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示部件以及钟表的制作方法
- 国知局
- 2024-07-30 10:26:48
本发明涉及在手表等电子设备中使用的显示部件以及具备该显示部件的钟表。
背景技术:
1、例如,在手表的文字板中,如在日本特开平10-306278号公报中记载那样,公知如下构造:具备在基板上涂覆有蓄光性荧光体的蓄光性荧光板,在该蓄光性荧光板上重叠具有聚光功能性的透明板,蓄光性荧光体所发出的荧光透过该透明板向上方放出。
2、然而,由于这样的手表的文字板是在基板的平坦的表面涂覆有蓄光性荧光体的构造,所以无法充分确保蓄光性荧光体的层厚,得不到足够的亮度,并且仅从基板的表面整体放出光,无法立体地发光,因此缺乏装饰性。
技术实现思路
1、本发明提供实现高亮度化、并且能够立体地发光来提高装饰性的显示部件以及具备该显示部件的钟表。
2、本发明的方式之一是一种显示部件,其特征在于,具备:板状材料,其具有透光性;显示收纳部,其以其表面凸出且与上述凸出对应的背面凹下的方式设于上述板状材料;以及光反应材料,其埋入在上述显示收纳部内,与光反应来发光。
技术特征:1.一种显示部件,其特征在于,具备: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部件,其特征在于,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部件,其特征在于,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部件,其特征在于,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部件,其特征在于,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显示部件,其特征在于,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部件,其特征在于,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显示部件,其特征在于,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部件,其特征在于,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显示部件,其特征在于,
11.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显示部件,其特征在于,
1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部件,其特征在于,
技术总结本发明提供一种显示部件以及钟表。显示部件具备:具有透光性的板状材料;以其表面凸出且与上述凸出对应的背面凹下的方式设于上述板状材料的显示收纳部;以及埋入在上述显示收纳部内且与光反应来发光的光反应材料。技术研发人员:冈村直树,丸宪太郎受保护的技术使用者:卡西欧计算机株式会社技术研发日:技术公布日:2024/2/21本文地址:https://www.jishuxx.com/zhuanli/20240730/152944.html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YYfuon@163.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下一篇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