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光装置的制作方法
- 国知局
- 2024-06-21 13:51:32
本发明涉及一种发光装置,特别是涉及一种包括光调整结构的发光装置。
背景技术:
1、发光装置可应用于运载工具或其他适合的设备中作为显示装置。例如,可将发光装置应用于车辆并作为车用显示器。然而,设置在运载工具中的发光装置所发出的光线可能会干扰运载工具的特定使用者(例如驾驶),进而产生安全问题。因此,如何降低运载工具中的发光装置的光线对驾驶的干扰是本领域重要的议题之一。
技术实现思路
1、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发光装置。
2、在一些实施例中,本发明提供了一种发光装置,其配置为能发射一出射光,且出射光具有一亮度分布。发光装置包括一光调整结构,其中出射光透过光调整结构而被调整。出射光对应于一方位角定义出一子光线。子光线对应极角115度到极角125度的亮度总和为一第一数值l1,子光线对应极角95度到极角105度的亮度总和为一第二数值l2,子光线对应极角75度到极角85度的亮度总和为一第三数值l3,子光线对应极角55度到极角65度的亮度总和为一第四数值l4,且第一数值l1、第二数值l2、第三数值l3和第四数值l4满足以下关系:
3、l3<l2;以及
4、1.23≤(l1*l3)/(l2*l4)≤2.92。
5、在一些实施例中,本发明提供了一种发光装置,其配置为能发射一出射光,其中出射光具有一亮度分布。发光装置包括一光调整结构,其中出射光透过光调整结构而被调整。出射光对应于一方位角定义出一子光线。子光线对应极角125度到极角135度的亮度总和为一第一数值l1,子光线对应极角95度到极角105度的亮度总和为一第二数值l2,子光线对应极角75度到极角85度的亮度总和为一第三数值l3,子光线对应极角45度到极角55度的亮度总和为一第四数值l4,且第一数值l1、第二数值l2、第三数值l3和第四数值l4满足以下关系:
6、l3<l2;以及
7、1.1≤(l2*l4)/(l1*l3)。
8、在一些实施例中,本发明提供了一种发光装置,设置在一运载工具的一前座的前方且发射一出射光,出射光具有一亮度分布。发光装置包括一光调整结构,其中出射光透过光调整结构而被调整。出射光对应于一方位角定义出一子光线,子光线的最大亮度对应到一最大亮度极角,而最大亮度极角大于或等于91度且小于或等于105度。当运载工具为左侧驾驶时,方位角为180度,当运载工具为右侧驾驶时,方位角为0度。
技术特征:1.一种发光装置,其配置为能够发射一出射光,且所述出射光具有一亮度分布,其特征在于,所述发光装置包括: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发光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数值l1、所述第二数值l2、所述第三数值l3和所述第四数值l4满足以下关系: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发光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数值l1、所述第二数值l2、所述第三数值l3和所述第四数值l4满足以下关系: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发光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子光线具有最大亮度时对应到一最大亮度极角,而所述最大亮度极角大于或等于91度且小于或等于105度。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发光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最大亮度极角大于或等于92度且小于或等于100度。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发光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方位角的方向平行于所述发光装置的一水平轴。
7.一种发光装置,其配置为能够发射一出射光,其中所述出射光具有一亮度分布,其特征在于,所述发光装置包括: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发光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数值l1、所述第二数值l2、所述第三数值l3和所述第四数值l4满足以下关系:
9.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发光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数值l1、所述第二数值l2、所述第三数值l3和所述第四数值l4满足以下关系:
10.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发光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子光线的最大亮度对应到一最大亮度极角,而所述最大亮度极角大于或等于91度且小于或等于105度。
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发光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最大亮度极角大于或等于92度且小于或等于100度。
12.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发光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方位角的方向平行于所述发光装置的一水平轴。
13.一种发光装置,设置在一运载工具的一前座的前方且发射一出射光,所述出射光具有一亮度分布,其特征在于,所述发光装置包括:
14.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发光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最大亮度极角大于或等于92度且小于或等于100度。
15.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发光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子光线对应极角115度到极角125度的亮度总和为一第一数值l1,所述子光线对应极角95度到极角105度的亮度总和为一第二数值l2,所述子光线对应极角75度到极角85度的亮度总和为一第三数值l3,所述子光线对应极角55度到极角65度的亮度总和为一第四数值l4,且所述第一数值l1、所述第二数值l2、所述第三数值l3和所述第四数值l4满足以下关系:
16.根据权利要求15所述的发光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数值l1、所述第二数值l2、所述第三数值l3和所述第四数值l4满足以下关系:
17.根据权利要求15所述的发光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数值l1、所述第二数值l2、所述第三数值l3和所述第四数值l4满足以下关系:
18.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发光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子光线对应极角125度到极角135度的亮度总和为一第一数值l1,所述子光线对应极角95度到极角105度的亮度总和为一第二数值l2,所述子光线对应极角75度到极角85度的亮度总和为一第三数值l3,所述子光线对应极角45度到极角55度的亮度总和为一第四数值l4,且所述第一数值l1、所述第二数值l2、所述第三数值l3和所述第四数值l4满足以下关系:
19.根据权利要求18所述的发光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数值l1、所述第二数值l2、所述第三数值l3和所述第四数值l4满足以下关系:
20.根据权利要求18所述的发光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数值l1、所述第二数值l2、所述第三数值l3和所述第四数值l4满足以下关系:
技术总结本发明提供了一种发光装置,其配置为能发射一出射光,且出射光具有一亮度分布。发光装置包括一光调整结构,其中出射光透过光调整结构而被调整。出射光对应于一方位角定义出一子光线。子光线对应极角115度到极角125度的亮度总和为一第一数值L1,子光线对应极角95度到极角105度的亮度总和为一第二数值L2,子光线对应极角75度到极角85度的亮度总和为一第三数值L3,子光线对应极角55度到极角65度的亮度总和为一第四数值L4,且第一数值L1、第二数值L2、第三数值L3和第四数值L4满足以下关系:L3<L2;以及1.23≤(L1*L3)/(L2*L4)≤2.92。技术研发人员:黄昱嘉,谢宏昇,蔡宗翰受保护的技术使用者:群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技术研发日:技术公布日:2024/5/27本文地址:https://www.jishuxx.com/zhuanli/20240618/348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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