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倾斜式车辆的座椅装置的制作方法
- 国知局
- 2024-08-05 11:36:29
本发明涉及一种用于倾斜式车辆的座椅装置。
背景技术:
1、座椅装置以不同的设计方式由现有技术已知。已知如下倾斜式车辆,在所述倾斜式车辆中并不设置长座椅支架,而是座椅装置直接固定在车辆框架上。由此,不能再沿纵向方向自动调节座椅装置。为了调节座椅装置,座椅装置必须烦琐地在车间中松脱、移动并且再次固定。这证明是时间密集的且成本密集的。
技术实现思路
1、本发明的实施例的任务是提出一种用于倾斜式车辆的座椅装置,在所述座椅装置中能实现座椅装置的纵向调节并且降低倾斜式车辆的用户错误操作的风险。
2、所述任务通过一种用于倾斜式车辆的座椅装置来解决,所述座椅装置具有:至少一个第一长座椅区域,所述第一长座椅区域包括第一座椅面和至少一个第一盆元件,在所述第一座椅面上能布置有用于引导和运行倾斜式车辆的驾驶员;至少一个第二长座椅区域,所述第二长座椅区域包括第二座椅面和至少一个第二盆元件,在所述第二座椅面上能布置有副驾驶员,如同乘者;至少一个载体单元,在所述载体单元上固定或能固定有第一长座椅区域和第二长座椅区域;以及至少一个调节设备,至少第二长座椅区域能通过所述调节设备无工具地通过反向于接合方向的运动从第一座椅位置中松脱并且转移到调节位置中,在所述第一座椅位置中第一长座椅区域与第二长座椅区域之间的距离最小并且在所述第一座椅位置中第二长座椅区域被固定以防横向于接合方向运动,在所述调节位置中第二长座椅区域被释放以用于横向于接合方向运动并且在所述调节位置中所述横向于接合方向运动的第二长座椅区域能通过沿接合方向运动而布置在相对于第一座椅位置错开的至少一个第二座椅位置中,在所述第二座椅位置中第一长座椅区域与第二长座椅区域之间的距离相对于第一座椅位置增大并且在所述第二座椅位置中第二长座椅区域被固定以防横向于接合方向运动。
3、由于座椅装置包括第一长座椅区域和第二长座椅区域,其中,第二长座椅区域能相对于第一长座椅区域运动并且能布置在第一座椅位置以及第二座椅位置中,因此,座椅装置在其横向于接合方向的延伸尺寸方面是可变的。
4、接合方向可横向于或倾斜于倾斜式车辆的纵轴线延伸。相应地,第一长座椅区域与第二长座椅区域之间的距离可理解为横向于接合方向。座椅装置由此可平行于或倾斜于倾斜式车辆的纵轴线伸长或再次缩短。
5、由于第二长座椅区域能无工具地通过反向于接合方向的运动从第一座椅位置中松脱并且在调节位置中转移到至少一个第二座椅位置中,因此,座椅装置能由用户无工具地进行调节。
6、接合方向可平行于或倾斜于倾斜式车辆的竖轴线延伸并且沿背离第一座椅面或第二座椅面的方向延伸。由此,第二长座椅区域可靠地布置在第一座椅位置中或第二座椅位置中并且仅能通过沿朝向第二座椅面的方向、即反向于接合方向的主动运动而从第一座椅位置或第二座椅位置中松脱。
7、倾斜式车辆被理解为自行车、摩托车或类似摩托车的机动车,如小型摩托车、尤其是两轮、三轮或四轮的小型摩托车、踏板车、能倾斜的三轮车、四轮车或类似物。
8、在座椅装置的一个改进方案中证明为有利的是,第一长座椅区域以第一盆元件在背离第一座椅面的一侧上至少局部地以线状或面状接触的方式贴靠在载体单元上,和/或第二长座椅区域在第一座椅位置中和在第二座椅位置中以第二盆元件在背离第二座椅面的一侧上至少局部地以线状或面状接触的方式贴靠在载体单元上并且在调节位置中以第二盆元件与载体单元无接触地间隔开。
9、当第一长座椅区域或第二长座椅区域分别以其盆元件以线状或面状接触的方式贴靠在载体单元上时,第一长座椅区域或第二长座椅区域的力能以简单的方式被传递到载体单元上。当第二长座椅区域在调节位置中与载体单元无接触地间隔开时,第二长座椅区域能以简单的方式从第一座椅位置被转移到第二座椅位置中,并且反之亦然。
