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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清洁牙齿及固定义齿的近中面和远中面的装置的制作方法

  • 国知局
  • 2024-07-11 17:19:02

本发明涉及一种牙刷产品或装置,尤其涉及一种用于清洁牙齿或义齿的外露近中面或远中面的牙刷产品。

背景技术:

1、除非另有说明,否则术语“远中”,“朝远中方向”,“近中”及“朝近中方向”为牙科术语,表示在上齿弓或下齿弓内的相对位置,也就是说,“远中”和“朝远中方向”是指“朝齿弓的后端”,而“近中”及“朝近中方向”是指“朝齿弓前部的中线”。“朝牙冠方向”是指朝牙冠的方向,而与此相对,“朝根尖方向”是指朝牙根尖端或根尖的方向。

2、牙菌斑沿牙龈边缘处的一条或多条复合曲线聚集于牙齿或固定义齿的表面。与想象中不同的是,当牙齿或义齿的近中面或远中面附近例如因相邻牙齿脱落缺失或先天性缺失而存在空隙时,反而使得上述表面难以清洁。正是这一与想象不符的情形使得牙科专家以为患者应该能够自行清洁这一区域,无需另行创造具有相应结构的清洁辅助工具。

3、在有效清洁此类表面时,患者往往无法看到所需清洁的牙齿或表面,必须借助于其空间意识、手部灵巧度以及清洁动作的触感反馈。在具有至少一种上述表面情形的患者当中,高达90%的患者在刷牙和牙齿清洁后,此类表面仍有牙菌斑残留。由于牙菌斑随后在此类部位长期驻留,因此往往会发生牙龈疾病和龋齿。

4、由于患者在牙齿清洁过程中倾向于保持手腕和手指僵直不动,因此手臂往往用于做摆动或往复清洁动作。在手臂长度的限制下,这一动作在口腔内转化为几近于直线的动作28(图3),从而在沿上颌或下颌任何位置的任何单个牙齿的较小复合曲线进行清洁时造成问题。

5、现有技术牙刷无法在克服各个牙齿和牙龈复杂的弯曲形状和位置的同时,将人们手臂、手部及手指的上述本能清洁运动充分地转化为刷头和刷毛精确位于上述牙齿表面及其上牙菌斑处的可重复且有效的运动。

6、许多现有牙刷的形状和刷毛排布方式要求指尖和手腕必须进行过度刻意且熟练的操作才能达到有效清洁。此外,支承刷头且使其能够触及牙齿的手柄和杆部的相对位置或形状并不适于使刷毛尖端触及上述问题提及的牙菌斑位置,而是会受到相邻牙齿、相对牙齿、当前清洁的牙齿以及舌部或脸颊等周围软组织的阻挡。例如,现有技术de202018006110u1(2018年2月2日)旨在解决此类部位清洁中的难题。然而,由于该现有技术的结构将刷头直接连接至其手柄末端,因此其受到极大限制。最终,这一问题大大降低了刷毛尖端在使用过程中的定位质量。

7、许多其他牙刷也易于使使用者在抓握时使得牙刷所成的角度较为不利,难以在上述问题所关注的部位实现有效的清洁运动。此外,为了在上述纤小部位实现轻柔操作且最大程度减小刷头和刷毛的过度受力,手柄的结构应该适于由手指和指尖,而非整个手部抓握。轻柔操作还能改善使用者的触觉反馈。

8、许多患者和牙医提倡使用目前已存在众多种类的柔性牙缝刷(如ep1862090b1(2006年5月30日))来处理上述表面。由于患者必须熟练地将此类牙刷弯曲至所要求的具体角度,因此使用较为不便。此外,牙刷部件无法保持上述形状,因此必须反复重新弯曲,从而导致不便。此类反复变形还会导致牙刷部件的疲劳和软化,或者导致其断裂。

9、即使牙缝刷本身具有抗变形性,其柔性特质及其仅在一端装至手柄的设计使得其触觉反馈质量较差。因此,患者将很快因无法感受到对所建议使用的牙刷的控制而对其失去信心。

10、此外,一些现有技术牙刷(如us8918946b2(2012年2月13日))使得刷毛尖端与上述表面之间的角度缺乏效率,而且要求手部具有难以企及的高度灵巧性。此外,该现有技术在构造上仅针对在臼齿远中面上的使用,而上述问题的牵涉面更广。

