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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电操作的气溶胶生成系统、气溶胶生成装置和充电装置的制作方法

  • 国知局
  • 2024-07-12 11:48:32

本发明涉及一种电操作的气溶胶生成系统,尤其涉及一种具有气溶胶生成装置以及用于接纳所述气溶胶生成装置并对其进行充电的充电装置的电操作的气溶胶生成系统。

背景技术:

1、电操作的气溶胶生成系统通常包括气溶胶形成基材和雾化器,雾化器被操作以雾化气溶胶形成基材中的挥发性化合物以形成供用户吸入的气溶胶。通常,电操作的气溶胶生成系统还包括气溶胶生成装置,该气溶胶生成装置包括用于向雾化器供电的电源。雾化器可以是电操作的加热装置,例如电加热器。

2、在一些系统中,气溶胶生成装置被构造成接纳包括固体气溶胶形成基材(例如包括均质烟草的基材)的气溶胶生成制品。在这些系统中,该装置通常包括雾化器,该雾化器被布置成当将所述制品接纳在该装置中时对气溶胶形成基材进行加热。制品还可以包括过滤嘴,该过滤嘴与棒状的气溶胶形成基材包裹在一起,类似于常规香烟。在一些系统中,气溶胶生成制品可包括筒匣,该筒匣包含可被雾化器加热的液体或凝胶气溶胶形成基材。在一些系统中,装置可以被构造成接纳包括雾化器和液体气溶胶形成基材的筒匣。这种筒匣通常被称为烟弹雾化器(cartomiser)。烟弹雾化器中使用的雾化器的常见构造包括加热丝线圈,该加热丝线圈缠绕在浸泡在液态气溶胶形成基材中的细长灯芯上。

3、一些电操作的气溶胶生成系统包括单独的充电装置,用于在不使用气溶胶生成系统时,可释放地保持气溶胶生成装置,并对其进行再充电。这种充电装置还可以用作壳体或容器,并且可以为气溶胶生成装置提供一定程度的保护。充电装置还可以提供附加功能,例如数据记录和将气溶胶形成基材重新填充进气溶胶生成装置。

4、气溶胶生成装置通常具有高的纵横比,其纵向的第一尺寸在大小上大于第二和第三的宽度尺寸。用于保持气溶胶生成装置的壳体通常包括狭窄开口,用户需要将该装置插入狭窄开口中。狭窄开口的宽度通常与气溶胶生成装置的宽度相似。通常,要求用户将气溶胶生成装置插入这些壳体中,以使气溶胶生成装置与狭窄的开口紧密对准,以将气溶胶生成装置插入壳体中,然后将气溶胶生成装置纵向滑入壳体中。对于用户而言这可能是困难的,尤其是在光线不足或在用户移动时。

技术实现思路

1、期望提供一种气溶胶生成系统,该系统需要能够提高使用户能够将气溶胶生成装置插入兼容的充电装置中并从充电装置中移除气溶胶生成装置的速度和便利性。

2、可以提供一种可电操作的气溶胶生成系统,所述系统包括充电装置和细长气溶胶生成装置,所述充电装置包括主电源,所述细长气溶胶生成装置包括辅电源,并且具有近端、远端以及在所述近端和所述远端之间延伸的主体。充电装置具有构造成与气溶胶生成装置接合的对接装置。对接装置包括限定在第一端与相对的第二端之间的对接空间,所述第二端与所述第一端间隔开并相对于所述第一端固定,所述对接空间在所述第一端与所述第二端之间容纳所述细长气溶胶生成装置的纵向尺寸。电触头位于所述气溶胶生成装置的所述近端或远端中的至少一个上,用于与位于所述对接装置的所述第一端和所述第二端中的至少一个上的对应电触头接合

3、优选地,当气溶胶生成装置与充电装置接合时,气溶胶生成装置的至少一部分保持外露。例如,当气溶胶生成装置与充电装置接合时,气溶胶生成装置的主体的至少一侧表面可以被暴露出来,并形成气溶胶生成系统的外部表面。

4、优选地,气溶胶生成装置和对接装置之间的接合是通过气溶胶生成装置和接收部分在垂直于或基本垂直于气溶胶生成装置的纵向轴线的方向上的相对运动来实现的。

5、优选地,第一端和第二端形成充电装置的一部分,例如形成充电装置的壳体的一部分。第一端和第二端可以是充电装置的壳体的壁。第一端和第二端可以是从充电装置的壳体延伸的构件。优选地,对接空间至少部分地在充电装置的外部。例如,当气溶胶生成装置未容纳在对接空间内时,对接空间可向充电装置外部的环境开放。

6、优选地,充电装置包括用于保持主电源的壳体。主电源可以是例如保持在充电装置的壳体内的可再充电电池。优选地,当气溶胶生成装置被对接空间容纳时,充电装置和气溶胶生成装置之间的接合允许气溶胶生成装置的辅电源由充电装置的主电源充电。例如,位于气溶胶生成装置上的电触头被布置为当气溶胶生成装置已经与对接装置接合时,与位于充电装置上的对应电触头接合,并且可以用于充电。

