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用前照灯的制作方法
- 国知局
- 2024-06-21 10:13:29
本发明涉及车辆用前照灯。
背景技术:
1、已知有能够将出射的光在近光与远光之间切换的车辆用前照灯,在下述专利文献1中公开了这种车辆用前照灯。
2、下述专利文献1中公开的车辆用前照灯具备:第一发光光学系统、配置于比第一发光光学系统靠下方的第二发光光学系统、配置于比第一发光光学系统以及第二发光光学系统靠前方的投影透镜、及配置于第一发光光学系统以及第二发光光学系统与投影透镜之间的板状的光束整形器。第一发光光学系统以及第二发光光学系统分别由光源以及将来自该光源的光朝向投影透镜导光的透镜构成。从第一发光光学系统出射的第一光以及从第二发光光学系统出射的第二光透过投影透镜。光束整形器的上表面将第一光的一部分朝向投影透镜反射,从而利用第一光形成具有明暗截止线的近光的配光图案。另外,通过第一光与第二光的重合形成远光的配光图案。因此,通过切换第二光源的光的出射与非出射,能够将出射的光在近光与远光之间切换。
3、现有技术文献
4、专利文献
5、专利文献1:欧洲专利申请公开第2982902号说明书
技术实现思路
1、本发明的第一方式的车辆用前照灯其特征在于,具备:第一发光光学系统,其从第一部位朝向前方出射形成近光的配光图案的第一光;第二发光光学系统,其从位于比所述第一部位靠下方的第二部位朝向前方出射第二光,利用该第二光与所述第一光形成远光的配光图案;投影透镜,其配置于比所述第一部位以及所述第二部位靠前方,所述第一光以及所述第二光透过该投影透镜;以及板状的光束整形器,其配置于所述第一部位以及所述第二部位与所述投影透镜之间,所述光束整形器由板状的主部件以及与所述主部件重合的板状的加强部件构成,所述主部件具有基座部,该基座部包括包含该主部件的前端且不与所述加强部件重叠的部位、和与所述加强部件重叠且供该加强部件固定的部位,所述基座部的上表面将所述第一光的一部分朝向所述投影透镜反射,以形成所述近光的配光图案的明暗截止线。
2、在第一方式的该车辆用前照灯中,光束整形器的主部件具有基座部,该基座部包括包含该主部件的前端且不与加强部件重叠的部位和与加强部件重叠且供该加强部件固定的部位。因此,根据第一方式的该车辆用前照灯,与光束整形器仅由主部件构成的情况相比,即使减薄主部件的厚度,也能够抑制主部件的基座部容易变形的情况,基座部的前端能够保持规定的形状。而且,在第一方式的该车辆用前照灯中,基座部的上表面将第一光的一部分朝向投影透镜反射以形成近光的配光图案的明暗截止线。因此,根据第一方式的该车辆用前照灯,与上述的情况相比,能够抑制在远光的配光图案形成沿左右方向延伸的线状的暗区域,并且使近光的配光图案的明暗截止线为规定的形状。因而,根据第一方式的该车辆用前照灯,与上述的情况相比,能够适当地形成近光的配光图案以及远光的配光图案。
3、上述的第一方式的车辆用前照灯也可以是,还具备保持所述光束整形器的保持件,所述主部件还具有固定部,该固定部在左右方向上夹着所述基座部且分别连接于所述基座部的左端以及右端,所述加强部件具有:左右一对安装部,分别仅与一对所述固定部重叠且固定于该固定部;以及连接部,其从一方的所述安装部延伸至另一方的所述安装部,且至少一部分与所述基座部重叠,所述连接部固定于该基座部,所述固定部以及所述安装部固定于所述保持件。
4、通过采用这种构成,能够抑制第一光被保持件遮挡。另外,在第一方式的该车辆用前照灯中,光束整形器中的左右两侧保持于保持件。因此,根据第一方式的该车辆用前照灯,与光束整形器中的左右的一侧保持于保持件的情况相比,即使减薄主部件,该主部件中的基座部的前端也能够保持规定的形状。
5、另外,在第一方式的车辆用前照灯中,也可以是,所述加强部件位于比所述主部件靠下侧。
6、通过采用这种构成,能够抑制因第一光在加强部件的侧面反射而在近光的配光图案形成不希望的明亮区域或暗区域。
7、或者,在第一方式的车辆用前照灯中,也可以是,所述加强部件位于比所述主部件靠上侧。
8、在第一方式的车辆用前照灯中,也可以是,所述加强部件的杨氏模比量所述主部件的杨氏模量高。
9、通过采用这种构成,与加强部件的杨氏模量为主部件的杨氏模量以下的情况相比,即使不加厚主部件,也容易使基座部难以变形。
