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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电互联系统的控制方法及系统、装置与流程

  • 国知局
  • 2024-10-15 09:22:00

本公开涉及家电控制,尤其涉及一种家电互联系统的控制方法及系统、装置。

背景技术:

1、随着经济及技术的发展,家庭中的电器日益增多,智能家电越来越普及。竞争激烈的社会环境下,快节奏的生活要求众多家电同时工作。而住宅建筑内敷设的电路线缆由于设计之初并未留有充足的余量,导致时而发生空开跳闸、线路起火等事故。因电路线缆替换困难,用户只能默默承受安全风险及使用上的不便。

2、另外,相关技术中,普遍通过设置机器级别的优先级保证系统能耗满足家庭用电要求,即各家用电器具有不同的使用优先等级,当使用中的家用电器的总功率大于家庭线路的额定功率时,依靠主机(或者云平台)控制使用优先等级较低的家用电器暂停使用。然而,这样基于机器级别的优先级启动或暂停机器的处理方式可能会打断正在运行中且恢复运行时耗能较大的行程,从而导致家电群组整体的耗能大、耗时长的问题。

3、因此,如何控制家电的用电成为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技术实现思路

1、有鉴于此,本公开提出了一种家电互联系统的控制方法及系统、装置,能够根据仲裁结果控制家电设备的运行状态,保证了用电安全。

2、根据本公开的一方面,提供了一种家电互联系统的控制方法,所述家电互联系统包括多个相互通信的家电设备,各个所述家电设备之间共享各自的运行信息,所述方法包括:

3、在所述家电互联系统中任意一个家电设备的运行信息发生改变的情况下,获取第一功率,其中,所述第一功率为当前时刻所述家电互联系统中各个家电设备所占用的功率之和;

4、基于所述第一功率对目标家电设备执行用电仲裁,得到所述目标家电设备的仲裁结果,所述目标家电设备为所述家电互联系统中的任意一个家电设备,所述仲裁结果用于控制所述目标家电设备进入用电运行状态或者进入让电等待状态或者维持非运行状态。

5、在本公开实施例中,当家电设备的运行信息改变时,基于当前时刻家电互联系统中各个家电设备所占用的功率之和对目标家电设备执行用电仲裁,进而根据仲裁结果确定是进入用电运行状态或进入让电等待状态或维持非运行状态,这样能够避免所有家电设备所占用的功率之和大于家电互联系统的用电上限,保证了用电安全。

6、在一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所述基于所述第一功率对目标家电设备执行用电仲裁,得到所述目标家电设备的仲裁结果,包括:根据所述第一功率,确定第二功率,所述第二功率为所述当前时刻所述家电互联系统未分配的功率;若所述目标家电设备需占用的功率大于第三功率,并且,所述目标家电设备需占用的功率小于或者等于所述第二功率,则控制所述目标家电设备进入所述用电运行状态,其中,所述第三功率为所述目标家电设备维持所述非运行状态时所占用的功率;若所述目标家电设备需占用的功率大于所述第二功率,则控制所述目标家电设备进入所述让电等待状态;若所述目标家电设备需占用的功率小于或等于所述第三功率,则控制所述目标家电设备维持非运行状态。

7、在本公开实施例中,基于家电设备所即将占用的功率与当前时刻家电互联系统中未分配的功率进行用电仲裁,以此预测未来用电情况,从而判断是进入用电运行状态或进入让电等待状态或维持非运行状态,这样能够有效避免某一家电设备加入用电后超过家电互联系统用电上限的问题。

8、在一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所述方法还包括:在所述家电互联系统中任意一个家电设备的运行信息发生改变的情况下,确定当前时刻所述目标家电设备是否处于需要用电状态;所述基于所述第一功率对目标家电设备执行用电仲裁,得到所述目标家电设备的仲裁结果,包括:在所述目标家电设备处于需要用电状态或无需用电状态的情况下,基于所述第一功率执行用电仲裁,得到所述目标家电的仲裁结果。

9、在本公开实施例中,无论家电设备是处于需要用电状态还是处于无需用电状态,都需要执行用电仲裁,方便家电设备随时掌控家电互联系统的最新运行情况。

10、在一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所述方法还包括:在所述家电互联系统中任意一个家电设备的运行信息发生改变的情况下,确定当前时刻所述目标家电设备是否处于需要用电状态;所述基于所述第一功率对目标家电设备执行用电仲裁,得到所述目标家电设备的仲裁结果,包括:在所述目标家电设备处于需要用电状态的情况下,基于所述第一功率执行用电仲裁,得到所述目标家电设备的仲裁结果;在所述目标家电设备处于无需用电状态的情况下,维持当前时刻所述目标家电设备的运行状态不变。

