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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灭火装置及自动灭火系统的制作方法

  • 国知局
  • 2024-07-05 16:53:54

本发明涉及一种自动灭火装置及自动灭火系统。

背景技术:

1、智慧物流中的存取货终端是一种配合无人机和/或无人车末端送取货的自动化设备,货物通过存取货终端在货物的收寄者与运送货物的无人机或无人车之间传递,该存取货终端设有至少一个供货物存入和取出的存取口,以及用于其内部转移货物的货物搬运组件和供货物搬运组件活动的搬运通道,另外还设置有若干与搬运通道连通的存储位,可选地存取货终端还设置有起降平台以供无人机起降。

2、在上述存取货终端中,内部存放的货物存在起火隐患,例如,若货物包含锂电池,则存在锂电池自燃的风险。此外,若存取货终端还设有供无人机电池充电的装置或者其它功能的机电设备时,也会存在着火风险,而且由于存取货终端的搬运通道与存储位连通,一旦其中一个存储位发生火情,极有可能在外部消防力量抵达之前,火势蔓延至其它多个存储位而造成更大的财产损失。

3、

技术实现思路

1、基于此,有必要提供一种自动灭火装置以应对在存取货终端发生上述火情的问题。

2、此外,还提供一种自动灭火系统。

3、一种自动灭火装置,应用于智慧物流中的存取货终端;货物通过存取货终端在货物的收寄者与运送货物的无人机或无人车之间传递,存取货终端具有将货物移动至存取货终端的不同区域的货物搬运组件和供货物搬运组件活动的搬运通道,另外还设置有多个与搬运通道连通的存储位,其中至少部分的存储位用于存放货物;自动灭火装置用于存放在存取货终端的至少一存储位,以及自动灭火装置包括用于与货物搬运组件配合固定的第一配合结构并且能够被货物搬运组件从所在的存储位取出和移动至存取货终端的不同区域以实施灭火作业。

4、在一个实施例中,自动灭火装置能够被货物搬运组件移动至靠近或位于需要灭火的存储位以实施灭火作业;和/或,

5、存取货终端还设置有起降平台以供无人机起降,相应地,自动灭火装置能够被货物搬运组件移动至靠近或位于起降平台以对起降平台或起降平台上的无人机实施灭火作业。

6、在一个实施例中,自动灭火装置包括本体和设置于本体上的灭火单元,本体设有第一配合结构,灭火单元为灭火剂发射单元或者灭火弹发射单元;

7、至少部分的存储位分布于搬运通道的相对两侧,灭火单元相对本体可转动,以在第一配合结构被货物搬运组件固定时能够对位于搬运通道相对两侧中任一侧的存储位发射灭火剂或灭火弹。

8、在一个实施例中,自动灭火装置设有用于与无人机配合挂载的第二配合结构,或者第一配合结构还用于与无人机配合挂载,以使得无人机能够从存取货终端挂载至少部分的自动灭火装置并且在飞行中共同对自动存取货终端的外表面和/或自动存取货终端之外的其它物体实施灭火作业。

9、在一个实施例中,至少部分的自动灭火装置在被无人机挂载时能够与无人机通信,以使得无人机能够在飞行中控制挂载的至少部分的自动灭火装置对自动存取货终端的外表面和/或自动存取货终端之外的其它物体实施灭火作业。

10、在一个实施例中,自动灭火装置包括本体和设置于本体上的灭火单元,本体设有第一配合结构,灭火单元为灭火剂发射单元或者灭火弹发射单元;

11、在灭火单元和至少部分的本体被无人机挂载时,灭火单元相对至少部分的本体能够转动至第一位置和第二位置;当灭火单元处于第一位置时,灭火单元能够朝无人机的前方发射灭火剂或灭火弹;当灭火单元处于第二位置时,灭火单元能够朝无人机的下方发射灭火剂或灭火弹。

12、在一个实施例中,本体包括活动底座,活动底座设有第一配合结构以与货物搬运组件配合固定,以及活动底座还用于使自动灭火装置能够平稳放置于存取货终端或无人车内;

13、活动底座能够活动以在无人机挂载自动灭火装置时避免阻碍灭火单元转动。

14、在一个实施例中,自动灭火装置包括本体和灭火单元,灭火单元为灭火剂发射单元或者灭火弹发射单元;本体包括载荷部和底座,载荷部设有第二配合结构或者第一配合结构,以供无人机挂载,灭火单元设置于载荷部上;底座设有第一配合结构以与货物搬运组件配合固定,以及底座还用于使自动灭火装置能够平稳放置于存取货终端或无人车内;

15、载荷部和底座能够分离以使无人机能够挂载载荷部和灭火单元而将底座留在存取货终端;载荷部和底座结合以使得自动灭火装置能够被货物搬运组件移动和/或进行存放,或者能够平稳放置于无人车内以进行运输。

