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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的充电方法、系统、电子设备及可读存储介质与流程

2022-06-11 05:47:01 来源:中国专利 TAG:


1.本技术属于车辆充电领域,尤其涉及一种车辆的充电方法、系统、电子设备及可读存储介质。


背景技术:

2.现有的以在线充模式对电池进行充电的技术,大部分是关于如何对电池进行高效充电的技术,不能保证以在线充模式对电池充电的安全性。
3.目前的安全充电技术不适用于在线充这种充电方式,使得当前在线充模式对电池充电的安全性低。


技术实现要素:

4.本技术实施例提供一种车辆的充电方法、系统、电子设备及可读存储介质,旨在解决现有在线充模式对电池充电的安全性低的问题。
5.第一方面,本技术实施例提供一种车辆的充电方法,所述方法包括:
6.获取电池的初始荷电状态;
7.若所述初始荷电状态处于第一数值范围,则对所述电池以在线充模式进行充放电,所述第一数值范围为所述电池安全充电时,荷电状态的范围,所述在线充模式为对所述电池进行充电的同时,所述电池自身进行放电;
8.在对所述电池以在线充模式进行充放电时,获取所述电池的实测荷电状态;
9.若所述实测荷电状态处于第二数值范围,则停止对所述电池以在线充模式进行充放电,所述第二数值范围为所述电池过充或过放时,荷电状态的范围。
10.在第一方面一种可能实现的方式中,所述若所述初始荷电状态处于第一数值范围,则对所述电池以在线充模式进行充放电,包括:
11.若所述初始荷电状态大于或等于第一阈值且小于或等于第二阈值,则对所述电池以在线充模式进行充放电。
12.其中,所述对所述电池以在线充模式进行充放电时,还包括:
13.获取所述电池的实测电压、预设限制电压和目标电压,所述电池的目标电压为所述第二阈值对应的电压;
14.当预设限制电压设置为不小于目标电压时,若检测所述电池的实测电压上升至预设限制电压时,停止对所述电池进行充电。
15.其中,所述对所述电池以在线充模式进行充放电,包括:
16.获取所述电池的实测电压、预设限制电压和目标电压,所述电池的目标电压为所述初始荷电状态为第二阈值对应的电压,所述第二阈值为所述第一数值范围的上限值;
17.当预设限制电压设置为小于所述目标电压时,若检测所述电池的实测电压上升至预设限制电压时,停止对所述电池进行充电,且在检测所述电池的实测电压上升至预设限制电压之后,检测到所述电池的实测电压下降至小于预设限制电压时,重新对所述电池进
行充电。
18.其中,所述对所述电池以在线充模式进行充放电,还包括:
19.若检测所述电池的实测电压大于所述预设限制电压,直至大于目标电压时,停止对所述电池进行充电。
20.其中,所述若所述实测荷电状态处于第二数值范围,则停止对所述电池以在线充模式进行充放电,包括:
21.若所述实测荷电状态小于第一阈值,则对所述电池以正常充模式进行充电,直至所述实测荷电状态等于第一阈值时,对所述电池以在线充模式进行充电,所述正常充模式为车载充电机对电池进行充电,电池自身不放电。
22.其中,所述若所述实测荷电状态处于第二数值范围,则停止对所述电池以在线充模式进行充放电,还包括:
23.若所述实测荷电状态大于第二阈值,则停止对所述电池以在线充模式进行充放电。
24.其中,所述第一数值范围包括大于或等于第一阈值且小于或等于第二阈值对应的数值范围,所述第二数值范围包括小于第一阈值或大于第二阈值对应的数值范围,所述方法还包括:
25.获取所述荷电状态的预设回差;
26.将所述第一阈值与所述第二阈值减少或增加所述预设回差,以调整所述第一数值范围和所述第二数值范围。
27.第二方面,本技术实施例提供一种车辆的充电装置,所述装置包括:
28.第一获取模块,用于获取电池的初始荷电状态;
29.第一充放电模块,用于若所述初始荷电状态处于第一数值范围,则对所述电池以在线充模式进行充放电,所述第一数值范围为所述电池安全充电时,荷电状态的范围,所述在线充模式为对所述电池进行充电的同时,所述电池自身进行放电;
30.第二获取模块,用于在对所述电池以在线充模式进行充放电时,获取所述电池的实测荷电状态;
31.第二充放电模块,用于若所述实测荷电状态处于第二数值范围,则停止对所述电池以在线充模式进行充放电,所述第二数值范围为所述电池过充或过放时,荷电状态的范围。
32.第三方面,本技术实施例提供一种电子设备,包括存储器、处理器以及存储在所述存储器中并可在所述处理器上运行的计算机程序,所述处理器执行所述计算机程序时实现如第一方面所述的车辆的充电方法。
