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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免取样直接入场的物流监控方法、装置、电子设备及存储介质与流程

2022-06-22 19:08:28 来源:中国专利 TAG:


1.本技术涉及物流监控领域,具体而言,涉及一种免取样直接入场的物流监控方法、装置、电子设备及存储介质。


背景技术:

2.目前对于入场车辆,均需要对入场车辆进行取样检查,以保证入场车辆符合规定。然而该种方式极大降低了车辆运输周转效率。


技术实现要素:

3.本技术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免取样直接入场的物流监控方法、装置、电子设备及存储介质,能够提高对车辆检测的效率,从而提升车辆运输周转效率。
4.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技术实施例采用的技术方案如下:
5.第一方面,本技术实施例提供了一种免取样直接入场的物流监控方法,所述方法包括:
6.获取入场车辆的轨迹信息和所述轨迹信息对应的标准轨迹信息;
7.计算所述轨迹信息和所述标准轨迹信息的重合率;
8.确定所述重合率是否满足第一预设条件;
9.获取所述入场车辆的停车参数、行驶总时长以及偏移信息,其中,所述偏移信息为所述轨迹信息相对于所述标准轨迹信息的偏移;
10.确定所述停车参数是否满足第二预设条件、所述行驶总时长是否满足第三预设条件、所述偏移信息是否满足第四预设条件;
11.获取所述入场车辆中定位装置的第一离线时长、第二离线时长以及所述定位装置的定位异常次数,其中,所述第一离线时长为定位装置直接掉线后的离线的时长,所述第二离线时长为所述定位装置由于车辆停车后导致定位装置离线的时长,定位异常指示所述定位装置的定位信息错误;
12.确定所述第一离线时长是否满足第五预设条件、所述第二离线时长是否满足第六预设条件以及所述定位装置的定位异常次数是否满足第七预设条件;
13.基于所述第一预设条件、第二预设条件、第三预设条件、第四预设条件、第五预设条件、第六预设条件以及第七预设条件的判定结果,确定所述入场车辆是否免取样直接入场。
14.在可选的实施方式中,所述标准轨迹信息为预设的轨迹信息,所述获取入场车辆的轨迹信息和所述轨迹信息对应的标准轨迹信息的步骤,包括:
15.调用所述入场车辆的北斗定位系统,获取所述北斗定位系统中所述入场车辆行驶过程中不同时间的多个位置信息;
16.基于时间的先后顺序,对各个所述位置信息进行处理,得到所述入场车辆的轨迹
信息;
17.基于所述轨迹信息,确定所述轨迹信息对应预设的标准轨迹信息;
18.所述确定所述重合率是否满足第一预设条件的步骤,包括:
19.将所述重合率与预设重合率进行比较;
20.在所述重合率大于或者等于所述预设重合率的情况下,确定所述重合率满足第一预设条件。
21.在可选的实施方式中,所述获取所述入场车辆的停车参数的步骤,包括:
22.实时获取所述入场车辆的车速;
23.在所述车速小于或者等于预设车速时,确定所述入场车辆处于停车状态;
24.确定所述入场车辆处于所述停车状态下的第一停车时长;
25.所述确定所述停车参数是否满足第二预设条件的步骤,包括:
26.将所述第一停车时长与第一预设时长进行比较;
27.在所述第一停车时长小于或者等于第一预设时长的情况下,确定所述停车参数满足第二预设条件。
28.在可选的实施方式中,所述获取入场车辆的停车参数的步骤,包括:
29.确定所述入场车辆的停车次数和每次停车的第二停车时长;
30.基于每次停车的第二停车时长,确定所述入场车辆的停车总时长;
31.将所述停车总时长或所述停车次数确定为所述入场车辆的停车参数;
32.所述确定所述停车参数是否满足第二预设条件的步骤,包括:
33.将所述停车总时长与第二预设时长进行比较;
34.在所述停车总时长小于或者等于所述第二预设时长的情况下,确定所述停车参数满足第二预设条件;
35.或者,
36.将所述停车次数与预设停车次数进行比较;
37.在所述停车次数小于或者等于所述预设停车次数的情况下,确定所述停车参数满足第二预设条件。
38.在可选的实施方式中,所述确定行驶总时长是否满足第三预设条件的步骤,包括:
39.将所述行驶总时长与第三预设时长进行比较;
40.在所述行驶总时长小于或者等于所述第三预设时长的情况下,确定所述行驶总时长满足第三预设条件。
