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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光致发光标记物的气溶胶生成制品的制作方法

  • 国知局
  • 2024-07-12 12:01:34

本公开涉及一种包括气溶胶形成基质的气溶胶生成制品。特别地,本公开涉及一种包括气溶胶形成基质的气溶胶生成制品,气溶胶生成制品还包括包含光致发光材料的标记物(taggant)。本公开还涉及包括气溶胶生成制品和气溶胶生成装置的气溶胶生成系统。本公开还涉及一种气溶胶生成装置,其包括辐射源和光电检测器。

背景技术:

1、加热气溶胶形成基质以产生气溶胶而不燃烧气溶胶形成基质的气溶胶生成装置在本领域中是已知的。气溶胶形成基质通常与诸如一个或多个过滤器节段的其他部件一起设置在气溶胶生成制品内。气溶胶生成制品可以具有条形状,以供气溶胶生成制品插入气溶胶生成装置的腔中。加热元件通常被布置成一旦气溶胶生成制品插入到气溶胶生成装置的腔中时加热气溶胶形成基质。加热元件可包括内部加热元件,所述内部加热元件延伸到腔中并且接收在气溶胶生成制品中。加热元件可包括外部加热元件,所述外部加热元件被布置成围绕气溶胶生成制品的外部延伸。气溶胶生成装置与气溶胶生成制品的组合可以被称为气溶胶生成系统。

2、通常专门设计开发用于气溶胶生成系统的气溶胶生成制品,因为香味通过气溶胶形成基质的受控制加热而生成且释放,而无需在点燃端部的香烟及其他吸烟制品中发生的燃烧。因此,气溶胶生成制品的结构可以不同于点燃端部的吸烟制品的结构。将点燃端部的吸烟制品与气溶胶生成装置一起使用可能导致用户的吸烟体验不佳,并且还可能损坏气溶胶生成装置,因为例如,吸烟制品与气溶胶生成装置不兼容。

3、然而,可以设想,用户可以无意中或以其他方式尝试将气溶胶生成制品与气溶胶生成装置一起使用,其中装置不被设计成与制品一起使用。例如,用户可以尝试在气溶胶生成装置中使用点燃端部的香烟或假冒气溶胶生成制品。这可能导致气溶胶生成不良,降低用户体验,这可能不利地反映在气溶胶生成装置上。另外,使用除预期之外的气溶胶生成制品可能会损坏气溶胶生成装置。

4、另外,可能存在许多不同的气溶胶生成制品,其各自被配置成用于与气溶胶生成装置一起使用,但各自为用户提供不同的吸烟体验。可能期望气溶胶生成装置的一个或多个加热元件在不同时间达到不同的温度(即,具有不同的加热曲线),这取决于与气溶胶生成装置一起使用的气溶胶生成制品的品种或风味。在此类实例中,期望气溶胶生成装置自动改变温度设置,而用户不需要手动输入任何细节。

5、期望提供一种气溶胶生成制品、气溶胶生成装置和促进检测特定气溶胶生成制品的存在的气溶胶生成系统。在气溶胶生成装置不识别特定气溶胶生成制品的情况下,期望防止加热元件的激活以防止不良的用户体验。另外,在气溶胶生成装置检测到特定识别的气溶胶生成制品的情况下,期望气溶胶生成装置根据特定加热曲线来操作加热元件,所述特定加热曲线专门配置用于与该种气溶胶生成制品一起使用。

技术实现思路

1、根据本公开的实例,提供一种气溶胶生成制品。气溶胶生成制品可以包括气溶胶形成基质。气溶胶生成制品可以包括标记物。标记物可包括光致发光材料。在光致发光材料的光激发之后,光致发光材料的发射半衰期可以在约50微秒与约1000微秒之间。

2、根据本公开的另一实例,提供了一种包括气溶胶形成基质和标记物的气溶胶生成制品。标记物包括在光致发光材料的光激发之后具有在约50微秒与约1000微秒之间的发射半衰期的光致发光材料。

3、如本文中所用,术语“气溶胶生成制品”是指包括气溶胶形成基质的制品,所述气溶胶形成基质当在气溶胶生成装置中受热时释放可以形成气溶胶的挥发性化合物。气溶胶生成制品与用于加热气溶胶生成制品的气溶胶生成装置分开并且被构造成用于与所述气溶胶生成装置组合。

4、术语“标记物”在本文中用于指设置在气溶胶生成制品的至少一部分上的光致发光材料,光致发光材料的存在可由合适的检测器检测以使得能够识别气溶胶生成制品。

5、术语“发射半衰期”在本文中用于指在光致发光材料已被辐射源照射之后以及在辐射源已被移除或关闭之后光致发光材料的辐射发射强度衰减一半所花费的时间。

6、有利地,提供具有已知发射半衰期的光致发光材料允许标记物被用于由气溶胶生成装置识别气溶胶生成制品。有利地,气溶胶生成装置可以被配置成取决于由气溶胶生成装置识别的特定气溶胶生成制品以不同方式操作。

7、有利地,与包括可识别油墨图案的已知系统相比,在生产假冒气溶胶生成制品期间,包括光致发光材料的标记物可能更难以复制。例如,在不确定特定光致发光材料、可激发光致发光材料的一个或多个辐射波长以及光致发光材料可发射辐射的一个或多个波长中的至少一者的情况下,不可能生产假冒制品。

8、有利地,提供具有在约50微秒与约1000微秒之间的发射半衰期的光致发光材料可以促进由气溶胶生成装置快速识别气溶胶生成制品。

9、有利地,约50微秒与约1000微秒之间的发射半衰期可以足够长,以促进由气溶胶生成装置一致且准确地确定半衰期。在其中光致发光材料在一个或多个红外波长下表现出光致发光的实施例中,约50微秒与约1000微秒之间的发射半衰期可足够长以在暴露于红外源之后将标记物与气溶胶生成制品中使用的可发射红外辐射几毫秒的其他材料区分开。

