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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具的制作方法

  • 国知局
  • 2024-06-21 10:12:26

本发明涉及一种灯具,尤其涉及一种用于荧幕的灯具。

背景技术:

1、为了照亮荧幕前桌面的使用空间,可将灯具夹持在荧幕上,以照亮荧幕前桌面的使用空间。然而,当荧幕具有薄厚度,夹持在荧幕的灯具容易自荧幕脱落。

2、因此,有必要设计一种新型的灯具,以克服上述缺陷。

技术实现思路

1、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其能够适应不同设计类型的荧幕且有足够夹持力夹持于荧幕。

2、为达到上述目的,本发明提供了一种灯具,包括:发光件;第一夹持件,具有第一端与第二端,该第一端与该发光件连接;第二夹持件,具有第三端与第四端,该第三端与该第二端连接于连接处;及配重,连接于该连接处;其中,该配重相距该发光件的距离等于或大于该连接处相距该发光件的距离,当该灯具夹持荧幕时,该第二夹持件的该第四端抵靠在该荧幕的背面。

3、本发明还提供一种灯具,包括:发光件;第一夹持件,与该发光件连接;以及第二夹持件,与该第一夹持件连接,且该第二夹持件包括彼此间隔的第一夹持部与第二夹持部;配重,邻近该第一夹持件与该第二夹持件的连接处设置;其中,当该灯具夹持荧幕时,该第一夹持部与该第二夹持部分别抵靠在该荧幕的背面的两个不同位置。

4、本发明还提供一种灯具,包括:发光件;第一夹持件,与该发光件连接;第二夹持件,与该第一夹持件连接;以及配重,配置于该第二夹持件且邻近该第一夹持件与该第二夹持件的连接处;其中,当该灯具夹持荧幕时,该第二夹持件抵靠在该荧幕的背面。

5、本发明还提供一种灯具,包括:发光件;第一夹持件,与该发光件连接,该第一夹持件包括;外盖;以及底部,当该外盖与该底部结合时形成容置空间;第二夹持件;以及配重,连接于该外盖且邻近该第一夹持件与该第二夹持件的连接处;其中,当该灯具夹持荧幕时,该第二夹持件抵靠在该荧幕的背面。

6、本发明还提供一种灯具,包括:发光件;第一夹持件,包括:颈部,具有第一端及第一连接端,该第一端连接该发光件;连接部,具有第二连接端及第二端,该第二连接端连接该颈部的该第一连接端;前夹持部,与该连接部连接;及电路模组,设置于该颈部;第二夹持件,连接于该连接部的该第二端;以及配重,邻近该第二端设置;其中,当该灯具夹持荧幕时,该第二夹持件抵靠在该荧幕的背面,该前夹持部抵靠该荧幕的正面,该电路模组位于该发光件与该前夹持部之间。

7、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一种灯具,第一夹持件与第二夹持件连接于一连接处,以相对滑动及/或转动。至少一个配重可配置在第一夹持件与第二夹持件中至少一者;或者,至少一个配重可直接或间接连接第一夹持件;或者,至少一个配重可配置在夹持件(第一夹持件及/或第二夹持件)的内部或外部。在一实施例中,配重直接或间接连接连接处时,配重不比连接处接近发光件。透过前述实施态样,当灯具夹持荧幕时,配重能增加灯具抵压在荧幕的背面的力量,使灯具与荧幕不容易彼此脱离。特别地,即使荧幕为薄荧幕,灯具也能施加足够的夹持力夹持荧幕。

技术特征:

1.一种灯具,其特征在于,包括: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灯具,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灯具,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灯具,其特征在于,该配重的密度大于该第一夹持件的密度。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灯具,其特征在于,该第二夹持件包括彼此间隔的第一夹持部与第二夹持部,当该灯具夹持该荧幕时,该第一夹持部与该第二夹持部抵靠在该荧幕的该背面。

6.一种灯具,其特征在于,包括: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灯具,其特征在于,该第一夹持部与该第二夹持部可滑动地枢接于该第一夹持件,以改变该第一夹持部与该第二夹持部沿该发光件的长轴方向的相对距离。

8.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灯具,其特征在于,该第二夹持件包括第一球形部及第二球形部,该第一球形部连接该第一夹持部,该第二球形部连接该第二夹持部;当该灯具夹持该荧幕时,该第一球形部及该第二球形部分别抵接在该荧幕的该背面。

9.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灯具,其特征在于,该第一夹持部与该第二夹持部可转动地枢接于该第一夹持件,以改变该第一夹持部与该第二夹持部之间的夹角。

10.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灯具,其特征在于,该第一夹持部与该第二夹持部之间夹固定锐角。

11.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灯具,其特征在于,该第一夹持部包括相连接的第一子夹持部与第二子夹持部,该第一子夹持部绕第一轴可转动地枢接于该第一夹持件,该第二子夹持部沿第二轴连接于该第一子夹持部,该第二轴与该第一轴垂直。

12.一种灯具,其特征在于,包括:

13.如权利要求12所述的灯具,其特征在于,该配重枢接该第一夹持件与该第二夹持件。

14.如权利要求12所述的灯具,其特征在于,该配重配置在该第二夹持件的外侧面,该配重相对该外侧面突出。

15.如权利要求12所述的灯具,其特征在于,该第二夹持件包括彼此间隔的第一夹持部与第二夹持部,当该灯具夹持荧幕时,该第一夹持部与该第二夹持部抵靠在该荧幕的该背面。

16.一种灯具,其特征在于,包括:

17.如权利要求16所述的灯具,其特征在于,该配重设置于该容置空间内。

18.如权利要求17所述的灯具,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19.一种灯具,其特征在于,包括:

20.如权利要求19所述的灯具,其特征在于,该电路模组至少部分外露于该颈部与该显示面同方向的表面上。

21.如权利要求19所述的灯具,其特征在于,该光源还包括控制电路,该电路模组还包括感测电路电连接该控制电路。

技术总结本发明提供一种灯具包括发光件、第一夹持件、第二夹持件、外盖及配重。第一夹持件与发光件连接。外盖配置在第一夹持件上。配重连接于外盖且邻近第一夹持件与第二夹持件的连接处。当灯具夹持荧幕时,第二夹持件抵靠在荧幕的背面。技术研发人员:盛品元,郑羽涵,郑百均受保护的技术使用者:苏州佳世达电通有限公司技术研发日:技术公布日:2024/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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