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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放电控制方法、装置、系统及车辆与流程

  • 国知局
  • 2024-08-02 16:23:56

本技术涉及机械电子,尤其涉及到一种放电控制方法、装置、系统及车辆。

背景技术:

1、随着新能源领域的技术发展,新能源汽车的应用越来越普及,例如,电动车/电动汽车(electric vehicle)。新能源汽车可以工作在车对外接的信息交换模式,该模式包括但不限于车到负载模式、车到车模式和车到电网模式等等。车到负载模式为户外即时用电提供电能;车到车模式为其他电动车辆提供应急用电;车到电网模式为在用电高峰时,电车缓解用电高峰时的压力,稳定电网等模式。

2、新能源汽车充电过程中通过充电枪插入新能源汽车的充电口进行充电连接,由于新能源汽车对续航里程要求越来越高,动力电池的容量也越来越大,在新能源汽车的充电过程中一般需要设置电子锁,该电子锁可以实现充电枪与车辆状态之间的信息关联、防盗、防意外断开等,从而避免由于误拔充电枪而造成器件损坏或者人员伤亡的情况出现。

3、实际使用时,新能源汽车放电过程中放电功率也很高,但是目前还少有新能源汽车放电过程中的保护方案。

技术实现思路

1、本技术提供了一种放电控制方法、装置、系统及车辆,用于提升车辆放电过程的安全系数,保护器件和人员的安全。

2、第一方面,本技术实施例提供了一种放电控制方法,该方法应用于前述提供的车辆内,并由车辆内的控制器执行。具体地,该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3、当车辆与放电枪连接、且放电枪的连接确认信号有效时,获取车辆的第一运行数据;根据第一运行数据确定车辆的放电检测结果,当放电检测结果表征车辆允许放电时,向车辆的电池管理系统发送第一信号,第一信号用于指示允许放电;或者在车辆的动力电池通过放电枪放电过程中,获取车辆的第二运行数据,确定车辆的停止放电检测结果,当停止放电检测结果表征车辆禁止放电时,向车辆的电池管理系统发送第二信号,第二信号用于指示禁止放电。

4、采用上述方法,当车辆与放电枪连接时,构成车辆与放电枪之间的放电路径,当检测到连接确认信号有效时,确定放电枪连接的设备为用电负载,可以根据第一运行数据确定当前车辆情况是否满足放电条件,并在车辆满足放电条件时,可以向车辆内的电池管理系统发送第一信号,即bms控制动力电池进行放电操作以及控制电子锁上锁之前,完成了车辆的放电检测,从而实现车辆的放电保护。

5、在一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第一运行数据包括以下一个或多个:动力电池的剩余电量、车辆的运行模式或车辆的放电状态。

6、在一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根据第一运行数据确定车辆的放电检测结果,包括:当动力电池的剩余电量大于最低放电阈值;或者当车辆的运行模式处于目标模式,目标模式为故障模式、检测模式、维修模式和拖车模式之外的其它模式;或者当车辆中未出现停止放电的故障,确定放电检测结果表征车辆允许放电。

7、采用上述方法,当车辆处于非移动或检修模式、且车辆中并无放电故障时,若车辆的动力电池的剩余容量充足时,可以控制车辆将多余的电能输出给外接设备。当车辆内动力电池的剩余容量不足时,禁止车辆将电能输出给外接设备,从而保证车辆的正常运行。

8、在一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第二运行数据包括以下一个或多个:动力电池的剩余电量、车辆的放电状态、连接确认信号、动力电池的放电状态和动力电池的放电时长。

9、在一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根据第二运行数据确定车辆的停止放电检测结果,包括:当动力电池的剩余电量小于最低放电阈值;或者当车辆中出现停止放电的故障时;或者当连接确认信号失效时;或者当接收到电池管理系统发送的第三信号时,第三信号用于指示禁止放电;或者当动力电池的放电时长超出预设放电时长时,确定停止放电检测结果表征车辆禁止放电。

10、采用上述方法,在车辆内的动力电池通过放电枪放电过程中,若车辆的动力电池的剩余容量不足,连接失效或者车内器件发生故障时,可以避免故障范围增大或者影响车辆的正常运行,可以控制动力电池禁止放电,以及通过电子锁解锁断开车辆与放电枪的连接。