7、如本文所使用的,术语“气溶胶生成装置”是指与气溶胶形成基材相互作用以生成气溶胶的装置,所述气溶胶可通过用户的口腔直接吸入用户的肺内。在某些实施方案中,气溶胶生成装置可以对气溶胶形成基材进行加热以促进挥发性化合物的释放。气溶胶生成装置可与包括气溶胶形成基材的气溶胶生成制品或包括气溶胶形成基材的筒匣相互作用。电操作的气溶胶生成装置可包括雾化器,例如电加热器,以对气溶胶形成基材进行加热以形成气溶胶。

8、如本文所使用的,术语“气溶胶生成制品”是指包括能够释放可形成气溶胶的挥发性化合物的气溶胶形成基材的制品。在某些实施方案中,气溶胶生成制品可包含气溶胶形成基材,该基材能够在加热时释放可形成气溶胶的挥发性化合物。

9、如本文所使用的,术语“上游”、“下游”,“近端”和“远端”用于描述气溶胶生成装置、气溶胶生成制品和壳体的部件或部件的某些部分的相对位置。

10、如本文所使用的,术语“纵向”用于描述下游、近端或嘴端与相对的上游或远端之间的方向,术语“横向”用于描述垂直于纵向的方向。

11、如本文所使用的,术语“长度”用于描述部件、气溶胶生成装置和气溶胶生成制品的远端或上游端与近端或下游端之间的最大纵向尺寸。

12、如本文所使用的,术语“直径”用于描述部件的最大横向尺寸,所述部件例如是气溶胶生成装置、气溶胶生成制品和壳体。

13、如本文所使用,术语‘横截面’用于描述部件、气溶胶生成装置、气溶胶生成制品和容器分别在垂直于所述部件、气溶胶生成装置、气溶胶生成制品和容器的主轴的方向上的横截面。

14、如本文中所使用的,术语“外露”用于指示特征或部件的一部分对外部环境是开放的并且没有被包裹或覆盖。

15、本文使用的术语“磁性材料”是指能够与磁场相互作用的材料,包括顺磁性和铁磁性材料。可磁化的材料可以是顺磁性材料,使得其仅在存在外部磁场的情况下保持磁化。替代地,可磁化材料可以是在存在外部磁场的情况下被磁化并且在去除外部磁场之后保持磁化的材料(例如,铁磁材料)。如本文所使用的,术语“磁性材料”涵盖两种类型的可磁化材料以及已经被磁化的材料。

16、细长气溶胶生成装置构造成从气溶胶形成基材生成可吸入的气溶胶。细长气溶胶生成装置的形状可以大体上像香烟或雪茄。例如,细长气溶胶生成装置可具有第一纵向或长度尺寸,该第一尺寸在大小上大于第二和第三宽度尺寸。第二和第三尺寸可以表示为宽度和厚度,尽管第二和第三尺寸优选地基本上相同,因此两者都可以称为宽度。细长气溶胶生成装置可以是基本上圆柱形的。纵向尺寸定义了纵向轴线。宽度尺寸垂直于纵向轴线延伸。细长气溶胶生成装置可被描述为具有近端和远端,在近端与远端之间限定有细长主体。主体可包括在近端与远端之间延伸的至少一个侧表面。

17、对接空间可以进一步由在第一端和第二端之间延伸的后部限定。因此,对接空间可以至少部分地由第一端、第二端和后部限定。后部可以是后壁。后部可以是充电装置的壳体的外壁的一部分。

18、气溶胶生成装置可以通过在垂直于气溶胶生成装置的纵轴的方向上朝向对接空间的运动(即在相对于气溶胶生成装置的横向方向上的运动)容易地与对接装置接合和脱离。通过沿基本垂直于气溶胶生成装置的纵向轴线的方向移动到对接空间中,气溶胶生成装置可以容易地与对接装置接合和脱离。例如,气溶胶生成装置的近端或远端可以被插入以在对接空间中与充电装置接合。然后可以将相对端枢转到对接空间中,使得气溶胶生成装置与充电装置完全接合。通过使用垂直或基本垂直的运动,与沿纵向将气溶胶生成装置插入到充电装置时接受气溶胶生成装置的典型系统的情况相比,接合气溶胶生成装置和充电装置所需的行进距离要短一些。充电装置的对接空间容纳气溶胶生成装置的纵向尺寸。如果存在的话,对接空间的开口容纳气溶胶生成装置的纵向尺寸。因此,与如果将对接空间的尺寸设计成仅容纳气溶胶生成装置的横向尺寸的情况相比,更容易将气溶胶生成装置定位在对接空间中。

19、对接空间可至少部分地在充电装置的壳体中形成开口凹槽。因此,对接空间可以至少部分地由第一侧壁、第二侧壁、后壁以及第一端和第二端限定。开口凹槽可以是由充电装置的壳体限定的细长凹陷或狭槽。细长气溶胶生成装置可以被完全接纳在开口凹槽内,使得气溶胶生成装置的任何部分都没有延伸到充电装置的外围边界之外。替代地,细长气溶胶生成装置可以仅部分地接纳在开口凹槽内。在这种情况下,气溶胶生成装置的一部分,可以称为外露部分,延伸充电装置的外围边界之外。

