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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元宇宙数字资产的交易系统的制作方法

2022-04-02 07:20:58 来源:中国专利 TAG:


1.本发明涉及数字资产技术领域。具体而言,涉及一种元宇宙数字资产的交易系统。


背景技术:

2.元宇宙是一个持久化和去中心化的在线三维虚拟环境。此虚拟环境可以通过虚拟现实眼镜、增强现实眼镜、手机、个人电脑和电子游戏机等设备令使用者进入人造的虚拟世界并实施各种行为。而在元宇宙技术中其中一个必须要完善的技术领域是当中关于数字资产的管理领域,包括数字资产的生成、转移、交易、消除、加密、确权、验证等技术都需要进行进一步完善,才可以让元宇宙中人们的权益受到完整可信的保护,继而推动元宇宙领域进一步推广。
3.尤其对于元宇宙中每个人物或称角色,都以虚拟形象出现;在元宇宙中数字资产的价值更多地是多个用户达成的共识性价值,其底层并没有实体资产中的担保物进行价值担保,因此,对于如何管理元宇宙中的数字资产,成为了元宇宙技术领域的其中一个重要研究部分。
4.查阅相关已公开技术方案,公开号为us2021367765(a1)的技术方案提出一种对于用户的敏感信息进行有限读取的方法,用于使用户在交易场景中通过降低其交易权限从而保护自身的敏感信息;公开号为kr102322578(b1)的技术方案提出一种在线商品的交易系统,采用一个由信任系统中抽取的第三者对交易过程进行监督和批准,从而实施对交易系统的用户间的相互监督;公开号为wo2021172817(a1)的技术方案涉及一种资产交易系统,该系统通过使用分布式系统中采用的认证服务器对交易标的进行多个部分拆分,并记录每个拆分部分的交易过程和权益交换的证据,从而实现对交易的风险进行有效分散。以上技术方案大部分适合于传统场景,而针对元宇宙技术这种创新且超高自由度的虚拟现实环境的交易系统方案,目前还鲜有相关的解决方案被提及。


技术实现要素:

5.本发明的目的在于,通过该交易系统实现元宇宙系统提供高度自由和自主的交易场景,实现元宇宙用户在任意场景下选定任意的虚拟对象发起交易咨询,并通过本交易系统的处理,最大限度地实现用户的交易需求。
6.本发明采用如下技术方案:一种元宇宙数字资产的交易系统,所述交易系统包括:资产认证单元、用户认证单元、资产确权单元以及资产流通单元;所述资产认证单元对本元宇宙系统内的虚拟对象执行确认步骤并且生成认证记录,使元宇宙系统内每一个可被认证为数字资产的所述虚拟对象都具备认证记录;所述资产确权单元用于对所述虚拟对象进行权益确认,以确定所述虚拟对象的权属;所述资产流通单元用于对接数字资产的供需双方,并以供需双方认同的交易方式,对数字资产的权属进行转移;其中,所述资产认证单元对数字资产的认证包括:
s1:对元宇宙系统内部生成的所述虚拟对象进行数字资产化认证;以及,s2:对用户从元宇宙系统外部转入的所述虚拟对象进行资产化审查并进行数字资产化认证;其中,所述资产认证单元对所述虚拟对象的资产化审查,至少包括:s101:确认所述虚拟对象是否可被赋予权属属性;s102:确认所述虚拟对象是否可被赋予价格属性;s103:确认所述虚拟对象的所有者是否可被更改;所述资产认证单元在确认所述虚拟对象具有权属属性和价格属性后,对所述虚拟对象进行数字资产化认证,包括:s201:对所述虚拟对象的源代码进行哈希加密,获得源代码哈希值;s202:将所述源代码哈希值记录到元宇宙的数字资产列表;s203:创建或开放所述虚拟对象的交易属性;当步骤s201、s202、s203都完成时,确认所述虚拟对象完成数字资产化;所述用户认证单元,包括:s301:确认用户在元宇宙中的身份为合法身份;s302:确认用户具有元宇宙中的资产账户;s303:确认用户具有数字资产交易的权限;允许用户在元宇宙场景下通过选定一个任意的所述虚拟对象作为交易标的物,并基于所述