10、光致发光材料可具有至少约60微秒的发射半衰期。光致发光材料可具有至少约70微秒的发射半衰期。光致发光材料可具有至少约80微秒的发射半衰期。光致发光材料可具有至少约90微秒的发射半衰期。光致发光材料可具有至少约100微秒的发射半衰期。光致发光材料可具有至少约110微秒的发射半衰期。光致发光材料可具有至少约120微秒的发射半衰期。光致发光材料可具有至少约130微秒的发射半衰期。光致发光材料可具有至少约140微秒的发射半衰期。光致发光材料可具有至少约150微秒的发射半衰期。光致发光材料可具有至少约160微秒的发射半衰期。光致发光材料可具有至少约170微秒的发射半衰期。光致发光材料可具有至少约180微秒的发射半衰期。光致发光材料可具有至少约190微秒的发射半衰期。光致发光材料可具有至少约200微秒的发射半衰期。

11、光致发光材料可具有小于约900微秒的发射半衰期。光致发光材料可具有小于约800微秒的发射半衰期。光致发光材料可具有小于约700微秒的发射半衰期。光致发光材料可具有小于约600微秒的发射半衰期。光致发光材料可具有小于约500微秒的发射半衰期。光致发光材料可具有小于约400微秒的发射半衰期。光致发光材料可具有小于约300微秒的发射半衰期。光致发光材料可具有小于约280微秒的发射半衰期。光致发光材料可具有小于约260微秒的发射半衰期。光致发光材料可具有小于约250微秒的发射半衰期。光致发光材料可具有小于约240微秒的发射半衰期。光致发光材料可具有小于约230微秒的发射半衰期。光致发光材料可具有小于约220微秒的发射半衰期。光致发光材料可具有小于约210微秒的发射半衰期。光致发光材料可具有小于约200微秒的发射半衰期。

12、光致发光材料可具有在约100微秒与约800微秒之间的发射半衰期。光致发光材料可具有在约100微秒与约500微秒之间的发射半衰期。光致发光材料可具有在约100微秒与约300微秒之间的发射半衰期。光致发光材料可具有在约120微秒与约250微秒之间的发射半衰期。光致发光材料可具有在约160微秒与约200微秒之间的发射半衰期。

13、优选地,光致发光材料可由红外辐射激发。

14、有利地,与其他辐射波长相比,红外辐射可以更容易地透射通过用于形成气溶胶生成制品的材料。例如,在其中标记物设置在包装物的内表面上的实施例中,红外辐射可以透射通过包装物以激发光致发光材料。

15、有利地,红外辐射对于气溶胶生成制品的用户来说相对安全。

16、光致发光材料可以由在约700纳米与约1050纳米之间的波长范围内的红外辐射激发。

17、优选地,光致发光材料在红外范围内表现出光致发光。换句话说,优选地,光致发光材料发射红外辐射。光致发光材料可以在波长范围内表现出光致发光。优选地,光致发光材料在红外范围内的波长处具有峰值发射。光致发光材料可具有单峰值发射。优选地,单峰值发射发生在红外范围内的波长处。

18、光致发光材料可在约700纳米与约1100纳米之间的波长范围内表现出光致发光。光致发光材料可在约700纳米与约1100纳米之间的波长处具有峰值发射。

19、光致发光材料可在约950纳米与约1050纳米之间的波长范围内表现出光致发光。光致发光材料可在约950纳米与约1050纳米之间的波长处具有峰值发射。

20、优选地,光致发光材料包括磷光材料。技术人员可以基于材料的发射半衰期、激发波长和发射波长来选择合适的材料。

21、标记物可以以任何合适的浓度设置在气溶胶生成制品的表面上。标记物可以至少约200毫克/平方米、优选至少约300毫克/平方米、优选至少约400毫克/平方米、优选至少约500毫克/平方米、优选至少约600克/平方米的密度提供。标记物可以小于约1100毫克/平方米、优选小于约1000毫克/平方米、优选小于约900毫克/平方米、优选小于约800毫克/平方米、优选小于约700毫克/平方米的密度提供。例如,标记物可以约200至约1100毫克/平方米之间、优选约300至约1000毫克/平方米之间、优选约400至约900毫克/平方米之间、优选约500至约800毫克/平方米之间、优选约600至约700毫克/平方米之间的密度提供。标记物可以约620毫克/平方米的密度提供。

22、标记物可设置在气溶胶生成制品的外表面上。有利地,在气溶胶生成制品的外表面上提供标记物可以促进标记物直接暴露于辐射源。有利地,在气溶胶生成制品的外表面上提供标记物可以促进标记物直接暴露于光电检测器。

23、标记物可设置在气溶胶生成制品的内表面上。有利地,在气溶胶生成制品的内表面上提供标记物可减少或防止标记物的污染或标记物的损坏。术语“内表面”在本文用于指不形成气溶胶生成制品的外部或外表面的部分的气溶胶生成制品的部件的表面。

24、气溶胶生成制品可以包括包装物。包装物可以是纸包装物。包装物可以由聚合物膜形成。包装物可以由层压材料形成。包装物可以是限定气溶胶形成基质的包装物。包装物可以是接装包装物。

25、标记物可以设置在包装物的表面上。标记物可以设置在包装物的外表面上。标记物可以设置在包装物的内表面上。

26、包装物可以是薄包装物。有利地,当标记物设置在包装物的内表面上时,薄包装物可以促进辐射透射通过包装物。包装物可以具有小于约50微米的厚度。包装物可以具有小于约40微米的厚度。包装物可以具有小于约30微米的厚度。包装物可以具有小于约20微米的厚度。包装物可以具有小于约10微米的厚度。