20、当气溶胶生成装置与充电装置接合时,气溶胶生成装置的一部分形成系统的外表面可能是有利的。例如,当气溶胶生成装置与充电装置接合时,气溶胶生成装置的主体的至少一个侧表面形成系统的外表面可能是有利的。用户可以容易地取出气溶胶生成装置,用户仅需握住气溶胶生成装置的外露部分并将气溶胶生成装置与充电装置脱离。气溶胶生成装置的外露部分的形状可以与充电装置的壳体的形状一致或相对应。充电装置的壳体可以具有某种形状或轮廓,并且气溶胶生成剂也具有壳体或外表面,该壳体或外表面构造成当气溶胶生成装置与充电装置接合时与充电装置壳体的形状或轮廓吻合。气溶胶生成装置可以起到关闭或覆盖充电装置中的开口凹槽的作用。因此,当气溶胶生成装置与充电装置接合时,位于该开口凹槽中的诸如显示器、指示器、触头或按钮之类的充电装置特征可以与外部环境隔离。以这种方式,当气溶胶生成装置与充电装置接合时,例如在运输过程中,可以保护显示器、指示器、触头或按钮。

21、在一些实施方案中,第一端和第二端位于从充电装置的壳体延伸的突出部上,例如从壳体延伸的第一突出部和第二突出部。突出部可以被称为凸耳。因此,可以在位于第一突出部和第二突出部上的相对的第一端和第二端之间限定对接空间的纵向尺寸。对接空间的任何其他尺寸可能不受限制。与这种对接空间接合的气溶胶生成装置将仅与第一末端和第二末端接触,并且当接合时,将在突起部之间纵向延伸。替代地,对接空间可以进一步由在第一突出部和第二突出部之间延伸的后壁限制。对接空间还可以由在第一突出部和第二突出部之间延伸的一个或多个侧壁进一步限制。

22、对接空间优选地构造成当气溶胶生成装置在垂直于气溶胶生成装置的纵向尺寸的方向上被推入对接空间时接收气溶胶生成装置。因此,当气溶胶生成装置与充电装置接合时,其纵向维度优选平行于充电装置的侧面或边缘。

23、对接装置可包括闩锁装置,例如机械闩锁,以可释放地使气溶胶生成装置与对接装置保持接合。例如,闩锁突起部可以被构造为从第一末端或第二末端延伸,以与气溶胶生成装置的远端或近端接合。闩锁突起部可以被偏置远离第一末端或第二末端,例如通过弹簧。当由使用者致动时,闩锁突起部可以从第一末端或第二末端延伸。闩锁突起部可以与被限定于气溶胶生成装置的远端或近端的对应的凹窝、凹陷、狭槽或凹槽相互作用。机械闩锁可以定位于第一末端和第二末端二者,以可释放地保持气溶胶生成装置的远端和近端二者。同样,气溶胶生成装置的近端或远端或者近端和远端二者可以包括如上文所述的闩锁突起部,并且闩锁突起部可以与被限定于气溶胶生成装置的第一末端或第二末端的对应的凹窝、凹陷、狭槽或凹槽相互作用。

24、闩锁装置可包括一个或多个磁体。例如,对接装置可以包括磁性闩锁,以可释放地使气溶胶生成装置与对接装置保持接合。一个或多个磁体可以定位于充电器上,例如位于第一末端或第二末端之处或附近的充电器的一部分上。然后气溶胶生成装置将包括当气溶胶生成装置在对接空间内对准时被磁性吸引到一个或多个磁体以保持气溶胶生成装置与充电装置的接合的一个或多个部分。一个或多个磁体可以定位于气溶胶生成装置上,例如位于远端或近端之处或附近的气溶胶生成装置的一部分上。然后充电装置将包括当气溶胶生成装置在对接空间内对准时被磁性吸引到一个或多个磁体以保持气溶胶生成装置与充电装置接合的一个或多个部分。

25、在充电装置和气溶胶生成装置两者上都可以包括用于闩锁的磁体。充电装置和气溶胶生成装置中的一个上的磁体可以表现为北极,而充电装置和气溶胶生成装置中的另一个上的磁体可以表现为南极。气溶胶生成装置可以包括一对纵向间隔开的磁体,并且充电装置可以包括一对相应的磁体,所述一对相应的磁体布置成与气溶胶生成装置上的一对磁体闩锁。所述一对纵向间隔开的磁体可以被称为第一气溶胶生成装置磁体和第二气溶胶生成装置磁体,并且所述一对对应的磁体可以被称为第一充电装置磁体和第二充电装置磁体。第一气溶胶生成装置磁体可以位于气溶胶生成装置的近端处或附近。第二气溶胶生成装置磁体可以位于气溶胶生成装置的远端处或附近。第一气溶胶生成装置磁体和第二气溶胶生成装置磁体两者均可以具有北极极性,在这种情况下,第一充电装置磁体和第二充电装置磁体两者均具有南极极性。如果第一气溶胶生成装置磁体和第二气溶胶生成装置磁体两者均具有南极极性,则第一充电装置磁体和第二充电装置磁体两者均将具有北极极性。如果第一气溶胶生成装置磁体和第二气溶胶生成装置磁体围绕气溶胶生成装置的纵向中点对称地间隔开,则这种布置可以允许气溶胶生成装置在任一纵向方向上与充电装置闩锁。在一种布置中,第一气溶胶生成装置磁体可以表现为北极极性,而第二气溶胶生成装置磁体可以表现为南极极性。在这种情况下,第一充电装置磁体将表现为南极极性,第二充电装置磁体将表现为北极极性。当气溶胶生成装置呈现在第一气溶胶生成装置磁体与第一充电装置磁体对齐的配置中时,这种配置将允许气溶胶生成装置与充电装置闩锁,但是当气溶胶生成装置呈现在第一气溶胶生成装置磁体与第二充电装置磁体对齐的配置中时,不会发生闩锁。这可以有利地确保仅在特定的纵向方向上发生闩锁。这可以称为磁性键控。

