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新讯 > 信号装置的制造及其应用技术 > 一种交通事故快速处置系统的制作方法  >  正文

一种交通事故快速处置系统的制作方法

  • 国知局
  • 2024-07-31 20:45:23

本发明属于交通事故处置,尤其涉及一种交通事故快速处置系统。

背景技术:

1、传统交通事故处理方式为:

2、附近交警驾驶摩托车方式进行现场拍照处理。该方式需等交警到现场/保险公司安排人员,等待现场取证后方可处理,现场交通已经处于拥堵状态。

3、因此,针对现有技术缺陷,亟需一种交通事故快速处置系统。

技术实现思路

1、本发明的目的在于:为了克服现有技术问题,公开了一种交通事故快速处置系统,本发明通过微型交通快速处理设备将现场事故上传系统,后台实时跟踪,及时处理,快速恢复交通。

2、本发明目的通过下述技术方案来实现:

3、一种交通事故快速处置系统,所述交通事故快速处置系统包括远端数据处理单元和若干微型交通快速处理设备;

4、各微型交通快速处理设备设置于道路的中央分隔带,当道路发生交通事故时远端数据处理单元调动相应位置处的微型交通快速处理设备进行事故现场拍照及事故当时方提交的证据资料采集;

5、所述远端数据处理单元基于采集的证据信息完成事故责任认定及处置,并基于微型交通快速处理设备将相应处置结果反馈至事故当时方。

6、根据一个优选的实施方式,所述微型交通快速处理设备上设有图像采集单元,所述微型交通快速处理设备基于图像采集单元完成事故现场图像采集。

7、根据一个优选的实施方式,所述图像采集单元采集的图像包括图片和视频资料。

8、根据一个优选的实施方式,所述微型交通快速处理设备上设有信息采集模块,所述信息采集模块用于采集事故当事方提供的证据资料,所述证据资料包括事故当事方行车记录仪记录的视频资料,及事故当时方拍摄的照片信息。

9、根据一个优选的实施方式,所述微型交通快速处理设备上设有信息回执模块,事故当事方基于信息回执模块接收远端数据处理单元反馈的事故责任认定及处置结果。

10、根据一个优选的实施方式,所述信息回执模块不限于以纸质文件方式进行信息反馈。

11、根据一个优选的实施方式,所述微型交通快速处理设备上设有外置音频单元,事故当时方能够通过外置音频单元与相应交管处理人员进行信息沟通。

12、根据一个优选的实施方式,所述微型交通快速处理设备上设有数据收发单元,所述微型交通快速处理设备基于数据收发单元完成与远端数据处理单元的通信。

13、根据一个优选的实施方式,所述微型交通快速处理设备为车载结构或无人机载结构。

14、根据一个优选的实施方式,所述交通事故快速处置系统基于天眼系统确定事故位置,从而进行相应位置附近的微型交通快速处理设备调动。

15、前述本发明主方案及其各进一步选择方案可以自由组合以形成多个方案,均为本发明可采用并要求保护的方案。本领域技术人员在了解本发明方案后根据现有技术和公知常识可明了有多种组合,均为本发明所要保护的技术方案,在此不做穷举。

16、本发明的有益效果:

17、本发明交通事故快速处置系统解决了交通事故处理时长问题;使用天眼、微型交通快速处理设备综合处置交通事故,解决了交通拥堵问题,大大改善了交通状态。

18、微型交通快速处理设备,可以根据交通日常拥堵/易发生路段根据需求安装。该设备拥有信息传输、视频监控、快速出具事故处置单等多项功能。

技术特征:

1.一种交通事故快速处置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交通事故快速处置系统包括远端数据处理单元和若干微型交通快速处理设备;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交通事故快速处置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微型交通快速处理设备上设有图像采集单元(7),所述微型交通快速处理设备基于图像采集单元(7)完成事故现场图像采集。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交通事故快速处置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图像采集单元(7)采集的图像包括图片和视频资料。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交通事故快速处置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微型交通快速处理设备上设有信息采集模块(4),所述信息采集模块(4)用于采集事故当事方提供的证据资料,所述证据资料包括事故当事方行车记录仪记录的视频资料,及事故当时方拍摄的照片信息。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交通事故快速处置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微型交通快速处理设备上设有信息回执模块(5),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交通事故快速处置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信息回执模块(5)不限于以纸质文件方式进行信息反馈。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交通事故快速处置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微型交通快速处理设备上设有外置音频单元(8),事故当时方能够通过外置音频单元(8)与相应交管处理人员进行信息沟通。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交通事故快速处置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微型交通快速处理设备上设有数据收发单元(6),所述微型交通快速处理设备基于数据收发单元(6)完成与远端数据处理单元的通信。

9.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交通事故快速处置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微型交通快速处理设备为车载结构或无人机载结构。

10.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交通事故快速处置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交通事故快速处置系统基于天眼系统确定事故位置,从而进行相应位置附近的微型交通快速处理设备调动。

技术总结本发明公开了一种交通事故快速处置系统,所述交通事故快速处置系统包括远端数据处理单元和若干微型交通快速处理设备;各微型交通快速处理设备设置于道路的中央分隔带,当道路发生交通事故时远端数据处理单元调动相应位置处的微型交通快速处理设备进行事故现场拍照及事故当时方提交的证据资料采集;所述远端数据处理单元基于采集的证据信息完成事故责任认定及处置,并基于微型交通快速处理设备将相应处置结果反馈至事故当时方。本发明交通事故快速处置系统解决了交通事故处理时长问题;使用天眼、微型交通快速处理设备综合处置交通事故,解决了交通拥堵问题,大大改善了交通状态。技术研发人员:刘翔,徐建设,保善才,罗恩洪,邹桃杰,敖鑫,吴成刚受保护的技术使用者:中国五冶集团有限公司技术研发日:技术公布日:2024/6/18

本文地址:https://www.jishuxx.com/zhuanli/20240731/187720.html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YYfuon@163.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