10、另外,在第一方式的车辆用前照灯中,也可以是,所述加强部件比所述主部件厚。
11、通过采用这种构成,即使加强部件的杨氏模量与主部件的杨氏模量相同,也容易使基座部难以变形。
12、另外,在第一方式的车辆用前照灯中,也可以是,所述第一发光光学系统与所述第二发光光学系统共用导光体,该导光体在前方侧的面具有作为所述第一部位的第一出射区域与作为所述第二部位的第二出射区域,所述主部件以及所述加强部件的至少一方具有从后端朝向后方延伸的位置限制部,所述导光体在所述前方侧的面具有供所述位置限制部插入的凹状的凹陷部。
13、在第一方式的该车辆用前照灯中,位置限制部插入于凹陷部,因此可以使光束整形器与导光体的相对位置难以偏移。因而,根据该车辆用前照灯,与光束整形器不具有位置限制部的情况相比,能够适当地形成近光的配光图案以及远光的配光图案。
14、另外,在第一方式的车辆用前照灯中,也可以是,所述基座部具有:沿水平方向延伸的第一基座部;倾斜部,其从所述第一基座部中的左右方向的一侧的缘向与所述第一基座部侧相反的一侧朝向斜下方延伸;以及第二基座部,其从所述倾斜部中的与所述第一基座部侧相反的一侧的缘向与所述倾斜部相反的一侧沿水平方向延伸。
15、在第一方式的该车辆用前照灯中,可以使近光的配光图案中的明暗截止线具有从拐点向左右方向的一侧沿水平方向延伸的第一线、从拐点向左右方向的另一侧朝向斜上方延伸的倾斜线、及从倾斜线的与拐点侧相反的端部沿水平方向延伸的第二线。
16、本发明的第二方式的车辆用前照灯的特征在于,具备:第一光源,其朝向前方出射形成近光的配光图案的第一光;第二光源,其配置于比所述第一光源靠下方,向前方出射第二光,利用该第二光与所述第一光形成远光的配光图案;投影透镜,其配置于比所述第一光源以及所述第二光源靠前方;导光体,其配置于所述第一光源以及所述第二光源与所述投影透镜之间,被所述第一光以及所述第二光入射,从第一部位朝向所述投影透镜出射所述第一光,从位于比所述第一部位靠下方的第二部位朝向所述投影透镜出射所述第二光;光束整形器,其配置于所述第一部位以及所述第二部位与所述投影透镜之间,具有板状的主体部以及位置限制部;以及保持所述光束整形器及所述导光体的保持件,所述主体部的上表面将所述第一光的一部分朝向所述投影透镜反射,以形成所述近光的配光图案的明暗截止线,所述位置限制部从所述主体部朝向后方延伸,所述导光体在前方侧的面具有供所述位置限制部插入的凹状的凹陷部。
17、在第二方式的该车辆用前照灯中,如上述那样,光束整形器的位置限制部插入于导光体的凹陷部。因此,根据该车辆用前照灯,与光束整形器不具有位置限制部的情况相比,可以使光束整形器与导光体的相对位置难以偏移。因而,根据该车辆用前照灯,与上述的情况相比,能够适当地形成近光的配光图案以及远光的配光图案。
18、另外,在第二方式的车辆用前照灯中,也可以是,所述主体部具有:固定于所述保持件的左右一对固定部;以及基座部,其位于一对所述固定部之间,左右的两端连接于所述固定部,所述位置限制部是从一方的所述固定部的后端通过所述基座部的后方延伸至另一方的所述固定部的后端的板状部件。
19、在第二方式的该车辆用前照灯中,在基座部与位置限制部之间形成间隙。因此,根据这种构成,与在基座部与位置限制部之间不形成间隙的情况相比,可以提高基座部具有弯曲部的情况下的基于冲压加工的光束整形器的成形性。
20、或者,在第二方式的车辆用前照灯中,也可以是,所述主体部具有:固定于所述保持件的左右一对固定部;以及基座部,其位于一对所述固定部之间,左右的两端连接于所述固定部,所述位置限制部是从如下区间朝向后方延伸的板状部件,该区间是从所述主体部的后端的一方的所述固定部到另一方的所述固定部连续的区间,
21、通过采用这种构成,与在基座部与位置限制部之间形成间隙的情况相比,可以提高光束整形器的刚性。
22、第二方式的车辆用前照灯中的主体部具有上述的一对固定部以及基座部的情况下,也可以是,所述光束整形器具有向上方或者下方突出的突起部,所述突起部从一方的所述固定部通过所述位置限制部延伸至另一方的所述固定部。
23、通过采用这种构成,与光束整形器不具有突起部的情况相比,可以提高光束整形器的刚性。另外,在第二方式的该车辆用前照灯中,在基座部未形成突起部。因此,根据第二方式的该车辆用前照灯,与在基座部形成突起部的情况相比,能够抑制由突起部遮挡第一光、第二光,能够适当地形成近光的配光图案以及远光的配光图案。