26、优选地,用于闩锁的磁体是高性能磁体,例如稀土磁体,例如ndfeb磁体。高性能磁体仅需较小的尺寸即可固定气溶胶生成装置和充电装置。

27、气溶胶生成装置可通过干扰而与充电装置保持接合。例如,气溶胶生成装置的远端可以与第一端接合,并且气溶胶生成装置的近端可以与第二端接合,气溶胶生成装置的相对端与充电装置的第一端和第二端之间的摩擦接合使气溶胶生成装置与充电装置保持接合。偏置装置,例如弹簧,可以位于气溶胶生成装置的一端或两端,以在气溶胶生成装置和充电装置接合时帮助提供干扰。偏置装置还可帮助在位于气溶胶生成装置上的触头与位于充电装置上的触头之间提供压力,以在气溶胶生成装置与充电装置之间的接合期间增大那些触头的可靠性。

28、所述气溶胶生成装置可包括位于所述气溶胶生成装置的所述近端或远端中的至少一个上的电触头,并且所述充电装置可包括位于所述对接装置的所述第一端和所述第二端两者上的对应电触头。所述气溶胶生成装置可包括位于远端处的电触头,并且所述充电装置可包括位于所述对接装置的所述第一端和所述第二端两者上的对应电触头。所述气溶胶生成装置可包括位于近端处的电触头,并且所述充电装置可包括位于所述对接装置的所述第一端和所述第二端两者上的对应电触头。替代地,所述充电装置可包括位于所述第一端处的电触头,并且所述气溶胶生成装置可包括位于所述近端和所述远端两者上的对应电触头。所述充电装置可包括位于所述第二端处的电触头,并且所述气溶胶生成装置可包括位于所述近端和所述远端两者上的对应电触头。

29、如果充电触头被同心构造,例如,作为气溶胶生成装置的端面中(例如气溶胶生成装置的远端面中)的同心环,则可以是有利的。位于所述气溶胶生成装置的所述近端或远端中的至少一个上的电触头可包括正电触头和负电触头,所述正电触头和所述负电触头中的至少一个是环形电触头,所述正电触头和负电触头优选同心地布置在所述气溶胶生成装置的所述近端或远端中的至少一个上。位于所述气溶胶生成装置的所述近端或远端中的至少一个上的电触头可包括环形正电触头和环形负电触头,所述正电触头和所述负电触头同心地布置在所述气溶胶生成装置的所述近端或远端中的至少一个上。因此,气溶胶生成装置的远端面可以包括布置为同心环的第一和第二同心电触头,第一电触头是正触头,第二电触头是负触头。并不必需两个触头都是同心环。一个触头可以是点触头,另一个触头可以是围绕该点触头的环。

30、对应的触头(可以为或不可以为同心环形式)可以限定于充电装置的第一末端或第二末端上,以允许气溶胶生成装置和充电装置之间的电耦合。电触头可以位于所述对接装置的所述第一端和所述第二端中的至少一个上,并且可以包括环形正电触头和环形负电触头,所述正电触头和所述负电触头同心地布置在所述对接装置的所述第一端和所述第二端中的至少一个上。充电装置的第一末端或第二末端可以包括布置成同心环的第一和第二同心电触头,第一电触头是正触头,第二电触头是负触头。然后对应的触头(可以为或不可以为同心环形式)可以限定于气溶胶生成装置的远端或近端上,以允许气溶胶生成装置和充电装置之间的电耦合。使用呈一个或若干环形式的触头允许气溶胶生成装置在与充电装置接合时在任何径向方向上定向。也就是说,因为触头组中的至少一部分呈环的形式,所以对应触头可定位成使得总是进行接触,无论呈现给充电装置的对接装置时气溶胶生成装置处于哪种径向取向。这可进一步简化相应装置的接合和脱离,因为使用者不需要关注气溶胶生成装置的径向取向。

31、充电触头可以用于在气溶胶生成装置和充电装置之间进行数据传输以及用于对辅电源进行充电。替代地,可以在气溶胶生成装置和充电装置上限定一个或多个专用数据传输触头,以用于在装置之间进行数据传输。