交易标的物发起交易咨询;当一个所述交易咨询被发起时,执行以上s101至s103,s201至s203以及s301至s303的认证步骤,并将发起所述交易咨询的用户的身份转换为第一用户;当所述交易咨询确认所述交易标的物的所述数字资产化认证通后过,所述交易系统进一步与所述第一用户确认发起数字资产的交易方向,包括:所述第一用户选择成为基于所述交易标的物的交易的买方;或者,所述第一用户选择成为基于所述交易标的物的交易的卖方;当所述第一用户选择成为基于所述交易标的物的卖方时,所述资产确权单元确认所述第一用户是否拥有所述交易标的物的任可权限;若所述第一用户对所述交易标的物的权限不允许所述第一用户出售关于所述交易标的物的任何权益,则返回执行所述交易咨询的结果为:不可出售;当所述第一用户选择成为基于所述交易标的物的买方时,所述资产确权单元根据所述交易标的物的权属属性,设定所述交易标的物的权属用户作为第二用户;所述资产流通单元接收所述交易咨询,并根据所述交易咨询的所述交易标的物,生成基于所述交易标的物的流通请求,并执行对所述流通请求的以下步骤:s401:由第一用户提出对所述交易标的物的意向价格;所述意向价格包括出售价或者求购价;s402:所述资产流通单元根据所述交易标的物以及所述意向价格,生成智能合约;将所述智能合约广播到元宇宙系统;s403:若所述交易系统当前已确定所述第二用户,则所述资产流通单元与所述第二用户建立连接,并发送所述智能合约到所述第二用户;
s404:若所述交易系统当前未确定所述第二用户,则将所述智能合约挂牌到元宇宙系统的交易平台,并等待所述资产流通单元在元宇宙系统内匹配所述第二用户;所述第二用户与所述资产流通单元确认所述智能合约的条款,并将确认信息在交易平台广播;或者,所述第二用户对所述智能合约给出修改意见后,由所述资产流通单元将所述智能合约返回到所述第一用户,并等待所述第一用户确认修改后的所述智能合约;所述第一用户和所述第二用户双方确认所述智能合约的交易条款后,由所述资产流通单元监督执行双方执行所述智能合约的交易条款,并且完成所述交易标的物的权属转让;并将权属转让的结果更新到所述标的物的权属属性。
7.本发明所取得的有益效果是:1. 本发明的交易系统大幅扩展元宇宙系统内交易对象的范围,使元宇宙的用户具有更高自由度以及更广泛的交易方式;2. 本发明的交易系统在保证用户交易自由度的前提下,对交易标的在系统后台进行了多重认证,保掂交易在符合元宇宙社区以及交易双方的利益前提下进行;3. 本发明的交易系统对于交易中的转让方和受让方可以进行灵活设定,使交易系统的实现流程简化;4. 本发明的软、硬件布局需求基于模块化设计,可在技术更新和修改阶段方便地进行切换和升级,有利于今后技术方案的优化和升级。
附图说明
8.从以下结合附图的描述可以进一步理解本发明。图中的部件不一定按比例绘制,而是将重点放在示出实施例的原理上。在不同的视图中,相同的附图标记指定对应的部分。
9.图1为所述交易系统的流程示意图;图2为元宇宙环境中用户选定一个虚拟对象并提起交易咨询的示意图;图3为所述资产流通单元处理所述流通请求的流程示意图;图4为所述智能合约的示意图。
10.附图编号说明:10-用户;20-认证后的用户;101-资产认证单元;102-用户认证单元;103-资产确权单元;104-资产流通单元;201、202、203-元宇宙环境中的虚拟对象;210-被选中的虚拟对象成为交易标的物;211-数字资产化后的数字资产。
具体实施方式
11.为了使得本发明的目的技术方案及优点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结合其实施例,对本发明进行进一步详细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用于解释本发明 ,并不用于限定本发明。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在查阅以下详细描述之后,本实施例的其它系统、方法和/或特征将变得显而易见。旨在所有此类附加的系统、方法、特征和优点都包括在本说明书、本发明的范围内,并且受所附权利要求书的保护。在以下详细描述描述了所公开的实施例的另外的特征,并且这些特征根据以下将详细描述将是显而易见的。
