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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对点合约交易方法、系统、存储介质及数字货币钱包系统与流程

2022-04-02 06:13:21 来源:中国专利 TAG:


1.本发明涉及数字货币的技术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点对点合约交易方法、系统、存储介质及数字货币钱包系统。


背景技术:

2.现有技术中,不论是线上电子商务,还是资金借贷,都是基于以账户为中心集中控制的金融服务模式。如线上电商交易往往采取第三方担保的形式,即商家在电商平台开店,消费者下单时先将款项支付给第三方担保平台,物流送达后买方确认收货,再由第三方平台将款项结算给商家,整个交易完成。第三方平台类似一个交易担保、解决纠纷的多方合约平台。
3.第三方电商交易平台提供的中介服务促进了电子商务的蓬勃发展。但互联网领域“赢者通吃”的聚合现象导致业务聚集化、数据垄断现象越来越明显,为全社会数字经济公平发展带来众多隐忧,如对消费端和商家的数据垄断、平台绑定、资金截流、恶行竞争、侵犯隐私等。同时,互联网的聚集垄断事实上提高了创新门槛,从而妨碍激发全社会的持续健康的创新活力。
4.数字人民币的数字化及可编程的便捷特性,降低了传统以账户为中心的金融服务的集中控制特性,大幅提升了金融服务在全社会(末端)的普惠性、便捷性和可达性,为开展新型的、灵活的、便捷的、差异化的端到端电子商务、资金流转提供了可能。如数字人民币搭载智能合约,为端到端的交易双方提供了以契约为基础的可信安全公正的交易工具,基于双方协商的智能化合约,能帮助自动实现不需要第三方平台参与的、端到端的大多数日常零售交易或资金流转,从而大幅度降低全社会终端用户自主开展电子商务和资金流转的门槛,促进个性化、即时性的市场经济活动。
5.但是,当前的数字货币钱包定位为一个承载数字货币的支付工具,需要接入到特定的电商平台的支付通道,才能实现与各种电商交易场景的融合。从终端用户的角度,数字货币钱包的这种与应用场景相对分割的服务模式,限制了终端数字化及可编程性的特点发挥,使之相较于现有的用户早已习惯的微信、支付宝等网络支付工具并无多大优势,用户切换支付习惯相对困难。


技术实现要素:

6.鉴于以上所述现有技术的缺点,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点对点合约交易方法、系统、存储介质及数字货币钱包系统,通过定制智能合约,能够基于交易参与方的数字货币钱包终端实现点对点的交易,无需第三方平台参与。
7.为实现上述目的及其他相关目的,本发明提供一种基于数字货币的点对点合约交易方法,应用于数字货币钱包系统,包括以下步骤:接收交易参与方的数字货币钱包终端发送来的智能合约;所述智能合约由所述交易参与方协商并签名后得到;验证所述智能合约,并将所述智能合约部署关联至所述交易参与方的数字货币钱包;基于所述智能合约的执行
条件执行所述智能合约,以实现所述交易参与方之间的点对点合约交易。
8.于本发明一实施例中,还包括响应所述智能合约的执行状态查询请求和执行结果查询请求。
9.于本发明一实施例中,还包括基于所述智能合约的执行数据对所述交易参与方进行合约信用评价。
10.本发明提供一种基于数字货币的点对点合约交易系统,应用于数字货币钱包系统,包括接收模块、验证部署模块和执行模块;
11.所述接收模块用于接收交易参与方的数字货币钱包终端发送来的智能合约;所述智能合约由所述交易参与方协商并签名后得到;
12.所述验证部署模块用于验证所述智能合约,并将所述智能合约部署关联至所述交易参与方的数字货币钱包;
13.所述执行模块用于基于所述智能合约的执行条件执行所述智能合约,以实现所述交易参与方之间的点对点合约交易。
14.本发明提供一种存储介质,其上存储有计算机程序,该程序被处理器执行时实现上述的基于数字货币的点对点合约交易方法。
15.本发明提供一种数字货币钱包系统,包括:处理器及存储器;
16.所述存储器用于存储计算机程序;
17.所述处理器用于执行所述存储器存储的计算机程序,以使所述数字货币钱包系统执行上述的基于数字货币的点对点合约交易方法。
18.本发明提供一种基于数字货币的点对点合约交易系统,包括上述的数字货币钱包系统和交易参与方的数字货币钱包终端;
19.所述交易参与方的数字钱包终端用于协商确定交易对应的智能合约并分别进行签名后发送至所述数字货币钱包系统。
20.于本发明一实施例中,所述交易参与方的数字钱包终端协商确定交易对应的智能合约包括以下步骤:
21.所述交易参与方中的任意一方查询并选择与交易对应的智能合约,以及对所选择的智能合约进行修改,获取定制的智能合约;