32、气溶胶生成系统可包括无线数据传输装置,例如蓝牙连接。

33、气溶胶生成系统可以被构造为使得可以为气溶胶生成装置充电,无论所述气溶胶生成装置与充电装置接合的纵向方向如何。在有利的构型中,气溶胶生成装置可以包括定位于远端或近端中的至少一者之处或附近的充电触头,并且充电装置包括定位于对接装置的第一末端和第二末端二者之上的对应的充电触头。因此,即使气溶胶生成装置仅包括远端和近端中的一者上的充电触头,也可以产生电连接,无论气溶胶生成装置呈现给充电装置的方向如何。因此,如果气溶胶生成装置包括定位于远端的充电触头,并且充电装置包括定位于对接装置的第一末端和第二末端二者上的对应的充电触头,则气溶胶生成装置可以在第一位置或第二位置上与对接装置接合,在第一位置中,气溶胶生成装置的远端与充电装置的第一末端接合,并且气溶胶生成装置的近端与充电装置的第二末端接合,在第二位置中,气溶胶生成装置的远端与充电装置的第二末端接合,并且气溶胶生成装置的近端与充电装置的第一末端接合。在该构型中,使用者不必担心气溶胶生成装置在充电装置中的正确定向。当在弱光条件下使用系统时,这可以是特别有利的。气溶胶生成装置可以类似地具有用于为定位于近端和远端二者的次要电池充电的电触头,从而产生为辅电源充电的能力,无论气溶胶生成装置与充电装置接合的纵向方向如何。

34、该系统可以类似地构造成使得气溶胶生成装置和充电装置之间的任何数据连接都可以建立,而与接合方向无关。

35、有利地,气溶胶生成装置可以包括一个或多个状态指示装置,例如围绕气溶胶生成装置周向延伸的状态指示灯。因此,状态信息可以由用户确定,而无需在装置中搜索正确的方面以查看状态指示装置。可能特别有利的是,无论气溶胶生成装置与充电装置接合的径向方向如何,都可以看到状态指示装置。因此,可以在充电期间查看状态信息,而无需专门调整气溶胶生成装置的方向。

36、一种优选的状态指示装置可以包括在气溶胶生成装置上纵向间隔开的一个以上的灯,每个灯都围绕该装置周向延伸。每个灯都可以指示不同参数的状态。状态(例如电池电量)可以通过点亮多一些或少一些的灯来指示。每个单独的指示灯都可以包括沿圆周间隔开的led的环。每个单独的指示灯都可以是环形的led,其围绕气溶胶生成装置周向延伸。

37、气溶胶生成装置可包括位于气溶胶生成装置的第一侧壁上的一个或多个用户可致动按钮。气溶胶生成装置可包括位于气溶胶生成装置的第一侧壁上的一个或多个显示器。气溶胶生成装置可包括位于气溶胶生成装置的第一侧壁上的一个或多个触头,例如电触头或数据触头。气溶胶生成装置可以包括用户可致动的按钮、显示器和触头(例如位于气溶胶生成装置的第一侧壁上的电触头或数据触头)的任意组合。该系统可以有利地构造成使得当气溶胶生成装置联接至充电装置时,第一侧壁面向充电装置。例如,对接装置可被构造成使得当气溶胶生成装置位于对接空间中时,第一侧壁面向充电装置。在这种构造中,气溶胶生成装置径向朝向特定的方向以与充电装置接合。这种朝向可以通过键控装置来实现,该键控装置防止气溶胶生成装置以不同于期望朝向的任何朝向与充电装置接合。这种朝向的优点在于,当气溶胶生成装置与充电装置接合时,可以防止气溶胶生成装置上的按钮被意外致动。同样,当气溶胶生成装置与充电装置接合时,可以防止任何显示器受到意外损坏。此外,任何触头都可以与充电装置上的相应触头对准。

38、优选地,当气溶胶生成装置与充电装置接合时,气溶胶生成装置的至少一部分保持外露。例如,优选地,当气溶胶生成装置与充电装置接合时,气溶胶生成装置的至少一个侧壁,例如至少一个外侧壁,保持暴露在外部环境中。用户可以更容易地握住至少一个外侧壁的外露表面,以促进气溶胶生成装置与充电装置的脱离。用户可能能够抓住外露的表面并施加压力以使气溶胶生成装置与充电装置脱离。因此,气溶胶生成装置可以更容易地从与充电装置的接合状态中取出。至少一个外侧壁优选地不定位任何用户可致动的按钮、显示器和触头。如果气溶胶生成装置的横截面近似为圆形,则至少一个外侧壁可包括圆的圆周的至少180度,例如圆的圆周的至少240度或至少250度,或至少260度,或至少270度。圆的其余圆周包括气溶胶生成装置的第一侧壁。当气溶胶生成装置与充电装置接合时,气溶胶生成装置的直径的至少4mm可以保持外露。该外露的部分可以为用户提供抓握气溶胶生成装置的表面。优选地,当气溶胶生成装置与充电装置接合时,气溶胶生成装置的直径的至少5mm保持外露,例如至少6mm,或至少7mm,或至少8mm,或至少9mm或至少10mm。

