雾化机构及雾化设备的制作方法
- 国知局
- 2024-07-12 12:03:15
本申请属于雾化设备,更具体地说,是涉及一种雾化机构及雾化设备。
背景技术:
1、现有的雾化机构包括壳体、导液棉和安装于壳体内的加热件,壳体内开设有储液腔和雾化通道,储液腔环绕雾化通道设置,导液棉位于储液腔与雾化通道之间,加热件位于雾化通道内。在液体由导液棉向雾化通道析出时,加热件与液体接触,并加热液体,使得液体雾化。但在停止加热或施加于雾化通道出口端的负压停止时,雾化通道内的烟雾会凝聚,并容易附着在雾化通道的进气端或导液棉上,易造成雾化通道的进气端漏液。
技术实现思路
1、本申请实施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雾化机构,以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雾化通道内的烟雾会凝聚,易造成雾化通道的进气端漏液的技术问题。
2、为实现上述目的,本申请采用的技术方案是:提供一种雾化机构,包括:
3、壳体,所述壳体内开设有储液腔和雾化室,所述雾化室包括进气段、与所述进气段的出气端相连通的雾化段和与所述雾化段相连通的出气段;
4、导液件,用于将所述储液腔内的液体导出至所述雾化段,所述导液件安装于所述储液腔与所述雾化段之间;
5、导气管,所述导气管的一端与所述进气段的出气端相连,所述导气管的另一端延伸至所述雾化段内;以及,
6、加热件,用于加热所述导液件以雾化所述导液件渗出的液体,所述加热件扣于所述导气管的出口端。
7、通过采用导液件,储液腔内的液体能够渗出至雾化室的雾化段,通过采用加热件,能够对导液件渗出的液体进行加热,从而使得液体雾化,形成烟雾。通过设置导气管,导气管的延伸至雾化段内,从而使得导气管的出口位置可以高于雾化段下端的位置,这样导液件渗出的液体和雾化室内的烟雾冷凝产生的液滴,并不能直接进入导气管的出口,在加热件再次加热时,能够将雾化室内的液滴再次雾化,从而能够避免液滴在雾化室内聚集,一定程度上防止雾化室的进气端漏液。
8、在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加热件包括顶板和沿所述顶板的边缘设置的筒体,所述筒体套于所述导气管外,所述顶板盖于所述导气管的出气端。
9、通过采用上述技术手段,有利于提高加热效率,且有利于防止烟雾进入导气管内。
10、在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壳体包括基座和外壳,所述外壳的底部设有开口,所述基座密封所述外壳的所述开口,并与所述外壳之间形成所述储液腔。
11、通过采用上述技术手段,方便壳体的加工和装配。
12、在一个实施例中,所述进气段开设于所述基座上,所述出气段开设于所述外壳上,所述导气管设于所述基座上。
13、通过采用上述技术手段,方便雾化室的加工和加热件的装配。
14、在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储液腔围绕所述雾化室设置,所述导液件呈筒状,所述导液件的内腔形成所述雾化段。
15、通过采用上述技术手段,有利于提高雾化效率。
16、在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加热件与所述导液件之间的距离为0.03mm-10mm;和/或,
17、所述加热件与所述导气管之间的距离为0.1mm-10mm;和/或,
18、所述导气管的长度与所述导液件的长度的比值范围为0.2-0.99;和/或,所述加热件与所述导液件靠近所述进气段的一端的距离小于或等于所述加热件与所述出气段靠近所述导液件的一端的距离;和/或,
19、所述雾化段的横截面积大于所述进气段的横截面积;和/或,所述雾化段的横截面积大于所述出气段的横截面积。
20、通过采用上述技术手段,能够减小空气流动阻力,保障空气的流通,保障烟雾与空气充分加热并混合均匀。
21、在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加热件的内腔的横截面的宽度与所述导气管的横截面的宽度相等,所述加热件的内腔的横截面的长度大于所述导气管的横截面的长度。
22、通过采用上述技术手段,能够保障空气的流通。
23、在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导液件为多孔陶瓷件或脱脂棉件;和/或,所述加热件为电阻式发热件或电磁感应发热件;和/或,所述加热件的电阻为0.1ω-10ω。
24、通过采用上述技术手段,能够实现对液体的加热雾化。
25、在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导气管的外周设有支撑所述加热件的凸条,所述凸条沿所述导气管的长度方向设置。
26、通过采用上述技术手段,能够使得加热件在导气管上保持稳定,并保障气流的畅通。
27、本申请实施例还提供一种雾化设备,包括机壳和安装于所述机壳内的电源组件,还包括上述任一实施例中项所述的雾化机构,所述机壳与所述壳体相连,所述电源组件与所述加热件电连接。
28、通过采用上述技术手段,能够防止雾化机构的进气段漏液。
技术特征:1.一种雾化机构,其特征在于,包括: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雾化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加热件包括顶板和沿所述顶板的边缘设置的筒体,所述筒体套于所述导气管外,所述顶板盖于所述导气管的出气端。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雾化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壳体包括基座和外壳,所述外壳的底部设有开口,所述基座密封所述外壳的所述开口,并与所述外壳之间形成所述储液腔。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雾化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进气段开设于所述基座上,所述出气段开设于所述外壳上,所述导气管设于所述基座上。
5.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雾化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储液腔围绕所述雾化室设置,所述导液件呈筒状,所述导液件的内腔形成所述雾化段。
6.如权利要求1至5任一项 所述的雾化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加热件与所述导液件之间的距离为0.03mm-10mm;和/或,
7.如权利要求1至5任一项所述的雾化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加热件的内腔的横截面的宽度与所述导气管的横截面的宽度相等,所述加热件的内腔的横截面的长度大于所述导气管的横截面的长度。
8.如权利要求1至5任一项所述的雾化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导液件为多孔陶瓷件或脱脂棉件;和/或,所述加热件为电阻式发热件或电磁感应发热件;和/或,所述加热件的电阻为0.1ω-10ω。
9.如权利要求1至5任一项所述的雾化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导气管的外周设有支撑所述加热件的凸条,所述凸条沿所述导气管的长度方向设置。
10.一种雾化设备,包括机壳和安装于所述机壳内的电源组件,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如权利要求1至9任一项所述的雾化机构,所述机壳与所述壳体相连,所述电源组件与所述加热件电连接。
技术总结本申请提供了一种雾化机构及雾化设备,雾化机构包括:壳体,壳体内开设有储液腔和雾化室,雾化室包括进气段、与进气段的出气端相连通的雾化段和与雾化段相连通的出气段;导液件,用于将储液腔内的液体导出至雾化段,导液件安装于储液腔与雾化段之间;导气管,导气管的一端与进气段的出气端相连,导气管的另一端延伸至雾化段内;以及,加热件,用于加热导液件以雾化导液件渗出的液体,加热件扣于导气管的出口端。本申请提供的雾化机构及雾化设备,导气管的延伸至雾化段内,导液件渗出的液体和雾化室内的烟雾冷凝产生的液滴,并不能直接进入导气管的出口,一定程度上防止雾化室的进气端漏液。技术研发人员:周涛,詹海林,张尚明,陈初升受保护的技术使用者:合肥中芯瓷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技术研发日:技术公布日:2024/6/11本文地址:https://www.jishuxx.com/zhuanli/20240614/967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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