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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无人机坠落保护装置的制作方法

  • 国知局
  • 2024-08-01 05:46:15

本申请涉及无人机领域,具体而言,涉及一种无人机坠落保护装置。

背景技术:

1、无人驾驶飞机简称无人机,是一种以无线电遥控或由自身程序控制为主的不载人飞机。无人机以体积小,安全性强、使用灵活方便和低空飞行分辨率高逐渐代替预警机和有人机,其无人机技术得到迅速发展。小型无人机在飞行过程中,任何一个部件或环节的失常都可能造成飞机失控并坠毁,从而导致对机体本身和机载设备的损害,进而造成巨大的财产损失。

2、目前,公开号为cn212243805u的中国专利公开了一种无人机坠落安全保护装置,包括支撑架、缓冲机构和降速机构;支撑架安装在无人机的机体底部,以作为无人机的起落架使用;缓冲机构安装在支撑架上,且支撑架通过缓冲机构与无人机活动连接;降速机构包括马达和桨叶,马达安装在支撑架上,且马达与无人机自带的控制板电性连接,桨叶安装在马达的输出轴上,以通过马达驱使桨叶转动;在无人机失控坠落时,通过马达带动桨叶产生气流,以降低无人机的下坠速度;当无人机着陆后,通过支撑架和缓冲机构减少由地面产生的冲击力,进一步地保护无人机,降低无人机的受损率。

3、而现有技术在使用时,虽然缓冲机构与支撑架能够减少由地面生产的冲击力,但是,该缓冲机构的防护效果有限,只能对无人机的底部位置进行缓冲保护,使得无人机在底部以外的位置先坠落地面时,仍然会造成无人机损伤。

4、为此,本申请提出了一种无人机坠落保护装置来解决上述技术问题。

技术实现思路

1、本申请的内容部分用于以简要的形式介绍构思,这些构思将在后面的具体实施方式部分被详细描述。本申请的内容部分并不旨在标识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的关键特征或必要特征,也不旨在用于限制所要求的保护的技术方案的范围。

2、为了解决以上背景技术部分提到的技术问题,本申请的一些实施例提供了一种无人机坠落保护装置,包括无人机主体,所述无人机主体的四周固定有机翼模块,所述机翼模块的顶部安装有机翼主体,所述机翼主体的上端面中部可拆卸固定有第一缓冲机构,所述第一缓冲机构包括第一固定筒,所述第一固定筒安装于所述机翼主体的顶端,所述第一固定筒的顶端弹性插接有延伸出来的第一缓冲柱,所述机翼模块的底部可拆卸固定有第二缓冲机构,所述第二缓冲机构包括第二固定筒,所述第二固定筒安装于所述机翼模块的底端,所述第二固定筒的下端弹性插接有第二缓冲柱,所述第二缓冲柱的下端固定有缓冲板,所述无人机主体的侧面环绕设置有第三缓冲机构,所述第三缓冲机构包括固定座,所述固定座固定于所述无人机主体的侧面中部,所述固定座固定有水平的延伸杆,所述延伸杆的端部弹性安装有活动块,所述活动块远离所述延伸杆的一端固定有半环形的弧形防护板,两个所述弧形防护板对称分布于所述无人机主体的两侧,形成环形保护结构。

3、作为进一步优选方案,所述第一固定筒的下端固定有第一螺柱,所述第一螺柱螺纹插入所述机翼主体的上端面中部。

4、作为进一步优选方案,所述第一缓冲柱的顶端伸出所述第一固定筒的顶部外,并固定有第一缓冲垫,且所述第一缓冲柱的下端插入所述第一固定筒的顶部,所述第一固定筒内固定有将所述第一缓冲柱向外弹性抵出的第一弹簧。