12.本发明实施例的附图中相同或相似的标号对应相同或相似的部件;在本发明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若有术语“上”、“下”、“左”、“右”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发明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
装置或组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附图中描述位置关系的用语仅用于示例性说明,不能理解为对本专利的限制,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的具体含义。
13.实施例一:如附图1,一种元宇宙数字资产的交易系统,所述交易系统包括:资产认证单元、用户认证单元、资产确权单元以及资产流通单元;所述资产认证单元对本元宇宙系统内的虚拟对象执行确认步骤并且生成认证记录,使元宇宙系统内每一个可被认证为数字资产的所述虚拟对象都具备认证记录;所述资产确权单元用于对所述虚拟对象进行权益确认,以确定所述虚拟对象的权属;所述资产流通单元用于对接数字资产的供需双方,并以供需双方认同的交易方式,对数字资产的权属进行转移;其中,所述资产认证单元对数字资产的认证包括:s1:对元宇宙系统内部生成的所述虚拟对象进行数字资产化认证;以及,s2:对用户从元宇宙系统外部转入的所述虚拟对象进行资产化审查并进行数字资产化认证;其中,所述资产认证单元对所述虚拟对象的资产化审查,至少包括:s101:确认所述虚拟对象是否可被赋予权属属性;s102:确认所述虚拟对象是否可被赋予价格属性;s103:确认所述虚拟对象的所有者是否可被更改;所述资产认证单元在确认所述虚拟对象具有权属属性和价格属性后,对所述虚拟对象进行数字资产化认证,包括:s201:对所述虚拟对象的源代码进行哈希加密,获得源代码哈希值;s202:将所述源代码哈希值记录到元宇宙的数字资产列表;s203:创建或开放所述虚拟对象的交易属性;当步骤s201、s202、s203都完成时,确认所述虚拟对象完成数字资产化;所述用户认证单元,包括:s301:确认用户在元宇宙中的身份为合法身份;s302:确认用户具有元宇宙中的资产账户;s303:确认用户具有数字资产交易的权限;如附图2,允许用户在元宇宙场景下通过选定一个任意的所述虚拟对象作为交易标的物,并基于所述交易标的物发起交易咨询;当一个所述交易咨询被发起时,执行以上s101至s103,s201至s203以及s301至s303的认证步骤,并将发起所述交易咨询的用户的身份转换为第一用户;当所述交易咨询确认所述交易标的物的所述数字资产化认证通后过,所述交易系统进一步与所述第一用户确认发起数字资产的交易方向,包括:所述第一用户选择成为基于所述交易标的物的交易的买方;或者,所述第一用户选择成为基于所述交易标的物的交易的卖方;当所述第一用户选择成为基于所述交易标的物的卖方时,所述资产确权单元确认所述第一用户是否拥有所述交易标的物的任可权限;若所述第一用户对所述交易标的物的权限不允许所述第一用户出售关于所述交易标的物的任何权益,则返回执行所述交易咨询