11、在本公开实施例中,在执行用电仲裁前先判断自身是否处于需要用电状态,若发现自身处于无需用电状态,则可以直接选择维持当前运行状态不变而无需再进行用电仲裁,这样有助于减少不必要的计算量以及耗电量,保证家电互联系统中可支配电量尽可能地多,从而有助于家电互联系统整体耗能小、耗时短。

12、在一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当前时刻所述目标家电设备是否处于需要用电状态与当前时刻所述目标家电设备的用电动作的执行情况相关,在各个所述家电设备的工作周期内各个所述家电设备分别执行一个或多个用电动作,每个用电动作对应一个需要占用的功率;其中,在当前时刻所述目标家电设备需执行预设用电动作的情况下,所述目标家电设备处于需要用电状态,所述第一功率为当前时刻所述家电互联系统中各个预设用电动作正在占用的功率;在当前时刻所述目标家电设备无需执行任何用电动作的情况下,所述目标家电设备处于无需用电状态。

13、在本公开实施例中,根据家电设备需要执行用电动作的情况确定家电设备是处于需要用电状态还是无需用电状态,有助于基于家电设备的真实情况进行后续的用电仲裁。

14、在一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所述需要用电状态包括所述用电运行状态和所述让电等待状态。

15、在本公开实施例中,将需要用电状态至少分为用电运行状态和让电等待状态,有利于后续根据用电运行状态和让电等待状态这两种不同情况分别确定家电互联系统未分配的功率,以执行更符合实际运行情况的用电仲裁。

16、在一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所述运行信息至少包括当前时刻的运行状态信息和当前时刻所需的功率中的一者或两者,其中,所述运行状态信息为所述用电运行状态、所述让电等待状态和非运行状态中的任意一种。

17、在本公开实施例中,当家电设备的运行状态信息和当前时刻所需的功率中的一者或两者发生变化时,能够根据当前时刻家电互联系统所占用的功率执行用电仲裁,利用运行信息的多样性方便及时以家电设备的最新运行情况为准执行用电仲裁。

18、在一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在所述根据所述第一功率,确定第二功率之前,所述方法还包括:获取当前时刻所述家电互联系统中各家电设备的用电顺序;所述根据所述第一功率,确定第二功率包括:根据所述用电顺序、所述第一功率以及预设的容许功率确定所述第二功率,所述容许功率表示所述家电互联系统的用电上限。

19、在本公开实施例中,通过第一功率、各个家电的用电顺序及家电互联系统的容许功率来确定第二功率即家电互联系统还未分配的功率,能够保证每个家电设备的用电有序。

20、在一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在所述根据所述用电顺序、所述第一功率以及预设的容许功率确定所述第二功率之前,所述方法还包括:判断所述目标家电设备是处于所述用电运行状态还是所述让电等待状态:所述根据所述用电顺序、所述第一功率以及预设的容许功率确定所述第二功率包括:在所述目标家电设备处于用电运行状态的情况下,根据所述用电顺序和所述第一功率,确定当前时刻用电顺序在所述目标家电设备之前且当前时刻处于用电运行状态的各个家电设备的功率之和,并根据确定的功率之和以及所述容许功率确定所述第二功率;在所述目标家电设备处于让电等待状态的情况下,根据所述用电顺序和所述第一功率,确定启动时间在所述目标家电设备之前且当前时刻处于让电等待状态的各个家电设备以及当前时刻所有处于用电运行状态的各个家电设备的功率之和,并根据确定的功率之和以及所述容许功率确定所述第二功率。

21、在本公开实施例中,在目标家电设备是处于用电运行状态还是处于让电等待状态的前提下,根据家电互联系统的实时功率占用情况实时用电仲裁,并根据仲裁结果调整自身的运行状态,这样能够有效避免家电设备的总占用功率超过家电互联系统用电上限的问题。