22.所述交易参与方中的其他方依次对所述定制的智能合约进行协商定制,直至获取所有交易参与方均认可并签名的智能合约。
23.于本发明一实施例中,所述交易参与方的数字货币钱包终端还用于提交交易条件数据至所述数字货币钱包系统,以使所述数字货币钱包系统根据所述交易条件数据执行所述智能合约。
24.于本发明一实施例中,所述数字货币钱包系统还用于令数字货币系统冻结所述交易购买方的数字货币钱包中与所述智能合约规定的数字货币金额。
25.如上所述,本发明的点对点合约交易方法、系统、存储介质及数字货币钱包系统,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26.(1)通过在现有数字货币钱包载体基础上,通过扩展定制智能合约功能,直接实现端到端的智能合约签约、合约监测、合约自动执行、合约执行追踪,为终端用户开展不依赖第三方平台的、端到端的即时、安全的零售交易活动、个人资金借贷提供了可信安全、触手
可达的便捷工具;
27.(2)能够完全适应现有数字货币钱包和数字货币系统的运营架构和技术标准,通过扩展终端钱包的数字货币可编程性功能,即可满足终端用户对数字货币条件交易的定制化、差异化需要,促进数字货币钱包终端与快捷电商、个人资金信贷等普惠金融服务场景结合,通过激发终端用户的需求潜能、创新活力,提升终端用户的满足感和获得感,快速促进数字货币钱包生态体系在用户端的发展;
28.(3)能够助力解决即时性的端到端快捷电商交易,大幅降低电商从业门槛和条件;能促进可信有保障的社会个人资金借贷等服务,大副降低社会闲置资金借贷流转的成本,从而提升数字金融服务在全社会的普惠性和便捷性。
附图说明
29.图1显示为本发明的基于数字货币的点对点合约交易方法于一实施例中的流程图;
30.图2显示为本发明的基于数字货币的点对点合约交易系统于一实施例中的结构示意图;
31.图3显示为本发明的数字货币钱包系统于一实施例中的结构示意图;
32.图4显示为本发明的基于数字货币的点对点合约交易系统于另一实施例中的结构示意图。
33.元件标号说明
3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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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模块
3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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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证部署模块
3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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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模块
3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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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器
3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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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储器
3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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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货币钱包系统
4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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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参与方的数字货币钱包终端
具体实施方式
