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行车数据触发的行车事件记录系统及方法
- 国知局
- 2024-07-31 21:37:11
本发明属于电子设备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基于行车数据触发的行车事件记录系统及方法。
背景技术:
1、随着汽车普及率的迅速增加,交通事故的案件数量也迅速增加。但是大部分的交通事故案件由于缺少决定性的事故现场证据造成案件审理缓慢、取证流程繁琐等问题。人们为了解决交通事故取证困难的问题做出了大量的尝试,也取得了一些成果。在汽车领域,行车记录仪的大量普及,极大的维护了驾驶员的权益。但是目前的行车记录仪存在以下不足:
2、(1)只能记录交通事故的图像信息而无法得到具体车辆的行驶数据;
3、(2)当汽车发生交通事故时很难通过图像判断事故原因是汽车本身的故障还是驾驶员的误操作;
4、(3)当发生交通事故后只能通过人工查询事故时记录的视频资料,因此很容易造成视频资料丢失或者取证周期长的问题。
技术实现思路
1、有鉴于此,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基于行车数据触发的行车事件记录系统及方法。该系统能通够利用车载智能终端获取车辆的行车数据,并通过视频采集终端采集车辆内外环境视频,并通过循环数组对记录的数据进行暂时存储,当车载智能终端采集到三轴加速度超过规定的阈值时,便会触发事件,随后将事件发生前后时间区间内的行车数据和车辆内外环境视频数据上传至物联网平台并进行存储。
2、为达到上述目的,本发明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3、基于行车数据触发的行车事件记录系统,该系统包括视频采集终端、车载智能终端和物联网平台;
4、所述视频采集终端和车载智能终端安装在车辆上;通过移动物联网络与物联网平台进行数据连接;
5、所述车载智能终端采集车辆行车数据,通过车载obd接口采集车辆的运行状态;
6、所述视频采集终端采集车辆内外事件视频,用于记录车辆外部环境及车辆内部驾驶员操作情况;
7、所述车载智能终端集成有三轴加速度传感器,或者通过obd接口采集汽车碰撞信号,用于判断车辆是否达到或超过触发阈值的碰撞;
8、所述车载智能终端根据所述车辆行车数据,判断是否发生某一事件;若是,则将事件触发时,前后规定时间区间内的车辆行车数据和车辆内外环境视频数据,发送至物联网平台进行存储;
9、所述判断是否发生某一事件具体为:使用三轴加速度传感器采集车辆x轴、y轴、z轴的加速度,并根据gb39732-2020《汽车事件数据记录系统》规定的触发阈值事件的锁定条件、事件起点、事件终点和车辆坐标系,判断是否发生某一事件;
10、所述前后规定时间区间具体为:gb39732-2020《汽车事件数据记录系统》规定的最小记录区间;车内外环境视频数据为30s。
11、可选的,所述车载智能终端通过控制器网络通讯总线,包括can局域网络(controllerarea network,can)总线获取整车运行数据,进一步解析为车辆行车数据。
12、可选的,所述车辆行车数据包括行驶减速度、车速和故障触发状态。
13、可选的,所述车载智能终端集成有北斗或gps等全球定位gnss系统,通过采集gnss数据以获取车辆实时位置。
14、可选的,所述发送至物联网平台进行存储具体为:使用消息队列遥测传输(message queuing telemetry transport,mqtt)协议进行传输,在物联网平台对文本文件和视频文件进行存储。
15、基于行车数据触发的行车事件记录方法,该方法包括如下步骤:
16、s101:车载智能终端采集车辆行车数据,指示车辆的状态;
17、s102:视频采集终端采集车辆内外事件视频,记录车辆外部环境及车辆内部驾驶员操作情况;
18、s103:根据所述车辆行车数据和汽车系统故障状态,判断是否发生某一事件;若是,则将事件触发时前后规定时间区间内的车辆行车数据和车辆内外环境视频数据,发送至物联网平台进行存储;
19、所述判断是否发生某一事件:使用三轴加速度传感器采集车辆x轴、y轴、z轴的加速度,并根据gb39732-2020《汽车事件数据记录系统》规定的触发阈值事件的锁定条件、事件起点、事件终点和车辆坐标系,判断是否发生某一事件;
20、所述前后规定时间区间具体为:gb39732-2020《汽车事件数据记录系统》规定的最小记录区间;车内外环境视频数据为存储的一定时间。
21、可选的,车载智能终端内集成有can收发器用于与车辆can总线进行沟通,控制器对can数据进行解析,包括故障码数量、整车减速度、车速和卫星定位信息,同时,三轴加速度传感器采集车辆的x轴、y轴、z轴的加速度,用于指示车辆的状态;采集到的行车数据采用一个先进先出(first in first out,fifo)的结构来不断缓存事故发生前的数据;
22、可选的,视频采集终端采用双线程的方式采集车内外环境视频数据,在数据传输之前使用linux系统多线程编程定义的pthread_create()函数创建视频采集的线程并使用pthread_detach()进行线程分离;同时使用opencv(跨平台计算机视觉库)中的api对摄像头进行操作以采集视频数据;opencv中通过videocapture类对视频进行读取操作以及调用摄像头,capture.open()函数打开指定的摄像头设备,然后使用capture.isopened()来确定摄像头是否打开成功;通过(rear+1)%(size+1)==front来判断fifo是否装满,最后按照front~rear指针的地址顺序存储到另一个数组中。
23、可选的,采用根据gb39732-2020《汽车事件数据记录系统》中规定的触发阈值为事件持续时间小于150ms,车辆速度变化不小于8km/h;事件记录的阈值为加速度大于等于14.82m/s2;通过三轴加速度传感器获取车辆x、y和z轴的加速度,通过程序判断x和y轴的加速度是否大于等于14.82m/s2,若是,则判定为触发事件,系统将自动将事件触发时gb39732-2020规定的前后时间区间内的车辆行车数据以及事件触发时前后一定时间内的车辆内外环境视频数据,发送至物联网平台并进行存储。
24、可选的,所述发送至物联网平台进行存储的数据发送流程为:将解析后的数据封装成json格式,并且通过mqtt协议发布至mqtt客户端;物联网平台采用订阅的方式从mqtt客户端获取上传的数据,并且存储在物联网平台中。
25、本发明的有益效果在于:该记录系统通过车载智能终端采集车辆行车数据并通过车载视频终端采集车辆内外环境视频,当未触发事件时,仅将行车数据和车辆内外事件视频上传至物联网平台,当触发事件时,该记录系统能够将事件触发时前后规定时间区间内的数据上传至物联网平台并进行存储,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行车记录仪只能记录交通事故的图像信息而无法得到具体车辆的行驶数据的问题,以及解决在事故取证时存在取证周期长,取证流程繁琐等问题。
26、本发明的其他优点、目标和特征在某种程度上将在随后的说明书中进行阐述,并且在某种程度上,基于对下文的考察研究对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将是显而易见的,或者可以从本发明的实践中得到教导。本发明的目标和其他优点可以通过下面的说明书来实现和获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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