11、一些现有技术的组成结构会因持续使用或刷毛构件在使用过程中磨损后,给口腔组织带来风险。例如,现有技术de202010016567u1(2010年12月12日))包括作为基本部件的钢丝刷部件。即使未发生磨损,该装置也会在正常使用过程中向牙龈施加过大的力。

12、在近中侧或远中侧缺失邻牙的牙齿倾向于向缺牙空间内迁移或其尖端向该空间内偏移。这使得其相应表面对于清洁工作而言处于更加不利的位置。清洁辅助工具的刷毛排布方式、刷头形状及整体结构必须有利于使得刷毛尖端能够触及该表面。

13、在清洁过程中,患者不希望金属及塑料等硬质材料碰撞其牙齿及牙龈。理想情况下,清洁辅助工具的形状和具体组成材料应该在碰撞到牙齿时产生足以愉悦至使人获得信心的感觉,而且不对上述组织产生创伤。

14、总之,对于一般公众而言,需要一种能够持之以恒地有效清洁近中面和/或远中面且沿与齿弓内任何位置处的空间相邻的牙齿或固定义齿的牙龈边缘处的一条或多条复合曲线进行有效清洁的口腔卫生辅助工具。在现有技术中,仅有极少的牙刷针对这一目的,而且这些牙刷当中,无一克服所有障碍,或实现上述所有要求。

技术实现思路

1、根据第一方面,提供一种用于清洁牙齿或义齿的外露近中面或远中面的牙刷产品,包括:

2、包括前端和后端的细长部件,其中,所述细长部件包括柄部,而且所述细长部件具有从所述前端至所述后端的纵向上的长度;

3、刷头,其中,所述刷头包括设于所述刷头的前表面和/或后表面的多蔟刷毛;以及

4、用于所述刷头的至少一个支承部件,所述至少一个支承部件设于所述细长部件的所述前端,其中,所述至少一个支承部件具有用于在距所述细长部件的一横向距离处支承所述刷头的形状,而且其中,所述至少一个支承部件包括侧向延伸的近端部分以及横向延伸的远端部分,从而在所述细长部件的所述前端与所述刷头之间提供跨所述横向距离的空隙,其中,所述支承部件的至少一部分在所述横向上朝远离所述细长部件的所述前端的方向延伸,从而使得所述空隙基本上处于横向平面内。

5、将所述刷头置于距所述柄部一横向距离以及在所述细长部件的前端和所述刷头之间提供处于横向平面内的所述空隙的所述至少一个支承部件可使得使用者易于通过操作所述牙刷产品而将所述多蔟刷毛置于口腔内的牙齿或义齿的外露近中面或远中面,并且可使得使用者将所述刷头的多蔟刷毛沿所述外露近中面或远中面移动,并同时最大程度减少所述牙刷产品与口腔其他部分的接触。

6、在使用过程中,所述牙刷产品可至少部分置于口腔内,而且所述多蔟刷毛置于牙齿或义齿的所述外露近中面或远中面上。在使用过程中,所述牙刷产品可置于口腔内的清洁位置处,以使得该刷头的刷毛与牙齿或义齿的近中面或远中面接触。在清洁位置上,所述横向距离为沿上下轴线的距离。在清洁位置上,所述横向距离基本上平行于牙冠-根尖轴线,例如平行于正在被清洁的牙齿或义齿的长轴。在清洁位置上,正在被清洁的牙齿或义齿可至少部分处于所述空隙内。

7、所述刷头,所述至少一个支承部件以及所述多蔟刷毛可称为刷头组件。

8、所述至少一个支承部件以及刷头可包括钩状或环状轮廓。在使用过程中,所述至少一个支承部件的钩状或环状轮廓可使得该支承部件置于牙齿四周,从而使得使用者能够将所述刷头置于与待清洁的牙齿或义齿相邻的空隙内。

9、所述至少一个支承部件可自所述细长部件垂下,并包括悬垂形轮廓。该悬垂形轮廓可使得所述支承部件将所述刷头置于牙齿或义齿的根部。

10、所述牙刷产品可包括处于所述细长部件和所述至少一个支承部件之间的肩部连接件。

11、所述肩部连接件可使得所述柄部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水平,并同时将所述刷头置于牙齿或义齿的外露表面上。

