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非燃烧气溶胶供给系统的制品的制作方法
- 国知局
- 2024-07-12 12:01:45
本公开涉及一种用于非燃烧气溶胶供给系统的制品。
背景技术:
1、某些递送系统在使用期间会产生气溶胶,其会被使用者吸入。例如,烟草加热装置加热气溶胶生成基材如烟草,通过加热而非燃烧所述基材,而形成气溶胶。这种递送系统通常包括具有加热元件的加热装置,其在受热时会加热所述气溶胶生成基材而释放气溶胶。
技术实现思路
1、根据一些实施方式,提供了一种用于气溶胶供给系统或用作气溶胶供给系统的部分的制品,该制品包含气溶胶生成材料和用于将热量从气溶胶生成材料的第一区域散布到气溶胶生成材料的第二区域的传热材料,所述传热材料具有至少220w/mk的热导率。
2、在一些实施方式中,传热材料的热导率小于约5000、4000、3000、2000或1000w/mk。在一些实施方式中,传热材料的热导率大于约300、400或500w/mk。在一些实施方式中,传热材料的热导率处于约220-5000、220-4000、220-3000、220-2000、220-1000、220-500、300-5000、300-4000、300-3000、300-2000、300-1000、300-500或220-470w/mk的范围内。
3、在一些实施方式中,该制品中存在的传热材料的重量处于约1-25、1-20、1-15、1-10或1-5mg的范围内。在一些实施方式中,传热材料与气溶胶生成材料的重量比处于约1:10-1:100的范围内。
4、在一些实施方式中,该传热材料包含至少一个与气溶胶生成材料的第一和第二区域热接触的分立的材料部分。该传热材料可以包含单个材料部分。该传热材料可以是以延伸穿过所述气溶胶生成材料的至少一部分的棒、线(wire)、纤维、绳(thread)或带(ribbon)的形式。
5、在一些实施方式中,该传热材料延伸穿过气溶胶生成材料的长度。在气溶胶生成材料通常是圆柱形的情况下,该传热材料可以沿着该材料的部分或全部长度延伸。该传热材料可以是细长的,并且可以平行于或沿着气溶胶生成材料的轴线延伸。如下所述,在制品的制造期间,该传热材料可以进料或挤出到气溶胶生成材料中。
6、在一些实施方式中,该传热材料沿着小于气溶胶生成材料的长度延伸。该传热材料可以沿着气溶胶生成材料至少10%的长度延伸。该传热材料可以沿着气溶胶生成材料至多达约90%的长度延伸。在一些实施方式中,加热元件的长度处于所述气溶胶生成材料10%-90%、10%-80%、10%-70%、10%-60%或10%-50%的长度范围内。
7、该传热材料可以与气溶胶生成材料分开并且不同。该传热材料可以包含单个材料部分,或可以包含多个与气溶胶生成材料的相应的第一和第二区域热接触的分立的材料部分。例如,该传热材料可以由气溶胶生成材料内的3个或更多个分立的材料部分,例如,3-20、3-10或3-5个分立的材料部分构成。
8、在一些实施方式中,该传热材料可以由多个材料部分构成。在一些实施方式中,与形成于一个或多个分立的不同材料部分中相反,该传热材料可以更笼统地分布于整个气溶胶生成材料中。在一些实施方式中,该传热材料可以认为与气溶胶生成材料混合。在一些实施方式中,该传热材料是以颗粒或粉末的形式。
9、在一些实施方式中,该传热材料是非金属的。
10、在一些实施方式中,该传热材料含有碳或包含碳。该传热材料可以由以下中的一种形成或包括以下中的一种:石墨烯、金刚石、石墨、热解石墨、碳纤维、石墨烯纤维、石墨纤维。一些这些材料的热导率值如下:石墨烯4000w/mk;金刚石2200w/mk;热解石墨1700w/mk。该传热材料可以设置有背衬材料,如纸。
11、在一些实施方式中,气溶胶生成材料包含重构烟草。该传热材料可以包括如上所述的碳或石墨,可以与重构烟草混合。重构烟草通常包括木浆,然而,本公开的传热材料可以代替部分或全部木浆。
12、在一些实施方式中,该制品由气溶胶生成材料外部的外部加热元件加热。在其他实施方式中,该制品由内部加热元件加热,该内部加热元件在使用时插入到所述气溶胶生成材料中。
13、插入气溶胶生成材料中的加热元件可以是电加热元件或通过感应加热或磁滞加热而加热的承热器(susceptor)。该加热元件可以是制品的部分。该加热元件可以在制造期间插入到该制品中。或者,该加热元件可以是与制品一起使用的气溶胶供给装置的部分,并且当该制品插入气溶胶供给装置中时,就完成该加热元件向气溶胶生成材料中的插入。
