基于智能合约的消费和支付,减少人工操作和干预,提高履约效率,降低履约成本。所以,本发明有效克服了现有技术中的种种缺点而具高度产业利用价值。
104.上述实施例仅例示性说明本发明的原理及其功效,而非用于限制本发明。任何熟悉此技术的人士皆可在不违背本发明的精神及范畴下,对上述实施例进行修饰或改变。因此,举凡所属技术领域中具有通常知识者在未脱离本发明所揭示的精神与技术思想下所完成的一切等效修饰或改变,仍应由本发明的权利要求所涵盖。
再多了解一些

本文用于企业家、创业者技术爱好者查询,结果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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