41.在可选的实施方式中,所述获取所述入场车辆的偏移信息的步骤,包括:
42.实时获取所述入场车辆的位置信息;
43.在所述标准轨迹信息上确定与所述位置信息对应的目标位置;
44.计算所述目标位置与所述位置信息的第一距离;
45.确定基于该距离下,所述入场车辆的行驶距离;
46.将所述第一距离和所述行驶距离,确定为所述入场车辆的偏移信息;
47.所述确定所述偏移信息是否满足第四预设条件的步骤,包括:
48.将所述第一距离与第一预设距离进行比较;
49.在所述第一距离小于或者等于第一预设距离的情况下,确定所述偏移信息满足第
四预设条件;
50.或者;
51.在所述第一距离大于或者等于第一预设距离的情况下,将所述行驶距离与第二预设距离进行比较;
52.在所述行驶距离小于或者等于所述第二预设距离的情况下,确定所述轨迹信息的偏移信息满足第四预设条件。
53.在可选的实施方式中,所述确定所述第一离线时长是否满足第五预设条件、所述第二离线时长是否满足第六预设条件以及所述定位装置的定位异常次数是否满足第七预设条件的步骤,包括:
54.将所述第一离线时长与第四预设时长进行比较;
55.在所述第一离线时长小于或者等于所述第四预设时长的情况下,确定所述第一离线时长满足第五预设条件;
56.将所述第二离线时长与第五预设时长进行比较;
57.在所述第二离线时长小于或者等于第五预设时长的情况下,确定所述第二离线时长满足第六预设条件;
58.将所述定位异常次数与预设异常次数进行比较;
59.在所述异常次数小于或者等于所述预设异常次数的情况下,确定所述定位装置的定位异常次数满足第七预设条件。
60.在可选的实施方式中,所述入场车辆包括车头和车身,所述车头和所述车身均设置有rfid标签,所述方法还包括:
61.读取所述车头的rfid标签的第一标签信息和所述车身的rfid标签的第二标签信息;
62.确定所述入场车辆的车头的第一原始标签和所述入场车辆的车身的第二原始标签;
63.分别将第一标签信息与所述第一原始标签、所述第二标签信息与所述第二原始标签进行比较;
64.在所述第一标签信息与所述第一原始标签一致,且所述第二标签信息与所述第二原始标签一致的情况下,执行所述基于所述第一预设条件、第二预设条件、第三预设条件、第四预设条件、第五预设条件、第六预设条件以及第七预设条件的判定结果,确定所述入场车辆是否免取样直接入场的步骤;
65.在所述第一标签信息与所述第一原始标签不一致或者所述第二标签信息与所述第二原始标签一致的情况下,确定所述入场车辆需取样后入场。
66.在可选的实施方式中,所述基于所述第一预设条件、第二预设条件、第三预设条件、第四预设条件、第五预设条件、第六预设条件以及第七预设条件的判定结果,确定所述入场车辆是否免取样直接入场的步骤,包括:
67.在所述第一预设条件、第二预设条件、第三预设条件、第四预设条件、第五预设条件、第六预设条件以及第七预设条件均满足的情况下,确定所述入场车辆免取样直接入场;
68.在所述第一预设条件、第二预设条件、第三预设条件、第四预设条件、第五预设条件、第六预设条件以及第七预设条件中任一不满足的情况下,确定所述入场车辆需要取样
后入场。
69.第二方面,本技术实施例提供了一种免取样直接入场的物流监控装置,所述装置包括:确定模块和处理模块;
70.所述确定模块,用于获取入场车辆的轨迹信息和所述轨迹信息对应的标准轨迹信息;
71.所述处理模块,用于计算所述轨迹信息和所述标准轨迹信息的重合率;
72.所述确定模块,用于确定所述重合率是否满足第一预设条件;
73.所述确定模块,用于获取所述入场车辆的停车参数、行驶总时长以及偏移信息,其中,所述偏移信息为所述轨迹信息相对于所述标准轨迹信息的偏移;
74.所述确定模块,用于确定所述停车参数是否满足第二预设条件、所述行驶总时长是否满足第三预设条件、所述偏移信息是否满足第四预设条件,其中;
75.所述确定模块,用于获取所述入场车辆中定位装置的第一离线时长、第二离线时长以及所述定位装置的定位异常次数,其中,所述第一离线时长为定位装置直接掉线后的离线的时长,所述第二离线时长为所述定位装置由于车辆停车后导致定位装置离线的时长,定位异常指示所述定位装置的定位信息错误;
76.所述确定模块,用于确定所述第一离线时长是否满足第五预设条件、所述第二离线时长是否满足第六预设条件以及所述定位装置的定位异常次数是否满足第七预设条件;
77.所述确定模块,用于基于所述第一预设条件、第二预设条件、第三预设条件、第四预设条件、第五预设条件、第六预设条件以及第七预设条件的判定结果,确定所述入场车辆是否免取样直接入场。