12、所述肩部连接件可包括以下当中的至少一者:铰链连接件;燕尾榫连接件;枢轴/闩锁连接件。

13、所述肩部连接件可包括使得所述至少一个支承部件能够相对于所述细长部件转动的可转动连接件。使用者能够将所述至少一个支承部件相对于所述细长部件转动或摆动至各种角度,从而可实现清洁近中面和远中面的目的。

14、所述肩部连接件可连接所述细长部件及所述至少一个支承部件,以使得所述至少一个支承部件以介于15度和250度之间的角度自所述细长部件横向伸出。所述角度可优选介于80度和120度之间。

15、通过提供使所述至少一个支承部件以上述角度范围内的角度伸出的肩部连接件,可以最大程度减少牙齿与所述牙刷产品之间无助于清洁的接触。在清洁位置上,所述细长部件距牙齿上表面第一距离,而且所述肩部连接件从所述至少一个支承部件的侧向和横向伸出,从而使得所述至少一个支承部件在清洁过程中可处于距所述牙齿表面最小距离处。

16、所述至少一个支承部件可包括沿侧向的弯曲轮廓和/或沿横向的弯曲轮廓。

17、通过提供同时沿侧向和横向或者沿两者当中的至少一者的弯曲轮廓,所述支承部件的形状可基本上符合待清洁的典型牙齿或义齿的形状,或者与该形状成镜像,从而使得牙齿和牙刷产品之间在使用过程中可保持最小距离。

18、沿横向和侧向的所述弯曲轮廓可选择为与牙齿或义齿的弯曲轮廓相对应。

19、所述至少一个支承部件可包括沿侧向和/或横向的复合曲线。所述至少一个支承部件包括一个或多个弯曲部分,其中,每一弯曲部分沿其长度具有可变曲率半径。

20、所述至少一个支承部件可包括处于所述近端部分和所述远端部分之间的中间部分,其中,所述近端部分的特征为第一曲线,所述中间部分的特征为第二曲线,所述远端部分的特征为第三曲线。所述第一、第二及第三曲线可构成连续曲线。

21、所述至少一个支承部件的远端部分既可朝所述柄部弯曲,也可朝远离该柄部的方向弯曲。在使用过程中,所述远端部分既可朝所述柄部弯曲,也可朝远离该柄部的方向弯曲,从而使刷毛分别更加接近外露牙齿或义齿的远中面或近中面。

22、所述至少一个支承部件可包括设于所述细长部件相对两端的第一支承部件和第二支承部件,而且其中,所述刷头跨过所述第一和第二支承部件的远端部分之间的距离,以使得所述细长部件的至少一部分,所述刷头以及所述第一和第二支承部件形成闭合环。

23、所述支承部件的形状可使得开口形成具有牙齿形状轮廓的闭合环。

24、所述第一和第二支承部件可以以分叉方式设置。

25、所述第一和第二支承部件可包括在侧向上基本平行的近端部分。所述第一支承部件可在其近端具有基本上沿侧向延伸的近端部分,所述第二支承部件可在其近端具有沿与所述第一近端部分相反的侧向延伸的近端部分。所述第一支承部件可在其远端具有沿横向延伸的远端部分,所述第二支承部件可在其远端具有沿横向延伸的远端部分。所述第一支承部件的远端部分可与所述第二支承部件的远端部分基本平行。所述刷头可跨过所述第一和第二支承部件的远端之间的距离。所述第一支承部件的远端部分的一部分(如末端部分)以及所述第二支承部件的一部分可朝所述刷头方向延伸。

26、所述第一和第二支承部件,所述刷头以及所述细长部件的前部的至少一部分可形成开口。该开口的尺寸可使得牙齿或义齿的至少部分能够在使用过程中通过,从而使得所述多蔟刷毛的至少一部分能够置于外露牙齿的根部,或者沿牙齿或义齿的外露表面放置。