41.以下通过特定的具体实例说明本发明的实施方式,本领域技术人员可由本说明书所揭露的内容轻易地了解本发明的其他优点与功效。本发明还可以通过另外不同的具体实施方式加以实施或应用,本说明书中的各项细节也可以基于不同观点与应用,在没有背离本发明的精神下进行各种修饰或改变。需说明的是,在不冲突的情况下,以下实施例及实施例中的特征可以相互组合。
42.需要说明的是,以下实施例中所提供的图示仅以示意方式说明本发明的基本构想,遂图式中仅显示与本发明中有关的组件而非按照实际实施时的组件数目、形状及尺寸绘制,其实际实施时各组件的型态、数量及比例可为一种随意的改变,且其组件布局型态也可能更为复杂。
43.本发明的点对点合约交易方法、系统、存储介质及数字货币钱包系统,通过基于交易参与方的数字货币钱包终端定制智能合约,实现点对点的交易,无需第三方平台参与。例
如,线上电子商务交易双方或交易多方,可以基于个人终端的数字货币钱包提供的智能合约功能,实现双方智能合约的协商签约及签名;将双方签名的智能合约提交到数字货币钱包系统,数字货币钱包系统验证合约有效性并部署;买方确认验收货物后,智能合约执行引擎从数字货币钱包终端获取交易实时状态(如卖方钱包终端通过物流平台获得买方用户已经验收货物的证据),依据合约设定的时间等支付条件,自动支付或由任何一方主动触发支付,以完成整个交易;或者依据合约解决纠纷并终止交易;交易双方互相评价本次交易的对方有证据的可信交易信用。再例如,基于数字货币钱包的端到端资金借贷,借贷双方可以直接基于数字货币钱包签订借贷智能合约,约定借贷金额,分期还款方式和违约责任等,从而借助数字货币智能合约的可定制、一致性、可验证、强制执行、保护隐私等特点,确保资金流转的公正可信,避免中介服务的时间和经济成本。即使在出现纠纷的情况下,任何一方都具有全程可信电子证据,大幅降低了司法解决纠纷的难度。
44.如图1所示,于一实施例中,本发明的基于数字货币的点对点合约交易方法应用于数字货币钱包系统,包括以下步骤:
45.步骤s1、接收交易参与方的数字货币钱包终端发送来的智能合约;所述智能合约由所述交易参与方协商并签名后得到。
46.具体地,对于参与交易的双方或多方,可由任意一方基于自身的数字货币钱包进行智能合约的查询,选择满足个人交易类型需求的智能合约范本,并在此基础上定制个人特色交易的智能合约,从而降低了终端用户使用智能合约签约的技术难度,又提高了智能合约的内在安全性。其中,所述数字货币钱包可以本地化存储、查询和修改所述智能合约。优选地,用户也可以从所述数字货币钱包的本地临时智能合约库中调出预先定制的智能合约进行重新修订。因此,所述智能合约针对端到端之间的交易需求制定的特定数字货币交易规则共识协议,由交易双方(多方)协商签订,由所述数字货币钱包系统依据协议制定的合约规则自动执行,具有交易可跟踪且不可逆等特点。
47.定制所述智能合约时,针对所选择的智能合约范本,用户可在线定制编程(如通过图形界面操作),改写所述智能合约范本的关键参数,如交易号、交易双方钱包号、货品及图片、交易时间、金额、次数等;通过勾选/取消等操作,增加或者删除特定的附加交易规则条款,增加或删除本次点对点合约交易需要(某些)交易方提交的(外部)其他条件数据状态、获取该数据的方式(如:提供方、系统自动访问该数据源和/或定时提醒提供方提交、截至时间、缺省判定结果等),及判定该条件成立的标准。
48.交易参与的任何一方可以将定制的智能合约发送到交易的其他参与方,由其他参与方再次协商定制,直至得到所有交易方都认可智能合约协议文本。当交易参与方完全认可由对方(或其他方)发送的合约最终文本时,可直接在数字货币钱包中对该智能合约进行签名,再将附带本人的签名信息的智能合约发给对方(或其他方)继续签名。当所有交易参与方依次签名后,由最后签名的用户将附带所有方的签名信息的智能合约一起提交给数字货币钱包系统。
49.步骤s2、验证所述智能合约,并将所述智能合约部署关联至所述交易参与方的数字货币钱包。
50.具体地,所述数字货币钱包系统对所述智能合约进行验证。其中,依次利用各个交易参与方的数字货币钱包公钥验证其签名的有效性以及与最终提交的智能合约的一致性。
具体地,利用所述公钥解密签名信息获得签名摘要,当所述签名摘要与所述智能合约的摘要一致,表明签名的有效性以及与最终提交的智能合约的一致性。所述智能合约验证通过后,所述数字货币钱包系统部署所述智能合约关联至各个交易参与方的数字货币钱包。
51.步骤s3、基于所述智能合约的执行条件执行所述智能合约,以实现所述交易参与方之间的点对点合约交易。
52.具体地,所述交易参与方的数字货币钱包终端还能够主动或自动收集并提交当前交易的条件状态数据,并提交交易条件数据至所述数字货币钱包系统。所述数字货币钱包系统根据所述交易条件数据对合约状态进行自动监测。当满足所述交易条件时,自动强制执行所述智能合约。或者,由所述智能合约规定的交易参与方主动触发执行所述智能合约。当所述数字货币钱包系统执行自动监测时,需要依据合约规定的监测周期和频率,自动监测数字货币钱包系统、数字货币钱包终端的当前数据状态,或者按协议条款提醒相应交易方提供规定的数据状态并监测。例如,买卖双方的数字货币钱包都可以主动提交已经验收确认收货的物流状态信息,以使所述数字货币钱包系统根据所述交易条件数据执行所述智能合约。执行完后,所述数字货币钱包系统将所述智能合约的执行结果状态推送至交易参与方的数字货币钱包终端。