78.第三方面,本技术实施例提供了一种电子设备,包括存储器和处理器,所述存储器存储有计算机程序,所述处理器执行所述计算机程序时实现所述免取样直接入场的物流监控方法的步骤。
79.第四方面,本技术实施例提供了一种存储介质,其上存储有计算机程序,该计算机程序被处理器执行时实现所述免取样直接入场的物流监控方法的步骤。
80.本技术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81.本技术通过获取入场车辆的轨迹信息、轨迹信息与标注轨迹信息的重合率、停车参数、行驶总时长、偏移信息、入场车辆中定位装置的第一离线时长、第二离线时长,基于上述多种信息判断入场车辆是否免取样直接入场。通过上述方式,无需对每个入场车辆均进行取样检测,极大提高了入场车辆的检测效率,从而提高了车辆运输周转效率。
附图说明
82.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技术实施例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应当理解,以下附图仅示出了本技术的某些实施例,因此不应被看作是对范围的限定,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相关的附图。
83.图1为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电子设备的方框示意图;
84.图2为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免取样直接入场的物流监控方法的步骤流程图之一;
85.图3为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免取样直接入场的物流监控方法的步骤流程图之二;
86.图4为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免取样直接入场的物流监控装置的结构框图。
具体实施方式
87.为使本技术实施例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下面将结合本技术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技术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是本技术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通常在此处附图中描述和示出的本技术实施例的组件可以以各种不同的配置来布置和设计。
88.因此,以下对在附图中提供的本技术的实施例的详细描述并非旨在限制要求保护的本技术的范围,而是仅仅表示本技术的选定实施例。基于本技术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作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技术保护的范围。
89.应注意到:相似的标号和字母在下面的附图中表示类似项,因此,一旦某一项在一个附图中被定义,则在随后的附图中不需要对其进行进一步定义和解释。
90.在本技术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若出现术语“上”、“下”、“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或者是该发明产品使用时惯常摆放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技术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技术的限制。
91.此外,若出现术语“第一”、“第二”等仅用于区分描述,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
92.在本技术的描述中,还需要说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设置”、“安装”、“相连”、“连接”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技术中的具体含义。