27、所述至少一个支承部件可基本上为扁平状,或者可具有正方截面或圆形截面。所述至少一个支承部件可具有5~80mm范围内的长度。所述至少一个支承部件在侧向上可具有2.5mm~25mm范围内的长度。所述至少一个支承部件在横向上可具有5mm~80mm范围内的长度。所述至少一个支承部件在横向上可具有8mm~40mm范围内的延伸。

28、当所述牙刷产品仅具有一个支承部件时,该一个支承部件可以悬臂方式支承所述刷头。

29、所述细长部件可包括处于所述柄部和所述支承部件之间的前部,其中,该前部相对于所述柄部倾斜和/或弯曲。

30、通过提供具有前部和/或相对于所述柄部弯曲的细长部件,所述支承部件可在使用过程中处于离外露牙齿上表面更近的位置,从而使得所述刷头的放置更为精确。

31、所述前部也可不弯曲。所述前部可朝所述刷头的方向弯曲。所述细长部件可包括设于所述柄部前方的前部,该前部将所述柄部连接至所述支承部件。所述细长部件的前部可包括从所述手柄轴线弯向所述支承部件的弯曲形状。所述前部可朝远离所述刷头的方向弯曲。

32、所述至少一个支承部件可直接连接至所述柄部的前端。

33、所述刷头可自所述支承部件的远端侧向延伸,而且可具有为以下至少一者的轮廓:

34、弯曲轮廓;凹形轮廓;凸形轮廓;泪滴形轮廓;拱形轮廓;平坦轮廓;笔直轮廓。

35、该牙刷可具有包括位于下侧边缘或上侧边缘处空隙的轮廓。

36、所述多蔟刷毛可设置为使得各蔟刷毛的自由端包括弯曲和/或倾斜和/或竖直的侧面轮廓。

37、刷毛可具有相同长度。刷毛可具有形成分布的不同长度。

38、通过使各蔟刷毛的自由端具有弯曲和/或倾斜和/或竖直的侧面轮廓,这些刷毛的自由端可与外露牙齿的外露表面形状成镜像。

39、所述多蔟刷毛可设置为使得靠近所述刷头中心的各蔟刷毛相对于设于所述刷头任何一端处的各蔟刷毛长度更小。

40、所述多蔟刷毛设置为使得处于所述刷头的横向最大部分的各蔟刷毛比处于所述刷头的横向最小部分的各蔟刷毛伸得更远。

41、所述刷头的上述刷毛布置方式可实现使刷毛朝向外露表面的优点。例如,所述刷毛的布置方式可使得其与牙齿表面形状成镜像。在使用过程中,从刷头伸出距离最远的刷毛可置于牙齿或义齿的根部。

42、所述刷毛可以为可更换刷毛。所述刷毛可包括弹性体刷毛。所述刷毛可包括具有抗菌或抗牙菌斑特性的材料。

43、所述刷头可包括处于5~50mm范围内的最长尺寸,该最长尺寸称为宽度。所述多蔟刷毛可包括具有1~15mm范围内长度的刷毛。所述多蔟刷毛可包括排列成行的刷毛,这些刷毛行可基本上具有相同长度。各刷毛行可按照长度顺序排列。

44、所述牙刷产品可包括所述刷头前表面上的第一多蔟刷毛以及所述刷头后表面上的第二多蔟刷毛。

45、所述第一多蔟刷毛可沿第一刷毛轴线延伸,所述第二多蔟刷毛可沿第二刷毛轴线延伸。所述第一刷毛轴线和所述第二刷毛轴线之间的角度可处于30度至280度范围内,优选处于90度至180度范围内。

46、所述柄部可包括一个或多个抓握构件。

47、所述一个或多个抓握构件包括以下至少一者:

48、a)用于容纳指尖的凹陷;

49、b)非圆形截面,例如扁平、扁平椭圆或三角形的弯曲截面;

50、c)沿所述柄部长度的可变截面;

51、d)高度和宽度,其中,对于所述柄部的至少一部分而言,所述高度大于所述宽度,其中,所述高度基本上垂直于所述柄部和/或所述刷头的长度;

52、e)圆形截面。

53、所述刷头可以为第一刷头,而且所述牙刷产品可进一步包括设于所述细长部件后端的第二刷头,其中,所述第一刷头包括基本上朝向前向和/或后向当中一者的第一多蔟刷毛,所述第二刷头包括基本上朝向所述前向和后向当中另一者的多蔟刷毛。所述第一刷头和所述第二刷头之间可设置柄部。