53.于本发明一实施例中,本发明的基于数字货币的点对点合约交易方法还包括响应所述智能合约的执行状态查询请求和执行结果查询请求。具体地,所述数字货币钱包系统记录并保存智能合约全程可信数字证据,供交易方查询、追踪溯源、司法取证等。所述数字货币钱包终端发送智能合约执行状态查询请求、执行结果查询请求至所述数字货币钱包系统,所述数字货币钱包系统及时进行响应,从而实现合约数据的管控、溯源。
54.于本发明一实施例中,本发明的基于数字货币的点对点合约交易方法还包括基于所述智能合约的执行数据对所述交易参与方进行合约信用评价,从而便于后续的交易中的风险控制。
55.下面以点对点快捷电商服务为例,以对比服务模式的方式,进一步阐述本发明的基于数字货币的点对点合约交易方法具体实施方式和过程。
56.定制家具的商户可以在任何网络渠道(如微信公众号、朋友圈、qq、微博等)或者线下渠道推介自己的可定制的家具产品。通过微信等即时消息渠道接单,接单信息包括买方的定制订单信息和数字货币钱包信息。
57.商户在数字货币钱包终端通过扫码识别或者借助ocr(optical character recognition,光学字符识别)自动获取技术或者手动拷贝输入方式,获取买方的定制订单信息和付款数字货币钱包信息。
58.商户基于数字货币钱包终端在数字货币钱包系统提供的智能合约库中搜索符合该次交易类型的智能合约样本,或本人数字货币钱包存储的预先定制的智能合约,定制本次交易的智能合约。
59.商户将定制的交易智能合约发送给买方的数字货币钱包终端。
60.买方在数字货币钱包终端协商修订智能合约,并再次与商户协商。
61.最终达成一致后,买方签名的智能合约返回给商户,商户签名该智能合约并发送给数字货币钱包系统。智能合约规定:确认订单后,买方在24小时内支付总订单金额的30%给卖方钱包,卖方开启定制生产制作;在买方收到并验收产品合格后,24小时内支付剩余款
项给卖方钱包。
62.数字货币钱包系统部署该智能合约并关联到买卖双方的数字货币钱包。合约部署成功,即表示交易订单生效。
63.可选的,数字货币系统可以直接冻结买方钱包相应合约标额的数字货币金额(或一定比例的数字货币金额),或者基于买方钱包的信用等级,不预先冻结数字货币。
64.数字货币服务系统在24小时内按照合约规定,自动执行第一阶段数字货币交易,给卖方支付30%款项,并即时通知买卖双方钱包合约执行结果。
65.商户制作完产品,通过物流发送货物给买方。
66.买方验收货物后,可在数字货币钱包直接提交确认收货信息;或者,物流平给给商户反馈货物验收成功信息,商户在数字货币钱包终端提交该货物验收成功信息。
67.数字货币钱包系统接收到该信息并自动识别后,监测到智能合约已经满足第二阶段自动执行条件,启动智能合约执行,实现剩余数字货币从买方钱包到卖方钱包的转移。如在未冻结数字货币情况下,买方钱包数字货币不足够导致自动执行失败,即时通过钱包终端提醒买方用户兑换货币,再次执行支付。
68.数字货币钱包服务保存该次智能合约交易的全程数据。买卖双方可以通过各自的数字货币钱包跟踪查询智能合约的执行结果,并作信用评价及查询信用积分。如货物验收不合格,或者其他因素导致合约交易失败,按智能合约规定启动后续纠纷协商解决机制,数字货币钱包提供双方一致的、可信的全程数据证据。
69.如图2所示,于一实施例中,本发明的基于数字货币的点对点合约交易系统应用于数字货币钱包系统,包括接收模块21、验证部署模块22和执行模块23。
70.所述接收模块21用于接收交易参与方的数字货币钱包终端发送来的智能合约;所述智能合约由所述交易参与方协商并签名后得到。
71.所述验证部署模块22与所述接收模块21相连,用于验证所述智能合约,并将所述智能合约部署关联至所述交易参与方的数字货币钱包。
72.所述执行模块23与所述验证部署模块22相连,用于基于所述智能合约的执行条件执行所述智能合约,以实现所述交易参与方之间的点对点合约交易。
73.其中,接收模块21、验证部署模块22和执行模块23的结构和原理与上述基于数字货币的点对点合约交易方法中的步骤一一对应,故在此不再赘述。