11、在一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确定车载终端接收到终端设备发送的放电指令、车辆与放电枪连接、且放电枪的连接确认信号有效时,获取车辆的第三运行数据;根据第三运行数据,确定放电检测结果,当放电检测结果表征车辆允许放电时,向电池管理系统发送第一信号。

12、采用上述方法,当用户距离车辆较远时,用户可以通过终端设备对车辆进行放电控制,从而提升用户的使用体验。

13、在一种可能的实现方式,该方法还包括:在确定车载终端接收到终端设备发送的禁止放电指令时,向电池管理系统发送第二信号。

14、采用上述方法,当用户距离车辆较远时,用户可以通过终端设备控制车辆结束放电,从而提升用户的使用体验。

15、在一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该方法还包括:在接收到驱动器发送的表征电子锁解锁失败的第一故障信号时,直接驱动电子锁进行紧急解锁。其中,驱动器用于驱动电子锁上锁或解锁。

16、采用上述方法,正常情况下由驱动器驱动电子锁上锁或解锁,若驱动器无法驱动电子锁正常解锁时,可以由车辆内的控制器件进行紧急解锁处理。

17、在一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第一信号用于指示允许放电,包括:第一信号用于指示允许放电,以及允许电子锁上锁。第二信号用于指示禁止放电,包括:第二信号用于指示禁止放电,以及允许电子锁解锁。

18、第二方面,本技术实施例提供了一种放电控制方法,该放电控制方法包括以下步骤:当车辆与放电枪连接、且放电枪的连接确认信号有效时,当接收到车辆的控制器发送的第一信号时,控制驱动器驱动电子锁上锁,并控制车辆的动力电池将电能输出给放电枪,第一信号用于指示允许放电;或者在动力电池通过放电枪放电过程中,当接收到控制器发送的第二信号时,控制动力电池停止放电,并控制驱动器驱动电子锁解锁,第二信号用于指示禁止放电。

19、采用上述方法,当车辆与放电枪连接时,构成车辆与放电枪之间的放电路径。当检测到连接确认信号有效,且接收到控制器发送的第一信号时,可以确定当前车辆满足放电条件,可以控制电子锁上锁之后进行放电操作。同理,在动力电池通过放电枪放电过程中,若接收到控制器发送的第二信号时,可以确定当前车辆不满足放电条件,可以控制动力电池停止放电并解锁。由上述描述可知,在动力电池放电过程中,电子锁均处于上锁状态,可以有效避免放电过程中放电枪与车辆意外断开造成人员伤亡和器件损坏的情况出现,提升车辆放电过程中的安全系数。

20、在一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该方法还包括:当控制驱动器驱动电子锁上锁后,检测电子锁的状态,在确定电子锁上锁失败时,控制动力电池停止放电,并向控制器发送表征电子锁上锁失败的第一故障信号。

21、采用上述方法,当电子锁上锁失败时,电子锁无法起到安全保护,可以车辆停止放电操作。

22、在一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该方法还包括:接收驱动器发送的连接确认信号。

23、采用上述方法,放电枪与车辆连接时,驱动器会接收到放电枪发送的连接确认信号,驱动器可以根据连接确认信号确定连接的设备,因此,可以通过驱动器确定当前连接设备是否为负载。

24、在一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该方法还包括:在动力电池通过放电枪放电过程中,检测电子锁的状态;在确定电子锁解锁时,控制动力电池的放电电流小于预设电流,预设电流小于或等于放电枪连接的负载的额定电流。

25、采用上述方法,当动力电池放电过程中,若用户操作电子锁进行解锁处理,为了保证车辆放电过程中的安全,可以降低动力电池的放电电流。

26、在一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该方法还包括:在动力电池通过放电枪放电过程中,当接收到驱动器发送的表征驱动器故障的第二故障信号时,控制动力电池停止放电,并控制驱动器驱动电子锁解锁。

