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与不可燃气溶胶供应装置一起使用的气溶胶产生材料的主体的制作方法
- 国知局
- 2024-07-12 11:31:47
本发明涉及用于与不可燃气溶胶供应装置一起使用的气溶胶产生材料的主体、用于不可燃气溶胶供应系统中的制品、气溶胶供应系统和形成气溶胶产生材料的主体的方法。
背景技术:
1、某些烟草工业产品在使用期间会产生被用户吸入的气溶胶。例如,烟草加热装置加热气溶胶产生基材(诸如烟草)以通过加热而不燃烧基材来形成气溶胶。这种烟草工业产品通常包括烟嘴,气溶胶通过该烟嘴到达用户的嘴里。
技术实现思路
1、根据本文所述的实施方式,在第一方面,提供了一种用于不可燃气溶胶供应系统中的气溶胶产生材料的主体,该主体包括气溶胶产生材料和在气溶胶产生材料中至少部分地由材料层界定的凹槽或空腔。
2、根据本文所述的实施方式,在第二方面,提供了一种用于不可燃气溶胶供应系统中的气溶胶产生材料的主体,该主体包括至少部分或完全延伸穿过该主体的一个或多个通道。
3、根据本文所述的实施方式,在第三方面,提供了一种用于与不可燃气溶胶供应装置一起使用的制品,该制品包括根据上述第一或第二方面的气溶胶产生材料的主体和在主体下游的下游部分。
4、根据本文所述的实施方式,在第四方面,提供了一种用于与不可燃气溶胶供应装置一起使用的制品,该制品包括气溶胶产生材料的主体和在主体下游的下游部分,该下游部分包括用于从气溶胶产生材料的主体释放的主流气溶胶的主路径和主路径外侧(lateral)布置的气流路径,该气流路径允许空气沿与主流气溶胶的方向相反的方向流过制品。
5、根据本文所述的实施方式,在第五方面,提供了一种包括根据第四方面的制品和不可燃气溶胶供应装置的不可燃气溶胶供应系统。
6、根据本文所述的实施方式,在第六方面,提供了一种形成气溶胶产生材料的主体的方法,该方法包括:
7、提供气溶胶产生材料的主体,该主体具有在气溶胶产生材料中的凹槽或空腔;和
8、将材料层施加到所述气溶胶产生材料,使得凹槽或空腔至少部分地由材料层界定。
9、根据本文所述的实施方式,在第七方面,提供了一种形成用于不可燃气溶胶供应系统中的制品的方法,该方法包括:
10、提供具有一个或多个通道的气溶胶产生材料的主体,该一个或多个通道至少部分或完全延伸穿过气溶胶产生材料的主体;和
11、将该一个或多个通道与空气流动路径对齐,以允许外部空气流入该一个或多个通道。
技术特征:1.一种用于在不可燃气溶胶供应系统中使用的气溶胶产生材料的主体,所述主体包括气溶胶产生材料和在所述气溶胶产生材料中的至少部分由材料层界定的凹槽或空腔。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气溶胶产生材料的主体,其中所述材料层衬在所述凹槽或空腔的内表面。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气溶胶产生材料的主体,其中所述气溶胶产生材料包括第一气溶胶产生材料,并且所述凹槽或空腔至少部分填充有第二气溶胶产生材料。
4.根据权利要求1、2或3所述的气溶胶产生材料的主体,其中所述材料层包括无定形固体和/或片材材料,和/或其中所述材料层包含大于1.2g/cm3、大于1.5g/cm3或大于2.0g/cm3的密度。
5.根据权利要求1至4中任一项所述的气溶胶产生材料的主体,其中所述主体包括纵向轴线,并且所述凹槽或空腔的长度小于所述主体沿所述纵向轴线的长度。
6.根据权利要求1至5中任一项所述的气溶胶产生材料的主体,其中所述主体包括第一纵向端和第二纵向端,并且所述材料层覆盖或至少部分覆盖所述第一纵向端。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气溶胶产生材料的主体,其中所述材料层包括第一材料层,并且还包括第二材料层,所述第二材料层衬在所述凹槽或空腔的内表面。
8.根据权利要求1至5中任一项所述的气溶胶产生材料的主体,其中所述主体包括第一纵向端和第二纵向端,并且所述第一纵向端和所述第二纵向端不含所述材料层。
9.根据权利要求1至8中任一项所述的气溶胶产生材料的主体,其中所述材料层、第一材料层和/或第二材料层基本上防止空气通过相应的材料层流入所述气溶胶产生材料。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气溶胶产生材料的主体,其中材料层、所述第一材料层和/或所述第二材料层包括密封元件,所述密封元件包括以下中的至少一种:具有低于100coresta单位的渗透率的材料、防渗膜、盖帽、漆纸或衬垫密封件。