27、标记物可以设置为限定气溶胶生成制品的一部分的连续带。有利地,将标记物设置为连续带可以不需要用户以任何特定旋转取向将气溶胶生成制品插入到气溶胶生成装置中。

28、在其中标记物设置在气溶胶生成制品的外表面上的实施例中,标记物可以设置为限定外表面的一部分的连续带。

29、气溶胶形成基质可以设置为气溶胶形成基质节段。气溶胶生成制品还可包括定位在气溶胶形成基质节段下游的至少一个另外节段。

30、如本文所用,术语“上游”和“下游”是指在使用气溶胶生成制品期间通过气溶胶生成制品的气流的方向。在使用期间,空气从上游流动到下游。

31、在其中气溶胶生成制品包括包装物的实施例中,包装物可限定至少一个另外节段。在其中至少一个另外节段包括多个另外节段的实施例中,包装物可以限定另外节段中的至少一个。包装物可以将至少一个另外节段接合到气溶胶形成基质节段。例如,包装物可以是接装包装物或组合包装物。

32、至少一个另外节段可包括定位在气溶胶形成基质节段下游的至少一个中空管。中空管可为醋酸纤维素管。中空管可为纸板管。

33、至少一个另外节段可包括定位在至少一个中空管下游的至少一个过滤器节段。优选地,至少一个过滤器节段包括醋酸纤维素纤维。至少一个过滤器节段可形成烟嘴。至少一个过滤器节段可定位在气溶胶生成制品的“口端”或“下游端”处。

34、气溶胶形成基质节段可定位在气溶胶生成制品的上游端处。

35、气溶胶生成制品可包括定位在气溶胶形成基质节段上游的上游节段。上游节段可以定位在气溶胶生成制品的上游端处。上游节段可包括中空管。中空管可为醋酸纤维素管。中空管可为纸板管。

36、优选的是,气溶胶形成基质包括烟草。

37、气溶胶形成基质可以为固体气溶胶形成基质。替代地,气溶胶形成基质可以包括固体组分和液体组分两者。气溶胶形成基质可以包括含烟草材料,含烟草材料含有在加热时从基质释放的挥发性烟草香味化合物。替代地,气溶胶形成基质可以包括非烟草材料。气溶胶形成基质可以进一步包括气溶胶形成剂。合适的气溶胶形成剂的实例为丙三醇和丙二醇。

38、如果气溶胶形成基质是固体气溶胶形成基质,则所述固体气溶胶形成基质可以包括例如以下中的一种或多种:粉末、颗粒、小球、碎片、细条、条状物或片材,所述材料含有草本植物叶、烟叶、烟草肋料、复原烟草、均质化烟草、挤压烟草和膨胀烟草中的一种或多种。固体气溶胶形成基质可以呈松散形式,或可以提供于合适的容器或筒中。可选地,固体气溶胶形成基质可以含有在基质加热时释放的额外烟草或非烟草挥发性香味化合物。固体气溶胶形成基质也可以含有囊,所述囊例如包括额外烟草或非烟草挥发性香味化合物,并且这样的囊可以在固体气溶胶形成基质的加热期间熔化。

39、如本文中所用,均质化烟草是指通过使颗粒烟草团聚而形成的材料。均质化烟草可以呈片材的形式。均质化烟草材料可具有基于干重计大于5%的气溶胶形成剂含量。均质化烟草材料可以替代地具有基于干重计5重量%至30重量%之间的气溶胶形成剂含量。均质化烟草材料的片材可以通过使颗粒烟草团聚而形成,所述颗粒烟草通过将烟草叶片和烟草叶梗中的一者或两者研磨或以其他方式粉碎而获得。替代地或另外,均质化烟草材料的片材可以包括在(例如)烟草的处理、操作和运送期间形成的烟草尘、碎烟以及其他颗粒烟草副产物中的一种或多种。均质化烟草材料的片材可以包括作为烟草内源性粘合剂的一种或多种固有粘合剂、作为烟草外源性粘合剂的一种或多种非固有粘合剂或其组合,以帮助颗粒烟草团聚;替代地或另外,均质化烟草材料的片材可以包括其他添加剂,包括但不限于烟草和非烟草纤维、气溶胶形成剂、保湿剂、增塑剂、调味剂、填充剂、水性溶剂和非水性溶剂以及其组合。

40、在一个特别优选的实施例中,气溶胶形成基质包括均质化烟草材料的聚集的卷曲片材。如本文中所用,术语“卷曲片材”表示具有多个基本上平行的脊或皱折的片材。优选地,当已经组装了气溶胶生成制品时,基本上平行的脊或皱折沿着或平行于气溶胶生成制品的纵向轴线延伸。这有利地促进均质化烟草材料的卷曲片材的聚集以形成气溶胶形成基质。然而,应当理解,用于包括于气溶胶生成制品中的均质化烟草材料的卷曲片材可以替代地或另外具有当已经组装了气溶胶生成制品时与气溶胶生成制品的纵向轴线成锐角或钝角设置的多个基本上平行的脊或皱折。在某些实施例中,气溶胶形成基质可以包括均质化烟草材料的聚集片材,所述聚集片材在基本上其整个表面上基本上均匀地纹理化。例如,气溶胶形成基质可以包括均质化烟草材料的聚集卷曲片材,所述聚集卷曲片材包括多个基本上平行的脊或皱折,这些脊或皱折跨过片材的宽度基本上均匀地间隔开。

41、可选地,固体气溶胶形成基质可以设置于热稳定载体上或包埋于热稳定载体中。载体可以采取粉末、颗粒、小球、碎片、细条、条带或片材的形式。替代地,载体可以为管状载体,其内表面上或其外表面上或其内表面和外表面两者上沉积有固体基质薄层。此类管状载体可以由例如纸、或纸状材料、非织造碳纤维垫、低质量开网金属丝网、或穿孔金属箔或任何其他热稳定的聚合物基质形成。