33.第四方面,本技术实施例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所述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存储有计算机程序,所述计算机程序被处理器执行时实现如第一方面所述的车辆的充电方法。
34.本技术实施例与现有技术相比存在的有益效果是:本技术通过获取电池的初始荷电状态;若初始荷电状态处于第一数值范围,则对电池以在线充模式进行充放电,第一数值范围为电池安全充电时,荷电状态的范围,在线充模式为对电池进行充电的同时,电池自身进行放电;在对电池以在线充模式进行充放电时,获取电池的实测荷电状态;若实测荷电状
态处于第二数值范围,则停止对电池以在线充模式进行充放电,第二数值范围为电池过充或过放时,荷电状态的范围。即本技术通过获取电池的实测荷电状态,若实测荷电状态处于第二数值范围,则停止对电池以在线充模式进行充放电,使电池以在线充模式进行充放电时,荷电状态始终保持在第一数值范围内,对电池进行安全充电,避免以在线充模式对电池进行充电时,导致电池的过充或过放,从而提高了在线充模式对电池充电的安全性。
附图说明
35.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技术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技术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36.图1是本技术一实施例提供的车辆的充电方法的一种应用场景示意图;
37.图2是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车辆的充电方法的示意性流程图;
38.图3a是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车辆的充电方法中s202的具体示意性流程图;
39.图3b是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另一种以在线充模式对待充电电池进行充电的方法的示意性流程图;
40.图4是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车辆的充电方法中s204的一具体示意性流程图;
41.图5是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车辆的充电方法中s204的另一具体示意性流程图;
42.图6是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一种防止电池soc来回跳变的方法的示意性流程图;
43.图7是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一种车辆的充电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44.图8是本技术一实施例提供的终端设备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45.以下描述中,为了说明而不是为了限定,提出了诸如特定系统结构、技术之类的具体细节,以便透彻理解本技术实施例。然而,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应当清楚,在没有这些具体细节的其它实施例中也可以实现本技术。在其它情况中,省略对众所周知的系统、装置、电路以及方法的详细说明,以免不必要的细节妨碍本技术的描述,在其它情况中,各个实施例中的具体技术细节可以互相参考,在一个实施例中没有描述的具体系统可参考其它实施例。
46.应当理解,当在本技术说明书和所附权利要求书中使用时,术语“包括”指示所描述特征、整体、步骤、操作、元素和/或组件的存在,但并不排除一个或多个其它特征、整体、步骤、操作、元素、组件和/或其集合的存在或添加。
47.还应当理解,在本技术说明书和所附权利要求书中使用的术语“和/或”是指相关联列出的项中的一个或多个的任何组合以及所有可能组合,并且包括这些组合。