93.本实施例提供一种可以对免取样直接入场的物流监控的电子设备。在一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所述电子设备可以为用户终端,例如,电子设备可以是,但不限于,服务器、智能手机、个人电脑(personalcomputer,pc)、平板电脑、个人数字助理(personal digital assistant,pda)、移动上网设备(mobile internet device,mid)等。
94.请参照图1,图1是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电子设备100的结构示意图。所述电子设备100还可包括比图1中所示更多或者更少的组件,或者具有与图1所示不同的配置。图1中所示的各组件可以采用硬件、软件或其组合实现。
95.所述电子设备100包括免取样直接入场的物流监控装置110、存储器120及处理器130。
96.所述存储器120及处理器130各元件相互之间直接或间接地电性连接,以实现数据的传输或交互。例如,这些元件相互之间可通过一条或多条通讯总线或信号线实现电性连接。所述免取样直接入场的物流监控装置110包括至少一个可以软件或固件(firmware)的形式存储于所述存储器120中或固化在所述电子设备100的操作系统(operating system,
os)中的软件功能模块。所述处理器130用于执行所述存储器120中存储的可执行模块,例如所述免取样直接入场的物流监控装置110所包括的软件功能模块及计算机程序等。
97.其中,所述存储器120可以是,但不限于,随机存取存储器(randomaccess memory,ram),只读存储器(read only memory,rom),可编程只读存储器(programmable read-only memory,prom),可擦除只读存储器(erasable programmableread-only memory,eprom),电可擦除只读存储器(electric erasable programmableread-only memory,eeprom)等。其中,存储器120用于存储程序,所述处理器130在接收到执行指令后,执行所述程序。
98.请参照图2,图2为应用于图1的电子设备100的一种免取样直接入场的物流监控方法的流程图,以下将方法包括各个步骤进行详细阐述。
99.步骤201:获取入场车辆的轨迹信息和轨迹信息对应的标准轨迹信息。
100.步骤202:计算轨迹信息和标准轨迹信息的重合率。
101.步骤203:确定重合率是否满足第一预设条件。
102.步骤204:获取入场车辆的停车参数、行驶总时长以及偏移信息。
103.其中,偏移信息为轨迹信息相对于标准轨迹信息的偏移。
104.步骤205:确定停车参数是否满足第二预设条件、行驶总时长是否满足第三预设条件、偏移信息是否满足第四预设条件。
105.步骤206:获取入场车辆中定位装置的第一离线时长、第二离线时长以及定位装置的定位异常次数。
106.其中,第一离线时长为定位装置直接掉线后的离线的时长,第二离线时长为定位装置由于车辆停车后导致定位装置离线的时长,定位异常指示定位装置的定位信息错误。
107.步骤207:确定第一离线时长是否满足第五预设条件、第二离线时长是否满足第六预设条件以及定位装置的定位异常次数是否满足第七预设条件。
108.步骤208:基于第一预设条件、第二预设条件、第三预设条件、第四预设条件、第五预设条件、第六预设条件以及第七预设条件的判定结果,确定入场车辆是否免取样直接入场。
109.入场车辆均安装有北斗定位系统,禁止无法收取定位的车辆运输进口矿,确保全部入场车辆都能取得定位轨迹。
110.确定入场车辆的轨迹信息可以:调用入场车辆的北斗定位系统,获取北斗定位系统中入场车辆行驶过程中不同时间的多个位置信息;基于时间的先后顺序,对各个位置信息进行处理,得到入场车辆的轨迹信息;基于轨迹信息,确定轨迹信息对应预设的标准轨迹信息。
111.将入场车辆的轨迹信息与标准轨迹信息进行对比,即计算轨迹信息与标准轨迹信息的重合率,在重合率大于或者等于预设重合率时,确定入场车辆的轨迹信息与标准轨迹信息的重合率满足第一预设条件。
112.需要说明的是,预设重合率可以为70%、80%、90%等,本技术实施例对此不做具体限制。
113.确定入场车辆的停车参数,其中,停车参数包括:入场车辆处于停车状态下的第一停车时长、入场车辆的停车次数、入场车辆的停车总时长。