42、固体气溶胶形成基质可以以(例如)片材、泡沬、胶或浆的形式沉积于载体的表面上。固体气溶胶形成基质可沉积在载体的整个表面上,或者替代地,可按一定图案沉积,以便在使用期间提供不均匀的香味递送。

43、虽然上文参考了固体气溶胶形成基质,但是所属领域的一般技术人员将清楚知道,气溶胶形成基质的其他形式可以与其他实例一起使用。液体气溶胶形成基质可以被吸收到多孔载体材料中。多孔载体材料可以由任何合适的吸收棒或吸收体制成,例如,发泡金属或塑料材料、聚丙烯、涤纶、尼龙纤维或陶瓷。在使用之前,可以将液体气溶胶形成基质保持于多孔载体材料中,或者替代地,可以在使用期间或使用前不久将液体气溶胶形成基质材料释放至多孔载体材料中。例如,可以将液体气溶胶形成基质设置于囊中。囊的壳优选地在加热后熔化并且将液体气溶胶形成基质释放至多孔载体材料中。所述囊可以可选地包含与液体相结合的固体。

44、替代地,载体可以为已包括有烟草组分的非织造织物或纤维束。非织造织物或纤维束可以包括例如碳纤维、天然纤维素纤维或纤维素衍生物纤维。

45、在其中气溶胶生成制品包括定位在气溶胶形成基质节段下游的至少一个另外节段的实施例中,标记物可以设置在至少一个另外节段上,或者标记物可以设置在上覆至少一个另外节段的包装物的一部分上。

46、标记物的上游端可以距气溶胶形成基质节段的下游端至少约0.5毫米。标记物的上游端可以距气溶胶形成基质节段的下游端至少约1毫米。标记物的上游端可以距气溶胶形成基质节段的下游端至少约1.5毫米。标记物的上游端可以距气溶胶形成基质节段的下游端至少约2毫米。

47、标记物的上游端可以位于距气溶胶形成基质的下游端不超过约5毫米处。标记物的上游端可以位于距气溶胶形成基质的下游端不超过约4毫米处。标记物的上游端可以位于距气溶胶形成基质的下游端不超过约3毫米处。标记物的上游端可以位于距气溶胶形成基质的下游端不超过约2毫米处。

48、标记物的上游端可以位于距气溶胶形成基质的下游端约2毫米处。

49、在其中标记物设置在包装物上的实施例中,标记物的上游端可以与包装物的上游端对准。这可以有利地简化气溶胶生成制品的制造。

50、标记物的上游端可以距气溶胶生成制品的上游端至少约10毫米。标记物的上游端可以距气溶胶生成制品的上游端至少约15毫米。标记物的上游端可以距气溶胶生成制品的上游端至少约19毫米。标记物的上游端可以距气溶胶生成制品的上游端约19毫米。

51、标记物的上游端可以距气溶胶生成制品的下游端至少约14毫米。标记物的上游端可以距气溶胶生成制品的下游端至少约20毫米。标记物的上游端可以距气溶胶生成制品的下游端至少约26毫米。标记物的上游端可以距气溶胶生成制品的下游端约26毫米。

52、标记物的下游端可以距气溶胶生成制品的下游端至少约10毫米。标记物的下游端可以距气溶胶生成制品的下游端至少约15毫米。标记物的下游端可以距气溶胶生成制品的下游端至少约19毫米。标记物的下游端可以距气溶胶生成制品的下游端约19.5毫米。

53、标记物的下游端可以距气溶胶生成制品的上游端至少约14毫米。标记物的下游端可以距气溶胶生成制品的上游端至少约20毫米。标记物的下游端可以距气溶胶生成制品的上游端至少约25毫米。标记物的下游端可以距气溶胶生成制品的上游端约25.5毫米。

54、标记物可以印刷在包装物上。标记物可以喷洒或涂抹在包装物上。

55、气溶胶生成制品可包括与气溶胶形成基质节段热接触的至少一个感受器元件。

56、至少一个感受器元件可包括多个感受器颗粒。优选地,多个感受器颗粒分布在气溶胶形成基质内。

57、至少一个感受器元件可包括定位在气溶胶形成基质节段内的内部感受器元件。内部感受器元件可包括定位在气溶胶形成基质内的条、销或感受器材料片材。

58、至少一个感受器元件可包括围绕气溶胶形成基质节段的外表面延伸的外部感受器元件。外部感受器元件可包括围绕气溶胶形成基质节段的至少一部分包裹的感受器材料片材。

59、优选地,气溶胶生成制品在形状上大体上呈圆柱形。气溶胶生成制品可以为基本上细长的。气溶胶形成基质节段可以为基本上圆柱形的形状。气溶胶形成基质节段可以为基本上细长的。

60、气溶胶生成制品可以具有在大约30毫米至大约100毫米之间的总长度。气溶胶生成制品可以具有大约45毫米的总长度。

61、气溶胶生成制品的外径可以在大约5毫米与大约12毫米之间、优选地在大约6毫米与大约10毫米之间、优选地在大约7毫米与大约8毫米之间、优选地在大约7.0毫米与大约7.4毫米之间。气溶胶生成制品可以具有大约7.3毫米的外径。

62、气溶胶形成基质节段可以具有在大约10毫米与大约18毫米之间的长度。此外,气溶胶形成基质节段的直径可以在大约5毫米与大约12毫米之间。

63、至少一个过滤器节段可以具有在大约5毫米与大约12毫米之间的长度。至少一个过滤器节段可以具有大约7毫米的长度。

64、根据本公开的另一实例,提供一种气溶胶生成系统,所述气溶胶生成系统包括:根据本文所述实例或实施例中任一个的气溶胶生成制品;以及气溶胶生成装置。气溶胶生成装置可包括用于接收气溶胶生成制品的至少一部分的腔。气溶胶生成装置可包括辐射源,所述辐射源被布置成当气溶胶生成制品接收在腔内时照射标记物。气溶胶生成装置可包括光电检测器,所述光电检测器被布置成当气溶胶生成制品接收在腔内时检测由光致发光材料发射的辐射。