16、一种自动灭火系统,包括如上述的自动灭火装置和存取货终端;自动灭火系统还包括无人机,无人机能够从存取货终端挂载至少部分的自动灭火装置以在飞行中共同对自动存取货终端的外表面和/或自动存取货终端之外的其它物体实施灭火作业。

17、在一个实施例中,无人机还能够挂载货物以实现货物的转运,并且能够将货物卸载至存取货终端或者从存取货终端装载货物;和/或,

18、自动灭火装置能够通过用于运送货物的无人车或者无人机运送至存取货终端或从存取货终端运出,从而实现自动灭火装置的无人化部署、更换和回收。

19、本发明的一个或多个实施例的细节在下面的附图和描述中提出。本发明的其它特征、目的和优点将从说明书、附图以及权利要求书变得明显。

20、

技术特征:

1.一种自动灭火装置,其特征在于,应用于智慧物流中的存取货终端;货物通过所述存取货终端在货物的收寄者与运送货物的无人机或无人车之间传递,所述存取货终端具有将货物移动至所述存取货终端的不同区域的货物搬运组件和供所述货物搬运组件活动的搬运通道,另外还设置有多个与所述搬运通道连通的存储位,其中至少部分的所述存储位用于存放货物;所述自动灭火装置用于存放在所述存取货终端的至少一所述存储位,以及所述自动灭火装置包括用于与所述货物搬运组件配合固定的第一配合结构并且能够被所述货物搬运组件从所在的所述存储位取出和移动至所述存取货终端的不同区域以实施灭火作业。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自动灭火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自动灭火装置能够被所述货物搬运组件移动至靠近或位于需要灭火的所述存储位以实施灭火作业;和/或,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自动灭火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自动灭火装置包括本体和设置于所述本体上的灭火单元,所述本体设有所述第一配合结构,所述灭火单元为灭火剂发射单元或者灭火弹发射单元;

4.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自动灭火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自动灭火装置设有用于与无人机配合挂载的第二配合结构,或者所述第一配合结构还用于与无人机配合挂载,以使得所述无人机能够从所述存取货终端挂载至少部分的所述自动灭火装置并且在飞行中共同对所述自动存取货终端的外表面和/或所述自动存取货终端之外的其它物体实施灭火作业。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自动灭火装置,其特征在于,至少部分的所述自动灭火装置在被所述无人机挂载时能够与所述无人机通信,以使得所述无人机能够在飞行中控制挂载的至少部分的所述自动灭火装置对所述自动存取货终端的外表面和/或所述自动存取货终端之外的其它物体实施灭火作业。

6.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自动灭火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自动灭火装置包括本体和设置于所述本体上的灭火单元,所述本体设有所述第一配合结构,所述灭火单元为灭火剂发射单元或者灭火弹发射单元;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自动灭火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本体包括活动底座,所述活动底座设有所述第一配合结构以与所述货物搬运组件配合固定,以及所述活动底座还用于使所述自动灭火装置能够平稳放置于所述存取货终端或无人车内;

8.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自动灭火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自动灭火装置包括所述本体和所述灭火单元,所述灭火单元为灭火剂发射单元或者灭火弹发射单元;所述本体包括载荷部和底座,所述载荷部设有所述第二配合结构或者所述第一配合结构,以供所述无人机挂载,所述灭火单元设置于所述载荷部上;所述底座设有所述第一配合结构以与所述货物搬运组件配合固定,以及所述底座还用于使所述自动灭火装置能够平稳放置于所述存取货终端或无人车内;

9.一种自动灭火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如权利要求4至8任一项所述的自动灭火装置和存取货终端;所述自动灭火系统还包括无人机,所述无人机能够从所述存取货终端挂载至少部分的所述自动灭火装置以在飞行中共同对所述自动存取货终端的外表面和/或所述自动存取货终端之外的其它物体实施灭火作业。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自动灭火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无人机还能够挂载货物以实现货物的转运,并且能够将货物卸载至所述存取货终端或者从所述存取货终端装载货物;和/或,

技术总结本发明提供了一种自动灭火装置,该自动灭火装置应用于智慧物流中的存取货终端。存取货终端是一种配合无人机和/或无人车末端送取货的自动化设备,存取货终端具有将货物移动至存取货终端的不同区域的货物搬运组件和供货物搬运组件活动的搬运通道,另外还设置有多个与搬运通道连通的存储位,其中至少部分的存储位用于存放货物;自动灭火装置用于存放在存取货终端的至少一存储位,以及自动灭火装置包括用于与货物搬运组件配合固定的第一配合结构并且能够被货物搬运组件从所在的存储位取出并移动至存取货终端的不同区域以实施灭火作业。技术研发人员:周鹏跃受保护的技术使用者:深圳市卓派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技术研发日:技术公布日:2024/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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