48.在本技术说明书中描述的参考“本技术实施例”或“一些实施例”等意味着在本技术的一个或多个实施例中包括结合该实施例描述的特定特征、结构或特点。由此,在本说明书中的不同之处出现的语句“在另一些实施例中”、“本技术一实施例”、“本技术其他实施例”等不是必然都参考相同的实施例,而是意味着“一个或多个但不是所有的实施例”,除非是以其他方式另外特别强调。术语“包括”、“包含”、“具有”及它们的变形都意味着“包括但
不限于”,除非是以其他方式另外特别强调。
49.另外,在本技术说明书和所附权利要求书的描述中,术语“第一”、“第二”等仅用于区分描述,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
50.现有的以在线充模式对电池进行充电的技术,大部分是关于如何对电池进行高效充电的技术,不能保证以在线充模式对电池充电的安全性。
51.目前的安全充电技术不适用于在线充这种充电方式,使得当前在线充模式对电池充电的安全性低,并且现有的安全充电技术仅在电池管理系统上设置安全保护机制,并没有在车载充电机上设置安全保护机制的技术。
52.为了解决上述缺陷,本技术的发明构思为:
53.本技术为了避免以在线充模式对电池进行充电时,导致电池的过充或过放,在车载充电机上设置两道安全防线,一道是车载充电机获取电池的初始荷电状态,通过判断初始荷电状态是否属于以在线充模式进行充电的数值范围,若属于,则以在线充模式对电池进行充电,然后车载充电机获取电池充电过程中的实测荷电状态,通过判断实测荷电状态是否属于停止以在线充模式进行充电的数值范围,若属于,则停止以在线充模式进行充电。
54.另一道是车载充电机设置预设限制电压,在无法通过第一道防线停止以在线充模式对电池进行充电时,当实测电压上升至预设限制电压时,停止对电池充电。
55.为了说明本技术的技术方案,下面通过具体实施例来进行说明。
56.请参考图1,图1是本技术一实施例提供的车辆的充电方法的一种应用场景示意图,为了方便说明,仅示出与本技术相关的部分。该应用场景包括:充电桩100、车载充电机200、电池300和负载400。
57.在该应用场景中,充电桩100是指为电动汽车提供充电服务的充能设备,充电桩100包括交流充电桩。
58.车载充电机200是指固定安装在车辆上的充电机。具备控制器局域网络(controller area network,can),通过can与电池管理系统(battery management system,bms)进行通信,获取电池的电压、电流和荷电状态(state of charge,soc)等参数数据。通过该参数数据,执行本技术实施例中的安全保护机制,实现对电池安全充电的功能。
59.电池300,该应用场景中的电池可以是锂离子电池,也可以是钠离子电池,本技术实施例对电池300的类型不作限制。电池300用于为负载400提供电量。
60.负载400,又称为电力驱动系统,电力驱动系统根据电池300提供的电量,驱动车辆运转。
61.请参考图2,图2是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车辆的充电方法的示意性流程图。图2中的方法的执行主体可以为图1中的车载充电机200。如图2所示,该方法包括:s201至s205。
62.s201、监听以在线充模式进行充电的指令。
63.本技术实施例中,车载充电机对电池进行充电时,需要确定以何种充电模式对电池进行充电。
64.本技术实施例中的充电模式有两种,一种是在线充模式,一种是正常充模式。在线充模式为车载充电机对电池进行充电的同时,电池自身进行放电,为负载提供电量,实现电池的边充边放。正常充模式为车载充电机对电池进行充电,电池自身不放电,停止对负载提
供电量。
65.本技术实施例中,车载充电机通过监听车辆的整车控制器(vehicle control unit,vcu)是否下发以在线充模式进行充电的指令,进而确定以何种充电模式对电池进行充电。
66.s202、确定待充电电池的状态是否满足以在线充模式进行充电的条件。
67.具体的,待充电电池的状态是指待充电电池的荷电状态soc,soc用于反映电池的剩余电量。本技术实施例中,预先设置的进入以在线充模式对电池进行充电的条件为:初始荷电状态处于第一数值范围。
68.本技术实施例中,若在预设时间内监听到以在线充模式进行充电的指令,则还需要确定待充电电池的状态是否满足以在线充模式进行充电的条件,若满足条件,才能以在线充模式进行充电。
69.请参考图3a,图3a是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车辆的充电方法中s202的具体示意性流程图。图3a中的方法的执行主体可以为图1中的车载充电机200。如图3a所示,该方法包括:s301至s304。