的结果为:不可出售;当所述第一用户选择成为基于所述交易标的物的买方时,所述资产确权单元根据所述交易标的物的权属属性,设定所述交易标的物的权属用户作为第二用户;所述资产流通单元接收所述交易咨询,并根据所述交易咨询的所述交易标的物,生成基于所述交易标的物的流通请求,并执行对所述流通请求的以下步骤:s401:由第一用户提出对所述交易标的物的意向价格;所述意向价格包括出售价或者求购价;s402:所述资产流通单元根据所述交易标的物以及所述意向价格,生成智能合约,如附图4;将所述智能合约广播到元宇宙系统;s403:若所述交易系统当前已确定所述第二用户,则所述资产流通单元与所述第二用户建立连接,并发送所述智能合约到所述第二用户;s404:若所述交易系统当前未确定所述第二用户,则将所述智能合约挂牌到元宇宙系统的交易平台,并等待所述资产流通单元在元宇宙系统内匹配所述第二用户;所述第二用户与所述资产流通单元确认所述智能合约的条款,并将确认信息在交易平台广播;或者,所述第二用户对所述智能合约给出修改意见后,由所述资产流通单元将所述智能合约返回到所述第一用户,并等待所述第一用户确认修改后的所述智能合约;所述第一用户和所述第二用户双方确认所述智能合约的交易条款后,由所述资产流通单元监督执行双方执行所述智能合约的交易条款,并且完成所述交易标的物的权属转让;并将权属转让的结果更新到所述标的物的权属属性;在元宇宙系统中的空间环境,是由计算机根据系统设计者的设想,使用计算机处理器执行虚拟空间和虚拟对象的构造,通过存储器记录该虚拟空间和对象的代码信息,并通过通讯接口对接用户或者其他外部系统;用户使用适用于元宇宙虚拟现实技术的输入设备实现在元宇宙空间内的一切活动,并通过输出设备接收元宇宙系统中的程序反馈和与其他用户的互动结果;其中,用户是通过由程序执行和模拟的虚拟代理,存在于元宇宙系统内;所述的虚拟代理可以为一段用于匹配用户的程序段,用于映射用户在元宇宙内的思想、行为并接受元宇宙实施对用户的执行结果;并进一步的,所述虚拟代理可以在元宇宙中具体地表现为一个角色,例如虚拟的人物、动物、机器人等;进一步的,所述虚拟对象,包括元宇宙中可以被单独概括并选择的对象个体,例如元宇宙空间中的物件,例如家具、电器、装饰物这一类在现实环境中的实体物品;或者是音乐、室内装修、面部打扮、发型等抽象但可以被感知并指出的对象;或者是化学性质、物理规律、词语定义等不容易被感知但仍可以被陈述和描述的对象;在元宇宙系统可以被设计为与现实物理空间类似的虚拟空间,例如用户通过进入“商店”从而实现“购物”的需要;而更进一步的设计,元宇宙系统更可以实现超现实的购物,或进一步的,通过指定任意的所述虚拟对象发起交易;在本实施例中,用户通过自身使用的所述虚拟代理,在元宇宙系统中,使用代理角色的身体部位接触物件,或者在虚拟空间中指向物件,或者通过语音描述的方式使用元宇宙系统的语音识别系统指定物件,从而确认一个所述虚拟对象;在一些实施形式中,元宇宙系统在空间中显示出选择界面,用于指出所述虚拟代
理指向的多个所述虚拟对象,需要用户作进一步的确定要选中的具体的所述虚拟对象;在一些实施形式中,元宇宙系统的显示程序,可以进行对所述虚拟对象的透视显示,用于令用户可以指出物体内部结构中的所述虚拟对象,例如:安装于电脑中的中央处理器,安装于汽车中的座椅等;在一些实施形式中,在所述虚拟代理选定一个所述虚拟对象后,由元宇宙系统识别所述虚拟对象,并确认选定的所述虚拟对象是否具有包含下一级的虚拟对象列表,并在所述虚拟对象包括下一级的虚拟对象列表时使用列表呈现子对象;进一步的,所述虚拟对象在数据层面是以代码段型式进行生成、存在以及运行;因此在所述虚拟代理选定一个所述虚拟对象时,相当于在数据层面指定了呈现所述虚拟对象代码段;在元宇宙环境中,存在的任意一个所述虚拟对象在设计之初或者并没有赋予充分的属性;例如一个存在于环境中的台灯,按照元宇宙设计者的想法,台灯只是一个环境空间的摆设,因此,该台灯并没有赋予所有者属性,即台灯在元宇宙中并不属于任何一个用户的数字资产;进一步的,也存在一类虚拟对象,是具有所有者属性,即属于某一个用户的;然而,该虚拟对象并没有交易属性,亦即没有所有权转让的必要;在元宇宙系统中,包括的虚拟对象数量庞大,因此可以通过将虚拟对象大部分非必要的属性进行静默或隐藏处理,从而节省系统内大量的运算资源;而仅当用户指定一个所述虚拟对象并由所述资产认证单元执行如上述s101至s103的资产化审查步骤,激活所述虚拟对象的相关属性并