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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AGV小车安全防撞装置的制作方法

2022-06-25 22:34:15 来源:中国专利 TAG:

一种agv小车安全防撞装置
技术领域
1.本实用新型涉及agv小车安全防撞装置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agv小车安全防撞装置。


背景技术:

2.agv小车是指装备有电磁或光学等自动导引装置,能够沿规定的导引路径行驶,具有安全保护以及各种移载功能的运输车,工业应用中不需驾驶员的搬运车,以可充电之蓄电池为其动力来源。一般可通过电脑来控制其行进路线以及行为,或利用电磁轨道来设立其行进路线,电磁轨道黏贴于地板上,无人搬运车则依靠电磁轨道所带来的讯息进行移动与动作。
3.经检索,中国专利公开号为cn214523680u的专利,公开了一种安全防撞的agv小车,包括型号为qr-400的潜伏式激光agv小车;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型号为qr-400的潜伏式激光agv小车安装有防撞机构;所述防撞机构包括设置在车头且呈上下设置的两组连接柱,其分别为两上连接柱和两下连接柱。
4.以上专利存在以下不足:小车在发生碰撞时,仅仅时对来自外界的撞击力进行缓冲,没有在缓冲的同时对小车进行减速。为此,提出一种agv小车安全防撞装置。


技术实现要素:

5.有鉴于此,本实用新型实施例希望提供一种agv小车安全防撞装置,以解决或缓解现有技术中存在的技术问题,至少提供一种有益的选择。
6.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技术方案是这样实现的:一种agv小车安全防撞装置,包括车厢,所述车厢底部固定连接有滑轮,所述车厢外壁固定连接有支撑柱,所述支撑柱外壁固定连接有弹簧,所述弹簧一端固定有挤压杆,所述挤压杆一端固定有撞板,所述车厢外部通过连接杆固定连接有固定环,所述滑轮外壁固定连接有固定柱,所述固定柱外壁活动连接有刹车板,所述刹车板固定有第一刹车板头、第二刹车板头与第三刹车板头,所述第一刹车板头外壁固定有刹车垫,所述第二刹车板头外壁固定有刹车绳。
7.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固定环放置于弹簧两侧。
8.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第一刹车板头与刹车垫之间安装有压力传感器。
9.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车厢内部设置有控制模块。
10.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弹簧固定于挤压杆外壁。
11.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刹车绳的另一端贯穿固定环与弹簧后固定于另一第二刹车板头。
12.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车厢外壁固定连接有多层伸缩杆,所述多层伸缩杆的一端固定连接有撞板。
13.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车厢外壁底部固定有z型板,所述z型板底部固定有辅助轮。
14.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由于采用以上技术方案,其具有以下优点:
15.1.一种agv小车安全防撞装置,当发生碰撞时,撞板带动挤压杆挤压弹簧,当撞击到一定程度时,挤压杆按压弹簧中的刹车绳,刹车绳收紧带动第二刹车板头上提,同时带动第一刹车板头下移从而使刹车垫接触滑轮,产生摩擦力与压力减小滑轮的速度,从而使小车减速,同时压力传感器接收压力信号后发送信号给可控制模块,控制模块关闭小车电源,小车停止运动。
16.2.一种agv小车安全防撞装置,通过设置多层伸缩杆,使撞板在受到碰撞时同时收缩,防止碰撞时撞板发生偏移。
17.3.一种agv小车安全防撞装置,在发生碰撞时,车厢会发生倾斜,通过设置z型板与辅助轮,防止小车发生倾斜后车厢中的货物洒出,造成货物损坏。
18.上述概述仅仅是为了说明书的目的,并不意图以任何方式进行限制。除上述描述的示意性的方面、实施方式和特征之外,通过参考附图和以下的详细描述,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面、实施方式和特征将会是容易明白的。
附图说明
19.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技术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技术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20.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主视结构图;
21.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a部放大结构图;
22.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侧视结构图;
23.图4为本实用新型的b部放大结构图。
24.附图标记:1-车厢、2-滑轮、3-多层伸缩杆、4-固定环、5-连接杆、6-弹簧、7-挤压杆、8-支撑柱、9-撞板、10-刹车绳、11-刹车板、12-第一刹车板头、13-第二刹车板头、14-第三刹车板头、15-固定柱、16-刹车垫、17-压力传感器、18-z型板、19-辅助轮。
具体实施方式
25.在下文中,仅简单地描述了某些示例性实施例。正如本领域技术人员可认识到的那样,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范围的情况下,可通过各种不同方式修改所描述的实施例。因此,附图和描述被认为本质上是示例性的而非限制性的。
26.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中心”、“纵向”、“横向”、“长度”、“宽度”、“厚度”、“上”、“下”、“前”、“后”、“左”、“右”、“竖直”、“水平”、“顶”、“底”、“内”、“外”、“顺时针”、“逆时针”、“轴向”、“径向”、“周向”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27.此外,术语“第一”、“第二”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或者隐含指明所指示的技术特征的数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隐含地包括一个或者更多个该特征。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多个”的含义是两个或两个
以上,除非另有明确具体的限定。
28.在本实用新型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固定”等术语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成一体;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还可以是通信;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或两个元件的相互作用关系。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29.在本实用新型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上”或之“下”可以包括第一和第二特征直接接触,也可以包括第一和第二特征不是直接接触而是通过它们之间的另外的特征接触。而且,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上”、“上方”和“上面”包括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上方和斜上方,或仅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高于第二特征。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下”、“下方”和“下面”包括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上方和斜上方,或仅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小于第二特征。
30.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进行详细说明。
31.实施例1:
32.如图1-4所示,一种agv小车安全防撞装置,包括车厢1,所述车厢1底部通过螺钉固定连接有滑轮2,所述车厢1外壁通过螺钉固定连接有支撑柱8,所述支撑柱8外壁通过螺钉固定连接有弹簧6,所述弹簧6一端通过螺栓固定有挤压杆7,所述弹簧6套接于挤压杆7外壁,所述挤压杆7一端通过螺栓固定有撞板9,所述车厢1外部通过连接杆5固定连接有固定环4,并且固定环4放置于弹簧6两侧,所述滑轮2外壁通过螺钉固定连接有固定柱15,所述固定柱15外壁转动连接有刹车板11,所述刹车板11一体成型有第一刹车板头12、第二刹车板头13与第三刹车板头14,所述第一刹车板头12外壁通过螺栓固定有刹车垫16,所述第一刹车板头12与刹车垫16之间安装有压力传感器17,所述第二刹车板头13外壁固定有刹车绳10,所述刹车绳10的另一端贯穿固定环4与弹簧6后固定于另一第二刹车板头13,所述车厢1内部设置有控制模块,当发生碰撞时,撞板9带动挤压杆7挤压弹簧6,当撞击到一定程度时,挤压杆7按压弹簧6中的刹车绳10,刹车绳10收紧带动第二刹车板头13上提,同时带动第一刹车板头12下移从而使刹车垫16接触滑轮2,产生摩擦力与压力减小滑轮2的速度,从而使小车减速,同时压力传感器17接收压力信号后发送信号给可控制模块,控制模块关闭小车电源,小车停止运动。
33.为了防止碰撞时撞板9发生偏移,如图1所示,所述车厢1外壁通过螺钉固定连接有多层伸缩杆3,所述多层伸缩杆3的一端通过螺钉固定连接有撞板9,通过设置多层伸缩杆3,使撞板9在受到碰撞时同时收缩,防止碰撞时撞板9发生偏移。
34.本实用新型在工作时,当发生碰撞时,撞板9带动挤压杆7挤压弹簧6,当撞击到一定程度时,挤压杆7按压弹簧6中的刹车绳10,刹车绳10收紧带动第二刹车板头13上提,同时带动第一刹车板头12下移从而使刹车垫16接触滑轮2,产生摩擦力与压力从而减小滑轮2的速度,从而使小车减速,同时压力传感器17接收压力信号后发送信号给可控制模块,控制模块关闭小车电源,小车停止运动。
35.实施例2:
36.一种agv小车安全防撞装置,本实施例在实施例1的基础上做出以下改进,如图1-3所示,所述车厢1外壁底部通过螺栓固定有z型板18,所述z型板18底部通过螺栓固定有辅助
轮19。
37.在本实施例中,在发生碰撞时,车厢1会发生倾斜,通过设置z型板18与辅助轮19,防止小车发生倾斜后车厢1中的货物洒出,造成货物损坏。
38.本实用新型在工作时,当发生碰撞时,撞板9带动挤压杆7挤压弹簧6,当撞击到一定程度时,挤压杆7按压弹簧6中的刹车绳10,刹车绳10收紧带动第二刹车板头13上提,同时带动第一刹车板头12下移从而使刹车垫16接触滑轮2,产生摩擦力与压力从而减小滑轮2的速度,从而使小车减速,同时压力传感器17接收压力信号后发送信号给可控制模块,控制模块关闭小车电源,小车停止运动;车厢1会发生倾斜,通过设置z型板18与辅助轮19,防止小车发生倾斜后车厢1中的货物洒出,造成货物损坏。
39.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可轻易想到其各种变化或替换,这些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因此,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以所述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为准。
再多了解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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