27、采用上述方法,当驱动器发生其它故障时,为了避免该故障影响车辆与放电枪的正常运行,可以控制车辆结束放电操作,并通过电子锁解锁断开车辆与放电枪之间的连接。

28、在一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该方法还包括:在动力电池通过放电枪放电过程中,检测动力电池的故障状态,在确定动力电池发生禁止放电的故障时,控制动力电池停止放电,并控制驱动器驱动电子锁解锁。

29、采用上述方法,当动力电池发生故障时,为了避免动力电池的故障范围增大,可以控制车辆结束放电操作,并通过电子锁解锁断开车辆与放电枪之间的连接。

30、在一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该方法还包括:在控制驱动器驱动电子锁解锁后,控制驱动器检测电子锁的状态;在接收到驱动器发送的表征电子锁解锁失败的第三故障信号时,直接驱动电子锁进行紧急解锁。

31、采用上述方法,正常情况下由驱动器驱动电子锁上锁或解锁,若驱动器无法驱动电子锁正常解锁时,可以由车辆内的控制器件进行紧急解锁处理。

32、在一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该方法还包括:在确定车载终端接收到终端设备发送的紧急解锁指令时,直接驱动电子锁进行紧急解锁。

33、采用上述方法,正常情况下由驱动器驱动电子锁上锁或解锁,若驱动器无法驱动电子锁正常解锁时,用户可以通过操作终端设备进行紧急解锁。

34、第三方面,本技术实施例提供了一种放电控制方法,该放电控制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35、当车辆与放电枪连接、且放电枪的连接确认信号有效时,获取车辆的第一运行数据;根据第一运行数据确定车辆的放电检测结果,当放电检测结果表征车辆允许放电时,控制驱动器驱动电子锁上锁,以及控制车辆中的动力电池将电能输出给放电枪,驱动器用于驱动电子锁上锁或解锁;或者在动力电池通过放电枪放电过程中,获取车辆的第二运行数据;根据第二运行数据确定车辆的停止放电检测结果,当停止放电检测结果表征车辆禁止放电时,控制动力电池停止放电,以及控制驱动器驱动电子锁解锁。

36、采用上述方法,当车辆与放电枪连接时,构成车辆与放电枪连接的设备之间的放电路径。当检测到放电枪的连接确认信号有效时,确定放电枪连接设备为负载,此时车辆连接情况满足放电条件。可以监控车辆的当前运行情况,并判断当前车辆是否满足放电要求,并在车辆满足放电要求时,控制电子锁上锁,并控制动力电池放电,进入车辆放电流程。同理,在放电过程中,控制器可以监控车辆当前的运行情况,并判断当前车辆是否满足停止放电流程,并在确定车辆禁止放电时,控制动力电池停止放电以及控制电子锁解锁,结束车辆放电。采用上述方案,在车辆放电之前以及放电过程中控制电子锁上锁,可以有效的避免放电过程中放电枪与放电口意外断开连接,造成人员伤亡和器件损坏的情况出现,提升了车辆放电过程的安全系数。

37、在一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该方法还包括:在确定车载终端接收到终端设备发送的放电指令、车辆与放电枪连接、且放电枪的连接确认信号有效时,获取车辆的第三运行数据;根据第三运行数据,确定放电检测结果,当放电检测结果表征车辆允许放电时,控制驱动器驱动电子锁上锁。

38、采用上述方法,当用户距离车辆较远时,用户可以通过终端设备对车辆进行放电控制,从而提升用户的使用体验。

39、在一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该方法还包括:在确定车载终端接收到终端设备发送的禁止放电指令时,控制驱动器驱动电子锁解锁。

40、采用上述方法,当用户距离车辆较远时,用户可以通过终端设备控制车辆结束放电,从而提升用户的使用体验。

41、在一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该方法还包括:在接收到驱动器发送的表征电子锁解锁失败的第一故障信号时,直接驱动电子锁进行紧急解锁。

42、采用上述方法,正常情况下由驱动器驱动电子锁上锁或解锁,若驱动器无法驱动电子锁正常解锁时,可以由车辆内的控制器件进行紧急解锁处理。

43、在一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该方法还包括:在确定车载终端接收到终端设备发送的紧急解锁指令时,直接驱动电子锁进行紧急解锁。