10、为了便利于将第二长座椅区域布置在第一位置中和所述至少一个第二座椅位置中,证明为有利的是,调节设备包括引导单元,通过所述引导单元,第二长座椅区域的横向于接合方向的运动被引导或能被引导,其中,引导单元包括在第二盆元件中的横向于接合方向延伸的贯通的至少一个留空部和沿接合方向延伸且固定在载体单元上的螺栓形或销形的至少一个引导器件,所述引导器件具有与留空部对应的、尤其是互补的横截面。
11、由于调节设备包括引导单元,所以第二长座椅区域的从第一座椅位置到所述至少一个第二座椅位置中的转移能被引导。留空部在这种情况下横向于接合方向延伸。此外,留空部可平行于或倾斜于倾斜式车辆的纵向方向延伸。
12、当引导单元包括至少两个留空部和至少两个引导器件时,尤其是当引导单元包括至少四个留空部和与其对应的四个引导器件时,能进一步改善通过引导单元的引导。在这种情况下,倾斜的风险降低并且第二长座椅区域在相应的长座椅位置上的精确布置得以改善。
13、此外,通过设置引导单元能改善第二长座椅区域在相应的座椅位置上的精确布置,使得在第二长座椅区域转移到第一座椅位置中或第二座椅位置中之后仅须沿转移方向进行转移。
14、在最后提到的实施方式的一个改进方案中证明为有利的是,所述至少一个留空部在第二长座椅区域的第一座椅位置中以第一端部构成用于引导器件的止挡部和/或在第二长座椅区域的第二座椅位置中以第二端部构成用于引导器件的止挡部。
15、由于引导单元的所述至少一个留空部在第二长座椅区域的第一座椅位置中以第一端部构成用于引导器件的止挡部和/或在第二长座椅区域的第二座椅位置中以第二端部构成用于引导器件的止挡部,所以倾斜式车辆的用户能以简单的方式将第二长座椅区域从一个座椅位置转移到另一个座椅位置中并且能通过沿接合方向的运动以简单的方式布置相应的座椅位置。通过构成所述至少一个止挡部,倾斜式车辆的用户不依赖于“试错”,而是以简单的方式找到相应的预先限定的座椅位置。
16、为了阻止第二长座椅区域在不同的座椅位置中横向于接合方向运动,证明为有利的是,调节设备包括在载体单元上或在第二盆元件上的至少一个突出部,和/或调节设备包括在第二盆元件上或在载体单元上的至少两个与所述突出部对应地、尤其是互补地构造的空隙部,在所述空隙部中,一个空隙部布置在第一座椅位置的高度上并且一个空隙部布置在第二座椅位置的高度上,并且所述突出部在相应的座椅位置中接合到所述空隙部中并将第二长座椅区域固定以防横向于接合方向运动。
17、证明为有利的是,突出部和留空部在调节位置中脱离接合。
18、在最后提到的实施方式的一个改进方案中证明为有利的是,调节设备包括至少两个突出部并且调节设备包括至少四个留空部。在这种情况下,每个突出部可配设有两个留空部,其中,第一留空部配属于第一座椅位置并且第二留空部配属于第二座椅位置。此外,一个突出部也可配设有多于两个的留空部,并且在这种情况下能实现将长座椅区域布置在另外的座椅位置中。
19、在这种情况下,所述另外的座椅位置可布置在第一座椅位置与第二座椅位置之间。
20、为了固定载体单元的第二长座椅区域,在座椅装置的一个改进方案中规定,调节设备包括至少一个固定器件,第二长座椅区域能通过所述固定器件至少在其沿接合方向或反向于接合方向的运动方面受到限制地固定在载体单元上,和/或调节设备包括至少一个张紧器件,第二长座椅区域通过所述张紧器件沿接合方向被预紧到载体单元上。
21、固定器件可在技术上任意构造,只要其以限制第二长座椅区域沿接合方向或反向于接合方向的运动的方式将第二长座椅区域固定在载体单元上。固定器件和张紧器件可构成弹簧组,通过所述弹簧组,第二长座椅区域沿朝向载体单元的方向被预紧。在这种情况下,在第二长座椅区域从相应的座椅位置转移到调节位置中时首先要克服张紧器件的张紧力。通过张紧器件,在这种情况下,在到达下一个座椅位置时,第二长座椅区域通过张紧器件自动地沿接合方向运动到相应的座椅位置中。由此能确保,第二长座椅区域在没有人工干预的情况下始终布置在座椅位置中。
