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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危险自动告警方法、计算机程序产品和系统与流程

  • 国知局
  • 2024-07-31 20:58:13

本发明涉及自动告警,尤其涉及一种危险自动告警方法、计算机程序产品和系统。

背景技术:

1、目前市面上的儿童智能手表的功能越来越多样化,除了常规的时间显示功能以外,还具有例如通话、拍照、定位等功能。有的儿童智能手表还具有防溺水告警功能,具体地,儿童智能手表通过定位功能获取自身的实时位置,然后将自身的实时位置与预先存储的危险水域的告警范围信息进行比对,若比对得知本智能手表的实时位置位于某个危险水域的告警范围内,则进行告警,向本智能手表所绑定的监护人的电话号码拨打告警电话或者发送告警短信,告知监护人该智能手表的佩戴者即儿童位于危险水域内,监护人就能够及时联系该儿童让其离开危险水域或者前往危险水域将该儿童带离。儿童智能手表现有的防溺水告警功能的告警触发条件是:智能手表的实时位置位于危险水域的告警范围内。采用该告警触发条件来判断是否进行告警,只要智能手表一进入危险水域告警范围内就会进行告警,如果佩戴了智能手表的儿童只是走路经过危险水域告警范围,不会造成危险,但按照上述告警触发条件,智能手表会照样进行告警,即造成误告警。

技术实现思路

1、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危险自动告警方法、被执行时可实现该方法的计算机程序产品以及能够实现该方法的危险自动告警系统,该危险自动告警方法能够降低误告警发生率。

2、为了达到上述目的,本发明提供了一种危险自动告警方法,若智能穿戴设备的实时位置位于危险区域告警范围内,则进行告警,在进行告警之前执行步骤x:根据智能穿戴设备的实时位置变化判断是否满足自动告警触发条件,若不满足则不进行告警;其中,自动告警触发条件包括t1,或包括t2,或包括t1且t2,该t1、t2具体为:

3、t1.智能穿戴设备位于危险区域告警范围内超过预设停留时长;

4、t2.智能穿戴设备移动速度落入人脚行进速度区间内且行进方向不符合道路方向,或者智能穿戴设备移动速度低于人脚行进速度区间。

5、进一步地,按照预设的采样间隔定时获取智能穿戴设备的实时位置,然后将所获取的智能穿戴设备的实时位置与预存的每个危险区域的告警范围进行比对,判断智能穿戴设备的实时位置是否位于危险区域告警范围内。

6、进一步地,若智能穿戴设备的实时位置位于危险区域告警范围内,则在执行步骤x之前,缩短获取智能穿戴设备的实时位置采样间隔。

7、进一步地,若执行步骤x后不进行告警,则恢复智能穿戴设备原来的实时位置采样间隔。

8、进一步地,进行所述告警具体是向预设的联系人告警;所述联系人具体是智能穿戴设备所绑定的监护联系人和/或危险区域的安全责任人。

9、进一步地,步骤x中,根据智能穿戴设备在预设时间段t内的实时位置变化s计算得出智能穿戴设备的移动速度v;根据智能穿戴设备的多个连续的实时位置点确定其行进方向。

10、进一步地,步骤x中,若满足自动告警触发条件则进行告警。

11、进一步地,根据人脚步行速度和机动车低速行驶速度确定t2中的所述人脚行进速度区间。

12、本发明还提供了一种计算机程序产品,包括计算机程序,该计算机程序被处理器执行时实现如上所述的危险自动告警方法。

13、本发明还提供了一种危险自动告警系统,包括监控平台服务器以及通信连接监控平台服务器的智能穿戴设备,该监控平台服务器包括处理器和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该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中存储有如上所述的计算机程序产品,监控平台服务器的处理器执行该计算机程序产品时实现如上所述的危险自动告警方法。

