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自动驾驶车辆数据采集系统的制作方法
- 国知局
- 2024-07-31 22:18:05
本发明实施例涉及自动驾驶,尤其是涉及一种自动驾驶车辆数据采集系统。
背景技术:
1、随着自动驾驶的发展,越来越多的自动驾驶车辆进入正常运营的道路进行测试,这使得自动驾驶车辆可能面临各式各样的特殊场景,例如行人突然窜出、路面破裂以及前方发生车祸无法通行等,而且自动驾驶车辆在特殊场景下大多处于驾驶异常状态,这时的车辆数据采集,对于自动驾驶算法改进意义重大。
2、需要说明的是,这些特殊场景下的车辆数据通常具有以下特点:(1)出现具有随机性;(2)出现之后的一段时间内很难复现;(3)车辆数据记录完整更具有参考意义,这就使得如何采集这些车辆数据成为一大挑战。
3、在实现本发明的过程中,发明人发现现有技术中存在以下技术问题:自动驾驶车辆在驾驶异常状态下的车辆数据的采集,存在误采和漏采的问题。
技术实现思路
1、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一种自动驾驶车辆数据采集系统,以实现自动驾驶车辆在驾驶异常状态下的车辆数据的准确采集。
2、根据本发明的一方面,提供了一种自动驾驶车辆数据采集系统,包括:远程监控设备以及自动驾驶车辆,其中,远程监控设备上部署有远程监控模块,自动驾驶车辆上部署有规则触发数据采集模块以及车辆数据上报模块;其中,
3、车辆数据上报模块,用于采集自动驾驶车辆的第一车辆数据,并将第一车辆数据上报至远程监控设备;
4、规则触发数据采集模块,用于在预设规则被触发的情况下,基于预设规则采集自动驾驶车辆的第二车辆数据,并将第二车辆数据上报至远程监控设备,其中,预设规则在自动驾驶车辆被判定为驾驶异常的情况下触发;
5、远程监控模块,用于接收第一车辆数据和第二车辆数据,以监控第一车辆数据中是否存在与驾驶异常有关的有效车辆数据,以及监控第二车辆数据中是否存在与驾驶异常无关的无效车辆数据,实现自动驾驶车辆在驾驶异常状态下车辆数据的采集。
6、本发明实施例的技术方案,包括:远程监控设备以及自动驾驶车辆,其中,远程监控设备上部署有远程监控模块,自动驾驶车辆上部署有规则触发数据采集模块以及车辆数据上报模块;其中,车辆数据上报模块,用于采集自动驾驶车辆的第一车辆数据,并将第一车辆数据上报至远程监控设备,实现了对自动驾驶车辆行驶情况的实时监控,扩大了自动驾驶车辆驾驶异常状态的监控范围;规则触发数据采集模块,用于在预设规则被触发的情况下,基于预设规则采集自动驾驶车辆的第二车辆数据,并将第二车辆数据上报至远程监控设备,其中,预设规则在自动驾驶车辆被判定为驾驶异常的情况下触发,通过在驾驶异常的情况下触发预设规则,可以及时的对异常车辆数据进行收集;远程监控模块,用于接收第一车辆数据和第二车辆数据,以监控第一车辆数据中是否存在与驾驶异常有关的有效车辆数据,以及监控第二车辆数据中是否存在与驾驶异常无关的无效车辆数据,实现自动驾驶车辆在驾驶异常状态下车辆数据的全面采集,同时避免了无效车辆数据的干扰减少自动驾驶车辆的磁盘容量压力。上述技术方案,通过监控第一车辆数据中是否存在有效数据和监控第二车辆数据中是否存在无效数据,实现了自动驾驶车辆在驾驶异常状态下的车辆数据的准确采集。
7、应当理解,本部分所描述的内容并非旨在标识本发明的实施例的关键或是重要特征,也不用于限制本发明的范围。本发明的其它特征将通过以下的说明书而变得容易理解。
技术特征:1.一种自动驾驶车辆数据采集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远程监控设备以及自动驾驶车辆,其中,所述远程监控设备上部署有远程监控模块,所述自动驾驶车辆上部署有规则触发数据采集模块以及车辆数据上报模块;其中,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远程监控模块,还用于: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还包括:临近驾驶车辆,其中,所述临近驾驶车辆为在空间上与所述自动驾驶车辆临近并且具备自动驾驶功能的车辆,所述远程监控设备上还部署有规则下发模块;其中,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规则包括位置距离类规则、位置时间类规则、场景距离类规则以及场景时间类规则中的至少一种。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车辆数据包括车辆位置、车辆速度、行驶方向以及视频数据中的至少一种,其中,所述视频数据通过安装在所述自动驾驶车辆上的视频采集设备采集得到;
6.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规则下发模块,还用于:
7.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预设规则的数量是至少一个,所述规则下发模块,还用于: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车辆数据包括视频数据,所述视频数据通过安装在所述自动驾驶车辆上的视频采集设备采集得到;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临近驾驶车辆上部署有云端消息接收模块;其中,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云端消息接收模块,还用于在所述接收并响应于所述规则撤回指令后,删除已存储的所述第三规则。
技术总结本发明实施例公开了一种自动驾驶车辆数据采集系统。该系统包括:远程监控设备以及自动驾驶车辆,远程监控设备上部署有远程监控模块,自动驾驶车辆上部署有规则触发数据采集模块以及车辆数据上报模块;车辆数据上报模块,用于采集并上报第一车辆数据至远程监控设备;规则触发数据采集模块,用于在预设规则被触发的情况下,基于预设规则采集并上报自动驾驶车辆的第二车辆数据至远程监控设备;远程监控模块,用于接收第一车辆数据和第二车辆数据,以监控第一车辆数据中是否存在与驾驶异常有关的有效车辆数据,以及监控第二车辆数据中是否存在与驾驶异常无关的无效车辆数据。本发明可以实现自动驾驶车辆在驾驶异常状态下的车辆数据的准确采集。技术研发人员:王磊,陈光,刘加银,薛儒麟,杨利利,罗泽文,段锐,丁雷,任思阳,茆磊受保护的技术使用者: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技术研发日:技术公布日:2024/6/20本文地址:https://www.jishuxx.com/zhuanli/20240731/1926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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