5、作为进一步优选方案,所述第二固定筒的顶端固定有第二螺柱,所述第二螺柱螺纹插入所述机翼模块的底端。

6、作为进一步优选方案,所述第二缓冲柱上套设有第二弹簧,所述第二弹簧的一端固定于所述第二固定筒的下端,且所述第二弹簧的另一端固定于所述缓冲板上。

7、作为进一步优选方案,所述缓冲板的下端面中部安装有第二缓冲垫。

8、作为进一步优选方案,所述固定座为适配所述无人机主体侧面的弧形板体结构,所述固定座的两端开设有通孔,并配合螺栓进行固定。

9、作为进一步优选方案,所述活动块的中部开设有供所述延伸杆插入的安装槽,且所述安装槽内固定有第三弹簧,所述第三弹簧连接所述安装槽内底壁与所述延伸杆的端部。

10、本申请的有益效果在于:提供了一种无人机坠落保护装置,得益于第一缓冲机构、第二缓冲机构以及第三缓冲机构的设置,可分别对无人机主体的顶部、底部以及侧面进行缓冲防护,使得无人机在坠落时,能够在从多个方向对无人机进行缓冲,大大提高了对无人机的防护效果。

技术特征:

1.一种无人机坠落保护装置,包括无人机主体(1),所述无人机主体(1)的四周固定有机翼模块(2),所述机翼模块(2)的顶部安装有机翼主体(3),其特征在于:所述机翼主体(3)的上端面中部可拆卸固定有第一缓冲机构(4),所述第一缓冲机构(4)包括第一固定筒(401),所述第一固定筒(401)安装于所述机翼主体(3)的顶端,所述第一固定筒(401)的顶端弹性插接有延伸出来的第一缓冲柱(402),所述机翼模块(2)的底部可拆卸固定有第二缓冲机构(5);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无人机坠落保护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固定筒(401)的下端固定有第一螺柱(403),所述第一螺柱(403)螺纹插入所述机翼主体(3)的上端面中部。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无人机坠落保护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缓冲柱(402)的顶端伸出所述第一固定筒(401)的顶部外,并固定有第一缓冲垫(405),且所述第一缓冲柱(402)的下端插入所述第一固定筒(401)的顶部,所述第一固定筒(401)内固定有将所述第一缓冲柱(402)向外弹性抵出的第一弹簧(404)。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无人机坠落保护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固定筒(501)的顶端固定有第二螺柱(505),所述第二螺柱(505)螺纹插入所述机翼模块(2)的底端。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无人机坠落保护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缓冲柱(502)上套设有第二弹簧(504),所述第二弹簧(504)的一端固定于所述第二固定筒(501)的下端,且所述第二弹簧(504)的另一端固定于所述缓冲板(503)上。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无人机坠落保护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缓冲板(503)的下端面中部安装有第二缓冲垫(506)。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无人机坠落保护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座(601)为适配所述无人机主体(1)侧面的弧形板体结构,所述固定座(601)的两端开设有通孔,并配合螺栓进行固定。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无人机坠落保护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活动块(603)的中部开设有供所述延伸杆(602)插入的安装槽(605),且所述安装槽(605)内固定有第三弹簧(606),所述第三弹簧(606)连接所述安装槽(605)内底壁与所述延伸杆(602)的端部。

技术总结本申请公开了一种无人机坠落保护装置,其属于无人机领域。包括无人机主体,无人机主体的四周固定有机翼模块,机翼模块的顶部安装有机翼主体,机翼主体的上端面中部可拆卸固定有第一缓冲机构,第一缓冲机构包括第一固定筒,第一固定筒安装于机翼主体的顶端,第一固定筒的顶端弹性插接有延伸出来的第一缓冲柱,机翼模块的底部可拆卸固定有第二缓冲机构,第二缓冲机构包括第二固定筒,第二固定筒安装于机翼模块的底端,第二固定筒的下端弹性插接有第二缓冲柱。该无人机坠落保护装置,可对无人机主体的顶部、底部以及侧面进行缓冲防护,使得无人机在坠落时,能够在从多个方向对无人机进行缓冲,大大提高了对无人机的防护效果。技术研发人员:府伟娟,田红霞,胡奥琪,徐小刚,耿庭裕,戴江凯,毛一统,贺飞越,段钢,段浩,方余铮受保护的技术使用者:中煤浙江测绘地理信息有限公司技术研发日:20231204技术公布日:2024/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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