65、根据本公开的另一实例,提供一种气溶胶生成系统,所述气溶胶生成系统包括:根据本文所述实例或实施例中任一个的气溶胶生成制品;以及气溶胶生成装置。气溶胶生成装置包括用于接收气溶胶生成制品的至少一部分的腔。气溶胶生成装置还包括辐射源,所述辐射源被布置成当气溶胶生成制品接收在腔内时照射标记物。气溶胶生成装置还包括光电检测器,所述光电检测器被布置成当气溶胶生成制品接收在腔内时检测由光致发光材料发射的辐射。

66、辐射源可以包括发光二极管。优选地,发光二极管被配置成发射具有至少一个波长的辐射,在所述至少一个波长处可激发光致发光材料。发光二极管可以被配置成发射红外辐射。发光二极管可以被配置成发射在约700纳米与约1100纳米之间的波长范围内的红外辐射。

67、光电检测器可包括光电二极管。

68、气溶胶生成装置可包括电源。

69、气溶胶生成装置可包括至少一个加热元件。

70、气溶胶生成装置可包括控制器,所述控制器被配置成当气溶胶生成制品接收在腔内时在第一时间段从电源向发光二极管供电,以用来自发光二极管的辐射照射标记物。第一时间段可以在约200微秒与约1.5毫秒之间。

71、控制器可以被配置成在第一时间段之后的第二时间段从电源向光电二极管供电。控制器可以被配置成在第二时间段期间防止从电源向发光二极管供电。控制器可以被配置成在第二时间段期间从光电二极管接收信号。信号可以指示标记物的光致发光强度。

72、第二时间段可以在约200微秒与约1.5毫秒之间。

73、控制器可以被配置成基于在第二时间段期间从光电二极管接收的信号来确定标记物的光致发光材料的发射半衰期。控制器可以被配置成基于所确定的发射半衰期控制气溶胶生成装置的进一步操作。

74、控制器可以被配置成将所确定的发射半衰期与对应于被配置成与气溶胶生成装置一起使用的气溶胶生成制品的标记物的发射半衰期的查找表进行比较。控制器可以被配置成使得基于所确定的发射半衰期控制气溶胶生成装置的进一步操作包括除非所确定的发射半衰期对应于被配置成与气溶胶生成装置一起使用的气溶胶生成制品,否则防止从电源向至少一个加热元件供电。控制器可以被配置成在所确定的发射半衰期对应于被配置成与气溶胶生成装置一起使用的气溶胶生成制品时从电源向至少一个加热元件供电。

75、控制器可以被配置成确定在第二时间段期间光致发光强度减小预定量所花费的时间。控制器可以被配置成基于所确定的时间控制气溶胶生成装置的进一步操作。

76、控制器可以被配置成将所确定的时间与对应于被配置成与气溶胶生成装置一起使用的气溶胶生成制品的标记物的时间的查找表进行比较。控制器可以被配置成使得基于所确定的时间控制气溶胶生成装置的进一步操作包括除非所确定的时间对应于被配置成与气溶胶生成装置一起使用的气溶胶生成制品,否则防止从电源向至少一个加热元件供电。控制器可以被配置成在所确定的时间对应于被配置成与气溶胶生成装置一起使用的气溶胶生成制品时从电源向至少一个加热元件供电。

77、根据本公开的另一实例,提供了一种气溶胶生成装置。气溶胶生成装置可包括用于接收包括标记物的气溶胶生成制品的至少一部分的腔。气溶胶生成装置可包括辐射源,所述辐射源被布置成当气溶胶生成制品接收在腔内时照射加热气溶胶生成制品的标记物。气溶胶生成装置可包括光电检测器,所述光电检测器被布置成当气溶胶生成制品接收在腔内时检测由气溶胶生成制品的标记物发射的辐射。

78、根据本公开的另一实例,提供了一种气溶胶生成装置。气溶胶生成装置包括用于接收包括标记物的气溶胶生成制品的至少一部分的腔。气溶胶生成装置还包括辐射源,所述辐射源被布置成当气溶胶生成制品接收在腔内时照射气溶胶生成制品的标记物。气溶胶生成装置还包括光电检测器,所述光电检测器被布置成当气溶胶生成制品接收在腔内时检测由气溶胶生成制品的标记物发射的辐射。

79、辐射源可以包括发光二极管。优选地,发光二极管被配置成发射具有至少一个波长的辐射,在所述至少一个波长处可激发光致发光材料。发光二极管可以被配置成发射红外辐射。发光二极管可以被配置成发射在约700纳米与约1100纳米之间的波长范围内的红外辐射。

80、光电检测器可包括光电二极管。

81、气溶胶生成装置可包括电源。

82、气溶胶生成装置可包括至少一个加热元件。

83、气溶胶生成装置可包括控制器,所述控制器被配置成当气溶胶生成制品接收在腔内时在第一时间段从电源向发光二极管供电,以用来自发光二极管的辐射照射标记物。第一时间段可以在约200微秒与约1.5毫秒之间。

84、控制器可以被配置成在第一时间段之后的第二时间段从电源向光电二极管供电。控制器可以被配置成在第二时间段期间防止从电源向发光二极管供电。控制器可以被配置成在第二时间段期间从光电二极管接收信号。信号可以指示标记物的光致发光强度。