114.当停车参数为入场车辆处于停车状态下的第一停车时长时,可以实时获取入场车
辆的车速;在车速小于或者等于预设车速时,确定入场车辆处于停车状态;并确定入场车辆处于停车状态下的第一停车时长。
115.在第一停车时长小于或者等于第一预设时长,则确定停车参数满足第二预设条件。
116.在第一停车时长大于第一预设时长时,表明入场车辆单次停车时间过长,易出现调换车头、更换货物等情况。
117.需要说明的是,预设车速可以设置为2.0km/h、3.0km/h、4.0km/h等,第一预设时长可以设置为15min、20min、25min等,本技术实施例对此不做具体限制。
118.当停车参数为入场车辆的停车次数时,将停车次数与预设停车次数进行比较;在停车次数小于或者等于预设停车次数的情况下,确定停车参数满足第二预设条件。在停车次数大于预设停车次数时,判定入场车辆存在违规操作的风险。
119.在一示例中:入场车辆的停车次数小于或者等于50次时,则判定入场车辆的停车参数满足第二预设条件。
120.当停车参数为入场车辆的停车总时长时,确定入场车辆的停车总时长的方式为:确定入场车辆每次停车时的第二停车时长,将每次停车的第二停车时长相加得到入场车辆的停车总时长。将停车总时长与第二预设时长进行比较;在停车总时长小于或者等于第二预设时长的情况下,确定停车参数满足第二预设条件。在停车总时长大于第二预设时长的情况下,判定入场车辆存在违规操作的风险。
121.需要说明的是,第二预设时长可以为100分钟、150分钟等,第一预设时长、第二预设时长以及预设停车次数的设置与标准轨迹信息相关。在标准轨迹信息的长度较长时,例如:当标准轨迹信息从四川到北京,第一预设时长、第二预设时长以及预设停车次数的设置的数值较大,当标准轨迹信息从四川到重庆,第一预设时长、第二预设时长、预设停车次数的设置的数值较小。
122.确定入场车辆的行驶总时长,将行驶总时长与第三预设时长进行比较,在行驶总时长小于或者等于第三预设时长时,确定入场车辆的行驶总时长满足第三预设条件。
123.确定入场车辆的行驶总时长的方式有多种,其中,可以基于入场车辆从起始地出发时,对定位装置的信息进行识别,将识别到的时间确定为入场车辆的起始时间,在入场车辆达到目的地后,对定位装置再次识别,将识别时间确定为入场车辆的到达时间,基于起始时间和到达时间,确定入场车辆的行驶总时长。
124.在入场车辆的行驶总时长大于第三预设时长时,判定入场车辆存在违规操作的风险。
125.需要说明的是,第三预设时长的设置也与标准轨迹信息相关,标准轨迹信息的长度越长,设置的第三预设时长越长,反之。
126.实时获取入场车辆的第一位置信息,在标准轨迹信息上确定与第一位置信息对应的目标位置,计算目标位置与第一位置信息的第一距离,确定基于该距离下,入场车辆的行驶距离,将第一距离和行驶距离,确定为入场车辆的偏移信息。将第一距离与第一预设距离进行比较;在第一距离小于或者等于第一预设距离的情况下,确定偏移信息满足第四预设条件。即入场车辆相对于标准轨迹信息未出现偏移。
127.在第一距离大于或者等于第一预设距离的情况下,确定入场车辆相对于标准轨迹
信息出现偏移,此时,将行驶距离与第二预设距离进行比较;在行驶距离小于或者等于第二预设距离的情况下,确定轨迹信息的偏移信息满足第四预设条件,即判定入场车辆的行驶未出现异常。
128.偏移信息实际上反应了入场车辆是否按照标准轨迹信息进行行驶,在入场车辆偏移了标准轨迹信息,且持续偏移一定距离,表征入场车辆在行驶过程中未按照标准轨迹信息进行行驶,可能存在调换货物的风险。在入场车辆偏移了标准轨迹信息,但是持续偏移的距离小于第二预设距离的情况下,表明入场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基本按照标准轨迹信息进行行驶,不存在调换货物的风险。
129.对于第一预设距离和第二预设距离的设置本技术不做具体限制。
130.示例性的:在入场车辆的第一位置信息与目标位置的第一距离大于500米,且持续偏移的行驶距离大于100米时,判定入场车辆的偏移信息不满足第四预设条件,在入场车辆的第一位置信息与目标位置的第一距离小于或者等于500米,或者在入场车辆的第一位置信息与目标位置的第一距离大于或者等于500米,且持续偏移的行驶距离小于100米,则判定入场车辆的偏移信息满足第四预设条件。