14、这种加热元件可以由金属形成。
15、在一些实施方式中,该传热材料具有孔口、孔隙或空腔。该制品可以还包含非晶固体、活性物质或调味剂。所述非晶固体、活性物质或调味剂可以位于该传热材料的一个或多个孔口、孔隙或空腔中。
16、根据一些实施方式,提供了一种气溶胶供给系统,其包括非燃烧气溶胶供给装置、加热元件和上述制品。
17、在一些实施方式中,该气溶胶供给装置包括向加热元件供给电力的电源,并且该加热元件通过导电而加热气溶胶生成材料。这种类型的加热元件可以是气溶胶供给装置的部分。
18、在一些实施方式中,该气溶胶供给装置包括磁场发生器,并且该加热元件是通过感应加热和/或磁滞加热而加热所述气溶胶生成材料的承热器。
19、在一些实施方式中,该气溶胶供给装置包含放热能源,并且其中所述制品的加热元件是将热量传递到所述气溶胶生成材料的第二传热材料。
20、该承热器或第二传热材料可以是该制品的部分,或可以是气溶胶供给装置的部分。
21、根据一些实施方式,提供了一种制造用于气溶胶供给系统或用作气溶胶供给系统的部分的制品的方法,该制品包含气溶胶生成材料,该方法包括添加用于将热量从气溶胶生成材料的第一区域散布到气溶胶生成材料第二区域的传热材料的步骤,其中所述传热材料具有至少220w/mk的热导率。
22、添加传热材料的步骤可以包括将所述传热材料供给或挤出到气溶胶生成材料中。添加传热材料的步骤可以可替代地包括将所述传热材料与气溶胶生成材料混合。
23、在一些实施方式中,传热材料的棒、线、纤维、绳或带可以在制造期间供给到气溶胶生成材料中。当该气溶胶生成材料由多条烟丝条构成时,该传热材料可以在制品的制造期间进料到所述多条烟丝条中。如上所述,该传热材料可以包含碳并且可以是石墨,如石墨纤维。
技术特征:1.一种用于气溶胶供给系统或用作气溶胶供给系统的部分的制品,所述制品包含气溶胶生成材料和用于将热量从所述气溶胶生成材料的第一区域散布到所述气溶胶生成材料的第二区域的传热材料,所述传热材料具有至少220w/mk的热导率。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制品,其中,所述传热材料的热导率小于约5000、4000、3000、2000或1000w/mk。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制品,其中,所述传热材料的热导率大于约300、400或500w/mk。
4.根据权利要求1-3中任一项所述的制品,其中,所述传热材料的热导率在约以下范围内:220-5000、220-4000、220-3000、220-2000、220-1000、220-500、300-5000、300-4000、300-3000、300-2000、300-1000、300-500或220-470w/mk。
5.根据权利要求1-4中任一项所述的制品,其中,所述制品中存在的传热材料的重量在约1-25、1-20、1-15、1-10或1-5mg的范围内。
6.根据权利要求1-5中任一项所述的制品,其中,传热材料与气溶胶生成材料的重量比在约1:10-1:100的范围内。
7.根据权利要求1-6中任一项所述的制品,其中,所述传热材料包含至少一个与所述气溶胶生成材料的所述第一区域和所述第二区域热接触的分立的材料部分。
8.根据权利要求1-7中任一项所述的制品,其中,所述传热材料为延伸穿过所述气溶胶生成材料的至少一部分的棒、线、纤维、绳或带的形式。
9.根据权利要求1-8中任一项所述的制品,其中,所述传热材料是细长的,并平行于所述制品的轴线延伸。
10.根据权利要求1-9中任一项所述的制品,其中,所述传热材料沿着所述气溶胶生成材料的长度延伸。
11.根据权利要求1-9中任一项所述的制品,其中,所述传热材料沿着小于所述气溶胶生成材料的长度延伸。
12.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制品,其中,所述传热材料沿着所述气溶胶生成材料的至少10%的长度延伸。
13.根据权利要求11或12所述的制品,其中,所述传热材料沿着所述气溶胶生成材料的至多达约90%的长度延伸。