且使元宇宙系统将相关的管理注意力重新投放到所述虚拟对象上;在资产化审查的过程中,部分所述虚拟对象不能完成s101、s102以及0s103中的任意一个或以上的审查步骤,即向用户返回无法完成交易的结果;进一步的,当所述虚拟对象达到资产化审查要求后,则进入s201至s203的数字资产化认证,使所述虚拟对象具备数字资产属性并进一步具备交易属性;为进一步确认所述虚拟对象在交易前后的一致性,步骤s201中加入对所述虚拟对象的源代码进行哈希运算从而获得其哈希值的步骤;哈希函数亦称散列函数,是把任意长度的输入通过散列算法变换成固定长度的输出,该输出就是哈希值;这种转换是一种压缩映射,即散列值的空间通常远小于输入的空间,不同的输入其哈希值输出亦不相同,只要输入的值出现任何变化,其输出的哈希值则会完全不同;因此,通过对描述所述虚拟对象的代码输入到哈希函数中获得一个交易前的哈希值,而在交易的整个过程中,交易者都可以通过多次验证所述虚拟对象的代码的方式,验证其是否与交易之初描述的一致,从而保证交易过程中所述交易标的物的一致性;对数字资产的保护将成为元宇宙系统能否得到用户信任的重要方面,因此元宇宙系统可以采用多种技术手段维护所述数字资产列表;其中一种实施形式是使用区块链技术;区块链由于其具有的去中心化、不可篡改、唯一可信任的特性,以区块链账本记录的数据能够保证其不容易被元宇宙中其他用户或者管理者进行任意的改动,从而对不可交易的所述虚拟对象实施权属的转移;而将在步骤s201获得的所述虚拟对象的哈希值记入所述区块链列表,则进一步保证了交易标的物的一致性;进一步的,所模这用户认证单元需要进一步的验证用户身份的合法性,以确保交
易时可以充分识别用户的身份、执行用户的交易权益和义务,并且实现资产的转移和追踪过程;进一步的,用户可以以买方或者卖方的身份发起所述交易咨询;所述交易系统统一在用户发起所述交易咨询时,都进行步骤101至步骤103,步骤201至步骤203以及步骤301至步骤303的所有认证步骤,确保在交易过程中的所述交易标的物以及作为买卖双方的用户都具有在元宇宙中的合法属性,以保证交易过程的可控;进一步的,在完成以上的认证步骤后,提起所述交易咨询的用户才作为交易的其中一方的主体,成为所述第一用户,并选择承担交易中买方或卖方的角色;对于一个高自由度的元宇宙系统,允许用户自由地发起交易,并且包括自由地作为买方选择购买的所述虚拟对象,或者自由地成为卖方出售其拥有的数字资产;在所述第一用户目确其在交易的角色后,则进一步的提出对所述交易标的物的意向价格,并等待所述第二用户的确认;实施所述第一用户与所述第二用户的交易匹配过程,可以使用目前通用的交易匹配系统以及交易平台制,执行步骤s401至s404的步骤;进一步的,将基于一个所述交易标的物的交易生成一个所述智能合约;所述智能合约,在一些实施方式上,可以是运行于区块链上的智能合约;智能合约的实质是一段程序,它以计算机指令的方式实现了传统合约的自动化处理;所述智能合约根据所述第一用户与所述第二用户到达的交易流程,自动触发执行若干交易程序的一段代码,智能合约程序是一个可以自动执行的计算机程序,它本身就是一个元宇宙参与者,对接收到的信息进行回应,可以接收和储存价值,也可以向外发送信息和价值。智能合约可以临时接管所述交易标的物,记录由所述第一用户提出的所述交易咨询以及意向价格,并且按照元宇宙制定的规则执行所述交易标的物的流通操作。
14.实施例二:本实施例应当理解为至少包含前述任意一个实施例的全部特征,并在其基础上进一步改进;在一些情况中,所述第一用户只期望获得所述交易标的物的部分权益或者某种权益,利用所述第一用户期望获得所述交易标的物的三天使用权,或者所述第一用户期望在元宇宙中的第一空间内显示所述交易标的物,但所述第二用户可以在除第一空间以外的空间显示所述交易标的物;因此,针对较为客制化的交易请求,对本交易系统作出进一步优化;在步骤s101中,由所述资产认证单元确认所述虚拟对象的权属属性,包括识别所述虚拟对象可被拆分的多类形权利属性,例如基于时间的短期使用权,基于空间的短期使用权,或者基于所述虚拟对象的二次修改权等;该类型的权利不影响所述虚拟对象的所有权属性,或者不必要触发对所有权属性转移的行为;若存在上述不影响所述虚拟对象所有权属性的,较低一级的权利的要求,由所述资产认证对象以列表方向记录,并在步骤s303中,针对所述第一用户拥有的具体权限,为所述第一用户呈现一个权利可选列表;并进一步的,在步骤s402中,将明确的需要进行交易的权利写入所所述智能合约中,并由所述第二用户进行确认。