22、在一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所述用电顺序通过以下任意一种方式确定:由各个家电设备的启动时间确定,启动时间早的家电设备的用电顺序在前;由各个家电设备的功率确定,功率大的家电设备的用电顺序在前;由各个家电设备的工作时长确定,工作时间长的家电设备的用电顺序在前;由各个家电设备的组网时间确定,组网时间早的家电设备的用电顺序在前;由用户指定。

23、在本公开实施例中,设置多个即将用电的家电设备的用电顺序,使得后续用电仲裁工作可根据用电顺序执行,能够保证每个用电仲裁有序进行,从而保证每个家电设备的用电有序。

24、在一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所述家电互联系统还包括与各个所述家电设备通信的人机交互设备,所述人机交互设备用于响应于用户操作设置所述家电互联系统中的各个所述家电设备的用电顺序,其中,被调整了用电顺序的家电设备在当前时刻需要占用的功率为所述被调整了用电顺序的家电设备的工作周期中各个用电动作对应的功率中的最大值。

25、在本公开实施例中,将被调整了用电顺序的家电设备的工作周期中各个用电动作对应的功率中的最大值作为即将占用的功率,这样能够有效保证家电设备的用电顺序按照用户意愿执行,途中不被其他家电打断。

26、在一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所述家电设备包括一个或多个通信模块,各个所述家电设备之间通过所述通信模块共享各自的运行信息,所述运行信息至少包括家电设备的运行状态和所需的功率,所述家电设备的运行状态与所述家电设备的用电动作的执行情况相关;所述家电设备的运行信息发生改变的情况至少包括以下一种:任意一个用电动作开始执行;任意一个用电动作结束执行;任意一个用电动作停止执行;所述方法还包括:在所述家电设备的运行信息发生改变的情况下,在所述家电互联系统内广播自身的当前运行信息。

27、在本公开实施例中,通过在任意一个家电设备的用电动作开始执行、结束执行、停止执行各自对应时间点都能够将该家电设备的运行信息实时分享到家电互联系统中,方便其他家电设备执行后续用电仲裁。

28、根据本公开的一方面,提供了一种家电互联系统,所述家电互联系统包括多个相互交互的家电设备,其中,每个家电设备用于执行上述控制方法。

29、根据本公开的另一方面,提供了一种家电互联系统的控制装置,所述家电互联系统包括多个相互通信的家电设备,各个所述家电设备之间共享各自的运行信息,所述装置应用于所述家电互联系统中的任意一个家电设备,所述装置包括:第一获取模块,所述第一获取模块被在所述家电互联系统中任意一个家电设备的运行信息发生改变的情况下,获取第一功率,其中,所述第一功率为当前时刻所述家电互联系统中各个家电设备所占用的功率之和;用电仲裁模块,所述用电仲裁模块被配置为基于所述第一功率对目标家电设备执行用电仲裁,得到所述目标家电设备的仲裁结果,所述目标家电设备为所述家电互联系统中的任意一个家电设备,所述仲裁结果用于控制所述目标家电设备进入用电运行状态或者进入让电等待状态或者维持非运行状态。

30、在一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所述基于所述第一功率对目标家电设备执行用电仲裁,得到所述目标家电设备的仲裁结果,包括:根据所述第一功率,确定第二功率,所述第二功率为所述当前时刻所述家电互联系统未分配的功率;若所述目标家电设备需占用的功率大于第三功率,并且,所述目标家电设备需占用的功率小于或者等于所述第二功率,则控制所述目标家电设备进入所述用电运行状态;其中,所述第三功率为所述目标家电设备维持所述非运行状态时所占用的功率;若所述目标家电设备需占用的功率大于所述第二功率,则控制所述目标家电设备进入所述让电等待状态;若所述目标家电设备需占用的功率小于或等于所述第三功率,则控制所述目标家电设备维持非运行状态。

31、在一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所述装置还包括需电判断模块,所述需电判断模块被配置为在所述家电互联系统中任意一个家电设备的运行信息发生改变的情况下,确定当前时刻所述目标家电设备是否处于需要用电状态;所述用电仲裁模块还被配置为在所述目标家电设备处于需要用电状态或无需用电状态的情况下,基于所述第一功率执行用电仲裁,得到所述目标家电设备的仲裁结果。