70.s301、获取电池的初始荷电状态。
71.具体的,本技术实施例中,车载充电机监听到以在线充模式进行充电的指令之后,在充电之前,需要获取电池的初始荷电状态soc,本技术实施例中的初始荷电状态即充电之前的荷电状态。
72.bms实时监测电池的soc,bms将监测到的充电之前电池的荷电状态通过can传输至车载充电机,车载充电机即可获取电池的初始荷电状态。
73.s302、确定电池的初始荷电状态所属的数值范围。
74.本技术实施例中,在获取电池的初始荷电状态之后,需要对电池的初始荷电状态所属的数值范围进行判断,根据电池的初始荷电状态所属的数值范围即可确定电池的状态是否满足以在线充模式进行充电的条件。
75.s303、若初始荷电状态处于第一数值范围,则对电池以在线充模式进行充放电。
76.具体的,在预先设置第一数值范围时,只要是能够保证电池安全充电,不会导致电池过充或过放的荷电状态的范围均可设置为第一数值范围,因此,第一数值范围为电池安全充电时,荷电状态的范围。本技术实施例中,第一数值范围可表示为:
77.第一阈值≤初始荷电状态≤第二阈值。
78.本技术实施例中,在获取电池的初始荷电状态之后,若判断出第一阈值≤初始荷电状态≤第二阈值,则满足以在线充模式进行充电的条件,对电池以在线充模式进行充放电。
79.在一些实施例中,第一数值范围可以为:
80.20%≤初始荷电状态≤90%。
81.在一些实施例中,若判断出20%≤初始荷电状态≤90%,则满足以在线充模式进行充电的条件,对电池以在线充模式进行充放电。
82.需要说明的是,本技术实施例中的第一阈值和第二阈值还可以为其他数值,本技术实施例是以第一阈值为20%,第二阈值为90%进行解释说明。
83.s304、若初始荷电状态处于第二数值范围,则以正常充模式对电池进行充放电。
84.具体的,本技术实施例中,第二数值范围可以为:初始荷电状态<第一阈值,例如初始荷电状态<20%。第二数值范围还可以为:初始荷电状态>第二阈值,例如初始荷电状态>90%。
85.本技术实施例中,车载充电机在获取电池的初始荷电状态之后,若初始荷电状态<第一阈值(20%),则不满足以在线充模式进行充电的条件,向vcu上报电池电量过低告警,该告警的目的是提示应断开负载,以正常充模式为电池进行充电,提高电池寿命,待电池的荷电状态满足以在线充模式进行充电的条件时,在对电池以在线充模式进行充电。
86.本技术实施例中,车载充电机在获取电池的初始荷电状态之后,若初始荷电状态>第二阈值(90%),则不满足以在线充模式进行充电的条件,则对电池以正常充模式进行充电,直至电池充满为止。
87.s203、以在线充模式对待充电电池进行充电。
88.具体的,本技术实施例中,根据s202判断出待充电电池的状态满足以在线充模式进行充电的条件,则以在线充模式对待充电电池进行充电。
89.在其他实施例中,提供另一种以在线充模式对待充电电池进行充电的方法,请参考图3b,图3b是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另一种以在线充模式对待充电电池进行充电的方法的示意性流程图。图3b中的方法的执行主体可以为图1中的车载充电机200。如3b所示,该方法包括:s305至s306。
90.s305、获取电池的实测电压、预设限制电压和目标电压。
91.具体的,电池的目标电压为初始荷电状态为第二阈值对应的电压,第二阈值为第一数值范围的上限值。
92.示例性的,第一数值范围为:20%≤初始荷电状态≤90%时,第二阈值为90%,电池的目标电压即为电池soc为90%时对应的电池电压。例如:电池soc为100%的电压为700v,则目标电压为630v。
93.s306、当预设限制电压设置为小于目标电压时,若检测电池的实测电压上升至预设限制电压时,停止对电池进行充电,且在检测电池的实测电压上升至预设限制电压之后,检测到电池的实测电压下降至小于预设限制电压时,重新对电池进行充电。
94.具体的,本技术实施例中,预设限制电压设置为小于目标电压。
95.示例性的,本技术实施例中,预设限制电压设置为电池soc为85%时对应的电池电压(例如595v),在以在线充模式进行充电的过程中,电池电压一直保持在soc为20%至85%之间,若检测电池的实测电压上升至预设限制电压595v时,车载充电机的电压与电池电压相同,车载充电机输出电流为0,停止向电池提供能量,当电池向负载提供能量后电池电压下降,车载充电机重新开始向电池提供能量。在这种方式下,正常电池soc最大到85%,车载充电机不会退出在线充模式,也不会停机。