74.需要说明的是,应理解以上装置的各个模块的划分仅仅是一种逻辑功能的划分,实际实现时可以全部或部分集成到一个物理实体上,也可以物理上分开。且这些模块可以全部以软件通过处理元件调用的形式实现,也可以全部以硬件的形式实现,还可以部分模块通过处理元件调用软件的形式实现,部分模块通过硬件的形式实现。例如:x模块可以为单独设立的处理元件,也可以集成在上述装置的某一个芯片中实现。此外,x模块也可以以程序代码的形式存储于上述装置的存储器中,由上述装置的某一个处理元件调用并执行以上x模块的功能。其它模块的实现与之类似。这些模块全部或部分可以集成在一起,也可以独立实现。这里所述的处理元件可以是一种集成电路,具有信号的处理能力。在实现过程中,上述方法的各步骤或以上各个模块可以通过处理器元件中的硬件的集成逻辑电路或者软件形式的指令完成。以上这些模块可以是被配置成实施以上方法的一个或多个集成电路,例如:一个或多个特定集成电路(application specific integrated circuit,简称
asic),一个或多个微处理器(digital signal processor,简称dsp),一个或者多个现场可编程门阵列(field programmable gate array,简称fpga)等。当以上某个模块通过处理元件调度程序代码的形式实现时,该处理元件可以是通用处理器,如中央处理器(central processing unit,简称cpu)或其它可以调用程序代码的处理器。这些模块可以集成在一起,以片上系统(system-on-a-chip,简称soc)的形式实现。
75.本发明的存储介质上存储有计算机程序,该程序被处理器执行时实现上述的基于数字货币的点对点合约交易方法。优选地,所述存储介质包括:rom、ram、磁碟、u盘、存储卡或者光盘等各种可以存储程序代码的介质。
76.如图3所示,于一实施例中,本发明的数字货币钱包系统包括:处理器31和存储器32。
77.所述存储器32用于存储计算机程序。
78.所述存储器32包括:rom、ram、磁碟、u盘、存储卡或者光盘等各种可以存储程序代码的介质。
79.所述处理器31与所述存储器32相连,用于执行所述存储器32存储的计算机程序,以使所述数字货币钱包系统执行上述的基于数字货币的点对点合约交易方法。
80.优选地,所述处理器31可以是通用处理器,包括中央处理器(central processing unit,简称cpu)、网络处理器(network processor,简称np)等;还可以是数字信号处理器(digital signal processor,简称dsp)、专用集成电路(application specific integrated circuit,简称asic)、现场可编程门阵列(field programmable gate array,简称fpga)或者其他可编程逻辑器件、分立门或者晶体管逻辑器件、分立硬件组件。
81.如图4所示,于一实施例中,本发明的基于数字货币的点对点合约交易系统包括上述的数字货币钱包系统41和交易参与方的数字货币钱包终端42。
82.所述交易参与方的数字货币钱包终端42用于协商确定交易对应的智能合约并分别进行签名后发送至所述数字货币钱包系统41。
83.于本发明一实施例中,所述数字货币钱包系统41还用于令数字货币系统冻结所述交易购买方的数字货币钱包中与所述智能合约相对应的数字货币金额。其中,所述数字货币金额可以是与所述交易相对应的交易金额或者是预设比例的交易金额。
84.综上所述,本发明的点对点合约交易方法、系统、存储介质及数字货币钱包系统通过在现有数字货币钱包载体基础上,通过扩展定制智能合约功能,直接实现端到端的智能合约签约、合约监测、合约自动执行、合约执行追踪,为终端用户开展不依赖第三方平台的、端到端的即时、安全的零售交易活动、个人资金借贷提供了可信安全、触手可达的便捷工具;能够完全适应现有数字货币钱包和数字货币系统的运营架构和技术标准,通过扩展终端钱包的数字货币可编程性功能,即可满足终端用户对数字货币条件交易的定制化、差异化需要,促进数字货币钱包终端与快捷电商、个人资金信贷等普惠金融服务场景结合,通过激发终端用户的需求潜能、创新活力,提升终端用户的满足感和获得感,快速促进数字货币钱包生态体系在用户端的发展;能够助力解决即时性的端到端快捷电商交易,大幅降低电商从业门槛和条件;能促进可信有保障的社会个人资金借贷等服务,大副降低社会闲置资金借贷流转的成本,从而提升数字金融服务在全社会的普惠性和便捷性。所以,本发明有效克服了现有技术中的种种缺点而具高度产业利用价值。
85.上述实施例仅例示性说明本发明的原理及其功效,而非用于限制本发明。任何熟悉此技术的人士皆可在不违背本发明的精神及范畴下,对上述实施例进行修饰或改变。因此,举凡所属技术领域中具有通常知识者在未脱离本发明所揭示的精神与技术思想下所完成的一切等效修饰或改变,仍应由本发明的权利要求所涵盖。
再多了解一些

本文用于企业家、创业者技术爱好者查询,结果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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