54、所述细长部件可包括朝所述第一刷头弯曲的前部以及朝所述第二刷头弯曲的后部,其中,所述柄部设于所述前部和后部之间。

55、所述细长部件可包括朝所述第一刷头方向弯曲或朝远离该第一刷头方向弯曲的前部,所述细长部件可包括朝所述第二刷头方向弯曲或朝远离该第二刷头方向弯曲的前部,其中,所述柄部设于所述前部和后部之间。

56、通过使所述牙刷产品具有两个刷头和/或多于一组的多蔟刷毛,可以在无需将牙刷产品从嘴中拿出的情况下,能够进行近中和远中两种清洁。

57、所述细长部件的柄部可沿手柄轴线设置。所述细长部件的前部可基本上沿前向轴线设置。支承部件轴线可定义为将所述支承部件连接至所述细长部件的第一连接件与所述支承部件和所述刷头之间的第二连接件之间的直线。所述多蔟刷毛可沿刷毛轴线延伸。所述刷头可包括基本上沿刷头轴线的长度。

58、所述手柄轴线和所述前向轴线之间的角度可处于70~270度范围内,优选处于160~200度范围内。

59、所述手柄轴线和所述支承部件轴线之间的角度可处于30~150度范围内,优选处于70~110度范围内。

60、所述前向轴线和所述支承部件轴线之间的角度可处于15~250度范围内,优选处于80~120度范围内。

61、所述支承部件轴线和所述刷毛轴线之间的角度可处于40~320度范围内,优选处于90~130度范围内。

62、所述手柄轴线和所述刷头轴线之间的角度可处于0~90度范围内。

63、所述刷头和/或多蔟刷毛可可逆地从所述牙刷产品上卸下和/或分离而下。可通过刷头和/或刷毛连接机构将所述刷头和/或多蔟刷毛连接至所述牙刷产品。所述刷头连接件可包括所述至少一个支承部件的至少一部分。所述刷头连接件可包括用于与所述至少一个支承部件的相应构件配接的至少一个配接构件。

64、所述细长部件和/或所述刷头和/或所述至少一个支承部件可由以下至少一者制成:可生物降解材料;塑料;竹子;弹性体;包覆弹性体。

65、所述多蔟刷毛中的刷毛可包括任何合适的材料,例如弹性体和/或尼龙。

66、根据第二方面,提供一种构造为连接至包括柄部的细长部件的刷头组件,其中,所述刷头组件包括:

67、刷头,该刷头设于所述刷头前表面和/或后表面的多蔟刷毛;

68、所述刷头的至少一个支承部件以及用于将所述至少一个支承部件连接至包括柄部的细长部件的刷头组件连接件,其中,所述至少一个支承部件具有使所述刷头距所述刷头组件连接件一距离的形状,而且其中,所述至少一个支承部件包括自所述刷头组件连接件侧向延伸的近端部分以及横向延伸的远端部分,从而在所述刷头组件连接件与所述刷头之间形成跨所述距离的空隙。

69、所述刷头组件连接件可实现所述支承部件与所述细长部件的连接,从而使得所述支承部件的至少一部分在横向上朝远离所述细长部件的前端的方向延伸,从而使得所述空隙基本上处于横向平面内。

70、所述刷头组件可用于电动牙刷。所述刷头组件可具有用于连接至电动牙刷的构造。

71、所述刷头组件可直接连接至电动牙刷的机身。所述刷头组件连接件可包括用于与所述电动牙刷机身的相应连接部分匹配的凹槽。所述刷头组件可设于细长部件的远端,该细长部件可用于在该细长部件的近端连接至电动牙刷机身。

72、所述刷头组件可通过其他部件间接连接至所述电动牙刷机身。所述其他部件可包括用于与所述电动牙刷机身的相应连接部分匹配的凹槽。

73、所述连接部件可以为自所述电动牙刷机身延伸而出的杆部。所述连接部件可以为可动部件。所述连接部件可以为振动部件。所述连接部件可使得所述刷头组件在使用时振动或摆动。

