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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机械的制作方法

  • 国知局
  • 2024-10-09 15:54:40

本发明涉及一种施工机械。

背景技术:

1、例如,液压挖掘机等施工机械具备自行移动的行驶体和回转自如地设置于行驶体的回转体。回转体具备供操作者搭乘的操作室。另外,在回转体设置有一端旋转自如(摆动自如)地连结起来的作用部。作为作用部,例如,可列举出如下作用部:动臂;斗杆,其一端以旋转自如的方式与动臂的同回转体相反的一侧的另一端连结起来;以及铲斗,其以旋转自如的方式与斗杆的同动臂相反的一侧的另一端连结起来。

2、在回转体与动臂之间的连结部、动臂与斗杆之间的连结部、以及斗杆与铲斗之间的连结部设置有直动机构的液压致动器的情况较多。液压致动器具备缸筒和相对于缸筒出没的活塞杆。例如,在回转体与动臂之间的连结部处,在回转体和动臂中的任一者以旋转自如的方式安装有缸筒,在另一者以旋转自如的方式安装有活塞杆的顶端。动臂与斗杆之间的连结部、以及斗杆与铲斗之间的连结部也同样地安装有液压致动器。基于这样的结构,使活塞杆相对于缸筒出没,从而动臂、斗杆以及铲斗摆动。

3、不过,近年来,出于施工机械的构造简化等观点考虑,期望的是电动化。因此,公开有使用内置有滚珠丝杆式的减速装置的直动机构的电动缸来替代液压致动器的技术。该滚珠丝杆式的减速装置的向施工机械安装的安装结构也与液压缸同样。即、例如,在回转体和动臂中的任一者以旋转自如的方式安装有缸,在另一者以旋转自如的方式安装有活塞的顶端。

4、现有技术文献

5、专利文献

6、专利文献1:日本特开2003-82707号公报

技术实现思路

1、发明要解决的问题

2、不过,在上述的现有技术中,需要将缸、活塞以旋转自如的方式支承于动臂等,因此,除了使用直动机构之外,也并用旋转机构。即、为了将缸、活塞以旋转自如的方式支承于动臂等,作为旋转机构,准备轴、用于将轴支承成旋转自如的轴承等,借助该旋转机构将缸、活塞以旋转自如的方式与动臂等连结。如此,存在如下问题:难以将施工机械的构造简化与并用直动机构和旋转机构相应的量。

3、本发明提供一种能够随着电动化而可靠地简化构造的施工机械。

4、用于解决问题的方案

5、本发明的一形态的施工机械具备:主体部,其自行移动;作用部,其安装到所述主体部;以及减速机构部,其设置于所述作用部的局部,对所述局部进行旋转驱动,所述减速机构部具备:减速部;以及驱动部,其驱动所述减速部。

6、通过如此构成,仅凭对作用部的局部进行旋转驱动的减速机构部、也就是说仅凭旋转机构就能够使作用部摆动。因此,随着使施工机构电动化,能够可靠地简化施工机构的构造。

7、在上述结构中,也可以是,所述减速部具备:第1构件,其以作为第1旋转轴的轴线的第1旋转轴线为中心旋转;第2构件,其与所述第1旋转轴同轴地配置,并且,配置于比所述第1构件靠所述第1旋转轴线的径向内侧的位置;以及至少1根曲轴,其配置于所述第1构件与所述第1旋转轴之间,并且,插入于所述第2构件,受到所述驱动部的动力而以沿着所述第1旋转轴线的第2旋转轴线为中心旋转,所述减速部是使所述曲轴的旋转减速后向第2构件传递并使所述第2构件相对于所述第1构件减速旋转的偏心摆动型的减速部。

8、在上述结构中,也可以是,该施工机械具有多个所述曲轴,该施工机械具有外齿构件,该外齿构件利用所述曲轴绕所述第1旋转轴线摆动旋转,并具有外齿,所述第1构件是具有与所述外齿啮合的内齿的壳体,所述第2构件是齿轮架,该齿轮架将所述曲轴支承成旋转自如,并且,借助轴承以旋转自如的方式支承于所述第1构件,该齿轮架利用所述曲轴相对于所述壳体减速旋转。