131.确定入场车辆的定位装置由于直接掉线后的第一离线的时长,将第一离线时长与第四预设时长进行比较;在所述第一离线时长小于或者等于第四预设时长的情况下,确定第一离线时长满足第五预设条件。在第一离线时长大于第四预设时长时,确定第一离线时长不满足第五预设条件。
132.若入场车辆的定位装置是直接离线的,则判定入场车辆在运行过程中,定位装置被关闭,若短时间内未恢复正常,则判定入场车辆异常。
133.确定入场车辆的定位装置由于车辆停车后导致定位装置离线的第二离线时长,将第二离线时长与第五预设时长进行比较;在第二离线时长小于或者等于第五预设时长的情况下,确定第二离线时长满足第六预设条件;在第二离线时长大于第五预设时长的情况下,确定第二离线时长不满足第六预设条件。将入场车辆的停车熄火看做一个连贯的动作,若入场车辆是停车后熄火的,则当入场车辆停车熄火后导致定位装置的第二离线时长较长,判定入场车辆异常。
134.当入场车辆处于隧道中,导致定位装置无法正常工作,进入离线状态,则此时定位装置的离线时长不做判断,当入场车辆未处于隧道中,但入场车辆的定位装置出现离线状态,此时无论定位装置基于何种原因导致离线,均需要对定位装置的离线时长进行判定。
135.确定入场车辆的定位装置的定位异常次数,定位异常指示定位装置的定位信息错误,如定位装置的系统bug,出现定位异常的情况。将定位异常次数与预设异常次数进行比较;在定位异常次数小于或者等于预设异常次数的情况下,确定定位装置的定位异常次数满足第七预设条件。
136.基于上述七种因素,综合判断入场车辆是否可以免取样直接入场,在第一预设条件、第二预设条件、第三预设条件、第四预设条件、第五预设条件、第六预设条件以及第七预设条件,满足条件的数量为预设数量的情况下,确定入场车辆免取样直接入场。
137.示例性的:在第一预设条件、第二预设条件、第三预设条件、第四预设条件、第五预设条件、第六预设条件以及第七预设条件,上述5种条件满足、6种条件满足或者7种条件满足时,确定入场车辆免取样直接入场。对于预设数量的设置,本技术实施例对此不做具体限
制。
138.在第一预设条件、第二预设条件、第三预设条件、第四预设条件、第五预设条件、第六预设条件以及第七预设条件中任一不满足的情况下,确定入场车辆需要取样后入场。
139.在本技术的另一实施例中,如图3所示,提供了一种免取样直接入场的物流监控方法,具体包括如下步骤:
140.入场车辆包括车头和车身,车头和所述车身均设置有rfid标签。
141.步骤301:读取车头的rfid标签的第一标签信息和车身的rfid标签的第二标签信息。
142.步骤302:确定入场车辆的车头的第一原始标签和入场车辆的车身的第二原始标签。
143.步骤303:分别将第一标签信息与第一原始标签、第二标签信息与第二原始标签进行比较。
144.步骤304:在第一标签信息与第一原始标签一致,且第二标签信息与第二原始标签一致的情况下,执行基于第一预设条件、第二预设条件、第三预设条件、第四预设条件、第五预设条件、第六预设条件以及第七预设条件的判定结果,确定入场车辆是否免取样直接入场的步骤。
145.步骤305:在第一标签信息与第一原始标签不一致或者第二标签信息与第二原始标签一致的情况下,确定入场车辆需取样后入场。
146.为了防止入场车辆在运输过程中更换车头,进行货物掉包,在入场车辆上安装的rfid标签,分别将rfid标签设置在车头和车身上,标签分为驾驶室内的防撕标签和车斗上的抗金属标签,只有两个标签同时被初始地的rfid远距离读取器和目的地的rfid远距离读取器识别,且初始地识别的第一原始标签与第一标签信息一致,初始地识别的第二原始标签与第二标签信息一致时,才判断此入场车辆在运输过程中未更换车头,未进行货物掉包。
147.且基于识别入场车辆的车头的第一原始标签和入场车辆的车身的第二原始标签,可以确定入场车辆的出发时间,在入场前,读取车头的rfid标签的第一标签信息和车身的rfid标签的第二标签信息,可以确定入场车辆的到达时间,从而可以计算入场车辆的行驶总时长。
148.请参照图4,本技术实施例还提供了一种应用于图1所述电子设备100的免取样直接入场的物流监控装置110,所述免取样直接入场的物流监控装置110包括:
149.所述装置包括:确定模块111和处理模块112;
150.所述确定模块111,用于获取入场车辆的轨迹信息和所述轨迹信息对应的标准轨迹信息;
151.所述处理模块112,用于计算所述轨迹信息和所述标准轨迹信息的重合率;
152.所述确定模块111,用于确定所述重合率是否满足第一预设条件;
153.所述确定模块111,用于获取所述入场车辆的停车参数、行驶总时长以及偏移信息,其中,所述偏移信息为所述轨迹信息相对于所述标准轨迹信息的偏移;