96.当负载多次反灌电池导致电池soc升高,则在soc》90%时,车载充电机退出在线充模式,停止输出能量。
97.s204、确定充电过程中的电池状态是否满足停止以在线充模式进行充电的条件。
98.具体的,充电过程中的电池状态是指充电过程中的电池的荷电状态soc。本技术实施例中,停止以在线充模式对电池进行充电的条件为多种,第一种为:实测荷电状态处于第二数值范围。本技术实施例中,第一种条件为,正常时,在线充模式退出的条件。即在bms计
算电池soc的结果正确,bms与车载充电机之间通信正常,车载充电机可以正常退出在线充模式时的条件。
99.请参考图4,图4是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车辆的充电方法中s204的一具体示意性流程图。图4中的方法的执行主体可以为图1中的车载充电机200。如4所示,该方法包括:s401至s404。
100.s401、在对电池以在线充模式进行充放电时,获取电池的实测荷电状态。
101.具体的,本技术实施例中,在对电池以在线充模式进行充放电时,bms实时监测电池充电过程中的soc,bms通过can将实时监测的电池soc传输至车载充电机,车载充电机即可获取电池的实测荷电状态。
102.示例性的,bms通过can以周期传输方式(例如每1分钟传输一次)将实测soc传输至车载充电机,车载充电机即可实时获取电池充电过程中的实测soc。
103.s402、确定电池的实测荷电状态所属的数值范围。
104.本技术实施例中,在获取电池的实测荷电状态之后,需要对电池的实测荷电状态所属的数值范围进行判断,根据电池的实测荷电状态所属的数值范围即可确定电池的状态是否满足退出以在线充模式对电池进行充电的条件。
105.s403、若实测荷电状态处于第二数值范围,则停止对电池以在线充模式进行充放电。
106.本技术实施例中,第二数值范围为电池过充或过放时,荷电状态的范围。在一些实施例中,在获取实测荷电状态之后,若电池的实测荷电状态处于第二数值范围,证明若继续以在线充模式对电池进行充电,有导致电池过充或过放的风险,应该立即停止对电池以在线充模式进行充放电。
107.本技术实施例中,预先设置的第二数值范围与s304中设置的第二数值范围相同,此处不再赘述。
108.本技术实施例中,若实测荷电状态小于第一阈值,则停止对电池以在线充模式进行充放电,对电池以正常充模式进行充电,直至实测荷电状态等于第一阈值时,对电池以在线充模式进行充电。
109.本技术实施例中,若实测荷电状态大于第二阈值,则停止对电池以在线充模式进行充放电,对电池以正常充模式进行充电,直至实测荷电状态等于100%为止。
110.s404、若实测荷电状态处于第一数值范围,则继续对电池以在线充模式进行充放电。
111.本技术实施例中,若电池的实测荷电状态处于第一数值范围,证明电池的实测荷电状态不符合停止对电池以在线充模式进行充放电的条件,则继续对电池以在线充模式进行充放电。
112.预先设置的第一数值范围与s303中设置的第一数值范围相同,此处不再赘述。
113.本技术实施例中,停止以在线充模式对电池进行充电的第二种条件为:电池的实测电压上升至预设限制电压。本技术实施例中,第二种条件即为在bms计算电池soc的结果错误,bms与车载充电机之间通信异常,车载充电机无法正常退出在线充模式时的条件。
114.请参考图5,图5是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车辆的充电方法中s204的另一具体示意性流程图。图5中的方法的执行主体可以为图1中的车载充电机200。如5所示,该方法包括:
s501至s502。
115.s501、获取电池的实测电压、预设限制电压和目标电压。
116.具体的,电池的目标电压为第二阈值对应的电压。
117.s502、当预设限制电压设置为不小于目标电压时,若检测电池的实测电压上升至预设限制电压时,停止对电池进行充电。
118.具体的,本技术实施例中,预设限制电压设置为不小于目标电压,但小于电池soc为100%时对应的电池电压(700v)。示例性的,本技术实施例中,预设限制电压设置为电池soc为95%时对应的电池电压(例如665v),在利用第一种条件无法退出在线充模式时,当检测到电池的实测电压上升至电池soc为95%时对应的电池电压时,车载充电机输出电流为0,停止向电池提供能量,防止电池过充。