22、在与突出部和留空部的配合作用中,由此一方面能确保固定以防横向于接合方向运动以及能确保固定以防反向于接合方向运动。
23、固定器件原则上可任意构造,只要其满足以至少限制第二长座椅区域沿接合方向或反向于接合方向的运动的方式将第二长座椅区域固定在载体单元上的功能。
24、在座椅装置的一个实施方式中规定,固定器件以颈部区段穿过留空部和在载体单元中的开口,其中,固定器件包括头部区段,所述头部区段的横截面大于留空部的横截面,并且所述头部区段在第一座椅位置和第二座椅位置中贴靠在第二盆元件上,并且在固定器件上在背离头部区段的一侧上在颈部区段上能固定有至少一个止挡元件,所述止挡元件相对于颈部区段具有扩大的横截面。
25、在这种情况下,固定器件例如可构造为螺钉状或螺栓状的。能固定在颈部区段上的止挡元件可包括单独的或能分离的构件。
26、此外,例如当固定器件在背离头部区段的一侧上包括外螺纹区段时,止挡元件可由第二长座椅区域的第二盆元件构成,固定器件能以所述外螺纹区段被拧入到第二盆元件中。此外,止挡元件可通过在第二盘元件与固定器件之间形成的卡口闭锁来实现。
27、在最后提到的实施方式的一个改进方案中证明为有利的是,张紧器件支撑在止挡元件与载体单元的背离第二盆元件的侧面之间,尤其是张紧器件以在周侧上包围固定器件的颈部区段的方式布置在固定器件上。
28、在这种情况下,固定器件不是直接地固定在第二盆元件上,而是间接地通过支撑抵靠在止挡元件和第二盆元件上的张紧器件而固定在第二盆元件上,所述止挡元件固定在固定器件上。
29、当张紧器件在周侧上包围固定器件的颈部区段时,张紧器件被防丢失地固定。
30、此外可设想座椅装置的如下实施方式,在所述实施方式中,载体单元、所述至少一个固定器件和/或所述至少一个引导器件包括能彼此分离的构件或者构成一个共同的、一件式的构件。
31、如果载体单元、所述至少一个固定器件和/或所述至少一个引导器件构成能彼此分离的构件,则能以简单的方式对常规的座椅装置进行改装。
32、如果载体单元、所述至少一个固定器件和/或所述至少一个引导器件构成一个共同的、一件式的构件,则座椅装置能减少构件地构造。此外,座椅装置的一个实施方式可规定,载体单元包括单独的构件,并且固定器件和引导器件构成一个共同的、一件式的构件。
33、此外可设想座椅装置的如下实施方式,在所述实施方式中,载体单元包括一个一件式的、共同的构件,第一长座椅区域和第二长座椅区域固定或能固定在所述构件上,或者载体单元包括第一载体元件和第二载体元件,第一长座椅区域固定或能固定在所述第一载体元件上,第二长座椅区域固定或能固定在所述第二载体元件上,其中,第一载体元件和第二载体元件以能松脱或不能松脱的方式彼此固定或能固定。
34、如果载体单元构成一个一件式的、共同的构件,则座椅装置能减少构件地构造。如果载体单元包括第一载体元件和第二载体元件,则第二长座椅区域能以简单的方式来更换,或者仅包括带有第一载体元件的载体单元的座椅装置能被扩展有第二载体元件并且由此被扩展有第二长座椅区域。
35、为了缓冲第二长座椅区域与载体单元之间的相对运动,证明为有利的是,座椅装置包括至少一个能压缩的缓冲元件,所述缓冲元件布置在载体单元上、尤其是布置在载体单元的第二载体元件上,并且所述缓冲元件在第一座椅位置和第二座椅位置中贴靠在第二长座椅区域的第二盆元件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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