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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极活性物质粒子的制作方法

  • 国知局
  • 2024-08-05 12:01:14

本发明的一个方式涉及一种物品、方法或者制造方法。或者,本发明的一个方式涉及一种工序(process)、机器(machine)、产品(manufacture)或者组合物(composition ofmatter)。本发明的一个方式涉及一种半导体装置、显示装置、发光装置、蓄电装置、照明装置或电子设备的制造方法。尤其是涉及一种能够用于二次电池的正极活性物质、二次电池及具有二次电池的电子设备。注意,在本说明书中,蓄电装置是指具有蓄电功能的所有元件及装置。例如,锂离子二次电池等蓄电池(也称为二次电池)、锂离子电容器及双电层电容器等都包括在蓄电装置的范畴内。注意,在本说明书中,电子设备是指具有蓄电装置的所有装置,具有蓄电装置的电光装置、具有蓄电装置的信息终端装置等都是电子设备。

背景技术:

1、近年来,对锂离子二次电池、锂离子电容器及空气电池等各种蓄电装置的研究开发日益火热。尤其是,伴随手机、智能手机、笔记本个人计算机等便携式信息终端、便携式音乐播放机、数码相机、医疗设备、混合动力汽车(hev)、电动汽车(ev)或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phev)等新一代清洁能源汽车等的半导体产业的发展,高输出、大容量的锂离子二次电池的需求量剧增,作为能够充电的能量供应源,成为现代信息化社会中不可缺少的物品。

2、因此,为了提高锂离子二次电池的循环特性及大容量化,已开始研究对正极活性物质的改良(专利文献1及专利文献2)。

3、另外,作为蓄电装置被要求的特性,有各种工作环境下的安全性及长期可靠性的提高等。

4、[先行技术文献]

5、[专利文献]

6、[专利文献1]日本专利申请公开第2012-018914号公报

7、[专利文献2]日本专利申请公开第2016-076454号公报

技术实现思路

1、发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

2、希望对锂离子二次电池及其所使用的正极活性物质在容量、循环特性、充放电特性、可靠性、安全性或成本等各方面进行改善。

3、鉴于上述问题,本发明的一个方式的目的之一是提供一种劣化少的正极活性物质粒子。另外,本发明的一个方式的目的之一是提供一种新颖的正极活性物质粒子。另外,本发明的一个方式的目的之一是提供一种劣化少的蓄电装置。另外,本发明的一个方式的目的之一是提供一种安全性高的蓄电装置。另外,本发明的一个方式的目的之一是提供一种新颖的蓄电装置。

4、注意,上述目的的记载不妨碍其他目的的存在。此外,本发明的一个方式并不需要实现所有上述目的。另外,可以从说明书、附图、权利要求书等的记载得知并抽出上述以外的目的。

5、解决技术问题的手段

6、本发明的一个方式的正极活性物质粒子包括第一晶粒、第二晶粒及位于第一晶粒与第二晶粒间的晶界,其中第一晶粒及第二晶粒包含锂、过渡金属及氧,晶界包含镁和氧。

7、在上述正极活性物质粒子中,优选具有相对于过渡金属的原子浓度的镁的原子浓度比为0.010以上且0.50以下的区域。

8、在上述正极活性物质粒子中,优选晶界还含有氟。

9、在上述正极活性物质粒子中,优选具有相对于过渡金属的原子浓度的氟的原子浓度比为0.020以上且1.00以下的区域。

10、在上述正极活性物质粒子中,过渡金属优选包含铁、钴、镍、锰、铬、钛、钒及铌中的任一个以上。

11、发明效果

12、根据本发明的一个方式可以提供一种劣化少的正极活性物质粒子。另外,可以提供一种新颖的正极活性物质粒子。另外,可以提供一种劣化少的蓄电装置。另外,可以提供一种安全性高的蓄电装置。另外,可以提供一种新颖的蓄电装置。

技术特征:

1.一种锂离子二次电池,其为包含正极活性物质粒子的锂离子二次电池,

2.一种锂离子二次电池,其为包含正极活性物质粒子的锂离子二次电池,

3.一种锂离子二次电池,其为包含正极活性物质粒子的锂离子二次电池,

4.一种锂离子二次电池,其为包含正极活性物质粒子的锂离子二次电池,

5.一种锂离子二次电池,其为包含正极活性物质粒子的锂离子二次电池,

6.一种锂离子二次电池,其为包含正极活性物质粒子的锂离子二次电池,

7.一种锂离子二次电池,其为包含正极活性物质粒子的锂离子二次电池,

8.一种锂离子二次电池,其为包含正极活性物质粒子的锂离子二次电池,

9.一种锂离子二次电池,其为包含正极活性物质粒子的锂离子二次电池,

10.一种锂离子二次电池,其为包含正极活性物质粒子的锂离子二次电池,

11.一种锂离子二次电池,其为包含正极活性物质粒子的锂离子二次电池,

12.一种锂离子二次电池,其为包含正极活性物质粒子的锂离子二次电池,

13.一种锂离子二次电池,其为包含正极活性物质粒子的锂离子二次电池,

14.一种锂离子二次电池,其为包含正极活性物质粒子的锂离子二次电池,

15.一种锂离子二次电池,其为包含正极活性物质粒子的锂离子二次电池,

16.一种锂离子二次电池,其为包含正极活性物质粒子的锂离子二次电池,

17.一种锂离子二次电池,其为包含正极活性物质粒子的锂离子二次电池,

18.一种锂离子二次电池,其为包含正极活性物质粒子的锂离子二次电池,

19.一种锂离子二次电池,其为包含正极活性物质粒子的锂离子二次电池,

20.一种锂离子二次电池,其为包含正极活性物质粒子的锂离子二次电池,

21.一种锂离子二次电池,其为包含正极活性物质粒子的锂离子二次电池,

22.一种锂离子二次电池,其为包含正极活性物质粒子的锂离子二次电池,

23.一种锂离子二次电池,其为包含正极活性物质粒子的锂离子二次电池,

24.一种锂离子二次电池,其为包含正极活性物质粒子的锂离子二次电池,

25.一种锂离子二次电池,其为包含正极活性物质粒子的锂离子二次电池,

26.一种锂离子二次电池,其为包含正极活性物质粒子的锂离子二次电池,

27.一种锂离子二次电池,其为包含正极活性物质粒子的锂离子二次电池,

28.一种锂离子二次电池,其为包含正极活性物质粒子的锂离子二次电池,

29.一种锂离子二次电池,其为包含正极活性物质粒子的锂离子二次电池,

30.一种锂离子二次电池,其为包含正极活性物质粒子的锂离子二次电池,

31.一种锂离子二次电池,其为包含正极活性物质粒子的锂离子二次电池,

32.一种锂离子二次电池,其为包含正极活性物质粒子的锂离子二次电池,

33.一种锂离子二次电池,其为包含正极活性物质粒子的锂离子二次电池,

34.一种锂离子二次电池,其为包含正极活性物质粒子的锂离子二次电池,

35.一种锂离子二次电池,其为包含正极活性物质粒子的锂离子二次电池,

36.根据权利要求1-6、8-17、19-25、27、28及30-32的任一项所述的锂离子二次电池,其中,

37.根据权利要求1-6、8-17、19-25、27、28及30-32的任一项所述的锂离子二次电池,其中,

38.根据权利要求1、8、9、11、12、19、20、27、28及32的任一项所述的锂离子二次电池,其中,

39.根据权利要求1-35的任一项所述的锂离子二次电池,其中,

40.一种锂离子二次电池,其为包含正极活性物质粒子的锂离子二次电池,

41.一种锂离子二次电池,其为包含正极活性物质粒子的锂离子二次电池,

42.一种锂离子二次电池,其为包含正极活性物质粒子的锂离子二次电池,

43.一种锂离子二次电池,其为包含正极活性物质粒子的锂离子二次电池,

44.一种锂离子二次电池,其为包含正极活性物质粒子的锂离子二次电池,

45.一种锂离子二次电池,其为包含正极活性物质粒子的锂离子二次电池,

46.一种锂离子二次电池,其为包含正极活性物质粒子的锂离子二次电池,

47.一种锂离子二次电池,其为包含正极活性物质粒子的锂离子二次电池,

48.一种锂离子二次电池,其为包含正极活性物质粒子的锂离子二次电池,

49.一种锂离子二次电池,其为包含正极活性物质粒子的锂离子二次电池,

50.根据权利要求40-49的任一项所述的锂离子二次电池,其中,

51.根据权利要求40-49的任一项所述的锂离子二次电池,其中,

52.根据权利要求40-49的任一项所述的锂离子二次电池,其中,

53.根据权利要求40-49的任一项所述的锂离子二次电池,其中,

54.根据权利要求1-4、9、12-15、20-23、28-31、40、42、44、46及48的任一项所述的锂离子二次电池,其中,

55.根据权利要求5、16及24的任一项所述的锂离子二次电池,其中,

56.根据权利要求28-31及48的任一项所述的锂离子二次电池,其中,

57.根据权利要求2、7、8、10、11、13、18、19、21、26、27、29、33、40-47及49任一项所述的锂离子二次电池,其中,

58.根据权利要求2、7、8、10、11、13、18、19、21、26、27、29、33、40-47及49任一项所述的锂离子二次电池,其中,

59.根据权利要求1-35及40-49任一项所述的锂离子二次电池,其中,

60.根据权利要求59所述的锂离子二次电池,其中,

61.根据权利要求60所述的锂离子二次电池,其中,

62.根据权利要求1-35及40-49的任一项所述的锂离子二次电池,其中,

63.根据权利要求1-8、12-27、40、41及44-47的任一项所述的锂离子二次电池,其中,

64.根据权利要求1-8、12-27、40、41及44-47的任一项所述的锂离子二次电池,其中,

65.根据权利要求1-8、12-27、40、41及44-47的任一项所述的锂离子二次电池,其中,

66.根据权利要求1-8、12-27、40、41及44-47的任一项所述的锂离子二次电池,其中,

67.根据权利要求1-35及40-49的任一项所述的锂离子二次电池,其中,

68.根据权利要求1-35及40-49的任一项所述的锂离子二次电池,其中,

69.根据权利要求68所述的锂离子二次电池,其中,

技术总结提供一种劣化少的正极活性物质粒子。或者,提供一种劣化少的蓄电装置。或者,提供一种安全性高的蓄电装置。一种正极活性物质粒子包括第一晶粒、第二晶粒及位于第一晶粒与第二晶粒间的晶界,其中第一晶粒及第二晶粒包含锂、过渡金属及氧,晶界包含镁和氧,并且该正极活性物质具有晶界中的镁的原子浓度与第一晶粒及第二晶粒中的过渡金属的原子浓度比为0.010以上且0.50以下的区域。技术研发人员:高桥正弘,落合辉明,门马洋平,鹤田彩惠受保护的技术使用者:株式会社半导体能源研究所技术研发日:技术公布日:2024/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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