119.在其他实施例中,以第二种条件停止以在线充模式对电池进行充电的方法还包括:
120.若检测电池的实测电压大于预设限制电压,直至大于目标电压时,停止对电池进行充电。
121.具体的,当负载多次反灌电池导致电池soc升高时,就会出现实测电压大于预设限制电压的情况。
122.示例性的,定时检测电池的实测电压,若检测出电池的实测电压大于预设限制电压soc=85%时对应的电压之后,实测电压不断上升,直至大于soc=90%时的目标电压,则停止对电池进行充电,防止电池过充。
123.综上,本技术在s202中设置以在线充模式进行充电的条件以及在s204中设置停止以在线充模式进行充电的条件,是为了保证以在线充模式对电池进行充电时,保持电池的soc在第一数值范围内,防止以在线充模式对电池进行充电,导致电池过充或过放的情况发生。并且即使以在线充模式对电池进行充电时,电池的soc超出第一数值范围,也可待电池的实测电压上升至预设限制电压,或电池的soc未超出第一数值范围但是超过预设限制电压时,停止对电池进行充电,不会导致电池过充或过放的情况发生,从而提高了在线充模式对电池充电的安全性。
124.本技术实施例中,为了防止电池soc来回跳变,导致车载充电机在以在线充模式对电池进行充电和以正常充模式对电池进行充电的两种状态中来回跳变,预先设置回差,通过回差防止soc来回跳变。
125.请参考图6,图6是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一种防止电池soc来回跳变的方法的示意性流程图。图6中的方法的执行主体可以为图1中的车载充电机200。如6所示,该方法包括:s601至602。
126.s601、获取荷电状态的预设回差。
127.本技术实施例中,在bms上设置预设回差δ,bms通过can将δ传输至车载充电机,车载充电机即可获取荷电状态的预设回差。
128.预设回差是根据电池的规格进行设置。示例性的,δ设置为2%至5%,例如:本技术实施例中的δ可设置为5%。
129.s602、将第一阈值与第二阈值减少或增加预设回差,以调整第一数值范围和第二数值范围。
130.具体的,将第一阈值与第二阈值增加预设回差时,调整后的第一数值范围为:第一阈值 δ《soc《第二阈值。调整后的第二数值范围为:soc》第二阈值 δ与soc<第一阈值。
131.示例性的,调整后的第一数值范围为:25%《soc《90%。调整后的第二数值范围为:soc》95%与soc<20%。
132.本技术实施例中,将第一阈值与第二阈值减少预设回差时,调整后的第一数值范围为:第一阈值<soc《第二阈值-δ。调整后的第二数值范围为:soc》第二阈值与soc<第一阈值-δ。
133.示例性的,调整后的第一数值范围为:20%<soc《85%。调整后的第二数值范围为:soc》90%与soc<15%。
134.本技术实施例中,将第一阈值减少预设回差,第二阈值增加预设回差,调整后的第二数值范围为:soc《第一阈值-δ与soc》第二阈值 δ。
135.示例性的,调整后的第二数值范围为:soc《15%与soc》95%。
136.当然,本技术实施例还存在其他利用预设回差调整第一数值范围和第二数值范围的方式,本技术实施例在此不一一列举。
137.需要说明的,调整后的第一数值范围和第二数值范围,均可应用于上述实施例中,用于确定待充电电池的状态是否满足以在线充模式进行充电的条件,和用于确定充电过程中的电池状态是否满足停止以在线充模式进行充电的条件,具体细节可参考上述实施例,此处不再赘述。
138.s205、以正常充模式对电池进行充电。
139.具体的,本技术实施例中,s201若在预设时间内未监听到以在线充模式进行充电的指令,则以正常充模式对待充电电池进行充电。
140.本技术实施例中,以正常充电模式对待充电电池进行充电时,按照bms下发的正常充电电压(电池soc为100%时的电压),正常充电电流对电池进行充电。正常充电电流是通过对bms下发的最大允许电流(bms通过can下发的电池允许的最大电流)、充电桩的枪头可承受最大电流(可通过充电桩的cc信号进行判断)、充电桩可提供最大电流(可通过充电桩的cp信号判断)三者取小,按照此开始充电,将电池充到soc为100%,待将电池充到soc为100%时,bms下发停机命令后,停止充电。
141.本技术实施例中,若根据s202判断出待充电电池的状态不满足以在线充模式进行充电的条件,则以正常充模式对待充电电池进行充电。以正常充模式对待充电电池进行充电的方式可参考s304,此处不再赘述。