9、在上述结构中,也可以是,所述驱动部固定于所述第1构件。

10、在上述结构中,也可以是,所述作用部包括:动臂,其以旋转自如的方式支承于所述主体部;斗杆,其以旋转自如的方式支承于所述动臂的与所述主体部相反的一侧;以及配件,其以旋转自如的方式支承于所述斗杆的与所述动臂相反的一侧,所述动臂借助第1所述减速机构部设置于所述主体部,所述斗杆借助传递扭矩容量比所述第1所述减速机构部的传递扭矩容量小的第2所述减速机构部设置于所述动臂,所述配件借助传递扭矩容量比所述第2所述减速机构部的传递扭矩容量小的第3所述减速机构部设置于所述斗杆。

11、在上述结构中,也可以是,所述作用部具备:动臂,其以旋转自如的方式支承于所述主体部;斗杆,其以旋转自如的方式支承于所述动臂的与所述主体部相反的一侧;以及配件,其以旋转自如的方式支承于所述斗杆的与所述动臂相反的一侧,所述动臂借助第1所述减速机构部设置于所述主体部,所述斗杆借助重量比所述第1所述减速机构部的重量轻的第2所述减速机构部设置于所述动臂,所述配件借助重量比所述第2所述减速机构部的重量轻的第3所述减速机构部设置于所述斗杆。

12、在上述结构中,也可以是,各所述减速机构部以所述减速部的旋转轴线沿着同一方向的方式配置。

13、在上述结构中,也可以是,所述主体部具有将所述作用部支承成旋转自如的支承部,所述作用部包括:动臂,其侧面以旋转自如的方式支承于所述支承部;斗杆,其位于所述动臂的与所述主体部相反的一侧,且以旋转自如的方式支承于所述侧面;以及配件,其以旋转自如的方式支承于所述斗杆的与所述动臂相反的一侧。

14、在上述结构中,也可以是,所述作用部包括:在一方向上较长的动臂,其以旋转自如的方式支承于所述主体部;斗杆,其位于所述动臂的与所述主体部相反的一侧,且以旋转自如的方式支承于所述动臂中的短边方向上的侧面;以及配件,其在所述斗杆的与所述动臂相反的一侧以旋转自如的方式支承于与配置有所述动臂的所述侧面相同的侧面。

15、在上述结构中,也可以是,所述主体部包括:行驶体,其自行移动;回转体,其相对于所述行驶体回转;以及操作室,其设置于所述回转体,并在水平方向上与所述作用部排列配置,所述驱动部配置于所述作用部的靠所述操作室侧的侧面。

16、在上述结构中,也可以是,所述主体部包括:行驶体,其自行移动;回转体,其相对于所述行驶体回转;以及操作室,其设置于所述回转体,并在水平方向上与所述作用部排列配置,所述驱动部配置于所述作用部的与所述操作室相反的一侧的侧面。

17、本发明的另一形态的施工机械具备:主体部,其自行移动;减速机构部,其具有减速部和驱动所述减速部的驱动部;动臂,其借助第1所述减速机构部以旋转自如的方式支承于所述主体部;斗杆,其借助传递扭矩容量比所述第1所述减速机构部的传递扭矩容量小的第2所述减速机构部以旋转自如的方式支承于所述动臂;以及配件,其借助传递扭矩容量比所述第2所述减速机构部的传递扭矩容量小的第3所述减速机构部以旋转自如的方式支承于所述斗杆。

18、通过如此构成,仅凭各减速机构部、也就是说仅凭旋转机构就能够进行动臂相对于主体部的摆动动作、斗杆相对于动臂的摆动动作、以及配件相对于斗杆的摆动动作。因此,随着使施工机构电动化,能够可靠地简化施工机构的构造。

19、在上述结构中,也可以是,各所述减速机构部以所述减速部的旋转轴线沿着同一方向的方式配置。

20、发明的效果

21、上述的施工机械能够随着电动化而可靠地简化构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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