85、第二时间段可以在约200微秒与约1.5毫秒之间。

86、控制器可以被配置成基于在第二时间段期间从光电二极管接收的信号来确定标记物的光致发光材料的发射半衰期。控制器可以被配置成基于所确定的发射半衰期控制气溶胶生成装置的进一步操作。

87、控制器可以被配置成将所确定的发射半衰期与对应于被配置成与气溶胶生成装置一起使用的气溶胶生成制品的标记物的发射半衰期的查找表进行比较。控制器可以被配置成使得基于所确定的发射半衰期控制气溶胶生成装置的进一步操作包括除非所确定的发射半衰期对应于被配置成与气溶胶生成装置一起使用的气溶胶生成制品,否则防止从电源向至少一个加热元件供电。控制器可以被配置成在所确定的发射半衰期对应于被配置成与气溶胶生成装置一起使用的气溶胶生成制品时从电源向至少一个加热元件供电。

88、控制器可以被配置成确定在第二时间段期间光致发光强度减小预定量所花费的时间。控制器可以被配置成基于所确定的时间控制气溶胶生成装置的进一步操作。

89、控制器可以被配置成将所确定的时间与对应于被配置成与气溶胶生成装置一起使用的气溶胶生成制品的标记物的时间的查找表进行比较。控制器可以被配置成使得基于所确定的时间控制气溶胶生成装置的进一步操作包括除非所确定的时间对应于被配置成与气溶胶生成装置一起使用的气溶胶生成制品,否则防止从电源向至少一个加热元件供电。控制器可以被配置成在所确定的时间对应于被配置成与气溶胶生成装置一起使用的气溶胶生成制品时从电源向至少一个加热元件供电。

90、在包括本文所述的气溶胶生成装置的本公开的任何实例或实施例中,气溶胶生成装置可包括以下任选或优选特征中的任一个。

91、电源可以为任何合适的电源,例如dc电压源。在一个实施例中,电源是锂离子电池。替代地,电源可以为镍金属氢化物电池、镍镉电池或锂基电池,例如锂钴、磷酸锂铁或锂聚合物电池。

92、控制器可以包括微处理器。微处理器可以为可编程微处理器、微控制器或专用集成芯片(asic)或能够提供控制的其他电子电路。控制器可以包括其他电子部件。例如,在一些实施例中,控制器可以包括传感器、开关、显示元件中的任一个。电力可以在激活装置之后连续地供应至加热器组件,或者可以间歇地供应,诸如在逐口吸抽的基础上供应。电力可以例如借助于脉冲宽度调制(pwm)以电流脉冲的形式供应至加热器组件。

93、至少一个加热元件可以是单个加热元件。至少一个加热元件可以包括多个加热元件。

94、至少一个元件可以包括至少一个感应器线圈。至少一个感应器线圈可围绕腔的至少一部分缠绕。至少一个感应器线圈可以被布置成在使用气溶胶生成装置期间感应加热一个或多个感受器元件。一个或多个感受器元件可形成气溶胶生成制品的一部分。一个或多个感受器元件可形成气溶胶生成装置的一部分。

95、气溶胶生成装置可包括限定腔的至少一部分的管状感受器元件。在使用期间,插入到腔中的气溶胶生成制品的至少一部分可以接收在管状感受器元件内。优选地,至少一个感应器线圈围绕管状感受器元件的外表面延伸。

96、气溶胶生成装置可包括一个或多个感受器元件,所述一个或多个感受器元件延伸到腔中并且被布置成当气溶胶生成制品插入到腔中时接收在气溶胶生成制品的一部分内。

97、至少一个元件可以是电阻加热元件。

98、电阻加热元件可包括电阻材料。合适的电阻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半导体比如掺杂陶瓷、电“传导”陶瓷(例如二硅化钼)、碳、石墨、金属、金属合金以及由陶瓷材料和金属材料制成的复合材料。此类复合材料可以包括掺杂或无掺杂的陶瓷。合适的掺杂陶瓷的实例包括掺杂碳化硅。合适的金属的实例包括钛、锆、钽和铂族金属。合适的金属合金的实例包括不锈钢,含镍合金、含钴合金、含铬合金、含铝合金、含钛合金、含锆合金、含铪合金、含铌合金、含钼合金、含钽合金、含钨合金、含锡合金、含镓合金、含锰合金、含金合金、含铁合金,以及基于镍、铁、钴、不锈钢、timetaltm、kanthaltm的超合金以及其他铁-铬-铝合金,以及铁-锰-铝基合金。在复合材料中,电阻材料可以可选地嵌入隔离材料中,由隔离材料封装或由隔离材料涂布或者反之亦然,取决于能量转移的动力学和所需外部理化性质。

99、电阻加热元件可使用具有温度与电阻率之间定义关系的金属或金属合金来形成。以此方式形成的加热元件可以被用来既加热又监测加热元件在操作期间的温度。

100、电阻加热元件可以沉积在刚性载体材料或基板中或沉积在刚性载体材料或基板上。电阻加热元件可以沉积在柔性载体材料或基板中或沉积在柔性载体材料或基板上。电阻加热元件可以形成为合适的绝缘材料(例如陶瓷或玻璃或聚酰亚胺膜)上的轨。电阻加热元件可以夹在两种绝缘材料之间。

101、电阻加热元件可包括耐热柔性聚酰亚胺膜,所述耐热柔性聚酰亚胺膜具有形成在膜上的电阻加热轨。电阻加热轨可以在膜上以蛇形图案形成。电阻加热轨可包括本文所述的任何合适的电阻材料。

102、关于上述实例中的一个实例描述的特征同样可以应用于本公开的其他实例。

103、本发明在权利要求书中被限定。然而,下文提供了非限制性实例的非详尽列表。这些实例的任何一个或多个特征可以与本文中所描述的另一实例、实施例或方面的任何一个或多个特征组合。

104、实例ex1:一种气溶胶生成制品,包括:

105、气溶胶形成基质;以及

106、标记物,所述标记物包括光致发光材料,在所述光致发光材料的光激发之后所述光致发光材料具有在50微秒与1000微秒之间的发射半衰期。

107、实例ex2:根据实例ex1的气溶胶生成制品,其中所述光致发光材料具有在100微秒与800微秒之间的发射半衰期。

108、实例ex3:根据实例ex1或ex2的气溶胶生成制品,其中所述光致发光材料具有在100微秒与500微秒之间的发射半衰期。

109、实例ex4:根据实例ex1、ex2或ex3的气溶胶生成制品,其中所述光致发光材料具有在100微秒与300微秒之间的发射半衰期。

110、实例ex5:根据任一前述实例的气溶胶生成制品,其中所述光致发光材料具有在120微秒与250微秒之间的发射半衰期。

111、实例ex6:根据任一前述实例的气溶胶生成制品,其中所述光致发光材料具有在160微秒与200微秒之间的发射半衰期。

112、实例ex7:根据任一前述实例的气溶胶生成制品,其中所述光致发光材料可由在700纳米与1050纳米之间的波长范围内的红外辐射来激发。

113、实例ex8:根据任一前述实例的气溶胶生成制品,其中所述光致发光材料在700纳米与1100纳米之间的波长范围内表现出光致发光。

114、实例ex9:根据任一前述实例的气溶胶生成制品,其中所述光致发光材料在950纳米与1050纳米之间的波长范围内表现出光致发光。

115、实例ex10:根据任一前述实例的气溶胶生成制品,其中所述标记物设置在所述气溶胶生成制品的外表面上。

116、实例ex11:根据实例ex10的气溶胶生成制品,其中所述标记物设置为限定所述外表面的一部分的连续带。

117、实例ex12:根据任一前述实例的气溶胶生成制品,还包括包装物,其中所述标记物设置在所述包装物的表面上。

118、实例ex13:根据实例ex12的气溶胶生成制品,其中所述标记物设置在所述包装物的内表面上。

119、实例ex14:根据任一前述实例的气溶胶生成制品,其中所述气溶胶形成基质设置为气溶胶形成基质节段,并且其中所述气溶胶生成制品还包括定位在所述气溶胶形成基质节段下游的至少一个另外节段。

120、实例ex15:根据实例ex14的气溶胶生成制品,其中所述至少一个另外节段包括:

121、至少一个中空管,所述至少一个中空管定位在所述气溶胶形成基质节段的下游;以及

122、至少一个过滤器节段,所述至少一个过滤器节段定位在所述至少一个中空管的下游。

123、实例ex16:根据任一前述实例的气溶胶生成制品,其中所述气溶胶形成基质包括烟草。

124、实例ex17:根据任一前述实例的气溶胶生成制品,其中所述气溶胶生成制品包括与所述气溶胶形成基质节段热接触的至少一个感受器元件。

125、实例ex18:一种气溶胶生成系统,包括:

126、根据任一前述实例的气溶胶生成制品;以及

127、气溶胶生成装置,所述气溶胶生成装置包括:

128、腔,所述腔用于接收所述气溶胶生成制品的至少一部分;

129、辐射源,所述辐射源被布置成当所述气溶胶生成制品接收在所述腔内时照射所述标记物;以及

130、光电检测器,所述光电检测器被布置成当所述气溶胶生成制品接收在所述腔内时检测由所述光致发光材料发射的辐射。

131、实例ex19:根据实例ex18的气溶胶生成系统,其中所述辐射源包括发光二极管。

132、实例ex20:根据实例ex19的气溶胶生成系统,其中所述发光二极管被配置成发射在700纳米与1100纳米之间的波长范围内的红外辐射。

133、实例ex21:根据实例ex18、ex19或ex20的气溶胶生成系统,其中所述光电检测器包括光电二极管。

134、实例ex22:根据实例ex19或ex20的气溶胶生成系统,其中所述气溶胶生成装置还包括:

135、电源;以及

136、控制器,所述控制器被配置成当所述气溶胶生成制品接收在所述腔内时,在第一时间段从所述电源向所述发光二极管供电,以用来自所述发光二极管的辐射照射所述标记物。

137、实例ex23:根据实例ex22的气溶胶生成系统,其中所述第一时间段在200微秒与1.5毫秒之间。

138、实例ex24:根据实例ex21与实例ex22或实例ex23组合的气溶胶生成系统,其中所述控制器还被配置成:

139、在所述第一时间段之后的第二时间段从所述电源向所述光电二极管供电;

140、在所述第二时间段期间防止从所述电源向所述发光二极管供电;

141、在所述第二时间段期间从所述光电二极管接收信号;

142、基于在所述第二时间段期间从所述光电二极管接收的信号来确定所述标记物的光致发光材料的发射半衰期;以及

143、基于所确定的发射半衰期控制所述气溶胶生成装置的进一步操作。

144、实例ex25:根据实例ex24的气溶胶生成系统,其中所述第二时间段在200微秒与1.5毫秒之间。

145、实例ex26:根据实例ex21与实例ex22或实例ex23组合的气溶胶生成系统,其中所述控制器还被配置成:

146、在所述第一时间段之后的第二时间段从所述电源向所述光电二极管供电;

147、在所述第二时间段期间防止从所述电源向所述发光二极管供电;

148、在所述第二时间段期间从所述光电二极管接收信号,其中所述信号指示所述标记物的光致发光强度;

149、确定在所述第二时间段期间所述光致发光强度减小预定量所花费的时间;以及

150、基于所确定的时间控制所述气溶胶生成装置的进一步操作。

151、实例ex27:根据实例ex18至ex25中任一项的气溶胶生成系统,其中所述气溶胶生成装置还包括至少一个加热元件。

152、实例ex28:根据实例ex27与实例ex24或实例ex25组合的气溶胶生成系统,其中所述控制器被配置成将所确定的发射半衰期与对应于被配置成与所述气溶胶生成装置一起使用的气溶胶生成制品的标记物的发射半衰期的查找表进行比较,并且其中基于所确定的发射半衰期控制所述气溶胶生成装置的进一步操作包括:

153、除非所确定的发射半衰期对应于被配置成与所述气溶胶生成装置一起使用的气溶胶生成制品,否则防止从所述电源向所述至少一个加热元件供电;以及

154、如果所确定的发射半衰期对应于被配置成与所述气溶胶生成装置一起使用的气溶胶生成制品,则从所述电源向所述至少一个加热元件供电。

155、实例ex29:根据实例ex26与实例ex27组合的气溶胶生成系统,其中所述控制器被配置成将所述确定的时间与对应于被配置成与所述气溶胶生成装置一起使用的气溶胶生成制品的标记物的时间的查找表进行比较,并且其中基于所确定的时间控制所述气溶胶生成装置的进一步操作包括:

156、除非所确定的时间对应于被配置成与所述气溶胶生成装置一起使用的气溶胶生成制品,否则防止从所述电源向所述至少一个加热元件供电;以及

157、如果所确定的时间对应于被配置成与所述气溶胶生成装置一起使用的气溶胶生成制品,则从所述电源向所述至少一个加热元件供电。

158、实例ex30:根据实例ex27、ex28或ex29的气溶胶生成系统,其中所述至少一个加热元件包括感应器线圈。

159、实例ex31:一种气溶胶生成装置,包括:

160、腔,所述腔用于接收包括标记物的气溶胶生成制品的至少一部分;

161、辐射源,所述辐射源被布置成当所述气溶胶生成制品接收在所述腔内时照射气溶胶生成制品的标记物;以及

162、光电检测器,所述光电检测器被布置成当所述气溶胶生成制品接收在所述腔内时检测由气溶胶生成制品的标记物发射的辐射。

163、实例ex32:根据实例ex31的气溶胶生成装置,其中所述辐射源包括发光二极管。

164、实例ex33:根据实例ex32的气溶胶生成装置,其中所述发光二极管被配置成发射在700纳米与1100纳米之间的波长范围内的红外辐射。

165、实例ex34:根据实例ex31、ex32或ex33的气溶胶生成装置,其中所述光电检测器包括光电二极管。

166、实例ex35:根据实例ex32或ex33的气溶胶生成装置,还包括:

167、电源;以及

168、控制器,所述控制器被配置成当气溶胶生成制品接收在所述腔内时在第一时间段从所述电源向所述发光二极管供电,以用来自所述发光二极管的辐射照射标记物。

169、实例ex36:根据实例ex35的气溶胶生成装置,其中所述第一时间段在200微秒与1.5毫秒之间。

170、实例ex37:根据实例ex34与实例ex35或实例ex36组合的气溶胶生成装置,其中所述控制器还被配置成:

171、在所述第一时间段之后的第二时间段从所述电源向所述光电二极管供电;

172、在所述第二时间段期间防止从所述电源向所述发光二极管供电;

173、在所述第二时间段期间从所述光电二极管接收信号;

174、基于在所述第二时间段期间从所述光电二极管接收的信号来确定标记物的光致发光材料的发射半衰期;以及

175、基于所确定的发射半衰期控制所述气溶胶生成装置的进一步操作。

176、实例ex38:根据实例ex37的气溶胶生成装置,其中所述第二时间段在200微秒与1.5毫秒之间。

177、实例ex39:根据实例ex34与实例ex35或实例ex36组合的气溶胶生成装置,其中所述控制器还被配置成:

178、在所述第一时间段之后的第二时间段从所述电源向所述光电二极管供电;

179、在所述第二时间段期间防止从所述电源向所述发光二极管供电;

180、在所述第二时间段期间从所述光电二极管接收信号,其中所述信号指示标记物的光致发光强度;

181、确定在所述第二时间段期间所述光致发光强度减小预定量所花费的时间;以及

182、基于所确定的时间控制所述气溶胶生成装置的进一步操作。

183、实例ex40:根据实例ex31至ex38中任一项的气溶胶生成装置,还包括至少一个加热元件。

184、实例ex41:根据实例ex40与实例ex37或实例ex38组合的气溶胶生成装置,其中所述控制器被配置成将所确定的发射半衰期与对应于被配置成与所述气溶胶生成装置一起使用的气溶胶生成制品的标记物的发射半衰期的查找表进行比较,并且其中基于所确定的发射半衰期控制所述气溶胶生成装置的进一步操作包括:

185、除非所确定的发射半衰期对应于被配置成与所述气溶胶生成装置一起使用的气溶胶生成制品,否则防止从所述电源向所述至少一个加热元件供电;以及

186、如果所确定的发射半衰期对应于被配置成与所述气溶胶生成装置一起使用的气溶胶生成制品,则从所述电源向所述至少一个加热元件供电。

187、实例ex42:根据实例ex39与实例ex40组合的气溶胶生成装置,其中所述控制器被配置成将所述确定的时间与对应于被配置成与所述气溶胶生成装置一起使用的气溶胶生成制品的标记物的时间的查找表进行比较,并且其中基于所确定的时间控制所述气溶胶生成装置的进一步操作包括:

188、除非所确定的时间对应于被配置成与所述气溶胶生成装置一起使用的气溶胶生成制品,否则防止从所述电源向所述至少一个加热元件供电;以及

189、如果所确定的时间对应于被配置成与所述气溶胶生成装置一起使用的气溶胶生成制品,则从所述电源向所述至少一个加热元件供电。

190、实例ex43:根据实例ex40、ex41或ex42的气溶胶生成装置,其中所述至少一个加热元件包括感应器线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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