15.实施例三:本实施例应当理解为至少包含前述任意一个实施例的全部特征,并在其基础上进
一步改进;有一些实施情况中,所述交易标的物属于具有知识产权属性的数字资产,例如个人设计画作、音乐、游戏、或者是一个元宇宙场景,一个元宇宙中的特定物理规律等;所述交易标的物的原始创造者期望在所述交易标的物中加入创造者的信息,并保证所述交易标的物被多次交易流通后,仍保有原始创造者的溯源信息;或者原始创造者期望在所述交易标的物的每一次交易中都以比例分配形式,获得一定比例的交易所得;因此本实施例对以上情况作进一步优化;在步骤s201中,在获得所述虚拟对象的哈希值后,所述虚拟对象的创造者再以自身的保密密钥对所述虚拟对象进行数字签名;所述保密密钥可以为以非对称加密的一对密钥,包括公钥和私钥;所述创造者将所述公钥公开到所述交易系统中,并以私钥加密所述虚拟对象的哈希值;所述公钥写入一个元宇宙的公钥储存列表中并在所述资产流通单元生成所述智能合约时,将所述公钥写入智能合约;在所述交易标的物的所有权的发生转移后,则新的所有者需要向所述资产流通单元申请取得相应的所述公钥;所有者需要确认所述交易标的物的原始创造者的信息,从而获得所述公钥,并进一步解密代表所述交易标的物的哈希值,并进一步获得所述交易标的物的完整代码信息;可以在步骤s401中,包括所述第一用户以及所述第二用户提示在本次交易中,将包括由所述交易标的物的创造者按指定比例获取本次交易的部分交易价值;并且将此分配比例写入所述智能合约中,由所述第一用户以及所述第二用户确认并据此执行。
16.在上述实施例中,对各个实施例的描述都各有侧重,某个实施例中没有详述或记载的部分,可以参见其它实施例的相关描述。
17.虽然上面已经参考各种实施例描述了本发明,但是应当理解,在不脱离本发明的范围的情况下,可以进行许多改变和修改。也就是说上面讨论的方法,系统和设备是示例。各种配置可以适当地省略,替换或添加各种过程或组件。例如,在替代配置中,可以以与所描述的顺序不同的顺序执行方法,和/或可以添加,省略和/或组合各种部件。而且,关于某些配置描述的特征可以以各种其他配置组合,如可以以类似的方式组合配置的不同方面和元素。此外,随着技术发展其中的元素可以更新,即许多元素是示例,并不限制本公开或权利要求的范围。
18.在说明书中给出了具体细节以提供对包括实现的示例性配置的透彻理解。然而,可以在没有这些具体细节的情况下实践配置例如,已经示出了众所周知的电路,过程,算法,结构和技术而没有不必要的细节,以避免模糊配置。该描述仅提供示例配置,并且不限制权利要求的范围,适用性或配置。相反,前面对配置的描述将为本领域技术人员提供用于实现所描述的技术的使能描述。在不脱离本公开的精神或范围的情况下,可以对元件的功能和布置进行各种改变。
19.综上,其旨在上述详细描述被认为是例示性的而非限制性的,并且应当理解,以上这些实施例应理解为仅用于说明本发明而不用于限制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在阅读了本发明的记载的内容之后,技术人员可以对本发明作各种改动或修改,这些等效变化和修饰同样落入本发明权利要求所限定的范围。
再多了解一些

本文用于企业家、创业者技术爱好者查询,结果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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