74、所述刷头组件可连接至细长部件,例如,包括柄部的细长部件。

75、根据第三方面,提供部件套组,包括:

76、根据所述第二方面的刷头组件以及所述细长部件。

77、所述刷头组件可包括所述刷头组件连接件处的第一配接构件,所述细长部件可包括构造为与所述第一配接构件配接的相应第二配接构件。

78、所述相应第二配接构件设于所述细长部件的前端。

79、所述刷头组件和所述细长部件之间的所述刷头组件连接件可包括允许调整所述刷头相对于所述柄部的横向和/或纵向距离的可调连接件。

80、所述可调连接件可由所述细长部件构成,该细长部件可具有朝远离所述柄部方向弯曲的弯曲前部,其中,所述至少一个支承部件构造为连接至沿所述弯曲部分的数个连接点,以使得所述细长部件和所述刷头之间的所述纵向距离和横向距离可通过改变所述至少一个支承部件与所述弯曲前部的连接点的方式进行调整。

81、所述刷头组件和所述细长部件之间的所述连接件可包括连接机构,其中,所述连接机构可以为可逆地可拆卸的连接机构。所述连接机构可包括闩锁。所述连接机构可用于卡入连接位置。所述刷头组件和所述细长部件之间的所述连接件可以为永久连接件。

82、根据第四方面,提供一种牙刷装置的刷头组件,其中,所述刷头组件构造为连接至包括柄部的细长部件的前端,而且其中,所述刷头组件包括:

83、包括前表面和后表面的刷头部件,其中,所述前表面朝向前方,所述后表面朝向后方;

84、设于所述前表面和所述后表面当中至少一者上的多蔟刷毛;

85、用于支承所述刷头的支承部件,其中,所述支承部件包括:第一端处的连接件,该连接件用于连接至所述细长部件的所述前部;以及自所述连接件横向伸出而使得所述刷头在距所述连接件一横向距离处得到支承的部分,

86、其中,所述支承部件的至少一部分以以下a)和b)当中至少一者的方式沿前向或后向当中的至少一者延伸:

87、a)被支承的所述刷头的前表面处于所述连接件的前方;

88、b)被支承的所述刷头的后表面处于所述连接件的后方。

89、所述支承部件可限定支承部件平面。所述支承部件平面可基本上平行于横向平面。被支承的所述刷头的前表面可相对于所述连接件设于前方位置。所述后表面可相对于所述连接件设于后方位置。

90、所述刷头部件可具有相对于所述横向距离跨于侧向上的最长尺寸。所述刷头部件的最长尺寸可处于所述支承部件平面的法线方向。所述前向/后向基本平行,并且可限定前后轴线。该前后轴线可位于所述支承部件平面内。

91、所述多蔟刷毛可沿一条或多条刷毛轴线延伸。例如,所述前表面的多蔟刷毛可沿前刷毛轴线延伸,而所述后表面的多蔟刷毛可沿后刷毛轴线延伸。所述前后向刷毛轴线可形成一定角度,或者基本平行。

92、所述多蔟刷毛可相对于所述前/后区域成一定角度。

93、所述前向/后向可限定至少一条刷毛轴线。所述刷头可沿侧向轴线横跨。所述支承部件可沿横向轴线延伸。

94、所述支承部件可基本在所述刷头最长尺寸的中部区域处连接至该刷头。

95、所述支承部件可沿所述前向弯曲或倾斜。所述支承部件可沿所述后向弯曲或倾斜。

96、在使用过程中以及当与所述细长部件组装于一起而形成牙刷装置时,所述刷头组件可置于口腔中,而且所述多蔟刷毛可置于牙齿或义齿的外露近中面或远中面。在使用过程中,所述牙刷装置可置于口腔内的清洁位置,以使得所述刷头的刷毛与牙齿或义齿的近中面或远中面接触。在清洁位置上,所述横向距离为沿上下轴线的距离。在清洁位置上,所述横向距离基本上平行于牙冠-根尖轴线,例如平行于正在被清洁的牙齿或义齿的长轴。