39、充电装置可以限定对接空间,该对接空间是至少部分地由第一侧壁、第二侧壁、后壁以及第一端和第二端限定的开口凹槽。第一侧壁或第二侧壁或第一侧壁和第二侧壁两者的一些部分可被部分切除以更多地暴露气溶胶生成装置。这样的切掉的壁部分可以通过增大气溶胶生成装置的切掉的壁部分区域中的暴露表面来促进气溶胶生成装置与充电装置的脱离。

40、优选地,当气溶胶生成装置与充电装置接合时,一个或多个用户可致动按钮,一个或多个显示器,或一个或多个触头,例如电触头或数据触头不暴露,以保护它们免于意外致动。

41、气溶胶生成装置可在其近端处包括烟嘴。因此,烟嘴可以直接与对接装置的第一端或第二端接合。烟嘴可包括气溶胶生成装置的近端和向气溶胶生成装置的远端延伸的气溶胶生成装置的主体的一部分。烟嘴优选地包括用于使由气溶胶生成装置生成的气溶胶通过的通道,例如,该通道具有在气溶胶生成装置的近端限定的开口,使得用户可以通过在烟嘴上抽吸来将气溶胶吸入其口中。

42、烟嘴可包括一个或多个电触头或数据触头,该电触头或数据触头构造成与位于充电装置上的相应电触头或数据触头接触。烟嘴可包括用于促进气溶胶生成装置对接至充电装置的装置。例如,烟嘴可包括用于接纳位于充电装置上的可移动突出部的凹窝或凹陷或狭槽或凹槽,以机械地闩锁气溶胶生成装置和充电装置。同样地,烟嘴可包括可移动的突出部,该可移动的突出部用于与位于充电装置上的凹窝或凹陷或狭槽或凹槽相互作用,以机械地闩锁气溶胶生成装置和充电装置。

43、烟嘴可以是可分离的烟嘴,该可分离的烟嘴可与气溶胶生成装置可移除地分离。这可以有助于对烟嘴进行清洁。此外,可分离的烟嘴可有助于进入气溶胶生成装置的内部。为了例如替换位于气溶胶生成装置内的气溶胶形成基材,这可能是期望的。气溶胶形成基材可以位于或容纳在可分离的烟嘴中,以便可以提供替换烟嘴以补充气溶胶形成基材。

44、气溶胶生成装置可以包括含有气溶胶形成基材的可替换基材区段。可替换基材部分可以形成气溶胶生成装置的主体的一部分,并且其自身可以将气溶胶形成基材的一部分定位或容纳在装置中,供消耗。可替换的基材部分可以远离装置近端,例如,远离烟嘴。可替换基材部分可以靠近装置远端。可替换的基材部分可以通过诸如螺纹、卡口式组装件、磁连接之类的联接装置或诸如卡扣配合或干涉配合之类的机械闩锁装置连接到形成气溶胶生成装置主体的一个或多个其他部分。

45、可替换的基材部分可以包括液体气溶胶形成基材的容器。例如,可替换的基材部分可以包括液体容器,液体包含尼古丁和气溶胶形成剂,例如丙二醇或甘油。替代地,可替换的基材部分可以包括固体气溶胶形成基材的容器,或胶体气溶胶形成基材(例如凝胶基材)的容器。

46、气溶胶生成装置可以包括包含两种或更多种成分的可替换的基材部分,在组合时,这些成分形成一种气溶胶。

47、可替换的基材部分可以包括雾化器,例如,加热元件,用于加热气溶胶形成基材或用于加热在组合时形成一种气溶胶的两种或更多种成分中的至少一种。因此,可替换的基材部分可以是烟弹雾化器的形式,并且包括气溶胶形成基材和雾化成分。在这样的实施方案中,可替换的基材部分将优选地包括电触头,该电触头构造成接触气溶胶生成装置的电池部分上的相应的电触头,以提供用于致动雾化器的动力。

48、在优选的实施方案中,雾化器可以是电阻加热器,例如电阻丝,或基材上的电阻迹线。在其他实施方案中,雾化器可以是能够在由感应线圈生成的波动磁场内发热的感应基座。

49、在其他优选实施方案中,气溶胶生成装置可包括基材接纳空腔,用于接纳包括气溶胶形成基材的可消耗的气溶胶生成制品。气溶胶生成制品的实例包括装满固体气溶胶形成基材的小袋,香烟和香烟状制品(其包括包装在诸如香烟纸之类的包装纸中的气溶胶形成基材),液体气溶胶形成基材或胶体气溶胶形成基材的胶囊或容器。可消耗气溶胶生成制品可包括可替换的基材部分,该基材部分包含两种或更多种成分,当组合时,这些成分形成气溶胶。

50、可消耗的气溶胶生成制品可包括雾化器,例如加热元件,用于加热气溶胶形成基材,或用于加热在组合时形成气溶胶的两种或更多种成分中的至少一种的雾化器。因此,可消耗的气溶胶生成制品可以是烟弹雾化器的形式,并且包括气溶胶形成基材和雾化成分。在这样的实施方案中,可消耗的气溶胶生成制品将优选地包括电触头,该电触头被构造成接触气溶胶生成装置的电池部分上的对应的电触头,以提供用于致动雾化器的动力。