14.根据权利要求11、12或13所述的制品,其中,加热元件的长度在所述气溶胶生成材料的10%-90%、10%-80%、10%-70%、10%-60%或10%-50%的长度的范围内。
15.根据权利要求1-14中任一项所述的制品,其中,所述传热材料在所述制品的制造期间供给到所述气溶胶生成材料中。
16.根据权利要求1-15中任一项所述的制品,其中,所述传热材料在所述制品的制造期间挤出到所述气溶胶生成材料中。
17.根据权利要求1-16中任一项所述的制品,其中,所述传热材料包含与所述气溶胶生成材料的相应的第一和第二区域热接触的多个分立的材料部分。
18.根据权利要求1-6中任一项所述的制品,其中,所述传热材料与所述气溶胶生成材料混合。
19.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制品,其中,所述传热材料为颗粒或粉末的形式。
20.根据权利要求1-19中任一项所述的制品,其中,所述气溶胶生成材料包含重构烟草,并且所述传热材料与所述重构烟草混合。
21.根据权利要求1-20中任一项所述的制品,其中,所述传热材料含有碳或包含碳。
22.根据权利要求1-21中任一项所述的制品,其中,所述传热材料是以下中的一种:石墨烯、石墨、碳纤维、石墨烯纤维、石墨纤维。
23.根据权利要求1-22中任一项所述的制品,其中,所述传热材料具有孔口、孔隙或空腔。
24.根据权利要求1-23中任一项所述的制品,其中,所述制品还包含非晶固体、活性物质或调味剂。
25.根据权利要求24所述的制品,其中,所述非晶固体、活性物质或调味剂位于所述传热材料的一个或多个孔口、孔隙或空腔中。
26.根据权利要求1-25中任一项所述的制品,还包括加热元件。
27.根据权利要求26所述的制品,其中,所述加热元件是承热器。
28.一种气溶胶供给系统,包括非燃烧气溶胶供给装置、加热元件和权利要求1-25中任一项所述的制品。
29.根据权利要求28所述的气溶胶供给系统,其中,所述气溶胶供给装置包括向所述加热元件供给电力的电源,并且其中所述加热元件通过导电而加热所述气溶胶生成材料。
30.根据权利要求28所述的气溶胶供给系统,其中,所述气溶胶供给装置包含磁场发生器,并且其中所述加热元件是通过感应加热和/或磁滞加热而加热所述气溶胶生成材料的承热器。
31.根据权利要求28所述的气溶胶供给系统,其中,所述气溶胶供给装置包括放热能源,并且其中所述制品的所述加热元件是将热量传递到所述气溶胶生成材料的第二传热材料。
32.根据权利要求30或31所述的气溶胶供给系统,其中,所述制品包括所述加热元件。
33.根据权利要求29、30或31所述的气溶胶供给系统,其中,所述气溶胶供给装置包括所述加热元件。
34.一种制造用于气溶胶供给系统或用作气溶胶供给系统的部分的制品的方法,所述制品包含气溶胶生成材料,所述方法包括添加用于将热量从所述气溶胶生成材料的第一区域散布到所述气溶胶生成材料的第二区域的传热材料的步骤,其中所述传热材料具有至少220w/mk的热导率。
35.根据权利要求34所述的方法,其中,添加所述传热材料的步骤包括将所述传热材料进料到所述气溶胶生成材料中。
36.根据权利要求34所述的方法,其中,添加所述传热材料的步骤包括将所述传热材料挤出到所述气溶胶生成材料中。
37.根据权利要求34所述的方法,其中,添加所述传热材料的步骤包括将所述传热材料与所述气溶胶生成材料混合。
技术总结公开了一种用于气溶胶供给系统或用作气溶胶供给系统的部分的制品。该制品包含气溶胶生成材料3和用于将热量从气溶胶生成材料的第一区域散布到气溶胶生成材料的第二区域的传热材料40。传热材料40具有至少220W/mK的热导率。传热材料40可以包括一个或多个与第一和第二区域接触的材料的分立部分,如棒、线、纤维、绳或带。该传热材料可以含有碳或包含碳。技术研发人员:威廉姆·英格兰,悉尼·塔弗恩,理查德·赫普沃斯,马修·霍奇森受保护的技术使用者:尼科创业贸易有限公司技术研发日:技术公布日:2024/6/5本文地址:https://www.jishuxx.com/zhuanli/20240614/966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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