11.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气溶胶产生材料的主体,其中所述材料层包括纤维材料的主体。
12.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气溶胶产生材料的主体,其中所述材料层包括第一材料层,并且还包括覆盖所述第一材料层的至少一部分的第二材料层。
13.根据权利要求11或12所述的气溶胶产生材料的主体,其中所述纤维材料的主体包括用于接收不可燃气溶胶供应装置的加热元件的凹槽或空腔。
14.根据权利要求1至13中任一项所述的气溶胶产生材料的主体,所述主体包括至少部分或完全延伸穿过所述主体的一个或多个通道。
15.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气溶胶产生材料的主体,其中所述一个或多个通道纵向穿过所述主体。
16.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气溶胶产生材料的主体,其中所述主体包括纵向轴线,并且所述一个或多个通道与所述纵向轴线成角度地穿过所述主体。
17.根据权利要求16所述的气溶胶产生材料的主体,其中所述一个或多个通道在所述主体的外部区域周围形成螺旋。
18.根据权利要求14至17中任一项所述的气溶胶产生材料的主体,其中所述一个或多个通道被限定在所述气溶胶产生材料和围绕所述气溶胶产生材料的包装物之间。
19.根据权利要求1至18中任一项所述的气溶胶产生材料的主体,其中所述气溶胶产生材料包括基于植物的材料如烟草材料和/或挤出的或模制的材料。
20.一种用于在不可燃气溶胶供应系统中使用的气溶胶产生材料的主体,所述主体包括至少部分或完全延伸穿过所述主体的一个或多个通道。
21.根据权利要求20所述的气溶胶产生材料的主体,其中:
22.一种用于与不可燃气溶胶供应装置一起使用的制品,所述制品包括根据权利要求1至21中任一项所述的气溶胶产生材料的主体以及所述主体下游的下游部分。
23.一种用于与不可燃气溶胶供应装置一起使用的制品,所述制品包括气溶胶产生材料的主体以及所述主体下游的下游部分,所述下游部分包括用于从所述气溶胶产生材料的主体释放的主流气溶胶的主路径和所述主路径的外侧布置的气流路径,所述气流路径允许空气在与主流气溶胶的方向相反的方向上流过所述制品。
24.根据权利要求23所述的制品,其中:
25.根据权利要求23或24所述的制品,其中所述气溶胶产生材料的主体包括根据权利要求1至21中任一项所述的主体。
26.一种不可燃气溶胶供应系统,包括根据权利要求22至25中任一项所述的制品和不可燃气溶胶供应装置。
27.根据权利要求26所述的不可燃气溶胶供应系统,其中所述装置包括加热元件,所述加热元件被布置为在使用时穿透材料层。
28.一种形成气溶胶产生材料的主体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
29.根据权利要求23所述的方法,其中提供所述气溶胶产生材料的主体包括将气溶胶产生材料挤出到模头上,并且其中施加所述材料层包括供给通过所述气溶胶产生材料的中心套筒。
30.一种形成用于在不可燃气溶胶供应系统中使用的制品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
技术总结用于不可燃气溶胶供应系统中的气溶胶产生材料(3)的主体包括气溶胶产生材料(3)和在气溶胶产生材料(3)中的至少部分地由材料层(13)界定的凹槽或空腔(3a)。还描述了用于不可燃气溶胶供应系统中的气溶胶产生材料(3)的主体,该主体(3)包括至少部分或完全延伸穿过该主体的一个或多个通道(3b)。还描述了包括该主体的制品以及用于与不可燃气溶胶供应装置(100)一起使用的制品,该制品包括气溶胶产生材料(3)的主体和该主体下游的下游部分(2),该下游部分(2)包括用于从气溶胶产生材料(3)的主体释放的主流气溶胶的主路径和主路径的外侧布置的气流路径,该气流路径允许空气沿与主流气溶胶的方向相反的方向流过该制品。还描述了制造方法。技术研发人员:理查德·赫普沃斯,杰里米·坎贝尔,本杰明·泰勒,马修·霍奇森受保护的技术使用者:尼科创业贸易有限公司技术研发日:技术公布日:2024/2/6本文地址:https://www.jishuxx.com/zhuanli/20240614/934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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