51、在实施方案中,雾化器可以是电阻加热器,例如电阻丝,或基材上的电阻迹线。在其他实施方案中,雾化器可以是能够在由感应线圈生成的波动磁场内发热的感应基座。

52、优选的可消耗气溶胶生成制品可以是香烟或香烟状制品的形式,其包括包含在包装纸中的固体气溶胶形成基材。优选地,这种制品包括用于插入用户的嘴中以消耗制品的嘴端。优选地,嘴端包括过滤嘴以模仿传统的定制香烟。优选地,可消耗气溶胶生成制品被构造成与位于气溶胶生成装置的主体中的雾化器(优选地加热器)相互作用。因此,诸如电阻加热元件之类的加热装置可以位于用于接纳可消耗气溶胶生成制品的基材接纳空腔内或其周围。基材接纳空腔可位于装置的近端。例如,基材接纳空腔的开口可以位于装置的近端。

53、气溶胶生成装置可以包括用于加热可消耗的气溶胶生成制品的加热元件。加热元件可以是内部加热器,其被设计为插入可消耗的气溶胶生成制品中,例如,呈销钉或叶片形式的电阻加热元件或基座,其可以插入位于可消耗气溶胶生成制品内的气溶胶形成基材中。加热元件可以是外部加热器,设计成加热可消耗气溶胶生成制品的外表面,例如位于用于接纳可消耗气溶胶生成制品的基材接纳空腔的外围或周围的电阻加热元件或基座。

54、气溶胶生成系统包括一个以上的气溶胶生成制品可能是有利的。可能进一步有利的是,气溶胶生成系统能够同时保持多于一个的气溶胶生成装置,或同时对多于一个的气溶胶生成装置进行充电。可以提供一种系统,其中对接装置是包括第一对接空间的第一对接装置,并且充电装置还包括构造成与气溶胶生成装置接合的第二对接装置。第二对接装置包括由第三端限定的第二对接空间以及与第三端间隔开并相对于第三端固定的相对的第四端,第二对接空间容纳细长气溶胶生成装置的纵向尺寸。上文定义的涉及对接装置的系统的任何特征部加以必要的修改都可以应用于本实施方案的第一对接装置和第二对接装置。

55、有利的是,系统可包括多于一种气溶胶生成装置。例如,该系统可以包括第一气溶胶生成装置和第二气溶胶生成装置,第一气溶胶生成装置和第二气溶胶生成装置均构造成与用于充电的充电装置接合。优选地,充电装置包括第一对接装置和第二对接装置,使得第一气溶胶生成装置和第二气溶胶生成装置可以同时联接到充电装置。

56、如上所述的气溶胶生成系统可以进一步包括一个或多个可消耗的气溶胶生成制品。该系统可以包括棒的形式的可消耗气溶胶生成制品,其包括固体气溶胶形成基材。例如,可消耗的气溶胶生成制品可包括多个元件,包括固体气溶胶形成基材,其由包装物以传统香烟的方式包装。

57、还可以提供用于可电操作的气溶胶生成系统的充电装置。充电装置可以包括主电源并且具有被构造成与细长气溶胶生成装置接合的对接装置。所述对接装置优选地包括限定在第一端与相对的第二端之间的对接空间,所述相对的第二端与所述第一端隔开并相对于所述第一端固定。对接空间容纳细长气溶胶生成装置的纵向尺寸。

58、充电装置可以包括主电源并且具有被构造成与细长气溶胶生成装置接合的第一对接装置。第一对接装置优选地包括限定在第一端与相对的第二端之间的第一对接空间,所述相对的第二端与所述第一端隔开并相对于所述第一端固定。第一对接空间容纳细长气溶胶生成装置的纵向尺寸。充电装置可以进一步包括第二对接装置,该第二对接装置构造成与细长气溶胶生成装置接合。第二对接装置优选地包括限定在第三端与相对的第四端之间的第二对接空间,所述相对的第四端与所述第三端隔开并相对于所述第三端固定。第二对接空间容纳细长气溶胶生成装置的纵向尺寸。

59、用于气溶胶生成系统的充电装置可以根据如上所述的任何与气溶胶生成系统有关的实施方案。

60、还可以提供一种用于可电操作的气溶胶生成系统的气溶胶生成装置。气溶胶生成装置包括辅电源,并且被构造成与任何气溶胶生成系统中的充电装置接合,如上所述的。

61、为气溶胶生成系统的细长气溶胶生成装置再充电的方法可包括以下步骤:将细长气溶胶生成装置的纵向轴线与具有由充电装置限定的对接空间的对接装置对准,并在垂直于细长气溶胶生成装置的纵向轴线的方向上推动气溶胶生成装置以与对接装置接合。气溶胶生成系统、气溶胶生成装置和充电装置优选是如上所述的任何装置。