44、采用上述方法,正常情况下由驱动器驱动电子锁上锁或解锁,若驱动器无法驱动电子锁正常解锁时,用户可以通过操作终端设备进行紧急解锁。

45、第四方面,本技术实施例提供了一种放电控制装置,该放电控制装置包括至少一个处理器,至少一个处理器与至少一个存储器耦合;至少一个处理器,包括收发单元和处理单元。收发单元,用于当车辆与放电枪连接、且放电枪的连接确认信号有效时,获取车辆的第一运行数据;处理单元,用于根据第一运行数据确定车辆的放电检测结果,当放电检测结果表征车辆允许放电时,通过收发单元向车辆的电池管理系统发送第一信号,第一信号用于指示允许放电;收发单元还用于:在车辆的动力电池通过放电枪放电过程中,获取车辆的第二运行数据;处理单元还用于:根据第二运行数据确定车辆的停止放电检测结果,当停止放电检测结果表征车辆禁止放电时,通过收发单元向车辆的电池管理系统发送第二信号,第二信号用于指示禁止放电。

46、在一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第一运行数据包括以下一个或多个:动力电池的剩余电量、车辆的运行模式或车辆的放电状态。

47、在一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处理单元具体用于:当动力电池的剩余电量大于最低放电阈值;或者当车辆的运行模式处于目标模式,目标模式为故障模式、检测模式、维修模式和拖车模式之外的其它模式;或者当车辆中未出现停止放电的故障,确定放电检测结果表征车辆允许放电。

48、在一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第二运行数据包括以下一个或多个:动力电池的剩余电量、车辆的放电状态、连接确认信号、动力电池的放电状态和动力电池的放电时长。

49、在一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处理单元具体用于:当动力电池的剩余电量小于最低放电阈值;或者当车辆中出现停止放电的故障时;或者当连接确认信号失效时;或者当接收到电池管理系统发送的第三信号时,第三信号用于指示禁止放电;或者当动力电池的放电时长超出预设放电时长时,确定停止放电检测结果表征车辆禁止放电。

50、在一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处理单元还用于:在确定车载终端接收到终端设备发送的放电指令、车辆与放电枪连接、且放电枪的连接确认信号有效时,通过收发范元获取车辆的第三运行数据;根据第三运行数据,确定放电检测结果,当放电检测结果表征车辆允许放电时,通过收发单元向电池管理系统发送第一信号。

51、在一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处理单元还用于:在确定车载终端接收到终端设备发送的禁止放电指令时,通过收发单元向电池管理系统发送第二信号。

52、在一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处理单元还用于:在接收到驱动器发送的表征电子锁解锁失败的第一故障信号时,直接驱动电子锁进行紧急解锁,驱动器用于驱动电子锁上锁和解锁。

53、在一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处理单元还用于:在确定车载终端接收到终端设备发送的紧急解锁指令时,直接驱动电子锁进行紧急解锁。

54、在一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所述处理单元具体用于:通过收发单元发送第一信号和第二信号。其中,第一信号用于指示允许放电,以及允许电子锁上锁。第二信号用于指示禁止放电,以及允许电子锁解锁。

55、第五方面,本技术实施例提供了一种放电控制装置,本技术实施例提供了一种放电控制装置,该放电控制装置包括至少一个处理器,至少一个处理器与至少一个存储器耦合;至少一个处理器,包括收发单元和处理单元。处理单元用于当车辆与放电枪连接、且放电枪的连接确认信号有效时,当确定收发单元接收到车辆的控制器发送的第一信号时,控制驱动器驱动电子锁上锁,并控制车辆的动力电池将电能输出给放电枪,第一信号用于指示允许放电;以及在动力电池通过放电枪放电过程中,当确定收发单元接收到控制器发送的第二信号时,控制动力电池停止放电,并控制驱动器驱动电子锁解锁,第二信号用于指示禁止放电。

56、在一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处理单元还用于:当控制驱动器驱动电子锁上锁后,检测电子锁的状态,在确定电子锁上锁失败时,控制动力电池停止放电,并通过收发单元向控制器发送表征电子锁上锁失败的第一故障信号。

57、在一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收发单元还用于:接收驱动器发送的连接确认信号。