142.综上所述,本技术通过获取电池的初始荷电状态;若初始荷电状态处于第一数值范围,则对电池以在线充模式进行充放电,第一数值范围为电池安全充电时,荷电状态的范围,在线充模式为对电池进行充电的同时,电池自身进行放电;在对电池以在线充模式进行充放电时,获取电池的实测荷电状态;若实测荷电状态处于第二数值范围,则停止对电池以在线充模式进行充放电,第二数值范围为电池过充或过放时,荷电状态的范围。即本技术通过获取电池的实测荷电状态,若实测荷电状态处于第二数值范围,则停止对电池以在线充模式进行充放电,使电池以在线充模式进行充放电时,荷电状态始终保持在第一数值范围内,对电池进行安全充电,避免以在线充模式对电池进行充电时,导致电池的过充或过放,从而提高了在线充模式对电池充电的安全性。
143.应理解,上述实施例中各步骤的序号的大小并不意味着执行顺序的先后,各过程的执行顺序应以其功能和内在逻辑确定,而不应对本技术实施例的实施过程构成任何限定。
144.请参考图7,图7是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一种车辆的充电装置的结构示意图,该装置包括:
145.第一获取模块71,用于获取电池的初始荷电状态。
146.第一充放电模块72,用于若初始荷电状态处于第一数值范围,则对电池以在线充模式进行充放电,第一数值范围为电池安全充电时,荷电状态的范围,在线充模式为对电池进行充电的同时,电池自身进行放电。
147.第二获取模块73,用于在对电池以在线充模式进行充放电时,获取电池的实测荷电状态。
148.第二充放电模块74,用于若实测荷电状态处于第二数值范围,则停止对电池以在线充模式进行充放电,第二数值范围为电池过充或过放时,荷电状态的范围。
149.其中,第一充放电模块72,还用于若初始荷电状态大于或等于第一阈值且小于或等于第二阈值,则对电池以在线充模式进行充放电。
150.第一充放电模块72,还用于获取电池的实测电压、预设限制电压和目标电压,电池的目标电压为第二阈值对应的电压;当预设限制电压设置为不小于目标电压时,若检测电池的实测电压上升至预设限制电压时,停止对电池进行充电。
151.其中,第一充放电模块72,还用于获取电池的实测电压、预设限制电压和目标电压,电池的目标电压为初始荷电状态为第二阈值对应的电压,第二阈值为第一数值范围的上限值;当预设限制电压设置为小于目标电压时,若检测电池的实测电压上升至预设限制电压时,停止对电池进行充电,且在检测电池的实测电压上升至预设限制电压之后,检测到电池的实测电压下降至小于预设限制电压时,重新对电池进行充电。
152.其中,第一充放电模块72,还用于若检测电池的实测电压大于预设限制电压,直至大于目标电压时,停止对电池进行充电。
153.其中,第二充放电模块74,还用于若实测荷电状态小于第一阈值,则对电池以正常充模式进行充电,直至实测荷电状态等于第一阈值时,对电池以在线充模式进行充电,正常充模式为车载充电机对电池进行充电,电池自身不放电。
154.第二充放电模块74,还用于若实测荷电状态大于第二阈值,则停止对电池以在线充模式进行充放电。
155.该装置还包括,第三获取模块75,用于获取荷电状态的预设回差;将第一阈值与第二阈值减少或增加预设回差,以调整第一数值范围和第二数值范围。
156.所属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清楚地了解到,为了描述的方便和简洁,仅以上述各功能单元、模块的划分进行举例说明,实际应用中,可以根据需要而将上述功能分配由不同的功能单元、模块完成,即将装置的内部结构划分成不同的功能单元或模块,以完成以上描述的全部或者部分功能。实施例中的各功能单元、模块可以集成在一个处理单元中,也可以是各个单元单独物理存在,也可以两个或两个以上单元集成在一个单元中,上述集成的单元既可以采用硬件的形式实现,也可以采用软件功能单元的形式实现。另外,各功能单元、模块的具体名称也只是为了便于相互区分,并不用于限制本技术的保护范围。上述系统中单
元、模块的具体工作过程,可以参考前述方法实施例中的对应过程,在此不再赘述。
157.如图8所示,本技术实施例还提供一种终端设备200,包括存储器21、处理器22以及存储在存储器21中并可在处理器22上运行的计算机程序23,处理器22执行计算机程序23时实现上述各实施例的车辆的充电方法。