32、在一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所述装置还包括需电判断模块,所述需电判断模块被配置为在所述家电互联系统中任意一个家电设备的运行信息发生改变的情况下,确定当前时刻所述目标家电设备是否处于需要用电状态;所述用电仲裁模块还被配置为在所述目标家电设备处于需要用电状态的情况下,基于所述第一功率执行用电仲裁,得到所述目标家电设备的仲裁结果;在所述目标家电设备处于无需用电状态的情况下,维持当前时刻所述目标家电设备的运行状态不变。

33、在一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当前时刻所述目标家电设备是否处于需要用电状态与当前时刻所述目标家电设备的用电动作的执行情况相关,在各个所述家电设备的工作周期内各个所述家电设备分别执行一个或多个用电动作,每个用电动作对应一个需要占用的功率;其中,在当前时刻所述目标家电设备需执行预设用电动作的情况下,所述目标家电设备处于需要用电状态,所述第一功率为当前时刻所述家电互联系统中各个预设用电动作正在占用的功率;在当前时刻所述目标家电设备无需执行任何用电动作的情况下,所述目标家电设备处于无需用电状态。

34、在一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所述需要用电状态包括所述用电运行状态和所述让电等待状态。

35、在一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所述运行信息至少包括当前时刻的运行状态信息和当前时刻所需的功率中的一者或两者,其中,所述运行状态信息为所述用电运行状态、所述让电等待状态和非运行状态中的任意一种。

36、在一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所述装置还包括第二获取模块,所述第二获取模块被配置为在所述根据所述第一功率,确定第二功率之前获取当前时刻所述家电互联系统中各家电设备的用电顺序;所述用电仲裁模块还被配置为根据所述用电顺序、所述第一功率以及预设的容许功率确定所述第二功率,所述容许功率表示所述家电互联系统的用电上限。

37、在一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所述装置还包括用电判断模块,所述用电判断模块被配置为在所述根据所述用电顺序、所述第一功率以及预设的容许功率确定所述第二功率之前,判断所述目标家电设备是处于所述用电运行状态还是所述让电等待状态:在所述目标家电设备处于用电运行状态的情况下,所述用电仲裁模块还被配置为根据所述用电顺序和所述第一功率,确定当前时刻用电顺序在所述目标家电设备之前且当前时刻处于用电运行状态的各个家电设备的功率之和,并根据确定的功率之和以及所述容许功率确定所述第二功率;在所述目标家电设备处于让电等待状态的情况下,所述用电仲裁模块还被配置为根据所述用电顺序和所述第一功率,确定启动时间在所述目标家电设备之前且当前时刻处于让电等待状态的各个家电设备以及当前时刻所有处于用电运行状态的各个家电设备的功率之和,并根据确定的功率之和以及所述容许功率确定所述第二功率。

38、在一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所述用电顺序通过以下任意一种方式确定:由各个家电设备的启动时间确定,启动时间早的家电设备的用电顺序在前;由各个家电设备的功率确定,功率大的家电设备的用电顺序在前;由各个家电设备的工作时长确定,工作时间长的家电设备的用电顺序在前;由各个家电设备的组网时间确定,组网时间早的家电设备的用电顺序在前;由用户指定。

39、在一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所述家电互联系统还包括与各个所述家电设备通信的人机交互设备,所述人机交互设备用于响应于用户操作设置所述家电互联系统中的各个所述家电设备的用电顺序,其中,被调整了用电顺序的家电设备在当前时刻需要占用的功率为所述被调整了用电顺序的家电设备的工作周期中各个用电动作对应的功率中的最大值。

40、在一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所述家电设备包括一个或多个通信模块,各个所述家电设备之间通过所述通信模块共享各自的运行信息,所述运行信息至少包括家电设备的运行状态和所需的功率,所述家电设备的运行状态与所述家电设备的用电动作的执行情况相关;所述家电设备的运行信息发生改变的情况至少包括以下一种:任意一个用电动作开始执行;任意一个用电动作结束执行;任意一个用电动作停止执行;所述装置还包括广播模块,所述广播模块被配置为在所述家电设备的运行信息发生改变的情况下,在所述家电互联系统内广播自身的当前运行信息。

41、根据本公开的另一方面,提供了一种家电互联系统的控制装置,包括:处理器;用于存储处理器可执行指令的存储器;其中,所述处理器被配置为在执行所述存储器存储的指令时,实现上述控制方法。

42、应当理解的是,以上的一般描述和后文的细节描述仅是示例性和解释性的,而非限制本公开。根据下面参考附图对示例性实施例的详细说明,本公开的其它特征及方面将变得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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