24、在该情况下,也可以是,在一对所述固定部的每一个中,所述固定部的固定于所述保持件的部位与所述突起部在左右方向上相互重叠。
25、通过采用这种构成,相比于上述部位与突起部在左右方向上相互不重叠的情况,能够进一步提高保持于保持件的状态的光束整形器的刚性。
26、另外,在第二方式的车辆用前照灯中,也可以是,所述主体部具有:固定于所述保持件的左右一对固定部;以及基座部,其位于一对所述固定部之间,左右的两端连接于所述固定部,所述位置限制部是从所述基座部的后端的一部分朝向后方延伸的板状部件。
27、通过采用这种构成,与位置限制部是从基座部的后端的整体朝向后方延伸的板状部件的情况相比,能够减小凹陷部。例如在凹陷部形成于导光体中的出射光的出射面的情况下,能够将光向希望的方向出射的范围变窄,能量效率降低。因此,第二方式的该车辆用前照灯在凹陷部形成于导光体中的出射光的出射面的情况下较为有用。
28、在第二方式的车辆用前照灯中的主体部具有上述的一对固定部以及基座部且位置限制部为板状部件的情况下,也可以是,所述位置限制部中的后端部与一对所述固定部位于同一平面上。
29、通过采用这种构成,与位置限制部中的后端部相对于固定部倾斜的情况相比,能够容易地进行光束整形器与导光体的对位。
30、在第二方式的车辆用前照灯中的位置限制部是板状部件的情况下,也可以是,所述凹陷部是沿所述位置限制部的后端延伸的槽,所述位置限制部的后端整体插入于所述凹陷部。
31、通过采用这种构成,与仅将位置限制部的后端的一部分插入于凹陷部的情况相比,能够减小光束整形器与导光体的相对位置的最大的变化量。
32、在第二方式的车辆用前照灯中的位置限制部是板状部件的情况下,也可以是,所述凹陷部是沿所述位置限制部的后端延伸的槽,所述凹陷部具有沿该凹陷部的深度方向延伸且相互对置的一对面,一对所述面以朝向所述凹陷部的底相互接近的方式倾斜。
33、通过采用这种构成,与凹陷部不具有上述的一对面的情况相比,能够抑制光束整形器与导光体的相对位置的最大的变化量变大,并且易于将位置限制插入部凹陷部。
34、另外,在第二方式的车辆用前照灯中,也可以是,所述主体部具有:固定于所述保持件的左右一对固定部;以及基座部,其位于一对所述固定部之间,左右的两端连接于所述固定部,所述位置限制部是从所述基座部朝向后方延伸的销。
35、另外,在第二方式的车辆用前照灯中,也可以是,所述基座部具有:沿水平方向延伸的第一基座部;倾斜部,其从所述第一基座部中的左右方向的一侧的缘向与所述第一基座部侧相反的一侧朝向斜下方延伸;以及第二基座部,其从所述倾斜部中的与所述第一基座部侧相反的一侧的缘向与所述倾斜部相反的一侧沿水平方向延伸。
36、在第二方式的该车辆用前照灯中,可以使近光的配光图案中的明暗截止线具有从拐点向左右方向的一侧沿水平方向延伸的第一线、从拐点向左右方向的另一侧朝向斜上方延伸的倾斜线、及从倾斜线的与拐点侧相反的端部沿水平方向延伸的第二线。
37、另外,在第二方式的车辆用前照灯中,也可以是,所述主体部由相互重合的板状的主部件以及加强部件构成,所述主部件具有基座部,该基座部包括包含该主部件的前端且不与所述加强部件重叠的部位、和与所述加强部件重叠且供该加强部件固定的部位,所述基座部的上表面将所述第一光的一部分朝向所述投影透镜反射,以形成所述近光的配光图案的明暗截止线。
38、在光束整形器的前端厚的情况下,有时在远光的配光图案形成沿左右方向延伸的线状的暗区域。根据第二方式的该车辆用前照灯,与光束整形器仅由主部件构成的情况相比,即使减薄主部件的厚度,也能够抑制主部件的基座部容易变形的情况,基座部的前端能够保持规定的形状。而且,在第二方式的该车辆用前照灯中,基座部的上表面将第一光的一部分朝向投影透镜反射,以形成近光的配光图案的明暗截止线。因此,根据第二方式的该车辆用前照灯,与上述的情况相比,能够抑制在远光的配光图案形成沿左右方向延伸的线状的暗区域,并且使近光的明暗截止线成为规定的形状。
39、另外,在第二方式的车辆用前照灯中,也可以是,所述保持件保持所述光束整形器以及所述导光体。
40、通过采用这种构成,能够使光束整形器与导光体的相对位置更难以偏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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