158.所述处理器22可以是中央处理单元(central processing unit,cpu),还可以是其他通用处理器、数字信号处理器(digital signal processor,dsp)、专用集成电路(application specific integrated circuit,asic)、现场可编程门阵列(field-programmable gate array,fpga)或者其他可编程逻辑器件、分立门或者晶体管逻辑器件、分立硬件组件等。通用处理器可以是微处理器或者该处理器也可以是任何常规的处理器等。
159.所述存储器21可以是终端设备200的内部存储单元。所述存储器21也可以是终端设备200的外部存储设备,例如终端设备200上配备的插接式硬盘,智能存储卡(smart media card,smc),安全数字(secure digital,sd)卡,闪存卡(flash card)等。进一步地,存储器21还可以既包括终端设备200的内部存储单元也包括外部存储设备。存储器21用于存储计算机程序以及终端设备200所需的其他程序和数据。存储器21还可以用于暂时地存储已经输出或者将要输出的数据。
160.本技术实施例还提供了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存储有计算机程序,计算机程序被处理器执行时实现上述各实施例的车辆的充电方法。
161.本技术实施例提供了一种计算机程序产品,当计算机程序产品在移动终端上运行时,使得移动终端执行时实现上述各实施例的车辆的充电方法。
162.集成的单元如果以软件功能单元的形式实现并作为独立的产品销售或使用时,可以存储在一个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中。基于这样的理解,本技术实现上述实施例方法中的全部或部分流程,可以通过计算机程序来指令相关的硬件来完成,所述的计算机程序可存储于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中,该计算机程序在被处理器执行时,可实现上述各个方法实施例的步骤。其中,计算机程序包括计算机程序代码,计算机程序代码可以为源代码形式、对象代码形式、可执行文件或某些中间形式等。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至少可以包括:能够将计算机程序代码携带到拍照装置/终端设备的任何实体或装置、记录介质、计算机存储器、只读存储器(read-only memory,rom)、随机存取存储器(random access memory,ram)、电载波信号、电信信号以及软件分发介质。例如u盘、移动硬盘、磁碟或者光盘等。在某些司法管辖区,根据立法和专利实践,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不可以是电载波信号和电信信号。
163.在上述实施例中,对各个实施例的描述都各有侧重,某个实施例中没有详述或记载的部分,可以参见其它实施例的相关描述。
164.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可以意识到,结合本文中所公开的实施例描述的各示例的单元及算法步骤,能够以电子硬件、或者计算机软件和电子硬件的结合来实现。这些功能究竟以硬件还是软件方式来执行,取决于技术方案的特定应用和设计约束条件。专业技术人员可以对每个特定的应用来使用不同方法来实现所描述的功能,但是这种实现不应认为超出本技术的范围。
165.作为分离部件说明的单元可以是或者也可以不是物理上分开的,作为单元显示的部件可以是或者也可以不是物理单元,即可以位于一个地方,或者也可以分布到多个网络
单元上。可以根据实际的需要选择其中的部分或者全部单元来实现本技术实施例方案的目的。
166.以上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技术的技术方案,而非对其限制;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技术进行了详细的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而这些修改或者替换,并不使相应技术方案的本质脱离本技术各实施例技术方案的精神和范围,均应包含在本技术的保护范围之内。
再多了解一些

本文用于企业家、创业者技术爱好者查询,结果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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