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示装置的制作方法
- 国知局
- 2024-06-21 13:48:37
本技术涉及显示装置,更详细地涉及包括定义有安放槽的盖板的显示装置。
背景技术:
1、为了提供图像信息而使用各种形式的显示装置,显示装置可以包括接收外部信号或向外部提供输出信号的电子模组。例如,电子模组可以包括相机模组等,对能够获取高画质的拍摄图像的显示装置的要求正在增加。
2、另一方面,为了在电子装置中增加显示图像的区域,考虑将相机模组等配置于显示图像的区域,由此需要在保持配置有相机模组的显示区域中的显示质量的同时,改善通过显示区域拍摄的拍摄图像的画质。
技术实现思路
1、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能够在定义有安放槽的盖板稳定地安放电子模组的显示装置。
2、另外,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包括定义有安放槽的盖板的显示装置的制造方法。
3、可以是,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实施例的显示装置包括显示面板以及盖板。可以是,所述盖板配置于所述显示面板的下侧,并包括能够保护所述显示面板的一个以上的层,并且定义有配置电子模组的贯通孔以及安放槽。可以是,所述贯通孔沿着厚度方向延伸,所述安放槽与所述贯通孔的第一末端和第二末端中的所述第一末端连接且所述贯通孔重叠,所述安放槽的宽度大于所述贯通孔的直径,所述安放槽配置于所述贯通孔的下侧,所述安放槽的深度是10μm至100μm。
4、可以是,所述电子模组包括:主体部;以及凸出部,从所述主体部沿着所述厚度方向凸出,并能够接收外部的信号,所述凸出部插入到所述贯通孔。
5、可以是,所述凸出部的上面配置为从所述贯通孔的所述第一末端以及所述第二末端中的与所述显示面板相邻的所述第二末端隔开预定距离。
6、可以是,所述主体部配置于所述安放槽的内部,所述主体部的侧面配置为从定义所述安放槽的所述盖板的内侧面隔开预定距离。
7、可以是,所述主体部的上面的一部分与定义在所述盖板的下面的安放面接触。
8、可以是,所述电子模组包括相机模组、指纹传感器以及接近传感器中的至少一个。
9、可以是,所述贯通孔的中心和所述安放槽的中心沿着所述厚度方向在一直线上对齐。
10、可以是,从定义所述贯通孔的所述盖板的侧面至定义所述安放槽的所述盖板的侧面的最小距离为0.5mm至5mm。
11、可以是,所述显示面板的与所述贯通孔对应的信号透射区域与所述显示面板的显示图像的激活区域相比像素的分辨率低。
12、可以是,所述盖板包括:遮光层,配置于所述显示面板的下侧而阻断光的透射;以及缓冲层,与所述遮光层相邻配置,并能够保护所述显示面板。
13、可以是,所述电子模组的中心和所述贯通孔的中心沿着所述厚度方向在一直线上对齐。
14、可以是,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实施例的显示装置的制造方法包括:在配置于显示面板的下侧的盖板形成贯通孔的步骤;以及在所述盖板形成与所述贯通孔的末端连接且与所述贯通孔重叠的安放槽的步骤,所述盖板配置于所述显示面板的下侧,并包括能够保护所述显示面板的一个以上的层,并且定义有配置电子模组的所述贯通孔以及所述安放槽,所述贯通孔沿着厚度方向延伸,所述安放槽的宽度大于所述贯通孔的直径,所述安放槽的深度是10μm至100μm。
15、可以是,形成所述贯通孔的步骤包括:在所述显示面板的下侧形成光刻胶层的步骤;利用具备对应于所述贯通孔且使光穿过的透射区域和围绕所述透射区域且阻断光的阻断区域的掩模对所述光刻胶层进行曝光的步骤;对所述光刻胶层进行显影,从而在与所述透射区域对应的区域形成光刻胶图案的步骤;在所述光刻胶图案上形成所述盖板的所述一个以上的层的步骤;以及去除所述光刻胶图案以及形成在所述光刻胶图案上的所述盖板的所述一个以上的层的步骤。
16、可以是,形成所述安放槽的步骤包括:在残留的所述盖板的所述一个以上的层蚀刻与所述安放槽对应的区域的步骤。
17、可以是,所述盖板具备多个层,定义所述贯通孔的所述盖板的所述多个层的内侧面对齐,定义所述安放槽的所述盖板的所述多个层的内侧面对齐。
18、可以是,所述光刻胶层若受光则固化。
19、可以是,所述光刻胶图案是离所述显示面板远的第二面的宽度大于离所述显示面板近的第一面的宽度。
20、可以是,在蚀刻与所述安放槽对应的区域的步骤中利用激光。
21、可以是,所述激光的波长为190nm~10600nm。
22、可以是,所述激光的脉宽为1μs以下。
23、根据上述,在盖板定义安放槽而能够稳定地安放电子模组。
24、另外,用激光蚀刻一个以上的层的盖板而能够防止在层叠多个层的过程中重复附着公差。
技术特征:1.一种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显示装置,其中其特征在于,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
5.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
技术总结显示装置可以包括:显示面板;以及盖板,配置于显示面板的下侧,并包括能够保护显示面板的一个以上的层,并且定义有配置电子模组的贯通孔以及安放槽,贯通孔沿着厚度方向延伸,安放槽与贯通孔的第一末端和第二末端中的第一末端连接且贯通孔重叠,安放槽的宽度大于贯通孔的直径,安放槽配置于贯通孔的下侧,安放槽的深度是10μm至100μm。技术研发人员:金柄勋,刘俊优,金永道,徐政源,李俊永受保护的技术使用者:三星显示有限公司技术研发日:20230907技术公布日:2024/5/19本文地址:https://www.jishuxx.com/zhuanli/20240618/346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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