62、充电装置被构造成接收气溶胶生成装置。充电装置可具有用于接纳气溶胶生成装置的任何合适的尺寸和形状。通常,充电装置是便携式的。换句话说,充电装置具有由用户携带的合适的尺寸和形状。充电装置可具有类似于常规香烟盒的尺寸和形状。充电装置可具有任何合适的最大横截面和任何合适的长度。在一些实施方案中,充电装置可具有基本类似于常规香烟盒的形状、最大横截面和长度。充电装置的长度可以在大约50mm和大约200mm之间。充电装置可具有在大约10mm与大约50mm之间的外径或最大横截面。

63、充电装置可具有任何合适形状的横截面。例如,充电装置可具有基本上圆形、椭圆形、三角形、正方形、菱形、梯形、五边形、六边形或八边形的横截面。充电装置沿其长度可具有基本恒定的横截面。充电装置沿其长度可具有基本矩形的横截面。在特定实施方案中,充电装置可以是基本上矩形的长方体。

64、壳体通常可以形成充电装置的形状。壳体可以包括一个或多个壁。在特定实施方案中,壳体可以是基本上矩形的长方体。

65、壳体可包括任何合适材料或材料的组合。适合材料的实例包括金属、合金、塑料或含有一种或多种那些材料的复合材料,或适用于食物或药物应用的热塑性材料,例如聚丙烯、聚醚醚酮(peek)和聚乙烯。在特定实施方案中,该材料是轻质且非脆性的。

66、气溶胶生成装置可以是手持装置。换句话说,气溶胶生成装置可以具有适合于握在用户手中的任何尺寸和形状。气溶胶生成装置可具有类似于常规香烟或雪茄的尺寸和形状。气溶胶生成装置可以是便携式的。

67、气溶胶生成装置可以具有任何合适的尺寸和形状。

68、气溶胶生成装置可具有任何合适形状的横截面。例如,气溶胶生成装置可以具有基本上圆形、椭圆形、三角形、正方形、菱形、梯形、五边形、六边形或八边形的横截面。在一些特定实施方案中,气溶胶生成装置具有基本圆形的横截面。

69、气溶胶生成装置沿其长度可具有基本恒定的横截面。气溶胶生成装置沿其长度可具有基本圆形的横截面。该装置可以具有围绕其纵向轴线的旋转对称性。该装置可以具有围绕其纵向轴线的大于一阶的旋转对称性。该装置可以围绕其纵向轴线基本轴对称。在特定实施方案中,气溶胶生成装置可以是基本上圆柱形的。

70、气溶胶生成装置可以具有任何合适的直径(最大横截面)和任何合适的长度。气溶胶生成装置可为细长的。在一些特定实施方案中,气溶胶生成装置可具有与常规香烟或雪茄基本相似的形状、直径和长度。气溶胶生成装置可具有在约30mm到约150mm之间的长度。气溶胶生成装置的外径可以在大约5mm与大约30mm之间。

71、气溶胶生成装置可以被构造成接纳筒匣、雾化器和气溶胶生成制品中的一个或多个。气溶胶生成装置可以被构造成在近端处接纳筒匣、雾化器和气溶胶生成制品中的一个或多个。该装置可以包括用于接纳筒匣、雾化器和气溶胶生成制品中的一个或多个的腔。

72、在一些实施方案中,气溶胶生成装置可包括雾化器。在气溶胶生成装置包括雾化器的情况下,该装置可以被构造成接纳包括气溶胶形成基材的制品或包括气溶胶形成基材的筒匣。在其他实施方案中,气溶胶生成装置可以被构造成接纳雾化器或雾化器与包括气溶胶形成基材的制品或筒匣的组合。在装置包括用于接纳筒匣和气溶胶生成制品中的一个或多个的空腔的情况下,雾化器可以布置在空腔中。

73、气溶胶生成装置可包括壳体。在特定实施方案中,壳体可以是基本上圆柱形的。壳体可包括任何合适材料或材料的组合。适合材料的实例包括金属、合金、塑料或含有一种或多种那些材料的复合材料,或适用于食物或药物应用的热塑性材料,例如聚丙烯、聚醚醚酮(peek)和聚乙烯。在特定实施方案中,该材料是轻质且非脆性的。

74、主电源和辅电源可以包括任何合适类型的电源。例如,主电源和辅电源可以包括电池和电容器中的一个或多个。主电源和辅电源可以包括锂离子电池。主电源和辅电源可以是可再充电的电源。主电源和辅电源可以是相同的。主电源和辅电源可以不同。主电源可以具有比气溶胶生成装置的辅电源更大的尺寸。

75、充电装置可以包括电路。电路可被构造成当充电装置和气溶胶生成装置电接合时,控制从充电装置到气溶胶生成装置的电力传输。电路可被构造成控制数据从充电装置到气溶胶生成装置的传输以及从气溶胶生成装置到充电装置的传输。电路可包括微处理器。

76、气溶胶生成装置可以包括电路。电路可以被构造成控制从充电装置到气溶胶生成装置的电力传输。电路可被构造成控制数据从充电装置到气溶胶生成装置的传输以及从气溶胶生成装置到充电装置的传输。电路可包括微处理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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