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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用于无底漆粘合剂结合的被涂覆框架的交通工具内饰部件的制作方法

  • 国知局
  • 2024-08-02 12:22:16

本专利申请案请求在2021年10月18日提出申请的美国申请第63/256669号的权益,其通过引用以其整体并入本文中。

背景技术:

1、本案内容涉及一种交通工具内饰部件,且更具体地,涉及一种具有用于在没有使用化学底漆的情况下粘合剂结合的涂层框架的交通工具内饰部件。

2、交通工具内饰包括弯曲表面并且可将显示器并入这些弯曲表面中。用于形成这些弯曲表面的材料通常受限于聚合物,其并未表现出如玻璃一样的耐久性和光学性能。正因如此,弯曲玻璃基板是可取的,尤其是在用作显示器用罩盖时。诸如将玻璃基板附着至框架之类的成型这种弯曲玻璃基板的现有方法具有缺点,因为玻璃基板需要用化学底漆进行制备。化学底漆可能受限于限制可使用这些化学底漆之处的各种环境法规,潜在地造成制造工序的中断并增加制造交通工具内饰部件的成本。

技术实现思路

1、因此,存在对于此类交通工具内饰系统的需求:其可以成本节约的方式并入弯曲玻璃基板且没有与使用化学底漆的一般成型工艺典型相关的问题。

2、根据一个方面,本案内容的实施方式涉及一种交通工具内饰部件。在一或多个实施方式中,所述交通工具内饰部件包括具有第一主表面和第二主表面的玻璃制品,在其中所述第二主表面与所述第一主表面相对。在一或多个实施方式中,所述交通工具内饰部件也包括含支撑表面的框架和设置在所述框架的支撑表面上的涂层。在一或多个实施方式中,所述交通工具内饰部件进一步包括将所述玻璃制品的第二主表面接合至所述框架的支撑表面的粘合剂。在一或多个实施方式中,所述粘合剂直接结合至所述涂层。

3、根据另一方面,本案内容的实施方式涉及一种制备交通工具内饰部件的方法。在所述方法的一或多个实施方式中,粘合剂被施加在玻璃制品和框架之间,并且所述玻璃制品接合至所述框架。在一或多个实施方式中,所述玻璃制品包括第一主表面和第二主表面,在其中所述第二主表面与所述第一主表面相对。在一或多个实施方式中,所述框架包括具有设置在其上的涂层的支撑表面,并且所述粘合剂直接结合至所述涂层。

4、根据又一方面,本案内容的实施方式涉及一种用于交通工具内饰部件的框架。在一或多个实施方式中,所述框架包括限定弯曲部分和被配置为围绕显示单元的至少一个小孔的支撑表面。在一或多个实施方式中,所述框架也包括被施加至所述支撑表面的油漆涂层。在一或多个实施方式中,所述弯曲部分具有30mm至5000mm的半径,并且所述油漆涂层包括聚氨酯、丙烯酸、或环氧树脂。

5、另外的特征和优点将在随后的详细描述中进行阐述,其通过该描述而对本领域技艺人士而言将显而易见、或者通过实践如本文所描述的包括随后的详细描述、权利要求书、以及随附的附图在内的实施方式而将认识到。

6、要理解的是,前述的一般描述和下述的详细描述均仅为示例性的,且意图提供概述或框架以理解权利要求书的本质和特征。

技术特征:

1.一种交通工具内饰部件,包括: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交通工具内饰部件,其中所述框架包括金属并且其中所述涂层是电涂层。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交通工具内饰部件,其中所述电涂层是丙烯酸或环氧树脂涂层。

4.如权利要求2或权利要求3所述的交通工具内饰部件,其中所述支撑表面由铝合金、镁合金、或合金钢之一形成。

5.如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交通工具内饰部件,其中:

6.如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交通工具内饰部件,其中所述粘合剂是聚氨酯并且其中结合至所述涂层的所述粘合剂的抗拉强度满足下述中的至少一者: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交通工具内饰部件,其中所述框架包括金属、塑料、或复合材料并且其中所述涂层是油漆。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交通工具内饰部件,其中所述涂层上的水接触角小于50°。

9.如权利要求7或权利要求8所述的交通工具内饰部件,其中所述涂层的表面粗糙度(ra)小于100μin。

10.如权利要求7至9中任一项所述的交通工具内饰部件,其中所述涂层的表面粗糙度(rms)小于150μin。

11.如权利要求7至10中任一项所述的交通工具内饰部件,其中油漆底漆设置在所述涂层和所述框架的所述支撑表面之间。

12.如权利要求7至11中任一项所述的交通工具内饰部件,其中所述粘合剂是聚氨酯并且其中结合至所述框架的所述涂层的所述粘合剂按照astm d1002测量的重迭剪切强度在23℃下测量时为至少3.5mpa,其中在95%相对湿度中于85℃下老化500小时之后在23℃下测量的重迭剪切强度为至少2.75mpa。

13.如权利要求12所述的交通工具内饰部件,其中结合至所述框架的所述涂层的所述粘合剂按照d2095测量的抗拉强度在23℃下测量时为至少4mpa,其中在95%相对湿度中于85℃下老化500小时之后在23℃下测量的抗拉强度为至少3mpa。

14.如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交通工具内饰部件,其中所述玻璃制品的所述第二主表面包括已用等离子体进行处理的油墨涂层并且其中所述粘合剂直接结合至所述油墨涂层。

15.如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交通工具内饰部件,其中油漆设置在所述玻璃制品的第二主表面上并且所述粘合剂直接结合至所述油漆。

16.如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交通工具内饰部件,其中所述框架的所述支撑表面限定曲率半径为20mm至5000mm的弯曲部分并且其中所述粘合剂将所述玻璃制品的所述第二主表面接合至所述框架的所述支撑表面,使得所述玻璃制品贴合所述支撑表面的所述弯曲部分。

17.如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交通工具内饰部件,其中没有化学底漆被施加在所述粘合剂和所述涂层之间。

18.如权利要求17所述的交通工具内饰部件,其中没有化学底漆被施加在所述粘合剂和所述玻璃制品的所述第二主表面之间。

19.一种用于交通工具内饰部件的框架,包括:

20.如权利要求19所述的框架,其中所述支撑表面包括金属,其中所述金属是铝合金或镁合金。

21.如权利要求19所述的框架,其中所述支撑表面包括塑料或复合材料。

22.如权利要求19至21中任一项所述的框架,其中所述油漆涂层的表面粗糙度(ra)小于100μin。

23.如权利要求19至22中任一项所述的框架,其中所述油漆涂层的表面粗糙度(rms)小于150μin。

24.如权利要求19至23中任一项所述的框架,其中所述油漆涂层上的水接触角小于50°。

技术总结公开交通工具内饰部件的实施方式。所述交通工具内饰部件包括具有第一主表面和第二主表面的玻璃制品,在其中所述第二主表面与所述第一主表面相对。所述交通工具内饰部件也包括含支撑表面的框架和设置在所述框架的支撑表面上的涂层。所述交通工具内饰部件进一步包括将所述玻璃制品的第二主表面接合至所述框架的支撑表面的粘合剂。所述粘合剂直接结合至所述涂层。技术研发人员:卡尔·塞缪尔·布朗,雷·盖奇·吉布森三世,克莉丝蒂·林恩·西蒙顿,阿林·李·纬克尔受保护的技术使用者:康宁公司技术研发日:技术公布日:2024/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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