14、本发明所给出的危险自动告警方法,在得知智能穿戴设备的实时位置位于危险区域告警范围内时先不进行告警,而是通过t1,或通过t2,或通过t1且t2,来进一步判断是否进行告警,这样一来,如果不满足t1(意味着儿童不是长时间停留在危险区域告警范围内——路过),或不满足t2(意味着儿童移动速度大于人脚行进速度区间——坐车路过,或者儿童移动速度落入人脚行进速度区间但沿着道路行走——走路路过),或不满足t1且t2(意味着儿童不是长时间停留在危险区域告警范围内且儿童移动速度大于人脚行进速度区间,或者儿童不是长时间停留在危险区域告警范围内且儿童移动速度落入人脚行进速度区间但沿着道路行走),则不会进行告警,如此则不会在儿童仅是路过危险区域的情形下触发告警,降低误告警发生率。

技术特征:

1.一种危险自动告警方法,若智能穿戴设备的实时位置位于危险区域告警范围内,则进行告警,其特征是,在进行告警之前执行步骤x:根据智能穿戴设备的实时位置变化判断是否满足自动告警触发条件,若不满足则不进行告警;其中,自动告警触发条件包括t1,或包括t2,或包括t1且t2,该t1、t2具体为: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危险自动告警方法,其特征是,按照预设的采样间隔定时获取智能穿戴设备的实时位置,然后将所获取的智能穿戴设备的实时位置与预存的每个危险区域的告警范围进行比对,判断智能穿戴设备的实时位置是否位于危险区域告警范围内。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危险自动告警方法,其特征是,若智能穿戴设备的实时位置位于危险区域告警范围内,则在执行步骤x之前,缩短获取智能穿戴设备的实时位置采样间隔。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危险自动告警方法,其特征是,若执行步骤x后不进行告警,则恢复智能穿戴设备原来的实时位置采样间隔。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危险自动告警方法,其特征是,进行所述告警具体是向预设的联系人告警;所述联系人具体是智能穿戴设备所绑定的监护联系人和/或危险区域的安全责任人。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危险自动告警方法,其特征是,步骤x中,根据智能穿戴设备在预设时间段t内的实时位置变化s计算得出智能穿戴设备的移动速度v;根据智能穿戴设备的多个连续的实时位置点确定其行进方向。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危险自动告警方法,其特征是,步骤x中,若满足自动告警触发条件则进行告警。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危险自动告警方法,其特征是,根据人脚步行速度和机动车低速行驶速度确定t2中的所述人脚行进速度区间。

9.一种计算机程序产品,包括计算机程序,其特征是,该计算机程序被处理器执行时实现如权利要求1至8当中任一项所述的危险自动告警方法。

10.一种危险自动告警系统,其特征是,包括监控平台服务器以及通信连接监控平台服务器的智能穿戴设备,该监控平台服务器包括处理器和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该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中存储有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计算机程序产品,监控平台服务器的处理器执行该计算机程序产品时实现如权利要求1至8当中任一项所述的危险自动告警方法。

技术总结本发明公开了一种危险自动告警方法、计算机程序产品和系统。上述方法如下:若智能穿戴设备的实时位置位于危险区域告警范围内,则进行告警,在进行告警之前执行步骤X:根据智能穿戴设备的实时位置变化判断是否满足自动告警触发条件,若不满足则不进行告警;其中,自动告警触发条件包括T1,或包括T2,或包括T1且T2,该T1、T2具体为:T1.智能穿戴设备位于危险区域告警范围内超过预设停留时长;T2.智能穿戴设备移动速度落入人脚行进速度区间内且行进方向不符合道路方向,或者智能穿戴设备移动速度低于人脚行进速度区间。该危险自动告警方法不会在儿童仅是路过危险区域的情形下触发告警,能够降低误告警发生率。技术研发人员:曹立兵,邓孟城,李晓颙,张金权受保护的技术使用者:广州弘枫科技有限公司技术研发日:技术公布日:2024/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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