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阻燃织物的制作方法

  • 国知局
  • 2024-07-11 14:52:26

本发明的实施方案涉及由阻燃尼龙纤维制成的阻燃保护织物,其在不牺牲织物的阻燃性的情况下赋予织物强度和耐久性。

背景技术:

1、防护服被设计成保护穿戴者免受穿戴者可能遇到的危险环境条件的影响。此类服装包括设计成由消防员和其他营救人员、工业和电力工人以及军事人员(所有这些人在工作过程中可能暴露于极端高温和火焰)穿着的那些服装。除非得到适当的保护,否则这些个体有严重烧伤的风险。为了避免在此类条件下工作时受伤,这些个体通常穿着被设计为保护他们免于高温和火焰的影响的由阻燃织物构造的防护服。除了阻燃性之外,此类服装还必须表现出高强度和耐久性,以承受此类服装的穿着者经常暴露于的极端条件。然而,通常最耐用的材料并不是阻燃的,且因此在不牺牲织物的整体阻燃性能的情况下,只可使用有限量的这种材料。例如,聚酰胺材料(比如尼龙)非常耐用,但在经受高温和火焰时易于熔化和燃烧,因此对由这些材料制成的服装的穿着者构成风险。因此,从历史上看,有必要在织物的阻燃性和耐久性之间取得平衡,其中阻燃性通常是优先考虑的。

2、已经颁布了管理此类服装(或此类服装的组成层或部分)的性能的标准,以确保服装在危险情况下充分保护穿着者。存在对具有改善的耐久性的织物的需求,所述织物仍然符合所有必要的热保护性能。

技术实现思路

1、本专利中使用的术语“发明”和“本发明”旨在广义地指代本专利和所附专利权利要求的所有主题。包含这些术语的陈述不应被理解为限制本文所述的主题或限制所附专利权利要求的含义或范围。本专利所覆盖的本发明的实施方案由所附权利要求而非本技术实现要素:来定义。本发明内容是本发明的各个方面的高度概述,并介绍了在下面的具体实施方式部分中进一步描述的一些概念。本发明内容并不旨在确定所要求保护主题的关键或基本特征,也不旨在独立地用于确定所要求保护主题的范围。主题应通过参考本专利的整个说明书、所有附图和每个权利要求来理解。

2、本发明的实施方案涉及由纤维共混物形成的阻燃织物,所述阻燃织物提供必要的火焰和热保护,除此之外具有改善的耐久性。在一些实施方案中,这是通过使用包括相对大百分比的阻燃(“fr”)尼龙纤维的纤维混合物来实现。

技术特征:

1.一种阻燃织物,所述阻燃织物由第一纱线和第二纱线形成并且具有织物纤维共混物,其中所述织物具有第一侧和与所述第一侧相对的第二侧,并且其中: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阻燃织物,其中所述第一纱线纤维共混物包含约5-15重量%的芳族聚酰胺纤维、5-15重量%的改性聚丙烯腈纤维、35-45重量%的纤维素纤维和35-45重量%的fr尼龙纤维。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阻燃织物,其中所述第二纱线纤维共混物包含约5-15重量%的芳族聚酰胺纤维、5-15重量%的纤维素纤维、35-45重量%的改性聚丙烯腈纤维和35-45重量%的fr尼龙纤维。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阻燃织物,其中所述第一纱线纤维共混物中fr尼龙纤维的重量%与所述第二纱线物纤维共混物中fr尼龙纤维的重量%大致相同。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阻燃织物,其中所述第一纱线纤维共混物中芳族聚酰胺纤维的重量%与所述第二纱线纤维共混物中芳族聚酰胺纤维的重量%大致相同。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阻燃织物,其中所述第一纱线纤维共混物和所述第二纱线纤维共混物中纤维素纤维的至少一些是非fr莱赛尔纤维。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阻燃织物,其中所述第一纱线纤维共混物和所述第二纱线纤维共混物中芳族聚酰胺纤维的至少一些是对位芳族聚酰胺纤维。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阻燃织物,其中所述第一纱线纤维共混物或所述第二纱线纤维共混物中的至少一种不含另外的纤维类型。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阻燃织物,其中所述第一纱线纤维共混物和所述第二纱线纤维共混物二者均不含另外的纤维类型。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阻燃织物,其中所述织物纤维共混物中fr尼龙纤维的重量%大于所述织物纤维共混物中改性聚丙烯腈纤维和芳族聚酰胺纤维的总和重量%。

11.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阻燃织物,其中所述织物是包含经向和纬向的机织织物,其中所述第一纱线仅在所述经向上提供,而所述第二纱线仅在所述纬向上提供。

12.一种由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织物形成并具有布侧和身体侧的服装,其中所述织物的第一侧暴露于所述服装的布侧上,而所述织物的第二侧暴露于所述服装的身体侧上。

13.一种阻燃织物,所述阻燃织物由第一纱线和第二纱线形成并且具有织物纤维共混物,其中所述织物具有第一侧和与所述第一侧相对的第二侧,并且其中:

14.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阻燃织物,其中所述织物纤维共混物包含约5-20重量%的芳族聚酰胺纤维、15-40重量%的改性聚丙烯腈纤维和15-40重量%的纤维素纤维。

15.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阻燃织物,其中所述织物纤维共混物包含约5-15重量%的芳族聚酰胺纤维、15-30重量%的改性聚丙烯腈纤维、15-30重量%的纤维素纤维和35-45重量%的fr尼龙纤维。

16.根据权利要求15所述的阻燃织物,其中所述织物纤维共混物包含约8-12重量%的芳族聚酰胺纤维、20-30重量%的改性聚丙烯腈纤维和20-30重量%的纤维素纤维。

17.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阻燃织物,其中所述织物纤维共混物中fr尼龙的重量%大于所述织物纤维共混物中纤维素纤维、芳族聚酰胺纤维和改性聚丙烯腈纤维中的每一种的重量%。

18.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阻燃织物,其中当根据astm f1959(2014)测试时,所述织物具有至少4cal/cm2的燃弧率。

19.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阻燃织物,其中所述第一纱线纤维共混物和所述第二纱线纤维共混物中的每一个均包含纤维素纤维、改性聚丙烯腈纤维、芳族聚酰胺纤维和fr尼龙纤维。

20.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阻燃织物,其中所述织物纤维共混物中fr尼龙纤维的重量%大于所述织物纤维共混物中改性聚丙烯腈纤维和芳族聚酰胺纤维的总和重量%。

技术总结阻燃织物由纤维共混物形成,所述阻燃织物提供必要的火焰和热保护,除此之外具有改善的耐久性。在一些实施方案中,这是通过使用包括相对大百分比的与纤维素纤维和固有阻燃纤维组合的FR尼龙纤维的纤维共混物来实现的。技术研发人员:R·赛尔夫,K·E·皮克林受保护的技术使用者:南磨房公司技术研发日:技术公布日:2024/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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