58、在一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处理单元还用于:在动力电池通过放电枪放电过程中,检测电子锁的状态;在确定电子锁解锁时,控制动力电池的放电电流小于预设电流,预设电流小于或等于放电枪连接的负载的额定电流。

59、在一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处理单元还用于还:在动力电池通过放电枪放电过程中,当通过收发单元接收到驱动器发送的表征驱动器故障的第二故障信号时,控制动力电池停止放电,并控制驱动器驱动电子锁解锁。

60、在一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处理单元还用于:在动力电池通过放电枪放电过程中,检测动力电池的故障状态,在确定动力电池发生禁止放电的故障时,控制动力电池停止放电,并控制驱动器驱动电子锁解锁。

61、在一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处理单元还用于:在控制驱动器驱动电子锁解锁后,控制驱动器检测电子锁的状态;在通过收发单元接收到驱动器发送的表征电子锁解锁失败的第三故障信号时,直接驱动电子锁进行紧急解锁。

62、在一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处理单元还用于:在确定车载终端接收到终端设备发送的紧急解锁指令时,直接驱动电子锁进行紧急解锁。

63、第六方面,本技术实施例提供了一种放电控制装置,本技术实施例提供了一种放电控制装置,该放电控制装置包括至少一个处理器,至少一个处理器与至少一个存储器耦合;至少一个处理器,包括收发单元和处理单元。收发单元,用于:当车辆与放电枪连接、且放电枪的连接确认信号有效时,获取车辆的第一运行数据;处理单元,用于根据第一运行数据确定车辆的放电检测结果,当放电检测结果表征车辆允许放电时,控制驱动器驱动电子锁上锁,以及控制车辆中的动力电池将电能输出给放电枪,驱动器用于驱动电子锁上锁或解锁;以及收发单元还用于:在动力电池通过放电枪放电过程中,获取车辆的第二运行数据;处理单元还用于:根据第二运行数据确定车辆的停止放电检测结果,当停止放电检测结果表征车辆禁止放电时,控制动力电池放电,以及控制驱动器驱动电子锁解锁。

64、在一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收发单元还用于:在确定车载终端接收到终端设备发送的放电指令、车辆与放电枪连接、且放电枪的连接确认信号有效时,获取车辆的第三运行数据;处理单元还用于:根据第三运行数据,确定放电检测结果,当放电检测结果表征车辆允许放电时,控制驱动器驱动电子锁上锁。

65、在一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处理单元还用于:在确定车载终端接收到终端设备发送的禁止放电指令时,控制驱动器驱动电子锁解锁。

66、在一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处理单元还用于:在确定收发单元接收到驱动器发送的表征电子锁解锁失败的第一故障信号时,直接驱动电子锁进行紧急解锁。

67、在一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处理单元还用于:在确定车载终端接收到终端设备发送的紧急解锁指令时,直接驱动电子锁进行紧急解锁。

68、第七方面,本技术实施例提供了一种放电控制系统,该放电控制系统包括第一执行单元和第二执行单元,第一执行单元用于执行如第一方面以及第一方面中任一项可能的设计中的方法,第二执行单元用于执行如第二方面以及第二方面中任一项可能的设计中的方法。

69、第八方面,本技术实施例提供了一种车辆,该车辆包括动力电池和如第一方面以及第一方面中任一项可能的设计中的放电控制装置,或者执行如第二方面以及第二方面中任一项可能的设计中的放电控制装置。

70、第九方面,本技术实施例提供了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该存储介质中包括计算机程序或指令,当计算机读取并执行计算机程序或指令时,使得计算机执行如第一方面以及第一方面中任一项可能的设计中的方法,或者执行如第二方面以及第二方面中任一项可能的设计中的方法,或者执行如第三方面以及第三方面中任一项可能的设计中的方法。

71、第十方面,本技术实施例提供了一种计算机存储产品,当计算机程序产品在计算机上运行时,使得计算机执行如第一方面以及第一方面中任一项可能的设计中的方法,或者执行如第二方面以及第二方面中任一项可能的设计中的方法,或者执行如第三方面以及第三方面中任一项可能的设计中的方法。

72、上述第四方面至第十方面的有益效果,具体请参照上述第一方面至第三方面中相应设计可以达到的技术效果,这里不再重复赘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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