154.所述确定模块111,用于确定所述停车参数是否满足第二预设条件、所述行驶总时长是否满足第三预设条件、所述偏移信息是否满足第四预设条件;
155.所述确定模块111,用于获取所述入场车辆中定位装置的第一离线时长、第二离线
时长以及所述定位装置的定位异常次数,其中,所述第一离线时长为定位装置直接掉线后的离线的时长,所述第二离线时长为所述定位装置由于车辆停车后导致定位装置离线的时长,定位异常指示所述定位装置的定位信息错误;
156.所述确定模块111,用于确定所述第一离线时长是否满足第五预设条件、所述第二离线时长是否满足第六预设条件以及所述定位装置的定位异常次数是否满足第七预设条件;
157.所述确定模块111,用于基于所述第一预设条件、第二预设条件、第三预设条件、第四预设条件、第五预设条件、第六预设条件以及第七预设条件的判定结果,确定所述入场车辆是否免取样直接入场。
158.本技术还提供一种电子设备100,电子设备100包括处理器130以及存储器120。存储器120存储有计算机可执行指令,计算机可执行指令被处理器130执行时,实现该免取样直接入场的物流监控方法。
159.本技术实施例还提供一种存储介质,存储介质存储有计算机程序,计算机程序被处理器130执行时,实现该免取样直接入场的物流监控方法。
160.在本技术所提供的实施例中,应该理解到,所揭露的装置和方法,也可以通过其它的方式实现。以上所描述的装置实施例仅仅是示意性的,例如,附图中的流程图和框图显示了根据本技术的多个实施例的装置、方法和计算机程序产品的可能实现的体系架构、功能和操作。在这点上,流程图或框图中的每个方框可以代表一个模块、程序段或代码的一部分,所述模块、程序段或代码的一部分包含一个或多个用于实现规定的逻辑功能的可执行指令。也应当注意,在有些作为替换的实现方式中,方框中所标注的功能也可以以不同于附图中所标注的顺序发生。例如,两个连续的方框实际上可以基本并行地执行,它们有时也可以按相反的顺序执行,这依所涉及的功能而定。也要注意的是,框图和/或流程图中的每个方框、以及框图和/或流程图中的方框的组合,可以用执行规定的功能或动作的专用的基于硬件的系统来实现,或者可以用专用硬件与计算机指令的组合来实现。
161.另外,在本技术各个实施例中的各功能模块可以集成在一起形成一个独立的部分,也可以是各个模块单独存在,也可以两个或两个以上模块集成形成一个独立的部分。所述功能如果以软件功能模块的形式实现并作为独立的产品销售或使用时,可以存储在一个计算机可读取存储介质中。基于这样的理解,本技术的技术方案本质上或者说对现有技术做出贡献的部分或者该技术方案的部分可以以软件产品的形式体现出来,该计算机软件产品存储在一个存储介质中,包括若干指令用以使得一台计算机设备(可以是个人计算机,服务器,或者网络设备等)执行本技术各个实施例所述方法的全部或部分步骤。而前述的存储介质包括:u盘、移动硬盘、只读存储器(rom,read-only memory)、随机存取存储器(ram,random access memory)、磁碟或者光盘等各种可以存储程序代码的介质。
162.需要说明的是,在本文中,诸如第一和第二等之类的关系术语仅仅用来将一个实体或者操作与另一个实体或操作区分开来,而不一定要求或者暗示这些实体或操作之间存在任何这种实际的关系或者顺序。而且,术语“包括”、“包含”或者其任何其他变体意在涵盖非排他性的包含,从而使得包括一系列要素的过程、方法、物品或者设备不仅包括那些要素,而且还包括没有明确列出的其他要素,或者是还包括为这种过程、方法、物品或者设备所固有的要素。在没有更多限制的情况下,由语句“包括一个
……”
限定的要素,并不排除在
包括所述要素的过程、方法、物品或者设备中还存在另外的相同要素。
163.以上所述,仅为本技术的各种实施方式,但本技术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技术揭露的技术范围内,可轻易想到变化或替换,都应涵盖在本技术的保护范围之内。因此,本技术的保护范围应所述以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为准。
再多了解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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