97、所述多蔟刷毛基本上以根据上述第一方面所示的方式设置。所述多蔟刷毛可设置为使得各蔟刷毛的自由端包括弯曲和/或倾斜和/或竖直的侧面轮廓。所述前表面和/或后表面可包括弯曲和/或倾斜和/或竖直的侧面轮廓。所述多蔟刷毛可设置为使得各蔟刷毛的自由端包括弯曲和/或倾斜和/或竖直的侧面轮廓。

98、通过使各蔟刷毛的自由端具有弯曲和/或倾斜和/或竖直的侧面轮廓,这些刷毛的自由端可与外露牙齿的外露表面形状成镜像。

99、所述多蔟刷毛可设置为使得靠近所述刷头中心的各蔟刷毛相对于设于所述刷头任何一端处的各蔟刷毛长度更小。

100、所述多蔟刷毛设置为使得处于所述刷头的横向最大部分的各蔟刷毛比处于所述刷头的横向最小部分的各蔟刷毛伸得更远。

101、所述刷头的上述刷毛布置方式可实现使刷毛朝向外露表面的优点。例如,所述刷毛的布置方式可使得其与牙齿表面形状成镜像。在使用过程中,从刷头伸出距离最远的刷毛可置于牙齿或义齿的根部。

102、所述刷毛可以为可更换刷毛。所述刷毛可包括弹性体刷毛。所述刷毛可包括具有抗菌或抗牙菌斑特性的材料。

103、所述刷头可包括处于5~50mm范围内的最长尺寸,该最长尺寸称为宽度。所述多蔟刷毛可包括具有1~15mm范围内长度的刷毛。所述多蔟刷毛可包括排列成行的刷毛,这些刷毛行可基本上具有相同长度。各刷毛行可按照长度顺序排列。

104、所述牙刷产品可包括所述刷头前表面上的第一多蔟刷毛以及所述刷头后表面上的第二多蔟刷毛。

105、所述刷头组件可用于电动牙刷。所述刷头组件可具有用于连接至电动牙刷的构造。

106、所述刷头组件可直接连接至电动牙刷的机身。所述刷头组件连接件可包括用于与所述电动牙刷机身的相应连接部分匹配的凹槽。所述刷头组件可设于细长部件的远端,该细长部件可用于在该细长部件的近端连接至电动牙刷机身。

107、所述刷头组件可通过其他部件间接连接至所述电动牙刷机身。所述其他部件可包括用于与所述电动牙刷机身的相应连接部分匹配的凹槽。

108、所述连接部件可以为自所述电动牙刷机身延伸而出的杆部。所述连接部件可以为可动部件。所述连接部件可以为振动部件。所述连接部件可使得所述刷头组件在使用时振动或摆动。

109、所述刷头组件可连接至细长部件,例如,包括柄部的细长部件。

110、根据第五方面,提供一种用于清洁牙齿或义齿的外露近中面或远中面的牙刷装置包括:

111、包括前端和后端的细长部件,其中,所述细长部件包括柄部,而且所述细长部件包括在从所述前端至所述后端的纵向上的长度;

112、包括前表面和后表面的刷头部件,其中,所述前表面和后表面分别朝向前方和后方;

113、设于所述前表面和所述后表面当中至少一者上的多蔟刷毛;

114、用于支承所述刷头的支承部件,其中,所述支承部件在其第一端处连接至所述细长部件的前部,并且包括自所述细长部件的前端横向伸出而使得所述刷头在距所述细长部件的前端一横向距离处得到支承的部分,

115、其中,所述支承部件的至少一部分以以下a)和b)当中至少一者的方式沿前向或后向当中的至少一者延伸:

116、a)被支承的所述刷头的前表面处于所述细长部件的前端的前方;

117、b)被支承的所述刷头的后表面处于所述细长部件的前端的后方。

118、根据第六方面,提供部件套组,包括根据上述第四方面的所述刷头组件以及所述包括手柄的细长部件。

119、某个方面的任何特征可以任何合适的组合方式应用至其他方面。例如,第一方面或第五方面的所述牙刷产品的特征可作为第二和第四方面的所述刷头组件的特征,反之亦然。举例而言,第一方面的所述牙刷产品的特征可作为第五方面的所述牙刷产品的特征,反之亦然。举例而言,第二方面的所述刷头组件的特征可作为第四方面的所述刷头组件的特征,反之亦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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